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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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退而合享,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俎豆、鉶羹。

    」鄭氏謂此薦今世之食也。

    自西漢以來,園寝上食。

    而唐天寶五年,始诏享太廟,每室更加常食一牙盤,因與三代笾豆、簠簋并存。

    雖亦貴本親用之意,然而韋彤、裴堪等議以為:宴私之馔,可薦寝宮,而不可渎于太廟。

    臣等考之,享太廟宜自古制,其牙盤上食請罷。

    』從之。

    又言:『季春吉日飨先蠶氏[8],李林甫法《月令》,以先蠶為天驷。

    謹按:先蠶之義,與先農、先牧[9]、先炊一也,當是始蠶之人,故《開元禮》享為瘗坎于壇之壬地。

    《禮義羅》曰[10]:「今禮飨先蠶,無燔柴之儀。

    」明不祀天驷星也。

    今飨先蠶,其壇在東郊。

    《熙甯祀儀》又有燎壇,則是沿襲《唐月令》,以先蠶為天驷,誤也。

    《周禮》後蠶于北郊,以純陰為尊。

    伏請就北郊為壇,以飨始蠶之人,仍依《開元禮》,不設燎壇,但瘗埋以祭,其餘自如故事。

    』從之。

    又言:『古者冕弁則用絃,冠則用纓。

    今衣服令乘輿服大裘,冕以組為纓,色如其绶,衮冕朱絲,組帶為纓。

    冕而用纓,不與禮合,請用朱組絃,仍改平冕為元冕,用纓,不赤而微黑者為之。

    』又别圖上黻制,從之。

     辛未,詳定禮文所言:『古者宗廟有時享、月祭而無月半祭。

    月半有祭者,非古禮也。

    《記》曰:春祠,夏禴,秋嘗,冬烝。

    又曰:遠廟為祧享,嘗乃止。

    此所謂時享也。

    又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

    又曰:諸候皮弁,聽朔于太廟。

    而《左傳》亦曰:閏日不告朔,猶朝于廟。

    此所謂月祭也。

    至于《儀禮》月半奠,大夫以上則有之。

    此所謂非古禮也。

    然而五廟皆月祭,而二祧止享嘗者,何也?曰:仁之行有親疏,禮之施有隆殺,其義然也。

    其止享而不與乎烝,則又加殺矣。

    自秦、漢以來,始建陵寝,而朔、望上食,已非古禮。

    唐天寶末,因而舉行于太廟,非禮甚矣。

    本朝緣唐,故未暇厘正。

    伏請翼祖、宣祖時享止于秋嘗,僖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時享外,仍行朔祭,廟各一獻,牲用特牛。

    若不親祠,則以太常卿攝事,牲用羊。

    《禮正義》曰:按,《羊人》雲:釁積共其羊牲。

    熊氏雲:謂祭日月以下。

    《小司徒》雲:凡小祭祀,奉牛牲。

    然則王者之祭,無不用牛,蓋日月以下,常祀則用羊,王親祭則用牛。

    又其月半上食,乃宗正丞行事。

    伏請罷之。

    』诏祧祭候廟制成日取旨。

    八廟并月祭,用牲,餘依奏。

     又言:『謹按:《禮記·祭法》曰:「王自為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竈。

    孟春其祀戶,祭先脾;孟夏其祀竈,祭先肺;中央土,其祀中霤,祭先心;孟秋其祀門,祭先肝;孟冬其祀行,祭先腎。

    」又傳曰:「春祀司命,秋祠厲。

    」此所祀之位、所祀之時、所用之俎也。

    又《周禮》:「司服掌王之吉服,祭群小祀,則服元冕。

    」注謂:「群小祀,宮中七祀之屬。

    」又《禮記·特牲》曰:「一獻熟。

    」注謂:「若宮中群小神七祀之等。

    」又《周禮·大宗伯》:「若王不與祭,則攝位。

    」此所祀之服、所獻之禮、所攝之官也。

    自《周禮》廢,漢興,始祭族人,炊于宮中,而謂之竈。

    又南山巫祀,南山,秦中而謂之厲。

    唐祭七祀于太廟,令布席于庭西門之内,以至近世褚袷而遍祭之。

    其四時分祭,又随時享,以廟卿行禮,而服七旒冕,分太廟牲以為俎,一獻而不薦熟,皆非禮制。

    臣等量今之宜,參用古義,伏請立春祭戶于廟堂戶外之西;祭司命于廟門之西,制脾于俎;立夏祭竈于廟門之東,制肺于俎;季夏土王日,祭中霤于廟庭之中,制心于俎;立秋祭門及厲于廟門外之西,制肝于俎;立冬祭司命及國行于廟門外之北,制腎于俎,皆用特牲,更不随時享分祭。

    有司攝事,以太廟令攝。

    禮官服必元冕,獻必薦熟。

    其親祠及臘享,即依舊禮遍祭。

    』從之。

     甲戌,詳定禮文所言:『臣等謹按:《記》曰:「禮不王不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又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祖高陽而宗堯。

    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鲧,祖高陽而宗禹。

    商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儀禮》曰:「都邑之士,則知尊祢矣。

    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

    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故謂之追享、朝享。

    」說者以為:「禘,祫也。

    禘及祖之所自出,故謂之追享。

    祫者,自即位朝廟始,故謂之朝享。

    《詩·周頌·雍》,禘太祖也。

    《商頌·長發》,大禘也。

    周五四時之禘,則《雍序》以為禘太祖也。

    商有四時之禘為小,則禘其祖之所自出為大矣。

    由是而言,禘者,宗廟追崇遠祖之祭,唯王者得行之。

    主者至尊,享及七世,推親而及祖,推祖而以及始祖。

    四時各于其廟而祭之,于是有祠杓嘗烝焉。

    既有祠杓嘗烝矣,而毀廟之主不及,猶以為未也。

    綠生有合族綴食之恩,乃于始祖之廟,合毀廟、親廟之主而祭之,于是有祫焉。

    既祫矣,而遠祖不及,猶以為未也,又推而上,審谛其祖之所自出而祭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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