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古題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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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垂作《新題樂府》,微之擇和之,樂天複擴充之為五十首,遂成有唐一代詩歌之名著。
今公垂之作不可見,自難評論。
然《白氏長慶集》卷一六《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詩“苦教短李伏歌行”句,樂天自法雲: 李二十常自負歌行,近見予《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
則公垂之作,當不及樂天,可以無疑。
微之所作,見于《元氏長慶集》卷二四者,共十二首,亦多不如樂天所賦。
寅恪别為一章,合元白所作而專論之,茲可不涉及也。
夫元白二公,詩友也,亦詩敵也。
故二人之間,互相仿效,各自改創,以祈進益。
有仿效,然後有似同之處。
有改創,然後有立異之點。
傥綜合二公之作品,區分其題目體裁,考定其制作年月,詳繹其意旨詞句,即可知二公之于所極意之作,其經營下筆時,皆有其詩友或詩敵之作品在心目中。
仿效改創,從同立異,以求超勝,絕非廣泛交際率爾酬和所為也。
關于此義,寅恪已于《長恨歌》《琵琶引》《連昌宮詞》諸章闡明之,茲亦可取用參證,即所謂比較之研究是也。
微之賦《新題樂府》,其不及樂天之處有二:一為一題涵括數意,則不獨詞義複雜,不甚清切,而且數意并陳,往往使讀者不能知其專主之旨,注意遂難于集中。
故讀畢後影響不深,感人之力較一意為一題,如樂天之所作者,殊相懸遠也。
二為造句遣詞,頗嫌晦澀,不似樂天作品詞句簡單流暢,幾如自然之散文,卻仍極富詩歌之美。
且樂天造句多以三七言參差相間雜,微仿《古樂府》,而行文自由無拘牽滞礙之苦。
微之所賦,則尚守七言古體詩之形式,故亦不如樂天所作之潇灑自然多矣。
夫微之作品此二病,若無樂天作品存在,似亦難發現。
若取二人所作同一題目比較觀之,則相形見绌,淺學猶能預知,豈深知甘苦工于為詩之微之,而不自知耶?既知之,而欲改創以求超勝,是殆微之于其元和十二年(《元氏長慶集》卷二三《古題樂府·序》下自注“丁酉”二字。
寅恪按:丁酉為元和十二年)即樂天于元和四年賦《新樂府》後之八年,《和劉猛、李餘《古樂府》詩時之心理。
讀元詩者,苟明乎此,始可評論及欣賞今傳世之《元氏長慶集》卷二、卷三中《古題樂府》詩十九首也。
茲先節錄《古題樂府·序》之有關解釋者于下,其序略雲: 後之文人,達樂者少,但遇興紀題,往往兼以句讀短長為詩歌之異。
況自風雅至于樂流,莫非諷興當時之事,以贻後代之人。
沿襲古題,唱和重複,于文或有短長,于義鹹為贅剩。
尚不如寓意古題,刺美見事,猶有詩人引古以諷之義焉。
曹劉沈鮑之徒時得如此,亦複稀少。
近代唯詩人杜甫《悲陳陶》《哀江頭》《兵車》《麗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無複依傍(參《新樂府》章)。
予少時(寅恪按:元和十二年微之年三十九歲,其作《新題樂府》若在元和四年,亦已三十一歲,相距不過八年,少時二字不可拘泥也)與友人樂天、李公垂輩,謂是為當,遂不複拟賦古題。
昨梁州見進士劉猛、李餘各賦《古樂府》詩數十首,其中一二十章,鹹有新意,予因選而和之。
其有雖用古題,全無古義者,若《出門行》不言離别,《将進酒》特書列女之類是也。
其或頗同古義,全創新詞者,則田家止述軍輸,捉捕詞先蝼蟻之類是也。
微之于《新題樂府》,既不能競勝樂天,而借和劉猛、李餘之《樂府古題》之機緣,以補救前此所作《新題樂府》之缺憾,即不改舊時之體裁,而别出新意新詞,以祈追及樂天而轶出之也。
故其自序之語最要之主旨,則為“寓意古題,刺美見事”及“鹹有新意”與“雖用古題,全無古義”或“頗同古意,全創新詞”等語。
然則微之之《新題樂府》,題意雖新而詞句或仍不免襲古。
而《古題樂府》,或題古而詞意俱新,或意新而題詞俱古。
其綜錯複雜,尤足以表現文心工巧之能事矣。
故微之之拟古,實創新也。
意實創新而形則襲古,以視《新題樂府》之形實俱為一緻,體裁較為單簡者,似更難作。
豈微之特擇此見其所長,而以持傲其詩敵欤?請略舉其最佳之數首以為例證如下: 凡《古題樂府》十九首,自《夢上天》至《估客樂》無一首不隻述一意,與樂天《新樂府》五十首相同,而與微之舊作《新題樂府》一題具數意者大不相似。
此則微之受樂天之影響,而改進其作品無疑也。
十九首中雖有全系五言或七言者,但其中頗多三言五言七言相間雜而成,且有以十字為句者,如《人道短》之“莽卓恭顯皆數十年富貴”及十一字為句者,如《董逃行》之“爾獨不憶年年取我身上膏”之類,長短參差,頗極變錯之緻。
複若《君莫非》及《田野狐兔行》,則又仿古,通篇全用四言矣。
故讀微之《古題樂府》,殊覺其旨趣豐富,文采豔發,似勝于其《新題樂府》。
舉數顯著之例,如《夢上天》雲: 來時畏有他人上,截斷龍胡斬鵬翼。
茫茫漫漫方自悲,哭向青雲椎素臆。
哭聲厭咽旁人惡,喚起驚悲淚飄露。
千慚萬謝喚厭人,向使無君終不寤。
微之于仕宦之途,感慨深矣。
又如《董逃行》雲: 董逃董逃人莫喜,勝負相環相枕倚。
縫綴難成裁破易,何況曲針不能伸巧指,欲學裁縫須準拟。
破壞易而建設難,無其道而行其事。
此詩所言若此,今日吾人讀之,心中将如何耶?又如《夫遠征》雲: 遠征不必戍長城,出門便不知死生。
及《田家詞》雲: 願官早勝仇早複,農死有兒牛有犢,誓不遣官軍糧不足。
諸句,皆依舊題而發新意。
詞極精妙,而意至沉痛。
取較樂天《新樂府》之明白曉暢者,别具蘊蓄之趣。
蓋詞句簡練,思緻委婉,此為元白詩中所不多見者也。
此十九首中最可注意者,莫如《人道短》一篇,通篇皆以議論行之。
詞意俱極奇詭,頗疑此篇與微之并世文雄如韓退之、柳子厚、劉夢得諸公之論有所關涉。
蓋天人長短之說,固為元和時文士中一重要公案也。
《河東先生集》卷一六《天說》略雲: 韓愈謂柳子曰,吾為子言天之說,人之壞元氣陰陽也亦滋甚。
吾意有能殘斯人使日薄歲削,禍元氣陰陽者滋少,是則有功于天地者也。
蕃而息之者,天地之仇也。
柳子曰,吾能終其說。
彼上而玄者,世謂之天。
下而黃者,世謂之地。
渾然而中處者,世謂之元氣。
寒而暑者,世謂之陰陽。
其烏能賞功而罰禍乎?功者自功,禍者自禍,欲望其賞罰者大謬。
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謬矣。
子而信子之仁義,以遊其内,生而死爾,烏置存亡得喪于其間耶? 《劉夢得文集》卷一二《天論》三篇(參《柳河東集》卷三一《答劉禹錫〈天論〉書·序》)略雲: 世之言天者二道焉。
拘于昭昭者,則曰天與人實影響,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陰骘之說勝焉。
泥于冥冥者,則曰天與人實相異,是茫乎無有宰者,故自然之說勝焉。
予之友河東解人柳子厚作《天說》以折韓退之之言,文信美矣,蓋有激而雲,非所以盡天人之際。
故餘作《天論》以極其辯雲。
其上篇略雲: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
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
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
餘故曰,天與人交相勝爾。
其說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
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人能勝乎天者法也。
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
天下之人蹈道必賞,違善必罰。
故其人曰,天何預乃人事耶?福兮可以善取,禍兮可以惡召,奚預乎天邪?法小弛則是非駁,賞不必盡善,罰不必盡惡。
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
彼不當然而固然,豈理邪,天也。
福或可以詐取,禍或可以苟免。
人道駁,故天命之說亦駁焉。
法大弛則是非易位,賞恒在佞,而罰恒在直。
義不足以制其強,刑不足以勝其非,人之能勝天之實盡喪矣。
夫實已喪,而名徒存,彼昧者方挈挈然提無實之名,欲抗乎言天者,斯數窮矣。
故曰天之所能者,生萬物也。
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
法大行,則其人曰,天何預人邪?我蹈道而已。
法大弛,則其人曰,道竟何為邪?任人而已。
法小弛,則天人之論駁焉。
今以一己之窮通,而欲質天之有無,惑矣。
餘曰,天恒執其所能,以臨乎下,非有預乎治亂雲爾。
人恒執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預乎寒暑雲爾。
生乎治者,人道明,鹹知其所自。
故德與怨不歸乎天。
生乎亂者,人道昧,不可知。
故由人者,舉歸乎天,非天預乎人爾。
韓柳劉三公之說甚悉,今不能具引,唯取劉論上篇稍詳錄之,以其為唐人說理之第一等文字也。
至韓柳之說,則文人感慨憤激之言也。
微之《人道短》一篇,暢論天道似長而實短,人道似短而實長。
其詩中: 天既職性命,道德人自強。
之句,則與夢得“天之道在生植,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似有所合,但細繹: 賴得人道有揀别,信任天道真茫茫。
若此撩亂事,豈非天道短,賴得人道長。
之結論,則微之自别有創見,貌似夢得為說理之詞,意同韓柳抒憤激之旨,此恐非偶然所緻,疑微之于作此詩前得見柳劉之文,與其作《連昌宮詞》之前亦得見樂天《新豐折臂翁》昌黎《和李正封過連昌宮七》絕受其暗示者相似(參《連昌宮詞》章及《新樂府》章《新豐折臂翁》篇所論)。
考微之與柳劉往來不甚頻密,則遠道寄文之可能不多。
然微之于元和十年春曾與柳劉諸逐臣同由貶所召至長安。
又于元和十年至十二年間在通州司馬任内嘗以事至山南西道節度使治所興元。
興元者,西南一大都會,而文士萃集之所也。
柳劉文名高一世,天人之說尤為奇創,自宜傳寫流布于興元。
是微之于元和十年至十二年之間,在長安與興元兩地,俱有得見柳劉二公《天論》與《天說》之機緣也。
微之《古題樂府》為《和梁州進士劉猛、李餘》而作,梁州即興元,或者微之在梁州之日,曾得窺見柳劉之文,遂取其意旨加以增創以成此傑作耶? 附論 (甲)白樂天之先祖及後嗣 關于白氏之遠祖,如樂天于《故鞏縣令白府君事狀》(《白氏長慶集》卷二九)中所自述者,其可疑諸點,陳振孫《白文公年譜》已詳辨之,而沈炳震《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訂訛》及武英殿本《新唐書》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所附考證,亦俱有所論。
其實諸家譜牒記述,虛妄紛歧,若取《史乘》校之,其訛謬矛盾可笑之處不一而足,非獨此文為然也。
但此類可存而不論,蓋今日稍具常識之讀史者,決不緻為所迷惑,詳悉辨證,轉無謂也。
又近年中外論著中,有據《北夢瑣言》卷五“中書蕃人事”條所紀“崔慎由诋白敏中”之語,《唐摭言》卷一三“敏捷”條白敏中、盧發所賦“十姓胡中第六胡”諸句,及《白氏長慶集》卷五九《沃洲山禅院記》所雲: 厥初有羅漢僧西天竺人白道猷居焉。
又略雲: 昔道猷肇開茲山,今日樂天又垂文茲山。
異乎哉,沃洲山與白氏其世有緣乎。
等語,推論白氏之為胡姓。
鄙意白氏與西域之白或帛氏有關,自不俟言,但吾國中古之時,西域胡人來居中土,其世代甚近者,殊有考論之價值。
若世代甚遠久,已同化至無何纖微迹象可尋者,則止就其僅餘之标幟即胡姓一事,詳悉考辨,恐未必有何發現,而依吾國中古史“種族之分,多系于其人所受之文化,而不在其所承之血統”之事例言之(見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及《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則此類問題亦可不辨。
故謂元微之出于鮮卑,白樂天出于西域,固非妄說,卻為贅論也。
茲所欲言之樂天先世問題,僅為樂天非北齊五兵尚書白建之後裔,及樂天之父母以親舅甥為婚配二事而已。
蓋此二事均與樂天本身有實際影響,而不似白氏為胡姓之浮泛關系也。
關于樂天非北齊五兵尚書白建之後裔一端,寅恪已于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中篇《論牛僧孺家有隋代牛弘賜田事》闡述及之。
茲僅移錄其所言者于此,以供并觀同論之便利。
至于樂天之父母以親舅甥為婚配一事,則别于此詳言之。
以彼書限于體例範圍,不能多所旁及,而此文則專論樂天家世,其性質有異故也。
《白氏長慶集》卷二九《襄州别駕府君事狀》雲: 初,高祖贈司空,有功于北齊,诏賜莊宅各一區,在同州韓城縣,至今存焉。
此所謂有功于北齊之司空即白建也。
據《北齊書》卷四〇《白建傳》(《北史》卷五五《白建傳》同)略雲: 白建字彥舉,武平七年卒,贈司空。
是白建卒于北齊未亡以前。
其生存時期,周齊二國,東西并峙,互相争競。
建為齊朝主兵之大臣,其所賜莊宅,何得越在同州韓城即仇雠敵國之境内乎?其為訛托,不待辨論也。
又《新唐書》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白氏表》雲: 白建字彥舉,後周弘農郡守,邵陵縣男。
此白建既字彥舉,與北齊主兵大臣之姓氏名字俱無差異,是即樂天所自承之祖先也。
但其官則為北周弘農郡守,與北齊贈司空之事絕不能兼容,其間必有竄改附會,自無可疑。
豈樂天之先世賜田,本屬于一後周姓白名某字某之弘農郡守,而其人實是樂天真正之祖宗。
故其所賜莊宅能在北周境内,後來子孫遠攀異國之貴顯,遂緻前代祖宗橫遭李樹代桃之厄耶? 貞松老人(羅振玉)
今公垂之作不可見,自難評論。
然《白氏長慶集》卷一六《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詩“苦教短李伏歌行”句,樂天自法雲: 李二十常自負歌行,近見予《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
則公垂之作,當不及樂天,可以無疑。
微之所作,見于《元氏長慶集》卷二四者,共十二首,亦多不如樂天所賦。
寅恪别為一章,合元白所作而專論之,茲可不涉及也。
夫元白二公,詩友也,亦詩敵也。
故二人之間,互相仿效,各自改創,以祈進益。
有仿效,然後有似同之處。
有改創,然後有立異之點。
傥綜合二公之作品,區分其題目體裁,考定其制作年月,詳繹其意旨詞句,即可知二公之于所極意之作,其經營下筆時,皆有其詩友或詩敵之作品在心目中。
仿效改創,從同立異,以求超勝,絕非廣泛交際率爾酬和所為也。
關于此義,寅恪已于《長恨歌》《琵琶引》《連昌宮詞》諸章闡明之,茲亦可取用參證,即所謂比較之研究是也。
微之賦《新題樂府》,其不及樂天之處有二:一為一題涵括數意,則不獨詞義複雜,不甚清切,而且數意并陳,往往使讀者不能知其專主之旨,注意遂難于集中。
故讀畢後影響不深,感人之力較一意為一題,如樂天之所作者,殊相懸遠也。
二為造句遣詞,頗嫌晦澀,不似樂天作品詞句簡單流暢,幾如自然之散文,卻仍極富詩歌之美。
且樂天造句多以三七言參差相間雜,微仿《古樂府》,而行文自由無拘牽滞礙之苦。
微之所賦,則尚守七言古體詩之形式,故亦不如樂天所作之潇灑自然多矣。
夫微之作品此二病,若無樂天作品存在,似亦難發現。
若取二人所作同一題目比較觀之,則相形見绌,淺學猶能預知,豈深知甘苦工于為詩之微之,而不自知耶?既知之,而欲改創以求超勝,是殆微之于其元和十二年(《元氏長慶集》卷二三《古題樂府·序》下自注“丁酉”二字。
寅恪按:丁酉為元和十二年)即樂天于元和四年賦《新樂府》後之八年,《和劉猛、李餘《古樂府》詩時之心理。
讀元詩者,苟明乎此,始可評論及欣賞今傳世之《元氏長慶集》卷二、卷三中《古題樂府》詩十九首也。
茲先節錄《古題樂府·序》之有關解釋者于下,其序略雲: 後之文人,達樂者少,但遇興紀題,往往兼以句讀短長為詩歌之異。
況自風雅至于樂流,莫非諷興當時之事,以贻後代之人。
沿襲古題,唱和重複,于文或有短長,于義鹹為贅剩。
尚不如寓意古題,刺美見事,猶有詩人引古以諷之義焉。
曹劉沈鮑之徒時得如此,亦複稀少。
近代唯詩人杜甫《悲陳陶》《哀江頭》《兵車》《麗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無複依傍(參《新樂府》章)。
予少時(寅恪按:元和十二年微之年三十九歲,其作《新題樂府》若在元和四年,亦已三十一歲,相距不過八年,少時二字不可拘泥也)與友人樂天、李公垂輩,謂是為當,遂不複拟賦古題。
昨梁州見進士劉猛、李餘各賦《古樂府》詩數十首,其中一二十章,鹹有新意,予因選而和之。
其有雖用古題,全無古義者,若《出門行》不言離别,《将進酒》特書列女之類是也。
其或頗同古義,全創新詞者,則田家止述軍輸,捉捕詞先蝼蟻之類是也。
微之于《新題樂府》,既不能競勝樂天,而借和劉猛、李餘之《樂府古題》之機緣,以補救前此所作《新題樂府》之缺憾,即不改舊時之體裁,而别出新意新詞,以祈追及樂天而轶出之也。
故其自序之語最要之主旨,則為“寓意古題,刺美見事”及“鹹有新意”與“雖用古題,全無古義”或“頗同古意,全創新詞”等語。
然則微之之《新題樂府》,題意雖新而詞句或仍不免襲古。
而《古題樂府》,或題古而詞意俱新,或意新而題詞俱古。
其綜錯複雜,尤足以表現文心工巧之能事矣。
故微之之拟古,實創新也。
意實創新而形則襲古,以視《新題樂府》之形實俱為一緻,體裁較為單簡者,似更難作。
豈微之特擇此見其所長,而以持傲其詩敵欤?請略舉其最佳之數首以為例證如下: 凡《古題樂府》十九首,自《夢上天》至《估客樂》無一首不隻述一意,與樂天《新樂府》五十首相同,而與微之舊作《新題樂府》一題具數意者大不相似。
此則微之受樂天之影響,而改進其作品無疑也。
十九首中雖有全系五言或七言者,但其中頗多三言五言七言相間雜而成,且有以十字為句者,如《人道短》之“莽卓恭顯皆數十年富貴”及十一字為句者,如《董逃行》之“爾獨不憶年年取我身上膏”之類,長短參差,頗極變錯之緻。
複若《君莫非》及《田野狐兔行》,則又仿古,通篇全用四言矣。
故讀微之《古題樂府》,殊覺其旨趣豐富,文采豔發,似勝于其《新題樂府》。
舉數顯著之例,如《夢上天》雲: 來時畏有他人上,截斷龍胡斬鵬翼。
茫茫漫漫方自悲,哭向青雲椎素臆。
哭聲厭咽旁人惡,喚起驚悲淚飄露。
千慚萬謝喚厭人,向使無君終不寤。
微之于仕宦之途,感慨深矣。
又如《董逃行》雲: 董逃董逃人莫喜,勝負相環相枕倚。
縫綴難成裁破易,何況曲針不能伸巧指,欲學裁縫須準拟。
破壞易而建設難,無其道而行其事。
此詩所言若此,今日吾人讀之,心中将如何耶?又如《夫遠征》雲: 遠征不必戍長城,出門便不知死生。
及《田家詞》雲: 願官早勝仇早複,農死有兒牛有犢,誓不遣官軍糧不足。
諸句,皆依舊題而發新意。
詞極精妙,而意至沉痛。
取較樂天《新樂府》之明白曉暢者,别具蘊蓄之趣。
蓋詞句簡練,思緻委婉,此為元白詩中所不多見者也。
此十九首中最可注意者,莫如《人道短》一篇,通篇皆以議論行之。
詞意俱極奇詭,頗疑此篇與微之并世文雄如韓退之、柳子厚、劉夢得諸公之論有所關涉。
蓋天人長短之說,固為元和時文士中一重要公案也。
《河東先生集》卷一六《天說》略雲: 韓愈謂柳子曰,吾為子言天之說,人之壞元氣陰陽也亦滋甚。
吾意有能殘斯人使日薄歲削,禍元氣陰陽者滋少,是則有功于天地者也。
蕃而息之者,天地之仇也。
柳子曰,吾能終其說。
彼上而玄者,世謂之天。
下而黃者,世謂之地。
渾然而中處者,世謂之元氣。
寒而暑者,世謂之陰陽。
其烏能賞功而罰禍乎?功者自功,禍者自禍,欲望其賞罰者大謬。
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謬矣。
子而信子之仁義,以遊其内,生而死爾,烏置存亡得喪于其間耶? 《劉夢得文集》卷一二《天論》三篇(參《柳河東集》卷三一《答劉禹錫〈天論〉書·序》)略雲: 世之言天者二道焉。
拘于昭昭者,則曰天與人實影響,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陰骘之說勝焉。
泥于冥冥者,則曰天與人實相異,是茫乎無有宰者,故自然之說勝焉。
予之友河東解人柳子厚作《天說》以折韓退之之言,文信美矣,蓋有激而雲,非所以盡天人之際。
故餘作《天論》以極其辯雲。
其上篇略雲: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
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
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
餘故曰,天與人交相勝爾。
其說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
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人能勝乎天者法也。
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
天下之人蹈道必賞,違善必罰。
故其人曰,天何預乃人事耶?福兮可以善取,禍兮可以惡召,奚預乎天邪?法小弛則是非駁,賞不必盡善,罰不必盡惡。
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
彼不當然而固然,豈理邪,天也。
福或可以詐取,禍或可以苟免。
人道駁,故天命之說亦駁焉。
法大弛則是非易位,賞恒在佞,而罰恒在直。
義不足以制其強,刑不足以勝其非,人之能勝天之實盡喪矣。
夫實已喪,而名徒存,彼昧者方挈挈然提無實之名,欲抗乎言天者,斯數窮矣。
故曰天之所能者,生萬物也。
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
法大行,則其人曰,天何預人邪?我蹈道而已。
法大弛,則其人曰,道竟何為邪?任人而已。
法小弛,則天人之論駁焉。
今以一己之窮通,而欲質天之有無,惑矣。
餘曰,天恒執其所能,以臨乎下,非有預乎治亂雲爾。
人恒執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預乎寒暑雲爾。
生乎治者,人道明,鹹知其所自。
故德與怨不歸乎天。
生乎亂者,人道昧,不可知。
故由人者,舉歸乎天,非天預乎人爾。
韓柳劉三公之說甚悉,今不能具引,唯取劉論上篇稍詳錄之,以其為唐人說理之第一等文字也。
至韓柳之說,則文人感慨憤激之言也。
微之《人道短》一篇,暢論天道似長而實短,人道似短而實長。
其詩中: 天既職性命,道德人自強。
之句,則與夢得“天之道在生植,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似有所合,但細繹: 賴得人道有揀别,信任天道真茫茫。
若此撩亂事,豈非天道短,賴得人道長。
之結論,則微之自别有創見,貌似夢得為說理之詞,意同韓柳抒憤激之旨,此恐非偶然所緻,疑微之于作此詩前得見柳劉之文,與其作《連昌宮詞》之前亦得見樂天《新豐折臂翁》昌黎《和李正封過連昌宮七》絕受其暗示者相似(參《連昌宮詞》章及《新樂府》章《新豐折臂翁》篇所論)。
考微之與柳劉往來不甚頻密,則遠道寄文之可能不多。
然微之于元和十年春曾與柳劉諸逐臣同由貶所召至長安。
又于元和十年至十二年間在通州司馬任内嘗以事至山南西道節度使治所興元。
興元者,西南一大都會,而文士萃集之所也。
柳劉文名高一世,天人之說尤為奇創,自宜傳寫流布于興元。
是微之于元和十年至十二年之間,在長安與興元兩地,俱有得見柳劉二公《天論》與《天說》之機緣也。
微之《古題樂府》為《和梁州進士劉猛、李餘》而作,梁州即興元,或者微之在梁州之日,曾得窺見柳劉之文,遂取其意旨加以增創以成此傑作耶? 附論 (甲)白樂天之先祖及後嗣 關于白氏之遠祖,如樂天于《故鞏縣令白府君事狀》(《白氏長慶集》卷二九)中所自述者,其可疑諸點,陳振孫《白文公年譜》已詳辨之,而沈炳震《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訂訛》及武英殿本《新唐書》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所附考證,亦俱有所論。
其實諸家譜牒記述,虛妄紛歧,若取《史乘》校之,其訛謬矛盾可笑之處不一而足,非獨此文為然也。
但此類可存而不論,蓋今日稍具常識之讀史者,決不緻為所迷惑,詳悉辨證,轉無謂也。
又近年中外論著中,有據《北夢瑣言》卷五“中書蕃人事”條所紀“崔慎由诋白敏中”之語,《唐摭言》卷一三“敏捷”條白敏中、盧發所賦“十姓胡中第六胡”諸句,及《白氏長慶集》卷五九《沃洲山禅院記》所雲: 厥初有羅漢僧西天竺人白道猷居焉。
又略雲: 昔道猷肇開茲山,今日樂天又垂文茲山。
異乎哉,沃洲山與白氏其世有緣乎。
等語,推論白氏之為胡姓。
鄙意白氏與西域之白或帛氏有關,自不俟言,但吾國中古之時,西域胡人來居中土,其世代甚近者,殊有考論之價值。
若世代甚遠久,已同化至無何纖微迹象可尋者,則止就其僅餘之标幟即胡姓一事,詳悉考辨,恐未必有何發現,而依吾國中古史“種族之分,多系于其人所受之文化,而不在其所承之血統”之事例言之(見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及《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則此類問題亦可不辨。
故謂元微之出于鮮卑,白樂天出于西域,固非妄說,卻為贅論也。
茲所欲言之樂天先世問題,僅為樂天非北齊五兵尚書白建之後裔,及樂天之父母以親舅甥為婚配二事而已。
蓋此二事均與樂天本身有實際影響,而不似白氏為胡姓之浮泛關系也。
關于樂天非北齊五兵尚書白建之後裔一端,寅恪已于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中篇《論牛僧孺家有隋代牛弘賜田事》闡述及之。
茲僅移錄其所言者于此,以供并觀同論之便利。
至于樂天之父母以親舅甥為婚配一事,則别于此詳言之。
以彼書限于體例範圍,不能多所旁及,而此文則專論樂天家世,其性質有異故也。
《白氏長慶集》卷二九《襄州别駕府君事狀》雲: 初,高祖贈司空,有功于北齊,诏賜莊宅各一區,在同州韓城縣,至今存焉。
此所謂有功于北齊之司空即白建也。
據《北齊書》卷四〇《白建傳》(《北史》卷五五《白建傳》同)略雲: 白建字彥舉,武平七年卒,贈司空。
是白建卒于北齊未亡以前。
其生存時期,周齊二國,東西并峙,互相争競。
建為齊朝主兵之大臣,其所賜莊宅,何得越在同州韓城即仇雠敵國之境内乎?其為訛托,不待辨論也。
又《新唐書》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白氏表》雲: 白建字彥舉,後周弘農郡守,邵陵縣男。
此白建既字彥舉,與北齊主兵大臣之姓氏名字俱無差異,是即樂天所自承之祖先也。
但其官則為北周弘農郡守,與北齊贈司空之事絕不能兼容,其間必有竄改附會,自無可疑。
豈樂天之先世賜田,本屬于一後周姓白名某字某之弘農郡守,而其人實是樂天真正之祖宗。
故其所賜莊宅能在北周境内,後來子孫遠攀異國之貴顯,遂緻前代祖宗橫遭李樹代桃之厄耶? 貞松老人(羅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