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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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流涕而去。

     ○諫斬叱奴騭 侍禦史仲素奏:「慶州樂蟠縣令叱騭盜用官倉,案驗並實。

    」太宗令斬之。

    中書舍人楊文瓘奏:「據律,不合死。

    」太宗曰:「倉糧,朕之所重,若不加法,恐犯者滋多。

    」公諫曰:「陛下設法,與天下共之,今若改張,人將法外畏罪,更復有重者,又何以加焉。

    」太宗從之。

     ○諫武官起服 武官丁艱憂,屢有起服者。

    公諫曰:「國家草創之初,武官不格喪制,天下今既安定,不可仍奪其情。

    必有金革之事,自有墨縗之經。

    」太宗曰:「朕思之,然為武事未息。

    如不可,即止。

    」 ○諫討擊馮盎 嶺南諸州奏馮盎反叛,前後奏者數十輩,乃命將軍藺謨、中郎將牛進等,發江嶺數十州兵以討之。

    公諫曰:「中國初定,瘡痍未復;嶺表瘴癘,山川阻深,兵運難繼,疾疫或起,若不如意,悔不可追。

    且反形未成,無容動眾。

    」太宗曰:「嶺南告者,道路不絕,奈何雲反形未成邪?」公曰:「馮盎若反,即須及中國未寧時。

    交結遠人,分斷險要,破掠州縣,署置官司,何因告來數年兵不出境凡所告者,皆論田洞,此則不反之狀昭然可知。

    陛下未有使人親往觀察,即來朝謁,恐不見明,所以遷延,苟避罪戮。

    今若遣所司,分明曉諭,彼既懷誠信,又喜於免禍,必不勞師旅自至闕廷。

    」太宗乃罷兵,令前蒲州刺史韋叔諧員外散騎侍郎李公淹充使。

    即至,盎即遣其長子智戴隨叔諧等入朝。

    太宗曰:「初,嶺南諸州鹹言馮盎反,人皆勸朕須振兵威,言者既多,不能無惑。

    唯魏徵以為千石之弩,不為鼷鼠發機;大國之師,豈為蠻夷興動。

    勝之不武,不勝為笑,但懷之以德,必不召自來。

    朕命一介使人,遂得嶺表無事,不勞而定,勝於十萬之師,徵不可不賞。

    」乃賜絹百匹。

    (蒲州,蒲阪也,今河中府) ○諫科祖孝孫罪 太宗謂侍臣曰:「人皆以祖孝孫為知音,今教曲多不諧韻,此其未至精妙為不存意乎?」乃敕所司,令定其罪。

    公進諫曰:「陛下生平不愛音聲,今忽為教女樂差舛,責及孝孫,臣恐天下眙愕。

    」太宗曰:「汝等並是我腹心,應須中正,何反附下罔上,為孝孫為辭。

    」溫彥博拜謝,公及王珪進曰:「陛下不以臣等不肖,置於樞近,今臣所言,豈是為私不願陛下責臣至此。

    臣常奉明旨雲:『勿臨時嗔怒即便曲從,成我大過。

    』臣等不敢失墜,所以每觸龍鱗。

    今以此為責,祗是陛下負臣,臣終不負於陛下。

    」太宗怒猶未已,懍然作色。

    公曰:「祖孝孫學問立身,何如白明達陛下平生禮遇孝孫,復何如白明達今過聽一言,便謂孝孫可疑,明達可信,臣恐群臣眾庶有以窺陛下。

    」太宗意乃解。

     ○諫決王文楷杖 裴寂坐事免,放歸鄉宅。

    寂表乞住京師,久而不去。

    太宗大怒,長安令王文楷坐不發遣,令笞三十。

    公進諫曰:「裴寂所為事合萬死,令陛下念其舊功,不置於法,唯解其官,止削半封,合流之人尚自給假,況寂放還鄉宅。

    古人雲:進人以禮,退人以禮。

    臣愚以為,文楷識陛下恩貸,見寂是大臣,不時蹙逼,論其此情,未合得罪。

    太宗曰:「朕令寂拜埽,豈非禮邪!」乃釋文楷不問。

     ○諫皇甫德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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