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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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皇帝
塞河
修滑州決河
天聖元年正月癸未,诏中書、樞密院同議塞滑州決河。
河入中國,行太行西,曲折由山間,則不能為大患。
及出大伾,走東北赴海,更平地二千餘裡。
禹迹既湮,河并為一,而特以堤防為之限,夏秋霖潦,百川衆流之所會,時不免決溢之憂。
然有司之所以備河者,亦益工矣。
岸汨則易摧,故聚刍藁薪條,枚實石而缒之,合以為埽。
及埽之法,若高十丈,長八尺,其算以徑圍各折半,因之得積尺七千五百,則用薪八百圍(《史藁》作薪五百圍),刍藁二千四百圍,所謂葦索、心索、底簍、搭簍、箍首、索簽、樁磕、??拐、橛拽、後橛,其多寡稱所用。
若大小廣袤不同,則随時損益之,而亦視此為率焉。
故凡置埽,必仞水之深,度岸之高,或疊二、疊三四。
一埽之長居岸二十步,而岸長或數百步,或千餘步,埽壞辄牽連而去。
又置埽以補救之,其費動為缗錢數萬。
凡埽初下水曰撲崖,居上而捍水曰争高,阙地置之以備水曰陷埽。
埽實墊為亡所患,浮湍則危。
其卷埽之器,則有制腳木、制木、進木、拒馬、短長木籰、大小石籰、雲梯、引橛、推梯、卓斧、綿索,其鼓旃,所以利工作而為号令之節也。
凡度役事,負六十觔、行六十裡為一工,土方一尺、重五十觔、取土二十步外者一工,二十五尺上接邪高,皆折計之。
水向背不常,則埽各後地而易。
自『河入中國』至此,皆因本志附此。
李清臣吏稿載埽法尤詳,本志删取之。
四月己酉[1],以京西轉運使、祠部郎中孫沖兼權滑州河陰至泗州都大循河,東頭供奉官、閤門祗侯張君平簽書滑州事。
初議塞決河也。
五月甲戌,命參知政事魯宗道按視滑州塞河功料。
六月,張君平求免簽書滑州事,專領修河,仍乞增置都監,且薦太常博士李渭。
庚子,渭換授北作坊使,與君平俱為修河都監。
魯宗道用渭策,欲盛夏興役,孫沖謂徒費楗薪,困人力,雖塞必決。
乃徙沖知河陽。
既而役兵多渴死,君平議減其功半,渭不聽,君平獨以聞,乃斥渭不用,君平亦徙定,河卒不塞。
九月,京東西路先配率塞河梢茭數千萬,期又峻急,民苦之。
王欽若召自江甯[2],見其事,言于上曰:『民方勤農,豈可常賦外追擾?』甲戌,诏州縣未得督發、别聽旨。
癸未,賜滑州修河役卒缗錢。
閏九月壬辰朔,诏:『如聞滑州修河役兵暴露作苦、而所飯菽粟或爨未熟,乃不可食,宜遣使臣往視之。
』十月癸亥,诏滑州募民入粟。
二年八月戊寅,遣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李垂、内殿崇班、閤門祗侯張君平按視滑、衛等州河勢,以歲稔,将議塞決口也。
五年七月丁巳,以馬軍副都指揮使彭睿為修河都部署,内殿押班岑保正為钤轄,禮賓副使閻文應、供備庫副使張君平為都監。
诏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缗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
八月戊辰朔,命知制诰程琳往滑州祭告河。
九月癸卯,遣知制诰程琳、西上閤門使曹儀往滑州按視修河。
初诏增發丁夫二萬,中書言:調工已衆,不可增發。
故遣琳等往度使。
乙巳,诏京西轉運使張億自今五日一具修河次第以聞[3]。
丙辰,诏:『滑州修河兵夫比多疾病,其令醫官院遣醫分治之。
候罷役,較其全失之數以聞。
』 十月辛未,賜滑州修河役卒缗錢。
戊寅,诏:『修河兵夫候功畢日,其少壯願隸禁軍者聽之。
』壬午,遣知制诰徐奭往滑州祭告河。
戊子,賜滑州修河役卒缗錢。
丙午,滑州言塞決河畢。
是日旬休,上與太後禦承明殿,召輔臣谕曰:『河決累年,一旦複故道,皆卿等經畫力也。
』王曾等皆再拜稱賀。
诏速第修河臣僚勞效以聞。
作靈順廟于新堤之側。
此據宋绶廟記,乃十月事也。
十一月丁酉朔,名滑州新修埽曰天台埽,以其近天台山麓故也。
己亥,以河平,宰臣率百官稱賀,遂燕崇德殿。
自天禧三年河決,至是積九載乃複塞,凡費刍藁千六百二十萬,他費不與焉。
遣官告祭天地、社稷、宗廟、諸陵,命翰林學士章得象祭于河,宋绶撰《修河記》。
修河部署、馬軍副都指揮使、保順節度使彭睿加武昌節度使,右谏議大夫、權三司使範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滑州、右谏議大夫寇瑊加樞密直學士。
凡督役者第遷官。
民經率配,免稅十之三,憂恤災傷戶。
始役既興,朝議以歲饑将複罷,瑊言:『病民者,特刍藁耳。
幸調率已集,若積之經年,則腐朽為棄物,複興功斂之,是重困也。
』乃诏訖役。
壬戌,錄故西京作坊使、滑州钤轄張君平子造為三班奉職,遜、達并為借職。
修澶州決河 天聖六年八月乙亥,澶州言河決王楚埽,凡三十步。
七年二月,河北轉運司言:『河平以來,澶州諸埽未嘗完築,恐盛夏益複漲溢,請募民入中刍糧,以備緩急。
』诏可。
五月。
先是,侍禦史高弁、内侍楊懷敏往澶州視決河,議築大韓埽,又遣内侍綦仲宣覆按之。
仲宣言大河已安流,諸埽亦足恃。
帝亦重興役,壬申,以諸埽圖示輔臣,罷大韓不複築。
弁亦請弛堤防,縱水所之,可省民力,且以扼敵兵。
不報。
此據高弁傳,在三月辛亥。
《實錄》載弁議,更
河入中國,行太行西,曲折由山間,則不能為大患。
及出大伾,走東北赴海,更平地二千餘裡。
禹迹既湮,河并為一,而特以堤防為之限,夏秋霖潦,百川衆流之所會,時不免決溢之憂。
然有司之所以備河者,亦益工矣。
岸汨則易摧,故聚刍藁薪條,枚實石而缒之,合以為埽。
及埽之法,若高十丈,長八尺,其算以徑圍各折半,因之得積尺七千五百,則用薪八百圍(《史藁》作薪五百圍),刍藁二千四百圍,所謂葦索、心索、底簍、搭簍、箍首、索簽、樁磕、??拐、橛拽、後橛,其多寡稱所用。
若大小廣袤不同,則随時損益之,而亦視此為率焉。
故凡置埽,必仞水之深,度岸之高,或疊二、疊三四。
一埽之長居岸二十步,而岸長或數百步,或千餘步,埽壞辄牽連而去。
又置埽以補救之,其費動為缗錢數萬。
凡埽初下水曰撲崖,居上而捍水曰争高,阙地置之以備水曰陷埽。
埽實墊為亡所患,浮湍則危。
其卷埽之器,則有制腳木、制木、進木、拒馬、短長木籰、大小石籰、雲梯、引橛、推梯、卓斧、綿索,其鼓旃,所以利工作而為号令之節也。
凡度役事,負六十觔、行六十裡為一工,土方一尺、重五十觔、取土二十步外者一工,二十五尺上接邪高,皆折計之。
水向背不常,則埽各後地而易。
自『河入中國』至此,皆因本志附此。
李清臣吏稿載埽法尤詳,本志删取之。
四月己酉[1],以京西轉運使、祠部郎中孫沖兼權滑州河陰至泗州都大循河,東頭供奉官、閤門祗侯張君平簽書滑州事。
初議塞決河也。
五月甲戌,命參知政事魯宗道按視滑州塞河功料。
六月,張君平求免簽書滑州事,專領修河,仍乞增置都監,且薦太常博士李渭。
庚子,渭換授北作坊使,與君平俱為修河都監。
魯宗道用渭策,欲盛夏興役,孫沖謂徒費楗薪,困人力,雖塞必決。
乃徙沖知河陽。
既而役兵多渴死,君平議減其功半,渭不聽,君平獨以聞,乃斥渭不用,君平亦徙定,河卒不塞。
九月,京東西路先配率塞河梢茭數千萬,期又峻急,民苦之。
王欽若召自江甯[2],見其事,言于上曰:『民方勤農,豈可常賦外追擾?』甲戌,诏州縣未得督發、别聽旨。
癸未,賜滑州修河役卒缗錢。
閏九月壬辰朔,诏:『如聞滑州修河役兵暴露作苦、而所飯菽粟或爨未熟,乃不可食,宜遣使臣往視之。
』十月癸亥,诏滑州募民入粟。
二年八月戊寅,遣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李垂、内殿崇班、閤門祗侯張君平按視滑、衛等州河勢,以歲稔,将議塞決口也。
五年七月丁巳,以馬軍副都指揮使彭睿為修河都部署,内殿押班岑保正為钤轄,禮賓副使閻文應、供備庫副使張君平為都監。
诏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缗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
八月戊辰朔,命知制诰程琳往滑州祭告河。
九月癸卯,遣知制诰程琳、西上閤門使曹儀往滑州按視修河。
初诏增發丁夫二萬,中書言:調工已衆,不可增發。
故遣琳等往度使。
乙巳,诏京西轉運使張億自今五日一具修河次第以聞[3]。
丙辰,诏:『滑州修河兵夫比多疾病,其令醫官院遣醫分治之。
候罷役,較其全失之數以聞。
』 十月辛未,賜滑州修河役卒缗錢。
戊寅,诏:『修河兵夫候功畢日,其少壯願隸禁軍者聽之。
』壬午,遣知制诰徐奭往滑州祭告河。
戊子,賜滑州修河役卒缗錢。
丙午,滑州言塞決河畢。
是日旬休,上與太後禦承明殿,召輔臣谕曰:『河決累年,一旦複故道,皆卿等經畫力也。
』王曾等皆再拜稱賀。
诏速第修河臣僚勞效以聞。
作靈順廟于新堤之側。
此據宋绶廟記,乃十月事也。
十一月丁酉朔,名滑州新修埽曰天台埽,以其近天台山麓故也。
己亥,以河平,宰臣率百官稱賀,遂燕崇德殿。
自天禧三年河決,至是積九載乃複塞,凡費刍藁千六百二十萬,他費不與焉。
遣官告祭天地、社稷、宗廟、諸陵,命翰林學士章得象祭于河,宋绶撰《修河記》。
修河部署、馬軍副都指揮使、保順節度使彭睿加武昌節度使,右谏議大夫、權三司使範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滑州、右谏議大夫寇瑊加樞密直學士。
凡督役者第遷官。
民經率配,免稅十之三,憂恤災傷戶。
始役既興,朝議以歲饑将複罷,瑊言:『病民者,特刍藁耳。
幸調率已集,若積之經年,則腐朽為棄物,複興功斂之,是重困也。
』乃诏訖役。
壬戌,錄故西京作坊使、滑州钤轄張君平子造為三班奉職,遜、達并為借職。
修澶州決河 天聖六年八月乙亥,澶州言河決王楚埽,凡三十步。
七年二月,河北轉運司言:『河平以來,澶州諸埽未嘗完築,恐盛夏益複漲溢,請募民入中刍糧,以備緩急。
』诏可。
五月。
先是,侍禦史高弁、内侍楊懷敏往澶州視決河,議築大韓埽,又遣内侍綦仲宣覆按之。
仲宣言大河已安流,諸埽亦足恃。
帝亦重興役,壬申,以諸埽圖示輔臣,罷大韓不複築。
弁亦請弛堤防,縱水所之,可省民力,且以扼敵兵。
不報。
此據高弁傳,在三月辛亥。
《實錄》載弁議,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