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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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以為訕謗
太宗謂房玄齡等曰:「昨皇甫德參上書言,朕脩營洛州宮殿,是勞人也;收地租,是厚斂也;俗尚高髻,當是宮中所作也。
此人欲使國家不役一丁,不收一租,宮人皆無髻,乃稱其意耳。
事既訕謗,當須論罪。
」公進諫曰:「賈誼當漢文之時上書雲:『可為痛哭者三,可為長太息者五。
』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不激切則不能起人主心,激切即似訕謗,所謂『狂夫之言,聖人擇焉』。
惟在陛下裁察,不可責也。
」太宗曰:「朕初欲責此人,若責之,則誰敢言者。
」因賜絹二十匹。
○諫國家愛珠 使者從奚契丹中返者,太宗問其土俗,對曰:「最愛肉珠,以數百珠博一馬。
」太宗曰:「何為愛重此物?」對曰:「穿以係頸及交絡身。
」太宗哂之。
公曰:「此物誠不足重,人各有所惑。
西域諸賈,愛重珍寶,若遇好珠,則傾家市取,乃劈肌膚,藏之於身內,此人有所經過,鹹共敬重,其意所須,莫不資給,人聞皆以為笑。
然國家今日亦太重之。
」太宗曰:「魏徵即以我為一胡也,事皆如此。
往者見林邑使人,每旦磨沈水等諸香,用塗身體,皆共笑之,以為虛費;我今愛重此物與彼亦何異乎有識者還共笑我耳,安可不深思也。
」 ○諫西域諸國入朝 高昌主麴文泰將入朝也,西域諸國鹹欲遣使,乃敕蕃人壓怛紇乾使,往西域引諸國使入朝。
公諫曰:「中國始平,瘡痍未復,若有勞役,則不能安。
往年高昌主來入貢,馬才數百匹,所經州縣猶不能供,況復加於此也。
若任其興販,邊人則獲其利;若引為賓客,中國則受其弊矣。
漢建武二十二年,天下寧晏,西域請置都護送侍子,光武不許,不以蠻夷勞弊中國。
今若許十國入貢,其使不減千人,使緣邊諸州,將何取給事既不濟,人心萬端,後方悔之,恐無所及。
」太宗然共議,乃追壓怛紇乾還。
○諫科圍川縣官罪 或奏雲:「右僕射李靖、侍中王珪,奉使九成宮,還,至圍川縣,有宮人先舍於令廳,靖等後至,乃移卻宮人,安置靖等。
又,近有宮人使至始平縣,縣令已安置訖,右丞裴載家口後至,移動宮人,不加禮敬。
」太宗聞之大怒,曰:「此等官職都不由我,皆由李靖、王圭等乎?何見李靖王珪等如此,見我宮人都不禮遇。
始平官、司空處約等決杖一百,解官,仍案驗圍川官人及李靖等。
」公進諫曰:「李靖、王珪皆知禮法,必不許移動宮人自取好處,此或言者過誤,發陛下嗔怒;如其實然,亦可矜恕。
何者李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宮人、皇後、埽除僕隸,其委付事理不同,較其輕重,全無等級。
又,靖等出外,官人訪朝廷法式,歸來陛下問百姓疾苦,靖等自不可不與官人相見,官人等亦不得不參。
至於宮人出使,不與州縣交涉,惟得供其飲食,自外何所參承若以此罪責及官人,不益陛下德音,徒駭天下耳目。
」太宗曰:「公言是也。
」乃釋州縣之罪,李靖等亦寢不問。
○諫優長樂公主禮數 長樂公主將出降,太宗謂房玄齡等曰:「長樂公主,皇後所生,朕及皇後並所鍾愛。
今將出降,禮數欲有所加。
」房玄齡等鹹曰:「陛下所愛,欲少加之,何為不得請倍永嘉公主。
」然永嘉公主即太
此人欲使國家不役一丁,不收一租,宮人皆無髻,乃稱其意耳。
事既訕謗,當須論罪。
」公進諫曰:「賈誼當漢文之時上書雲:『可為痛哭者三,可為長太息者五。
』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不激切則不能起人主心,激切即似訕謗,所謂『狂夫之言,聖人擇焉』。
惟在陛下裁察,不可責也。
」太宗曰:「朕初欲責此人,若責之,則誰敢言者。
」因賜絹二十匹。
○諫國家愛珠 使者從奚契丹中返者,太宗問其土俗,對曰:「最愛肉珠,以數百珠博一馬。
」太宗曰:「何為愛重此物?」對曰:「穿以係頸及交絡身。
」太宗哂之。
公曰:「此物誠不足重,人各有所惑。
西域諸賈,愛重珍寶,若遇好珠,則傾家市取,乃劈肌膚,藏之於身內,此人有所經過,鹹共敬重,其意所須,莫不資給,人聞皆以為笑。
然國家今日亦太重之。
」太宗曰:「魏徵即以我為一胡也,事皆如此。
往者見林邑使人,每旦磨沈水等諸香,用塗身體,皆共笑之,以為虛費;我今愛重此物與彼亦何異乎有識者還共笑我耳,安可不深思也。
」 ○諫西域諸國入朝 高昌主麴文泰將入朝也,西域諸國鹹欲遣使,乃敕蕃人壓怛紇乾使,往西域引諸國使入朝。
公諫曰:「中國始平,瘡痍未復,若有勞役,則不能安。
往年高昌主來入貢,馬才數百匹,所經州縣猶不能供,況復加於此也。
若任其興販,邊人則獲其利;若引為賓客,中國則受其弊矣。
漢建武二十二年,天下寧晏,西域請置都護送侍子,光武不許,不以蠻夷勞弊中國。
今若許十國入貢,其使不減千人,使緣邊諸州,將何取給事既不濟,人心萬端,後方悔之,恐無所及。
」太宗然共議,乃追壓怛紇乾還。
○諫科圍川縣官罪 或奏雲:「右僕射李靖、侍中王珪,奉使九成宮,還,至圍川縣,有宮人先舍於令廳,靖等後至,乃移卻宮人,安置靖等。
又,近有宮人使至始平縣,縣令已安置訖,右丞裴載家口後至,移動宮人,不加禮敬。
」太宗聞之大怒,曰:「此等官職都不由我,皆由李靖、王圭等乎?何見李靖王珪等如此,見我宮人都不禮遇。
始平官、司空處約等決杖一百,解官,仍案驗圍川官人及李靖等。
」公進諫曰:「李靖、王珪皆知禮法,必不許移動宮人自取好處,此或言者過誤,發陛下嗔怒;如其實然,亦可矜恕。
何者李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宮人、皇後、埽除僕隸,其委付事理不同,較其輕重,全無等級。
又,靖等出外,官人訪朝廷法式,歸來陛下問百姓疾苦,靖等自不可不與官人相見,官人等亦不得不參。
至於宮人出使,不與州縣交涉,惟得供其飲食,自外何所參承若以此罪責及官人,不益陛下德音,徒駭天下耳目。
」太宗曰:「公言是也。
」乃釋州縣之罪,李靖等亦寢不問。
○諫優長樂公主禮數 長樂公主將出降,太宗謂房玄齡等曰:「長樂公主,皇後所生,朕及皇後並所鍾愛。
今將出降,禮數欲有所加。
」房玄齡等鹹曰:「陛下所愛,欲少加之,何為不得請倍永嘉公主。
」然永嘉公主即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