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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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皇帝
塘水
明道二年三月。
塘水東起滄州界,拒海岸黑龍潛西,至乾甯軍,沿永濟河合破船澱、滿澱、灰澱為一水,衡廣百三十裡,縱九十裡至百三十裡,其深五尺。
東起乾甯軍,西至信安軍永濟渠為一水,西合鵝巢澱、陳入澱、燕丹澱、大光澱為一水,衡廣一百二十裡,縱三十裡或五十裡,其深丈餘或六尺。
東起信安軍永濟渠,西至霸州莫金口,合水澱、得勝澱、下光澱、小蘭澱、李子澱、大蘭澱為一水,衡廣七十裡,縱十裡或六裡,其深六尺或七尺。
東北起霸州莫金口,西南至保定軍父母砦[1],合量料澱為一水,衡廣二十七裡,縱八裡,其深六尺。
霸州至保定軍并塘岸水最淺,故鹹平、景德中,胡馬鈔河北[2],以霸州、保定軍為歸路[3],東南起保定軍,西北至雄州[4],合一百三十澱[5]:黑羊澱[6]、小蓮花澱為一水,衡廣六十裡,縱二十五裡或十五裡,其深八尺或九尺。
東起雄州,西至順安軍,合大蓮花澱、洛陽澱、牛橫澱、康池澱、疇澱、白洋澱為一水[7],衡廣七十裡,縱三十裡或四十五裡,其深一丈或七尺。
東起順安軍邊吳澱,西至保州,合齊女澱[8]、宜子澱、勞澱為一水,衡廣三十餘裡,縱百五十裡,其深一丈三尺。
起安肅、廣信軍之南、保州西北至沈苑河為塘,衡廣二十裡或十裡,其深五尺,淺或三尺,曰沈苑泊。
自保州西合雞距泉,嘗為稻田,方衡十裡,其深五尺至三尺,曰西塘。
自何承矩以黃懋為判官,始置屯田,築堤儲水為阻固,其後益增廣之,凡并邊諸河,若滹沱、葫蘆[9]、永濟等河皆彙于塘。
天聖已後,相循而不廢,仍領于緣邊屯田司。
而當職之吏各從其所見,或曰:『有甲兵将兵在,敵來何所事?塘自邊吳澱西望長城口尚百餘裡,皆山阜高仰,水不能通,敵騎馳突,得此路足矣。
塘雖距海,亦為無用。
夫以無用之塘而廢可耕之田,則邊谷貴,自困之道也。
不如勿廣,以息民為根本。
』或者則曰:『河朔幅員二千裡地,地平而無險阻。
賊從西方入,放兵大掠;由東方而歸,我嬰城之不暇,其何以禦之?自邊吳澱至泥姑海口綿亘七州軍,屈曲九百裡,深不可以舟行,淺不可以徒涉,雖有勁兵,不能渡也。
東有所阻,則甲兵之備可以專力于其西矣,孰謂無益[10]。
』論者自是分為兩岐,而朝廷以敵入忽荒無常,故終不可以廢也。
明道二年八月壬午[11],忻州團練使劉平自雄州徙知成德軍(是日壬午),奏曰:『臣向為沿邊安撫使,與安撫都監劉志求見,嘗陳備邊之略。
臣今徙真定,路由順安、安肅、保定州界,自邊吳澱望趙曠川長城口[12],乃契丹出入要害之地,東西不及一百五十裡。
臣竊恨聖朝七十餘年守邊之臣,何可勝數,皆不能為朝廷預設深溝高壘,以為扼塞。
臣聞太宗皇帝朝,嘗有建請方田者。
令契丹國多事,兵荒相繼,我乘以引水植稻為名開方田,随田塍四面穿溝渠,縱橫一丈,深二丈,鱗次交錯[13],兩溝間屈曲為徑路,才令通步兵。
引曹河、鮑河、徐河、雞距泉分注溝中,地高則用水車汲引灌溉,甚便。
願以劉志知廣信軍,與楊懷敏共主其事,數載之後,必有成績。
』遂密敕平與懷敏漸建方田。
懷敏時為西路緣邊巡檢都監也。
侍禁劉宗言又奏請種木于西山之麓,以法榆塞,雲可以限敵騎也。
此段取本志附見。
劉平自雄州徙成德,乃去年八月丙辰。
其奏疏則據《會要》,在此年三月十七日。
《會要》雲:明道三年三月十七日,知成德劉平言:『安肅、廣信軍并保州各相去三四十裡[14],其間平原廣野。
乞自保州以西,如稻畦掘作方田,每年漸次開展,乞專委西路緣邊都監楊懷敏相度可否建置方田[15],必有成績。
』诏令懷敏漸次興置方田,仍令劉平常切照管。
寶元元年十一月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于石冢口導百濟河水[16],以注緣邊塘泊,請免所經民田稅。
』從之。
時歲旱,塘水涸,知雄州葛懷敏慮契丹使至,測知其廣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
慶曆二年三月己巳,契丹遣使緻書求關南十縣,且曰:『營作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
既潛稔于猜嫌:慮難敦于信睦。
』四月,複書曰:『營築堤埭,開決陂塘。
昨緣霖潦之餘,大為衍溢之患。
既非疏導,當稍繕防。
豈蘊猜嫌,以虧信睦?』其使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南朝塘泺何為者哉?一葦可杭,投箠可平,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遂可逾矣。
』時議者亦請涸其地以養兵。
上問王拱辰,對曰:『兵事尚詭。
彼誠有謀,不應以語敵,
塘水東起滄州界,拒海岸黑龍潛西,至乾甯軍,沿永濟河合破船澱、滿澱、灰澱為一水,衡廣百三十裡,縱九十裡至百三十裡,其深五尺。
東起乾甯軍,西至信安軍永濟渠為一水,西合鵝巢澱、陳入澱、燕丹澱、大光澱為一水,衡廣一百二十裡,縱三十裡或五十裡,其深丈餘或六尺。
東起信安軍永濟渠,西至霸州莫金口,合水澱、得勝澱、下光澱、小蘭澱、李子澱、大蘭澱為一水,衡廣七十裡,縱十裡或六裡,其深六尺或七尺。
東北起霸州莫金口,西南至保定軍父母砦[1],合量料澱為一水,衡廣二十七裡,縱八裡,其深六尺。
霸州至保定軍并塘岸水最淺,故鹹平、景德中,胡馬鈔河北[2],以霸州、保定軍為歸路[3],東南起保定軍,西北至雄州[4],合一百三十澱[5]:黑羊澱[6]、小蓮花澱為一水,衡廣六十裡,縱二十五裡或十五裡,其深八尺或九尺。
東起雄州,西至順安軍,合大蓮花澱、洛陽澱、牛橫澱、康池澱、疇澱、白洋澱為一水[7],衡廣七十裡,縱三十裡或四十五裡,其深一丈或七尺。
東起順安軍邊吳澱,西至保州,合齊女澱[8]、宜子澱、勞澱為一水,衡廣三十餘裡,縱百五十裡,其深一丈三尺。
起安肅、廣信軍之南、保州西北至沈苑河為塘,衡廣二十裡或十裡,其深五尺,淺或三尺,曰沈苑泊。
自保州西合雞距泉,嘗為稻田,方衡十裡,其深五尺至三尺,曰西塘。
自何承矩以黃懋為判官,始置屯田,築堤儲水為阻固,其後益增廣之,凡并邊諸河,若滹沱、葫蘆[9]、永濟等河皆彙于塘。
天聖已後,相循而不廢,仍領于緣邊屯田司。
而當職之吏各從其所見,或曰:『有甲兵将兵在,敵來何所事?塘自邊吳澱西望長城口尚百餘裡,皆山阜高仰,水不能通,敵騎馳突,得此路足矣。
塘雖距海,亦為無用。
夫以無用之塘而廢可耕之田,則邊谷貴,自困之道也。
不如勿廣,以息民為根本。
』或者則曰:『河朔幅員二千裡地,地平而無險阻。
賊從西方入,放兵大掠;由東方而歸,我嬰城之不暇,其何以禦之?自邊吳澱至泥姑海口綿亘七州軍,屈曲九百裡,深不可以舟行,淺不可以徒涉,雖有勁兵,不能渡也。
東有所阻,則甲兵之備可以專力于其西矣,孰謂無益[10]。
』論者自是分為兩岐,而朝廷以敵入忽荒無常,故終不可以廢也。
明道二年八月壬午[11],忻州團練使劉平自雄州徙知成德軍(是日壬午),奏曰:『臣向為沿邊安撫使,與安撫都監劉志求見,嘗陳備邊之略。
臣今徙真定,路由順安、安肅、保定州界,自邊吳澱望趙曠川長城口[12],乃契丹出入要害之地,東西不及一百五十裡。
臣竊恨聖朝七十餘年守邊之臣,何可勝數,皆不能為朝廷預設深溝高壘,以為扼塞。
臣聞太宗皇帝朝,嘗有建請方田者。
令契丹國多事,兵荒相繼,我乘以引水植稻為名開方田,随田塍四面穿溝渠,縱橫一丈,深二丈,鱗次交錯[13],兩溝間屈曲為徑路,才令通步兵。
引曹河、鮑河、徐河、雞距泉分注溝中,地高則用水車汲引灌溉,甚便。
願以劉志知廣信軍,與楊懷敏共主其事,數載之後,必有成績。
』遂密敕平與懷敏漸建方田。
懷敏時為西路緣邊巡檢都監也。
侍禁劉宗言又奏請種木于西山之麓,以法榆塞,雲可以限敵騎也。
此段取本志附見。
劉平自雄州徙成德,乃去年八月丙辰。
其奏疏則據《會要》,在此年三月十七日。
《會要》雲:明道三年三月十七日,知成德劉平言:『安肅、廣信軍并保州各相去三四十裡[14],其間平原廣野。
乞自保州以西,如稻畦掘作方田,每年漸次開展,乞專委西路緣邊都監楊懷敏相度可否建置方田[15],必有成績。
』诏令懷敏漸次興置方田,仍令劉平常切照管。
寶元元年十一月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于石冢口導百濟河水[16],以注緣邊塘泊,請免所經民田稅。
』從之。
時歲旱,塘水涸,知雄州葛懷敏慮契丹使至,測知其廣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
慶曆二年三月己巳,契丹遣使緻書求關南十縣,且曰:『營作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
既潛稔于猜嫌:慮難敦于信睦。
』四月,複書曰:『營築堤埭,開決陂塘。
昨緣霖潦之餘,大為衍溢之患。
既非疏導,當稍繕防。
豈蘊猜嫌,以虧信睦?』其使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南朝塘泺何為者哉?一葦可杭,投箠可平,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遂可逾矣。
』時議者亦請涸其地以養兵。
上問王拱辰,對曰:『兵事尚詭。
彼誠有謀,不應以語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