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内經靈樞集注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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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繁日月第四十一
黃帝日:餘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奈何?岐伯日: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
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
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1火,故在上者為陽。
黃帝日:合之於脈,奈何?岐伯日: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
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醜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并合,故為陽明。
庚主右手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
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其於五藏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2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黃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黃帝曰:五行以束方為甲乙木王春,春者,蒼色,主肝,肝者足厥陰也,今乃以甲為左手之少陽,不合於數,何也?岐伯曰:此天地之陰陽也,非四時五行之以次行也。
且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故數之可十,離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萬,此之謂也。
病傳第四十二 黃帝曰:餘受九針於夫子,而私覽於諸方,或有導引行氣、喬摩、灸、熨、刺、炳、飲藥之一者,可獨守耶,将盡行之乎?岐伯曰
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
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1火,故在上者為陽。
黃帝日:合之於脈,奈何?岐伯日: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
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醜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并合,故為陽明。
庚主右手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
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其於五藏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2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黃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黃帝曰:五行以束方為甲乙木王春,春者,蒼色,主肝,肝者足厥陰也,今乃以甲為左手之少陽,不合於數,何也?岐伯曰:此天地之陰陽也,非四時五行之以次行也。
且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故數之可十,離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萬,此之謂也。
病傳第四十二 黃帝曰:餘受九針於夫子,而私覽於諸方,或有導引行氣、喬摩、灸、熨、刺、炳、飲藥之一者,可獨守耶,将盡行之乎?岐伯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