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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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磨勘。
』殿中侍禦史吳申言:『乞從今裁節,如有前行郎中合轉少卿、監者,且令權住,先立定員數,候有阙則以次遷授,仍以曆任年深、無贓私罪,或曾曆職司差遣不經責降,或前後曆官可稱及素有文行者,先次遷轉。
前行員外郎合轉郎中及太常、國子博士合轉員外郎者,亦且權住,先立定員,候有阙則以次遷補。
』監察禦史裡行劉庠言:『欲乞少卿、監合磨勘轉大卿、監者,如年已及七十以上,更不許磨勘。
』監察禦史裡行蔣之奇言:『兩制以上四年轉兩官,北京官乃是二年一轉。
欲乞兩制亦依京朝官例五年磨勘轉一官,至前行郎中後,更添左司郎中一轉。
』于是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奏:『檢詳祖宗朝,中外官不立遷轉條限。
大中祥符八年始降诏,京朝官并以三周年,令審官院磨勘引對,與轉官。
是時仕路猶清,官員數少。
厥後及今五十餘年,約祥符初略計十倍,以故員多阙少,坐縻祿俸,才否無辨,差遣不行。
考課之法雖複施用,官制之弊,無甚于此。
今詳定且欲京朝以上磨勘一例各展一年,升朝官至後行郎中更不磨勘。
其才望或有勞績,或因繁難任使,即自朝廷甄擢。
蓋登仕升朝,累至正郎,奏蔭子孫,稍奉法循理,自應至州郡長吏以此處常調固已為優厚。
其待制以上既處顯近,請遵祖宗故事,更不磨勘。
若因事功,或因居事任,上自聖衷推恩遷改,應見資品已高,各據所居官止。
自餘條例,一切仍舊。
其任卿、監不曾曆職司差遣,隻自常參官累遷者,并送審官院依例差遣。
其老或疾陳乞留台宮觀監當者更不磨勘。
如此,則權柄歸于君上,勸沮行于朝廷,人材有所甄别,重難繁劇之地可以用人,事體均乎,簡而易守,比于祖宗之制,猶為優幸。
』癸亥,诏曰:『朕惟制治之本,必始于官;設官之方,其亦有擇。
國家承累聖之祚,跻時丕平,而假省寺之官出釐庶務,複許以三祀俾之一遷。
歲月既深,吏員猥積,雖海宇至廣,工師實繁,以官率人,倍者數矣。
肆我台閣,數陳其故,茲用博議,審求臧謀。
而封章亟來,請從更制。
朕嘉與卿士,圖惟厥中,庶幾流弊,由此其息。
自今待制已上,自遷官後六歲無過,則複遷之;有過亦展年,至谏議大夫止。
待制以上六年一遷官,至谏議大夫止,不知何年卻改此法,當考。
京朝官四歲磨勘,至前行郎中止。
大夫、卿、監仍以七十員為定員,有阙即檢勘前行郎中遷官及四歲以上,校月日之久者次補之。
少卿、監以上遷官聽旨。
如别有勞績或因要重任使特旨推恩者,即不在此例。
』 據《會要》及當時頒降條貫冊令,《實錄》、正史載诏書,餘并削去,要似可惜,故複存之。
初獻言者,當考其姓名。
張舜民《退休小史》雲:『京朝官四年磨勘,元無著令。
熙甯中,審官院率行之,至今為常格。
』案:此诏書及臣僚申請甚備,安得謂無著令?豈舜民不詳考之乎? 訓導皇子 嘉祐八年五月甲辰,诏歲給皇子仲鍼公使錢千五百貫,仲糾、仲恪千貫。
甲寅,右司谏王陶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充皇子位伴讀。
屯田員外郎周孟陽、秘書丞孫思恭充皇子位說書。
宣慶使、安靜軍留後、入内都知任守忠提舉管勾皇子位。
司馬光言:『臣愚伏望陛下多置皇子官屬,博選天下有學行之士以充之,使每日與皇子居處燕遊,講論道義,聳善抑惡,輔成懿德。
其左右前後侍禦仆從,亦皆選小心端悫之人,使所屬官司結罪保明,然後得人,仍專委伴讀官糾舉施行。
若皇太子自有過失,再三規誨不從者,亦聽以聞。
如此,則必進德修業,日就月将,善人益親,邪人益疏,誠天下之幸也。
』戊辰,皇子仲鍼、仲糾始就東宮聽讀。
九月庚戌,诏以皇子位為慶甯宮。
辛亥,皇子光國公仲鍼為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淮陽郡王,改賜名顼;樂安郡公仲糾為明州觀察使、祁國公,賜名颢;大甯郡公仲恪為耀州觀察使、鄂國公,賜名頵。
壬戌,皇子位伴讀王陶為淮陽郡王位說書,孫思恭為侍講,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兼史館檢讨韓維為太常丞,充記室參軍。
陶等請王受拜,不許。
呂誨言:『王今未出閣,當且設師友,不宜遂置僚屬。
臣欲乞朝廷先正王陶等名位,名位既正,則禮分自安。
況王年已長,當早令出閣,開府建官,翊善、侍講自為僚屬,于事體即無不順也。
』 十月戊寅,賜淮陽郡王公使錢歲二千貫,祁國、鄂國歲一千五百貫。
十一月,呂誨又乞早建東宮[11]。
其書曰:『陛下踐祚而來,聖體違豫,雖天光臨下,而德音鮮聞。
萬機之事,未嘗可否,悉付中書、樞密院,皇太後關決于中。
自非輔臣承旨,兩制、近侍亦不得造簾箔之下,況疏遠之臣耶?如是,爵賞刑威一歸于政府,使政府盡公則已,脫有差缪,何由取正?下情所以壅閉,中外所以慊然不安也。
為陛下謀者,莫若早建元良,内輔号令,威福自中而出,人知所歸而下無異心,此當今之速效也。
漢文帝即位之初,有司請豫建太子。
文帝英睿之君,景帝賢明之嗣,尚以不豫建為憂,誠有謂也。
況淮陽王天資穎悟,法當冢嫡,宜豫建立,以固本根,旁絕窺觎,慰安人心,斯萬世之慮也。
伏望陛下廓開聰聽,俯納愚忠,審權柄不可移于下,思機會不可失其時。
法漢文豫建之策,為廟社長久之計,上有聖後之翊輔,下有元良之倚賴,陛下高拱岩廊,仰成庶政,泰山之安,何以逾此?如此,則遊心清淨,不言而化,人神胥悅,天意昭輔。
勿藥之喜,計日可期矣。
』 十二月乙亥,淮陽王顼出閣。
王辭兩宮,悲泣不自勝,太後亦泣,慰谕遣之。
自是日再入朝。
治平元年六月己亥,進封皇子忠武節度使
』殿中侍禦史吳申言:『乞從今裁節,如有前行郎中合轉少卿、監者,且令權住,先立定員數,候有阙則以次遷授,仍以曆任年深、無贓私罪,或曾曆職司差遣不經責降,或前後曆官可稱及素有文行者,先次遷轉。
前行員外郎合轉郎中及太常、國子博士合轉員外郎者,亦且權住,先立定員,候有阙則以次遷補。
』監察禦史裡行劉庠言:『欲乞少卿、監合磨勘轉大卿、監者,如年已及七十以上,更不許磨勘。
』監察禦史裡行蔣之奇言:『兩制以上四年轉兩官,北京官乃是二年一轉。
欲乞兩制亦依京朝官例五年磨勘轉一官,至前行郎中後,更添左司郎中一轉。
』于是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奏:『檢詳祖宗朝,中外官不立遷轉條限。
大中祥符八年始降诏,京朝官并以三周年,令審官院磨勘引對,與轉官。
是時仕路猶清,官員數少。
厥後及今五十餘年,約祥符初略計十倍,以故員多阙少,坐縻祿俸,才否無辨,差遣不行。
考課之法雖複施用,官制之弊,無甚于此。
今詳定且欲京朝以上磨勘一例各展一年,升朝官至後行郎中更不磨勘。
其才望或有勞績,或因繁難任使,即自朝廷甄擢。
蓋登仕升朝,累至正郎,奏蔭子孫,稍奉法循理,自應至州郡長吏以此處常調固已為優厚。
其待制以上既處顯近,請遵祖宗故事,更不磨勘。
若因事功,或因居事任,上自聖衷推恩遷改,應見資品已高,各據所居官止。
自餘條例,一切仍舊。
其任卿、監不曾曆職司差遣,隻自常參官累遷者,并送審官院依例差遣。
其老或疾陳乞留台宮觀監當者更不磨勘。
如此,則權柄歸于君上,勸沮行于朝廷,人材有所甄别,重難繁劇之地可以用人,事體均乎,簡而易守,比于祖宗之制,猶為優幸。
』癸亥,诏曰:『朕惟制治之本,必始于官;設官之方,其亦有擇。
國家承累聖之祚,跻時丕平,而假省寺之官出釐庶務,複許以三祀俾之一遷。
歲月既深,吏員猥積,雖海宇至廣,工師實繁,以官率人,倍者數矣。
肆我台閣,數陳其故,茲用博議,審求臧謀。
而封章亟來,請從更制。
朕嘉與卿士,圖惟厥中,庶幾流弊,由此其息。
自今待制已上,自遷官後六歲無過,則複遷之;有過亦展年,至谏議大夫止。
待制以上六年一遷官,至谏議大夫止,不知何年卻改此法,當考。
京朝官四歲磨勘,至前行郎中止。
大夫、卿、監仍以七十員為定員,有阙即檢勘前行郎中遷官及四歲以上,校月日之久者次補之。
少卿、監以上遷官聽旨。
如别有勞績或因要重任使特旨推恩者,即不在此例。
』 據《會要》及當時頒降條貫冊令,《實錄》、正史載诏書,餘并削去,要似可惜,故複存之。
初獻言者,當考其姓名。
張舜民《退休小史》雲:『京朝官四年磨勘,元無著令。
熙甯中,審官院率行之,至今為常格。
』案:此诏書及臣僚申請甚備,安得謂無著令?豈舜民不詳考之乎? 訓導皇子 嘉祐八年五月甲辰,诏歲給皇子仲鍼公使錢千五百貫,仲糾、仲恪千貫。
甲寅,右司谏王陶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充皇子位伴讀。
屯田員外郎周孟陽、秘書丞孫思恭充皇子位說書。
宣慶使、安靜軍留後、入内都知任守忠提舉管勾皇子位。
司馬光言:『臣愚伏望陛下多置皇子官屬,博選天下有學行之士以充之,使每日與皇子居處燕遊,講論道義,聳善抑惡,輔成懿德。
其左右前後侍禦仆從,亦皆選小心端悫之人,使所屬官司結罪保明,然後得人,仍專委伴讀官糾舉施行。
若皇太子自有過失,再三規誨不從者,亦聽以聞。
如此,則必進德修業,日就月将,善人益親,邪人益疏,誠天下之幸也。
』戊辰,皇子仲鍼、仲糾始就東宮聽讀。
九月庚戌,诏以皇子位為慶甯宮。
辛亥,皇子光國公仲鍼為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淮陽郡王,改賜名顼;樂安郡公仲糾為明州觀察使、祁國公,賜名颢;大甯郡公仲恪為耀州觀察使、鄂國公,賜名頵。
壬戌,皇子位伴讀王陶為淮陽郡王位說書,孫思恭為侍講,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兼史館檢讨韓維為太常丞,充記室參軍。
陶等請王受拜,不許。
呂誨言:『王今未出閣,當且設師友,不宜遂置僚屬。
臣欲乞朝廷先正王陶等名位,名位既正,則禮分自安。
況王年已長,當早令出閣,開府建官,翊善、侍講自為僚屬,于事體即無不順也。
』 十月戊寅,賜淮陽郡王公使錢歲二千貫,祁國、鄂國歲一千五百貫。
十一月,呂誨又乞早建東宮[11]。
其書曰:『陛下踐祚而來,聖體違豫,雖天光臨下,而德音鮮聞。
萬機之事,未嘗可否,悉付中書、樞密院,皇太後關決于中。
自非輔臣承旨,兩制、近侍亦不得造簾箔之下,況疏遠之臣耶?如是,爵賞刑威一歸于政府,使政府盡公則已,脫有差缪,何由取正?下情所以壅閉,中外所以慊然不安也。
為陛下謀者,莫若早建元良,内輔号令,威福自中而出,人知所歸而下無異心,此當今之速效也。
漢文帝即位之初,有司請豫建太子。
文帝英睿之君,景帝賢明之嗣,尚以不豫建為憂,誠有謂也。
況淮陽王天資穎悟,法當冢嫡,宜豫建立,以固本根,旁絕窺觎,慰安人心,斯萬世之慮也。
伏望陛下廓開聰聽,俯納愚忠,審權柄不可移于下,思機會不可失其時。
法漢文豫建之策,為廟社長久之計,上有聖後之翊輔,下有元良之倚賴,陛下高拱岩廊,仰成庶政,泰山之安,何以逾此?如此,則遊心清淨,不言而化,人神胥悅,天意昭輔。
勿藥之喜,計日可期矣。
』 十二月乙亥,淮陽王顼出閣。
王辭兩宮,悲泣不自勝,太後亦泣,慰谕遣之。
自是日再入朝。
治平元年六月己亥,進封皇子忠武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