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内經靈樞集注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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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針十二原第一法天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子萬民,養百姓,而收其租稅。

    餘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

    餘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逆順出入之會。

    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

    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

    異其章#1别其表裡,為之終始。

    令各有形,先立針經。

    願聞其情。

     岐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

    請言其道。

    小針之要,易陳而難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睹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

    知機之道者,不可挂以發,不知機道,叩之不發,知其往來,要與之期,粗之間乎,妙哉工獨有之。

    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迎#2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針道畢矣。

    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滿則洩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日: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

    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與實,若得若失。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補寫之時,以針為之。

    寫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洩,按而引針,是謂内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

    補日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去如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

    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血脈者,在臉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才針,長一寸六分;二曰圓針,長一寸六分;三曰缇針,長三寸半;四曰鋒針,長一寸六分;五日铍針,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圓利針,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針,長三寸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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