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部不分卷(一十八至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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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陰陽順道法
還年不老,大道将還人年,皆将候驗。瞑目還自視,正白彬彬。
若且向旦時,身為安著席。
若居溫蒸中,于此時,筋骨不欲見動,口不欲言語。
每屈伸者益快意,心中忻忻,有混潤之意,鼻中通風,口中生甘,是其候也。
故順天地者,其治長久。
順四時者,其王日興。
道無奇辭,一陰一陽,為其用也。
得其治者昌,失其治者亂;得其治者神且明,失其治者道不可行。
詳思此意,與道合同。
錄身正神法
天之使道生人也,且受一法一身,七縱橫陰陽,半陰半陽,乃能相成。故上者象陽,下者法陰,左法陽,右法陰。
陽者好生,陰者好殺,陽者為道,陰者為刑。
陽者為善,陽神助之;陰者為惡,陰神助之。
積善不止,道福起,令人日吉。
陽處首,陰處足,故君貴道德,下刑罰,取法于此。
小人反下道德,上刑罰,亦取法于此,故人乃道之根柄,神之長也。
當知其意,善自持養之,可得壽老。
不善養身,為諸神所咎。
神叛人去,身安得善乎? 為善不敢失繩纏,不敢自欺。
為善亦神自知之,惡亦神自知之,非為他神,乃身中神也。
夫言語自從心腹中出,傍人反得知之,是身中神告也。
故端神靖身,乃治之本也,壽之征也。
無為之事,從是興也,先學其身,以知吉兇,是故賢聖明者,但學其身,不學他人,深思道意,故能太平也。
君子得之以興,小人行之以傾。
修一卻邪法
天地開辟貴本根,乃氣之元也。欲緻太平,念本根也,不思其根,名大煩,舉事不得,災并來也。
此非人過也,失根基也。
離本求末,禍不治,故當深思之。
夫一者,乃道之根也,氣之始也,命之所系屬,衆心之主也。
當欲知其實,在中央為根,命之府也。
故當深知之,歸仁歸賢使之行。
人之根處内,枝葉在外,令守一皆使還其外,急使治其内,追其遠,治其近。
守一者,天神助之。
守二者,地神助之。
守三者,人鬼助之。
四五者,物佑助之。
故守一者延命,二者與兇為期。
三者為亂治,守四五者禍日來。
深思其意,謂之知道。
故頭之一者,頂也;七正之一者,目也;腹之一者,臍也;脈之一者,氣也;五藏之一者,心也;四肢之一者,手足心也;骨之一者,脊也;肉之一者,腸胃也。
能堅守,知其道意,得道者令人仁,失道者令人貪。
以樂卻災法
以樂治身守形、順念緻思卻災。夫樂于道何為者也?樂乃可和合陰陽,凡事默作也,使人得道本也。
故元氣樂,即生大昌;自然樂,則物強;天樂,即三光明;地樂,則成有常;五行樂,則不相傷;四時樂,則所生王;王者樂,則天下無病;C167行樂,則不相害傷;萬物樂,則守其常;人樂,則不愁易心腸;鬼神樂,即利帝王。
故樂者,天地之善氣精為之,以緻神明。
故靜以生光明,光明所以候神也。
能通神明,有以道為鄰,且得長生久存。
夫求道常苦,不能還其心念,今移風易俗,趨其心指,誰複與之争者?太平樂乃從宮中出邪?固以清靖國,安身入道,夷狄卻,神瑞應來。
懸象還,兇神往。
夫人神乃生内,返遊于外,遊不以時,還為身害,即能追之以還,自治不敗也。
追之如何?使空室内傍無人,畫象随其藏色,與四時氣相應,懸之窗光之中而思之。
上有藏象,下有十鄉,卧即念,以近懸象,思之不止,五藏神能報二十四時氣,五行神且來救助之。
萬疾皆愈。
男思男,女思女,皆以一尺為法,随四時轉移。
春,青童子十;夏,赤童子十;秋,白童子十;冬,黑童子十;四季,黃童子十二。
二十五神人真人共是道德,正行法,陽變于陰,陰變于陽,陰陽相得,道乃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