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内經靈樞集注卷之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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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能第七十三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九針於夫子衆多矣,不可勝數。

    餘推而論之,以為一紀,餘司誦之,子聽其理,非則語餘,請正其道,令可久傳,後世無患,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

    岐伯稽首再拜曰:請聽聖王之道。

     黃帝曰:用針之理,必知形氣之所在,左右上下,陰陽表裡,血氣多少,行之逆順,出入之合。

    謀伐有過。

    知解結、知補虛寫實,上下氣門,明通於四海,審其所在,寒熱淋露以輸異處,審於調氣,明於經隧,左右肢#1絡,盡知其會。

    寒與熱争,能合而調之;虛與實鄰,知次而通之;左右不調,犯#2而行之;明於逆順,乃知可治。

    陰陽不奇,故知起時,審於本末,察其寒熱,得邪所在,萬刺不殆,知官九針,刺道畢 矣。

     明於五輸,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條理。

    言陰與陽#3,合於五行,五藏六府,亦有所藏,四時八風,盡有陰陽,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五藏六府,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溫,何經所在。

    審皮膚之寒溫滑澀,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氣所在。

    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探以留,故能徐入之。

    大熱在上,推而下之;從下上者,引而去之;視前痛者,常先取之。

    大寒在外,留而補之;入於中者,從合寫之。

    針所不為,灸之所宜。

    上氣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陰陽皆虛,火自當之。

    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裡,陰絡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經陷下者,火則當之,結絡堅緊,火所治之。

    不知所苦,兩矯之下,男陰女陽,良工所禁,針論畢矣。

     用針之服,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觀百姓,審於虛實,無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歲之虛,救而不勝,反受其殃。

    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針意。

    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觀於窈冥,通於無窮,粗之所不見,良工之所貴,莫知其形,若神髻露。

    邪氣之中人也,酒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其身,若在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氣,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敗其形。

     是故工之用針也,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明於調氣,補寫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處。

    寫必用圓,切而轉之,其氣乃行,疾而徐出,邪氣乃出,伸而迎之,遙#4大其穴,氣出乃疾。

    補必用方,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真氣乃存,用針之要,無忘其神。

     雷公問於黃帝曰:《針論》曰: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

    何以知其可傳?黃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

     雷公曰:願聞官能奈何?黃帝曰:明目者,可使視色;聰耳者,可使聽音;捷疾辭語者,可使傳論;語徐而安靜,手巧而心審谛者,可使行針艾,理血氣而調諸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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