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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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禹舊迹。
至王莽時,貝邱西南渠遂竭,九河盡滅,獨用漯川,而曆代徙決不常,然不越郓濮之北、魏博之東,即今澶滑大河,曆北京朝城,由蒲台入海者,禹、漢千載之遺功也。
國朝以來,開封、大名、懷、滑、澶、郓、濮、棣、齊之境河屢決,天禧三年至四年夏連決,天台山傍尤甚,凡九載乃塞之。
天聖六年又敗王楚,景祐初潰于橫垅,遂塞王楚,于是河獨從橫垅出,至平原,分赤、金、淤三河,經棣、濱之北入海。
近歲海口壅阏,淖不可浚,是以去年河敗德、博間者凡二十一,今夏潰于商胡,經北都之東至于武城,遂貫禦河,曆冀、瀛二州之域,抵乾甯軍,南達于海。
今橫垅故水止存三分,金、赤、淤河皆已湮塞,惟出雍京口以東,大污民田,乃至于海。
自古河決為害,莫甚于此。
朝廷以朔方根本之地,禦備敵寇,取财用以饋軍師者,惟滄、棣、濱、齊最厚。
自橫垅決,财利耗半;商胡之敗,十失其八九。
況國家恃此大河,内固京師,外限戎馬,祖宗以來,留意河防,條禁嚴切者以此。
今為旁流散出,甚有可涉之處。
臣愚竊謂救之之術,莫若東複故道,盡塞諸口。
按:橫垅以東至郓、濮間堤埽具在,宜加完葺,堙淺之處,可以時發近縣夫開導至郓州東界,其南悉沿邱麓,高不能決,此皆平原曠野,無所阨束,自古不為防岸,以達于海,此曆世之長利也。
謹繪漯川、橫垅、商胡三河為一圖上進,惟陛下留省。
』诏翰林侍讀郭勸、入内副都知藍元用與河北、京東轉運使再行相度修複黃河故道利害以聞。
皇祐元年正月己亥,命度支副使刑部員外郎吳鼎臣、洛苑使眉州防禦使入内副都知藍元用往澶州經度治河功費。
庚子,徙河北都轉運使施昌言知兖州。
昌言議塞商胡決河,今複故道,與賈昌朝不合,故徙之。
以吳鼎臣為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戊申,以河北水災,罷上元張燈,車駕朝谒停作樂。
二月甲戌,河北轉運使言黃、禦二河決,并注乾甯軍。
請遷其軍于瀛州。
書雲:河合永濟渠注乾甯軍。
郭勸等言:『與京西轉運使徐起、河北轉運使崔峄自橫垅口以東,至郓州銅城鎮度地高下,使河複故道,為利明甚。
凡浚二百六十三餘裡一百八十步,役四千四百九十萬四千九百六十工。
』議雖上,未及行也。
九月乙卯,遣龍圖閣直學士張奎、入内都知張惟吉、供備庫副使郭恩往澶州經度商胡決口。
二年正月己亥,诏河北提點刑獄司自今歲調兵夫人治河,并親決督視之。
丙辰,禦史中丞郭勸、入内都知張惟吉、藍元用同檢核黃河故道工料以聞。
三年七月辛酉,河決大名府館陶縣郭固口。
八月己未,诏三司河渠司與兩制、台谏官同議塞商胡郭固決河,仍诏河北都轉運使呂公弼、提舉河堤綦仲宣赴阙同議。
四年元月乙亥[7],塞郭固口。
三月己亥[8],诏河北安撫轉運使、知博州蔡挺與入内都知張惟吉同議六塔河利害以聞。
時郭固雖已塞,而水勢猶壅。
議者請開六塔河以分其勢,故命惟吉等按視。
至和元年六月壬寅,徙知澶州、建武節度使曹佾知青州。
時議将修塞六塔。
上賜诏問佾,佾言:『河決殆天時,未易以人力争。
陛下念河北被患,于工費無所惜,然決口将合益駛,雖用工如麻葦,積莖如邱阜,且何所施?以臣之見,不如徐觀其勢而利導之,萬全之算也。
』佾論與執政異,故徙之[9]。
此據李清臣墓銘。
按:此時猶未修六塔,恐清臣飾說,當考。
明年十月二日,趙抃有言。
十一月戊辰,命鹽鐵副使司封員外郎李參、皇城使陵州團練使内侍押班武繼隆相度黃河故道。
十二月壬子,诏河北、京東轉運使司詣郓州銅城鎮海口審度黃河高下之勢,如興工後水果得通流,即條具利害以聞。
開銅城,塞商胡,議自郭勸等始,見皇祐元年二月。
河北周沆、燕度,京東陳宗古。
二年九月丁卯,诏:『自商胡之決,大河注金堤,浸為河北患,其故道又以河北、京東歲饑[10],未能興役。
今勾當河渠司事李仲昌欲約水入六塔河,使歸橫垅舊河,以纾一時之急。
其令兩制以上、台谏官與河渠司同詳定開故道修六塔利害以聞。
』丙子,歐陽修言:『伏見學士院集議修河,未有定論,蓋由賈昌朝欲複故道,李仲昌請開六塔,互執一說,莫知孰是。
臣愚皆謂不然。
言故道者未詳利害之原,述六塔者近乎欺罔之謬。
今謂故道可複者,但見河北水患而欲還之京東,然不思天禧以來河水屢決之因,所以未知故道不可複之勢,臣故謂未詳利害之原也。
若言六塔之利者,則不待攻而自破矣。
且開六塔者說雲減大河水,今六塔既已開,而恩、冀之患何為尚有奔騰之患?此則減水未見其利也。
又聞開六塔者雲:可令回大河,使複橫垅故道。
今六塔止是别河下流,已為濱、棣、德、博之患,若令回大河,顧其患如何?臣故謂近乎欺罔之謬也。
且河本泥沙,無不淤之理,淤澱之勢,常先下流,下流淤高,水行漸壅,乃決上流之低處,此勢之常。
然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故河流已棄之道,自古難複。
臣不敢廣述河源,且以今所欲複之故道,言天禧以來屢決之因。
初天禧中,河出京
至王莽時,貝邱西南渠遂竭,九河盡滅,獨用漯川,而曆代徙決不常,然不越郓濮之北、魏博之東,即今澶滑大河,曆北京朝城,由蒲台入海者,禹、漢千載之遺功也。
國朝以來,開封、大名、懷、滑、澶、郓、濮、棣、齊之境河屢決,天禧三年至四年夏連決,天台山傍尤甚,凡九載乃塞之。
天聖六年又敗王楚,景祐初潰于橫垅,遂塞王楚,于是河獨從橫垅出,至平原,分赤、金、淤三河,經棣、濱之北入海。
近歲海口壅阏,淖不可浚,是以去年河敗德、博間者凡二十一,今夏潰于商胡,經北都之東至于武城,遂貫禦河,曆冀、瀛二州之域,抵乾甯軍,南達于海。
今橫垅故水止存三分,金、赤、淤河皆已湮塞,惟出雍京口以東,大污民田,乃至于海。
自古河決為害,莫甚于此。
朝廷以朔方根本之地,禦備敵寇,取财用以饋軍師者,惟滄、棣、濱、齊最厚。
自橫垅決,财利耗半;商胡之敗,十失其八九。
況國家恃此大河,内固京師,外限戎馬,祖宗以來,留意河防,條禁嚴切者以此。
今為旁流散出,甚有可涉之處。
臣愚竊謂救之之術,莫若東複故道,盡塞諸口。
按:橫垅以東至郓、濮間堤埽具在,宜加完葺,堙淺之處,可以時發近縣夫開導至郓州東界,其南悉沿邱麓,高不能決,此皆平原曠野,無所阨束,自古不為防岸,以達于海,此曆世之長利也。
謹繪漯川、橫垅、商胡三河為一圖上進,惟陛下留省。
』诏翰林侍讀郭勸、入内副都知藍元用與河北、京東轉運使再行相度修複黃河故道利害以聞。
皇祐元年正月己亥,命度支副使刑部員外郎吳鼎臣、洛苑使眉州防禦使入内副都知藍元用往澶州經度治河功費。
庚子,徙河北都轉運使施昌言知兖州。
昌言議塞商胡決河,今複故道,與賈昌朝不合,故徙之。
以吳鼎臣為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戊申,以河北水災,罷上元張燈,車駕朝谒停作樂。
二月甲戌,河北轉運使言黃、禦二河決,并注乾甯軍。
請遷其軍于瀛州。
書雲:河合永濟渠注乾甯軍。
郭勸等言:『與京西轉運使徐起、河北轉運使崔峄自橫垅口以東,至郓州銅城鎮度地高下,使河複故道,為利明甚。
凡浚二百六十三餘裡一百八十步,役四千四百九十萬四千九百六十工。
』議雖上,未及行也。
九月乙卯,遣龍圖閣直學士張奎、入内都知張惟吉、供備庫副使郭恩往澶州經度商胡決口。
二年正月己亥,诏河北提點刑獄司自今歲調兵夫人治河,并親決督視之。
丙辰,禦史中丞郭勸、入内都知張惟吉、藍元用同檢核黃河故道工料以聞。
三年七月辛酉,河決大名府館陶縣郭固口。
八月己未,诏三司河渠司與兩制、台谏官同議塞商胡郭固決河,仍诏河北都轉運使呂公弼、提舉河堤綦仲宣赴阙同議。
四年元月乙亥[7],塞郭固口。
三月己亥[8],诏河北安撫轉運使、知博州蔡挺與入内都知張惟吉同議六塔河利害以聞。
時郭固雖已塞,而水勢猶壅。
議者請開六塔河以分其勢,故命惟吉等按視。
至和元年六月壬寅,徙知澶州、建武節度使曹佾知青州。
時議将修塞六塔。
上賜诏問佾,佾言:『河決殆天時,未易以人力争。
陛下念河北被患,于工費無所惜,然決口将合益駛,雖用工如麻葦,積莖如邱阜,且何所施?以臣之見,不如徐觀其勢而利導之,萬全之算也。
』佾論與執政異,故徙之[9]。
此據李清臣墓銘。
按:此時猶未修六塔,恐清臣飾說,當考。
明年十月二日,趙抃有言。
十一月戊辰,命鹽鐵副使司封員外郎李參、皇城使陵州團練使内侍押班武繼隆相度黃河故道。
十二月壬子,诏河北、京東轉運使司詣郓州銅城鎮海口審度黃河高下之勢,如興工後水果得通流,即條具利害以聞。
開銅城,塞商胡,議自郭勸等始,見皇祐元年二月。
河北周沆、燕度,京東陳宗古。
二年九月丁卯,诏:『自商胡之決,大河注金堤,浸為河北患,其故道又以河北、京東歲饑[10],未能興役。
今勾當河渠司事李仲昌欲約水入六塔河,使歸橫垅舊河,以纾一時之急。
其令兩制以上、台谏官與河渠司同詳定開故道修六塔利害以聞。
』丙子,歐陽修言:『伏見學士院集議修河,未有定論,蓋由賈昌朝欲複故道,李仲昌請開六塔,互執一說,莫知孰是。
臣愚皆謂不然。
言故道者未詳利害之原,述六塔者近乎欺罔之謬。
今謂故道可複者,但見河北水患而欲還之京東,然不思天禧以來河水屢決之因,所以未知故道不可複之勢,臣故謂未詳利害之原也。
若言六塔之利者,則不待攻而自破矣。
且開六塔者說雲減大河水,今六塔既已開,而恩、冀之患何為尚有奔騰之患?此則減水未見其利也。
又聞開六塔者雲:可令回大河,使複橫垅故道。
今六塔止是别河下流,已為濱、棣、德、博之患,若令回大河,顧其患如何?臣故謂近乎欺罔之謬也。
且河本泥沙,無不淤之理,淤澱之勢,常先下流,下流淤高,水行漸壅,乃決上流之低處,此勢之常。
然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故河流已棄之道,自古難複。
臣不敢廣述河源,且以今所欲複之故道,言天禧以來屢決之因。
初天禧中,河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