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疑古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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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道,理不如斯。

    亦猶近者魏司馬文王害權臣,黜少帝,坐加九錫,行駕六馬。

    及其殁也,而荀勖猶謂之人臣以終。

    蓋姬之事殷,當比馬之臣魏,必稱周德之大者,不亦虛為其說乎?其疑八也。

     《論語》曰:"太伯可謂至德也已。

    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案《呂氏春秋》所載雲雲,斯則太王鐘愛厥孫,将立其父。

    太伯年居長嫡,地實妨賢。

    向若強顔苟視,懷疑不去,大則類衛伋之誅,小則同楚建之逐,雖欲勿讓,君親其立諸?且太王之殂,太伯來赴,季曆承考遺命,推讓厥昆。

    太伯以形質已殘,有辭獲免。

    原夫毀茲玉體,從彼被發者,本以外絕嫌疑,内釋猜忌,譬雄雞自斷其尾,用獲免于人犧者焉。

    又案《春秋》,晉士蒍見申生之将廢也,曰:為吳太伯,猶有令名。

    斯則太伯、申生,事如一體。

    直以出處有異,故成敗不同。

    若夫子之論太伯也,不美其因病成妍,轉禍為福,斯則當矣。

    如雲"可謂至德"者,無乃謬為其譽乎?其疑九也。

     《尚書·金縢》篇雲:"管、蔡流言,公将不利于孺子。

    "《左傳》雲:"周公殺管叔而放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

    "案《尚書·君奭》篇《序》雲:"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

    召公不說。

    "斯則旦行不臣之禮,挾震主之威,迹居疑似,坐招讪謗。

    雖奭以亞聖之德,負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猶懷憤懑。

    況彼二叔者,才處中人,地居下國,側聞異議,能不懷猜?原其推戈反噬,事由誤我。

    而周公自以不諴,遽加顯戮,與夫漢代之赦淮南,明帝之寬阜陵,一何遠哉!斯則周公于友于之義薄矣。

    而《書》之所述,用為美談者,何哉?其疑十也。

     大抵自《春秋》以前,《尚書》之世,其作者述事如此。

    今取其正經雅言,理有難曉,諸子異說,義或可憑,參而會之,以相研核。

    如異于此,則無論焉。

    夫遠古之書,與近古之史,非唯繁約不類,固亦向背皆殊。

    何者?近古之史也,言唯詳備,事罕甄擇,使夫學者睹一邦之政,則善惡相參;觀一主之才,而賢愚殆半。

    至于遠古則不然。

    夫其所錄也,略舉綱維,務存褒諱,尋其終始,隐沒者多。

    嘗試言之,向使漢、魏、晉、宋之君生于上代,堯、舜、禹、湯之主出于中葉,俾史官易地而書,各叙時事,校其得失,固未可量。

    若乃輪扁稱其糟粕,孔氏述其傳疑,孟子曰:盡信書,不如無書。

    《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簡。

    推此而言,則遠古之書,其妄甚矣。

    豈比夫王沈之不實,沈約之多詐,若斯而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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