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選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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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作:“知伯以國士遇臣,臣故國士報之。

    ”《史記·刺客列傳》作:“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

    ”豫讓,原事智伯,智伯尊寵之。

    趙襄子與韓魏合謀滅智伯,漆其頭以爲飲器。

    豫讓變名姓,漆身吞炭,毀容刺襄子以報仇,不成,自殺。

     〔七〕泛泛然:淺薄貌。

     〔八〕審己切:謂有自知之明。

    審,審察。

    切,貼合。

     〔九〕因緣:假借某種緣故。

     〔一〇〕懟(duì)言:怨恨的話。

    《爾雅·釋言》:“懟,怨也。

    ” 〔一一〕大和二年:公元八二八年。

     〔一二〕應進士舉:《資治通鑑》卷二四三:“(大和二年)閏三月甲午,賢良方正裴休、李郃、李甘、杜牧、馬植、崔嶼、王式、崔慎由等二十二人中第,皆除官。

    ” 〔一三〕先進之士:猶先輩。

    李肇《唐國史補》卷下:“得第謂之前進士,互相推敬謂之先輩。

    ” 〔一四〕喧而兩句:杜牧文章得到太學生稱譽事,見《阿房宮賦》注引《唐摭言·公薦》。

    不啻(chì),不隻。

     〔一五〕李巡官:崔鄲幕府李姓屬官。

    巡官,唐時節度、觀察、團練、防禦諸使,其僚屬都有巡官,位居判官、推官之次。

     〔一六〕置之於榻席之上:意謂自己將受召入幕府爲判官。

    榻席,均坐卧用具,古時布席治事,故亦稱職務或容身之所爲榻席。

     〔一七〕齒:排列。

     〔一八〕攀緣:攀附求進。

    絲髮:喻微細。

     〔一九〕特達:獨出於衆,特殊。

    王褒《四子講德論》:“夫特達而相知者,千載一遇也。

    ”劉良注:“特,獨也。

    ”倜儻(tìtǎnɡ):卓越豪邁。

    司馬遷《報任安書》:“唯倜儻非常之人稱焉。

    ” 〔二〇〕承命:此謂受聘入崔鄲幕府爲官。

     〔二一〕撫心:以手撫胸。

     〔二二〕忽忽:猶言每每。

     〔二三〕地:地位,待遇。

     〔二四〕庶幾:希冀之詞。

    指顧:手指目視。

     〔二五〕過:過分。

     〔二六〕發明:闡明。

     本文自述應進士試時受人推譽及此後備遭冷落之境遇,於感激崔鄲知遇之恩的同時,對世態炎涼的感慨頗爲深切。

     張保臯鄭年傳〔一〕 新羅人張保臯、鄭年者〔二〕,自其國來徐州〔三〕,爲軍中小將。

    保臯年三十,年少十歲,兄呼保臯〔四〕。

    俱善鬬戰,騎而揮槍,其本國與徐州無有能敵者。

    年復能沒海履其地〔五〕,五十裡不噎〔六〕。

    角其勇健〔七〕,保臯差不及年。

    保臯以齒,年以藝,常齟齬不相下〔八〕。

     後保臯歸新羅,謁其王曰〔九〕:“遍中國以新羅人爲奴婢,願得鎮清海〔一〇〕,使賊不得掠人西去。

    ”其王與萬人〔一一〕,如其請〔一二〕。

    自大和後〔一三〕,海上無鬻新羅人者〔一四〕。

    保臯既貴於其國,年錯寞去職〔一五〕,饑寒在泗之漣水縣〔一六〕。

    一日,言於漣水戍將馮元規曰〔一七〕:“年欲東歸乞食於張保臯。

    ”元規曰:“爾與保臯所挾何如〔一八〕,奈何去取死其手?”年曰:“饑寒死不如兵死快〔一九〕,況死故鄉邪!”年遂去。

    至謁保臯,保臯飲之極歡。

    飲未卒,其國使至,大臣殺其王,國亂無主。

    保臯遂分兵五千人與年,持年泣曰:“非子不能平禍難。

    ”年至其國,誅反者,立王以報。

    王遂徵保臯爲相〔二〇〕,以年代保臯。

     天寶安祿山亂〔二一〕,朔方節度使安思順以祿山從弟賜死〔二二〕,詔郭汾陽代之〔二三〕。

    後旬日,復詔李臨淮持節分朔方半兵〔二四〕,東出趙、魏〔二五〕。

    當思順時,汾陽、臨淮俱爲牙門都將〔二六〕,將萬人〔二七〕,不相能〔二八〕,雖同盤飲食,常睇相視〔二九〕,不交一言。

    及汾陽代思順,臨淮欲亡去〔三〇〕,計未決,詔至,分汾陽兵東討,臨淮入請曰:“一死固甘〔三一〕,乞免妻子。

    ”汾陽趨下,持手上堂偶坐〔三二〕,曰:“今國亂主遷〔三三〕,非公不能東伐,豈懷私忿時耶?”悉詔軍吏,出詔書讀之,如詔約束。

    及别,執手泣涕,相勉以忠義。

    訖平劇盜〔三四〕,實二公之力。

     知其心不叛,知其材可任,然後心不疑,兵可分。

    平生積忿,知其心,難也;忿必見短,知其材,益難也。

    此保臯與汾陽之賢等耳。

    年投保臯,必曰:“彼貴我賤,我降下之,不宜以舊忿殺我。

    ”保臯果不殺,此亦人之常情也。

    臨淮分兵詔至,請死於汾陽,此亦人之常情也。

    保臯任年,事出於己,年且寒飢,易爲感動。

    汾陽、臨淮,平生抗立〔三五〕,臨淮之命,出於天子,搉於保臯〔三六〕,汾陽爲優。

    此乃聖賢遲疑成敗之際也,彼無他也,仁義之心與雜情並植〔三七〕,雜情勝則仁義滅,仁義勝則雜情銷,彼二人仁義之心既勝,復資之以明〔三八〕,故卒成功。

     世稱周、邵爲百代人師〔三九〕,周公擁孺子而邵公疑之〔四〇〕。

    以周公之聖,邵公之賢,少事文王〔四一〕,老佐武王,能平天下,周公之心,邵公且不知之。

    苟有仁義之心,不資以明,雖邵公尚爾〔四二〕,況其下哉。

    語曰:“國有一人,其國不亡。

    ”夫亡國非無人也,丁其亡時〔四三〕,賢人不用,苟能用之,一人足矣。

     〔一〕本文約作于開成四、五年間(八三九—八四〇)爲史館修撰時。

     〔二〕新羅:朝鮮古國。

     〔三〕徐州:今江蘇省徐州市。

     〔四〕兄呼保臯:鄭年稱呼保臯爲兄。

    兄,名詞作狀語。

     〔五〕沒海履其地:謂其遊泳技術之高,在水上如履平地。

     〔六〕噎(yē):氣逆。

     〔七〕角(jué):角力,比武。

     〔八〕保臯三句:謂保臯憑年長,鄭年憑武藝常相抵觸,争持不下。

    齒,年齡。

    齟齬(jǔyǔ),意見不合。

     〔九〕謁(yè):拜見。

     〔一〇〕鎮:鎮守。

    清海:新羅地名。

    原註曰:“新羅海路之要。

    ” 〔一一〕與:給予。

     〔一二〕如其請:同意保臯鎮守清海的請求。

     〔一三〕大和:文宗年號(八二七—八三五)。

     〔一四〕鬻(yù):賣。

     〔一五〕錯寞:即錯莫。

    冷落,寂寞。

    王褒《甘泉宮頌》:“徑落莫以差錯。

    ”又,杜甫《瘦馬行》:“失主錯莫無晶光。

    ”仇注:“錯莫,猶雲落寞。

    ” 〔一六〕泗:泗州,轄境相當今江蘇泗洪、泗陽、宿遷、漣水、灌南、邳縣、睢寧及安徽泗縣等地。

    漣水縣:在江蘇省北部。

     〔一七〕戍將:守將。

     〔一八〕挾:挾恨,懷恨在心。

     〔一九〕饑寒句:謂死于饑寒不如死于兵器痛快。

     〔二〇〕徵:徵召。

     〔二一〕天寶:唐玄宗年號(七四二—七五五)。

    安祿山亂:玄宗天寶十四載(七五五)冬,平盧、範陽、河東三鎮節度使安祿山起兵叛亂,至代宗廣德元年(七六三)漸次蕩平,前後歷時八年。

     〔二二〕朔方:唐方鎮名,治所在靈州(今寧夏靈武西南),玄宗時爲邊防十節度使之一。

    安思順:安祿山堂弟。

    據《資治通鑑》卷二一七:“戶部尚書安思順知祿山反謀,因入朝奏之。

    及祿山反,上以思順先奏,不之罪也。

    哥舒翰素與之有隙,使人詐爲祿山遺思順書,於關門擒之以獻,且數思順七罪,請誅之。

    丙辰,思順及弟太僕卿元貞皆坐死,家屬徙嶺外。

    ”從弟:堂弟。

     〔二三〕郭汾陽:郭子儀,安祿山叛亂時任朔方節度使,後因平叛有功升中書令,進封汾陽郡王。

     〔二四〕李臨淮:李光弼,契丹旗人,曾任河西節度副使、朔方節度副使等職,與郭子儀共同平叛,因功封臨淮郡王。

    節:符節,古時使臣執以示信之物。

    多以竹、木或金屬爲之。

     〔二五〕趙:指鎮州,今河北省正定縣。

    魏:魏州,今河北省大名縣東北。

     〔二六〕牙門:古代軍營門口置牙旗,故稱。

    都將:官名。

    唐藩鎮和禁軍中的領兵官均稱都將。

    據《新唐書》本傳,李光弼“起家左衞親府左郎將,累遷左清道率,兼安北都護,補河西王忠嗣府兵馬使,充赤水軍使。

    ”郭子儀“以武舉異等補左衞長史,累遷單于副都護、振遠軍使。

    ” 〔二七〕將:統率。

     〔二八〕不相能:不相契合。

     〔二九〕睇(dì):斜視。

     〔三〇〕亡:逃亡。

     〔三一〕一死固甘:新、舊《唐書》郭、李本傳均未載此事。

    《李光弼傳》曰:“朔方節度使安思順表爲副,知留後事,愛其材,欲以子妻之,光弼引疾去。

    ……安祿山反,郭子儀薦其能,詔攝禦史大夫,持節河東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兼雲中太守。

    ……初,與郭子儀齊名,世稱‘李、郭’,而戰功推爲中興第一。

    ”可知安祿山反時,郭子儀曾向朝廷薦舉李光弼,兩人間似無仇隙。

    又,《通鑑考異》卷二一七引録杜牧此文後亦雲:“按:於時玄宗未幸蜀,唐之號令猶行於天下,若制書除光弼爲節度使,子儀安敢擅殺之,杜或得于傳聞之誤也。

    ” 〔三二〕偶坐:並坐。

     〔三三〕國亂主遷:謂玄宗避安祿山亂,君臣播遷四川。

     〔三四〕訖:通“迄”,到;最後。

    劇盜:強悍之寇盜,此指安、史叛魁。

     〔三五〕抗立:並立。

     〔三六〕搉(què):商搉,衡量。

     〔三七〕雜情:個人恩怨之情。

    並植:同時並存。

     〔三八〕明:明智。

     〔三九〕周、邵:周公旦和召公奭(shì)。

    周公旦爲武王弟,召公奭爲周之支族,武王之臣。

    據《史記·管蔡世家》:“武王已克殷紂,平天下,封功臣昆弟。

    於是封叔鮮於管,封叔度於蔡。

    ”……“封叔旦於魯而相周,爲周公。

    ”又,《燕召公世家》:“召公奭與周同姓,姓姬氏。

    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

    ”邵,同“召”。

     〔四〇〕擁:擁護;扶助。

    孺子:謂成王。

    《尚書·金縢》:“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羣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

    ’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

    ’”又,《史記·周本紀》:“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

    管叔、蔡叔羣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

    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

    ”又,《燕召公世家》:“其在成王時,召公爲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

    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祚,召公疑之,作《君奭》。

    《君奭》不説周公。

    ” 〔四一〕文王:武王父姬昌。

     〔四二〕尚爾:尚且如此。

     〔四三〕丁:當。

     此文前半記叙保臯挺身而出,禁止不法之徒買賣新羅奴婢及張、鄭捐棄前嫌共赴國難等事蹟,後半爲議論部分。

    作者以郭子儀、李光弼不計個人恩怨而並肩平叛事比擬張、鄭,且以召公疑周公事爲例,反襯張、鄭之能辨是非。

    將古聖賢與兩個少數民族的人物相提並論,充分反映其過人識見。

    文中有關郭、李交惡事,或係得自傳聞,新、舊《唐書》本傳均未載,《新唐書·新羅傳》則全文予以引録,但將議論部分改爲牧之贊語。

    復加嗟嘆曰:“嗟乎!不以怨毒相惎,而先國家之憂,晉有祁奚,唐有汾陽、保臯,孰謂夷無人哉!” 上池州李使君書〔一〕 景業足下。

    僕與足下齒同而道不同〔二〕,足下性俊達堅明〔三〕,心正而氣和,飾以溫慎〔四〕,故處世顯明無罪悔〔五〕。

    僕之所禀〔六〕,闊略疏易〔七〕,輕微而忽小〔八〕,然其天與其心〔九〕,知邪柔利己〔一〇〕,偷苟讒諂〔一一〕,可以進取〔一二〕,知之而不能行之。

    非不能行之,抑復見惡之,不能忍一同坐與之交語〔一三〕。

    故有知之者,有怒之者,怒不附己者,怒不恬言柔舌道其盛美者〔一四〕,怒守直道而違己者。

    知之者,皆齒少氣鋭〔一五〕,讀書以賢才自許,但見古人行事真當如此,未得官職,不睹形勢,絜絜少輩之徒也〔一六〕。

    怒僕者足以裂僕之腸,折僕之脛〔一七〕,知僕者不能持一飯與僕,僕之不死已幸,況爲刺史,聚骨肉妻子,衣食有餘,乃大幸也,敢望其他?然與足下之所受性,固不得伍列齊立〔一八〕,亦抵足下疆壠畦畔間耳〔一九〕,故足下憐僕之厚〔二〇〕,僕仰足下之多〔二一〕。

    在京城間,家事人事,終日促束〔二二〕,不得日出所懷以自曉,自然不敢以輩流間期足下也〔二三〕。

     去歲乞假〔二四〕,自江、漢間歸京〔二五〕,乃知足下出官之由〔二六〕,勇於爲義。

    向者僕之期足下之心〔二七〕,果爲不繆〔二八〕,私自喜賀,足下果不負天所付與,僕所期向,二者所以爲喜且自賀也,幸甚,幸甚。

    夫子曰:“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二九〕。

    ”復曰:“不試〔三〇〕,故藝〔三一〕。

    ”聖人尚以少賤不試,乃能多能有藝,況他人哉。

    僕與足下年未三十爲諸侯幕府吏〔三二〕,未四十爲天子廷臣〔三三〕,不爲甚賤,不爲不試矣。

    今者齒各甚壯,爲刺史,各得小郡〔三四〕,俱處僻左〔三五〕,幸天下無事,人安穀熟,無兵期軍須、逋負諍訴之勤〔三六〕,足以爲學,自強自勉於未聞未見之間。

    僕不足道,雖能爲學,亦無所益,如足下之才之時〔三七〕,真可惜也。

    向者所謂俊達聖明,心正而氣和,飾以溫慎,此才可惜也。

    年四十爲刺史,得僻左小郡,有衣食,無爲吏之苦,此時之可惜也。

    僕以爲天資足下有異日名聲〔三八〕,跡業光于前後〔三九〕,正在今日,可不勉之! 僕常念百代之下,未必爲不幸,何者?以其書具而事多也〔四〇〕。

    今之言者必曰:“使聖人微旨不傳〔四一〕,乃鄭玄輩爲注解之罪〔四二〕。

    ”僕觀其所解釋,明白完具〔四三〕,雖聖人復生,必挈置數子坐於遊、夏之位〔四四〕。

    若使玄輩解釋不足爲師,要得聖人復生,如周公、夫子親授微旨,然後爲學。

    是則聖人不生,終不爲學,假使聖人復生,即亦隨而猾之矣〔四五〕。

    此則不學之徒,好出大言,欺亂常人耳。

    自漢已降,其有國者成敗廢興,事業蹤跡,一二億萬,青黃白黑,據實控有,皆可圖畫,考其來由,裁其短長,十得四五,足以應當時之務矣。

    不似古人窮天鑿玄〔四六〕,躡於無蹤,算於忽微〔四七〕,然後能爲學也。

    故曰,生百代之下,未必爲不幸也。

     夫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四八〕。

    ”此乃隨所見聞,能不亡失而思念至也。

    楚王問萍實,對曰:“吾往年聞童謡而知之〔四九〕。

    ”此乃以童子爲師耳。

    參之於上古〔五〇〕,復酌於見聞,乃能爲聖人也。

    諸葛孔明曰:“諸公讀書,乃欲爲博士耳。

    ”此乃蓋滯於所見〔五一〕,不知適變〔五二〕,名爲腐儒,亦學者之一病。

     僕自元和已來,以至今日,其所見聞名公才人之所論討,典刑制度〔五三〕,征伐叛亂,考其當時,參於前古,能不忘失而思念,亦可以爲一家事業矣。

    但隨見隨忘,隨聞隨廢,輕目重耳之過,此亦學者之一病也。

    如足下天與之性,萬萬與僕相遠。

    僕自知頑滯〔五四〕,不能苦心爲學,假使能學之,亦不能出而施之,懇懇欲成足下之美〔五五〕,異日既受足下之教,於一官一局而無過失而已〔五六〕。

    自古未有不學而能垂名於後代者,足下勉之。

     大江之南,夏候鬱濕,易生百疾,足下氣俊,胸臆間不以悁忿是非貯之〔五七〕,邪氣不能侵。

    慎防是晚多食〔五八〕,大醉繼飲。

    其他無所道。

    某再拜。

     〔一〕本篇作於武宗會昌二年(八四二),時年四十歲。

    池州:《元和郡縣圖志》卷二八:“本漢鄣郡之域,吳于此置石城縣。

    梁昭明太子以其水魚美,故封其水爲貴池,今城西枕此水。

    隋廢石城縣入南陵縣,開皇中于此置秋浦縣。

    永泰二年,江西觀察使李勉奏置池州,因武德四年總管左難當所奏舊名,取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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