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六十四

關燈
神宗皇帝 王安石專用小人 熙甯二年二月庚子,王安石為右谏議大夫、參知政事。

    甲子,安石請以呂惠卿為制置司檢詳文字(惠卿自有本事)。

     三年四月己卯[1],前秀州軍事判官李定為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裡行。

    定素與王安石善。

    孫覺歸自河南,薦定極口,因召至京師。

    定至,谒李常。

    常問:『南方之民以青苗為何如?』定言:『皆便之,無不善。

    』常謂曰:『今朝廷方争此,君見人,切勿為此言也。

    』定即日詣安石,白其事曰:『定惟知據實而言,不知京師不得言青苗之便也。

    』安石喜甚,奏以定編三司歲計及南郊式,且密薦于上,乞召對。

    謂定曰:『君上殿當且為上道此。

    』及見上,果問常平新法,定對如安石所教。

    上悅,批付中書,欲用定知谏院。

    曾公亮、陳升之以為前無此例,固争之,乃改命焉。

    辛巳[2],淮南轉運使、屯田郎中謝景溫為工部郎中兼侍禦史知雜事。

    景溫雅善安石,又與安石弟安國通姻。

    呂公著之為中丞也,人謂景溫必先舉禦史。

    及公著罷,乃有此除。

    先是,安石獨對,問上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紛紛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谏非其人。

    』安石曰:『陛下遇群臣無術,數失事機,别置台谏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未能免其紛紛也。

    』于是專用景溫。

     六月,司勳員外郎、權河北監牧使崔台符權判大理寺。

    初,王安石定按問欲舉法,台符聞之,舉手加額曰:『數百年來誤用刑名,今乃得正!』安石喜其附己,故有此授。

     七月癸巳,賜秘書省正字唐垌進士出身。

    垌上書言事,召對,試學士院,而有是命。

    垌,詢子也。

    初,垌為北京監當官,上書言:『青苗不行,宜斬大臣異議者一二人。

    』王安石謂垌宜在館閣,故得召對。

    垌有才辨,韓琦甚愛之。

    既去,乃聞其言。

     九月癸巳,著作佐郎、編修中書條例曾布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

    王安石嘗欲置其黨一二人于經筵,以防察奏對者。

    呂惠卿既遭父喪,安石未知腹心所托。

    布巧黠善迎合,安石悅之,故以布代惠卿入侍經筵。

    布資序甚淺,人尤不服,而布固辭,卒罷之。

     十月癸亥[3],職方員外郎鄧绾為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

    绾故名維清,雙流人,舉進士高第,遷甯州通判。

    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錢等法,百姓無不鼓舞聖澤。

    臣以所見甯州觀之,知一路;以一路觀之,見天下皆然,此誠百世之良法。

    願陛下堅守行之,勿移于浮議。

    』又與王安石書及頌,安石大喜,白于上,使乘驿詣阙,又累诏趣之。

    比至,上使數人迎于中牟八角順天門調候之,抵暮,入門就舍。

    調候者夜飛奏,于右掖門竅中進入。

    诘旦召對。

    時慶州方有夏寇,绾進呈邊事。

    上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

    』上曰:『今之古人也!』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

    』上曰:『今之賢人也。

    』绾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

    安石問:『家屬俱來乎?』绾曰:『承急召未知所使,不敢俱來。

    』安石曰:『何不俱來?君不歸故官也!』後數日,值安石緻齋,陳升之與馮京以绾知邊事,奏呈知甯
0.06243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