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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文學作品都有一定的結構。
這是一個在開始寫電影劇本之前就必須考慮到的問題。
結構,就像建築學上的設計藍圖。
從事建築的人沒有設計圖就不能造房子,同樣,寫劇本的人不預先設想好劇本的結構,也是很難動筆的。
不論是寫小說、戲劇或者電影文學劇本,如果心中無數,沒有一個底子,邊寫邊改,顯然是勞而無功的。
創作一部作品,作者心中應該先有一個布局,即怎樣開端,怎樣展開,主要内容放在什麼部位,以至怎樣結束等等。
假如事先沒有布局,邊想邊寫,或者先寫細節,那麼這就等于基本建設事先沒有藍圖、沒有設計圖樣,而先考慮房間的内部陳設、布置和裝飾。
用造房子來比喻,那麼首先要明确這座房子的目的性。
就是這座房子蓋了作什麼用?是花園洋房,是宿舍,是工廠,是大禮堂,這是首先要搞明白的。
目的性就決定了體裁、結構,也就決定了風格。
電影劇本的結構,也要先從目的性來設計和考慮。
為什麼目的,寫什麼主題,用什麼題材,采用什麼風格,這都是和劇本的結構密切相關的問題。
我一再講過,寫電影劇本一定要有一個明确的目的性,這個目的性也就規定了和這個目的相關的一系列問題。
為了這個目的,最好是通過什麼樣的故事題材,寫哪些人物,選擇哪些場景,采用什麼樣的風格。
我們認為是内容決定形式,而不是形式決定内容。
電影劇本的内容也就是目的性,所以也可以說是不同的目的性決定了不同的結構、不同的形式。
因為劇本的結構是由劇本的主題和題材所規定的,所以考慮一個劇本的結構,先要仔細地研究一下這個劇本的主題思想、人物、事件等等,然後才能根據“看菜吃飯,量體裁衣”的原則來作整個劇本的布局與設計。
一個電影劇本究竟需要多少登場人物,按照劇本規定的情景,劇中人要經曆多長的歲月,要涉及多少地區,這都是決定結構的先決條件。
仍舊用建築來比喻,要造一所一家五六口人的住宅,和造一所要容納幾百人的校舍,顯然要有不同的設計和結構,這是因為使用的目的性不同和要求不同的緣故。
再譬如要造一所國家規模的博物館,或者要造一所實用為主的群衆藝術館,同樣也因為目的性不同,就應該用不同的材料、不同的結構、不同的風格。
建築師造屋,先要問明房子的用處、建築面積多少、使用面積多少、坐落在什麼地方,然後他才能考慮整個建築的結構,這道理是完全一樣的。
上次提到過的清人李笠翁,在談到戲曲結構的時候也曾拿造房子來作為比喻。
他曾經在“結構第一”中說過:“……工師之建宅亦然,基址初平,間架未立,先籌何處建廳,何方開戶,棟需何木,梁用何材,必俟成局了然,始可揮斤運斧。
倘造成一架,而後再籌一架,則便于前者不便于後,勢必改而就之,未成先毀,猶之築舍道旁,兼數宅之匠、資,不足供一廳一堂之用矣,故作傳奇者,不必卒急拈毫。
袖手于前,始能疾書于後。
有奇事,方有奇文。
未有命題不佳,而能出其錦心,揚為繡口者也。
嘗讀時髦所撰,惜其慘淡經營,用心良苦,而不是被管弦、副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未善也。
”(1) 我覺得這些話很有意思。
“袖手于前,始能疾書于後”,意思就是說,動筆之前,先要十分仔細、十分用心地把結構搞好。
建築師在動工之前,不僅要規定“四至”,畫好立面,而且要畫好平面,立面隻能給你以一個表面的印象,而平面則就得仔細地設計“何處建廳,何方開戶”等等問題了。
寫劇本也是一樣,動筆之前,先要大緻想定整個結構。
寫話劇,先要想定大緻是幾幕幾場。
寫電影劇本,也是要想定是幾章幾節。
幕和章,是大段落,大段落決定了,然後才能考慮整個故事情節如何在這些段落裡妥善地安排。
幕和場決定了,章和節決定了,才能考慮到材料和細節的問題,正像建築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等“何處建廳,何方開戶”決定了,才能考慮用什麼材料,怎樣裝飾和布置。
歸納起來說,建築師接到任務、劇作家開始構思的時候,先要弄清楚這一工程、這一作品的目的,然後仔細地打好一張圖樣。
打圖樣,也一定要目的明确,圖樣核定了之後,然後去選擇材料,和考慮到如何才能使造起來的房子更舒适、更美觀的問題。
這樣做,看起來很麻煩,但是有一好處,就是這樣做就可以保證決不會把住宅造成馬廄,也不會在落成典禮的時候發生棟折梁摧的危險。
寫話劇的第一幕,寫電影劇本的第一本,主要是要先給觀衆以一個明确的概括性的印象,這有點像建築設計圖中的立面。
第一印象要預示這個劇本的性格,這和主題思想有不可分的關系。
有的一開始就要給人以莊嚴、凝重的印象,有的一開始要給人以輕快、平易的印象,這就是一所建築的“門面”。
這個決定了之後,然後觀衆才進入内部,于是,建築師和劇作家就要考慮主體在哪裡,主要的戲在哪裡的問題了。
談結構,大緻要包括好幾方面的問題。
現在先講分段分場和節奏。
因為段落和節奏之間互為因果,互相影響,兩者有不可分的關系。
一部長篇小說,一部電影不能沒有分段。
在整出戲的結構中,分段是件大事,也就是所謂骨架,正像設計圖一樣,有幾間房子,哪裡是客廳、卧室,這間房子能容多少人等等。
獨幕劇雖則不分幕,但其中也有段落和起伏。
正如一個房間裡也常常用屏風來隔開一下一樣。
文學的各種樣式中都有章節,而對分章分節的叫法又各有不同。
如小說——《紅樓夢》、《水浒傳》,是所謂章回體,章回實際上就是分段。
什麼叫“章”?按語意,樂竟為一章,就是樂曲告一段落謂之一章。
什麼叫“回”?按語意,回者次也,一次叫做一回。
同時,回字又有“轉”的意思,回也可以解釋為“轉折”。
普通小說就用一章或者一回來分段的。
小說分章回,始于唐代,足見這已經是很古老的方法了。
在戲曲方面,元曲叫做“折”,“折”也是段落和轉折的意思。
十三世紀的元曲,規定得很嚴格。
一本戲分四折,四折也就是四幕。
但是它不像現代劇一樣的有所謂三一律,一折不限于一個地點,一個時間,也就是在一折之中可以有許多小段。
元曲前面的楔子,則相當于現在的所謂“序幕”。
到明清雜劇,一般叫做“出”(齣),其實也就是章、段、或者幕。
明清雜劇有二十出到三十多出,分的多,分的細,比如《十五貫傳奇》是二
這是一個在開始寫電影劇本之前就必須考慮到的問題。
結構,就像建築學上的設計藍圖。
從事建築的人沒有設計圖就不能造房子,同樣,寫劇本的人不預先設想好劇本的結構,也是很難動筆的。
不論是寫小說、戲劇或者電影文學劇本,如果心中無數,沒有一個底子,邊寫邊改,顯然是勞而無功的。
創作一部作品,作者心中應該先有一個布局,即怎樣開端,怎樣展開,主要内容放在什麼部位,以至怎樣結束等等。
假如事先沒有布局,邊想邊寫,或者先寫細節,那麼這就等于基本建設事先沒有藍圖、沒有設計圖樣,而先考慮房間的内部陳設、布置和裝飾。
用造房子來比喻,那麼首先要明确這座房子的目的性。
就是這座房子蓋了作什麼用?是花園洋房,是宿舍,是工廠,是大禮堂,這是首先要搞明白的。
目的性就決定了體裁、結構,也就決定了風格。
電影劇本的結構,也要先從目的性來設計和考慮。
為什麼目的,寫什麼主題,用什麼題材,采用什麼風格,這都是和劇本的結構密切相關的問題。
我一再講過,寫電影劇本一定要有一個明确的目的性,這個目的性也就規定了和這個目的相關的一系列問題。
為了這個目的,最好是通過什麼樣的故事題材,寫哪些人物,選擇哪些場景,采用什麼樣的風格。
我們認為是内容決定形式,而不是形式決定内容。
電影劇本的内容也就是目的性,所以也可以說是不同的目的性決定了不同的結構、不同的形式。
因為劇本的結構是由劇本的主題和題材所規定的,所以考慮一個劇本的結構,先要仔細地研究一下這個劇本的主題思想、人物、事件等等,然後才能根據“看菜吃飯,量體裁衣”的原則來作整個劇本的布局與設計。
一個電影劇本究竟需要多少登場人物,按照劇本規定的情景,劇中人要經曆多長的歲月,要涉及多少地區,這都是決定結構的先決條件。
仍舊用建築來比喻,要造一所一家五六口人的住宅,和造一所要容納幾百人的校舍,顯然要有不同的設計和結構,這是因為使用的目的性不同和要求不同的緣故。
再譬如要造一所國家規模的博物館,或者要造一所實用為主的群衆藝術館,同樣也因為目的性不同,就應該用不同的材料、不同的結構、不同的風格。
建築師造屋,先要問明房子的用處、建築面積多少、使用面積多少、坐落在什麼地方,然後他才能考慮整個建築的結構,這道理是完全一樣的。
上次提到過的清人李笠翁,在談到戲曲結構的時候也曾拿造房子來作為比喻。
他曾經在“結構第一”中說過:“……工師之建宅亦然,基址初平,間架未立,先籌何處建廳,何方開戶,棟需何木,梁用何材,必俟成局了然,始可揮斤運斧。
倘造成一架,而後再籌一架,則便于前者不便于後,勢必改而就之,未成先毀,猶之築舍道旁,兼數宅之匠、資,不足供一廳一堂之用矣,故作傳奇者,不必卒急拈毫。
袖手于前,始能疾書于後。
有奇事,方有奇文。
未有命題不佳,而能出其錦心,揚為繡口者也。
嘗讀時髦所撰,惜其慘淡經營,用心良苦,而不是被管弦、副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未善也。
”(1) 我覺得這些話很有意思。
“袖手于前,始能疾書于後”,意思就是說,動筆之前,先要十分仔細、十分用心地把結構搞好。
建築師在動工之前,不僅要規定“四至”,畫好立面,而且要畫好平面,立面隻能給你以一個表面的印象,而平面則就得仔細地設計“何處建廳,何方開戶”等等問題了。
寫劇本也是一樣,動筆之前,先要大緻想定整個結構。
寫話劇,先要想定大緻是幾幕幾場。
寫電影劇本,也是要想定是幾章幾節。
幕和章,是大段落,大段落決定了,然後才能考慮整個故事情節如何在這些段落裡妥善地安排。
幕和場決定了,章和節決定了,才能考慮到材料和細節的問題,正像建築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等“何處建廳,何方開戶”決定了,才能考慮用什麼材料,怎樣裝飾和布置。
歸納起來說,建築師接到任務、劇作家開始構思的時候,先要弄清楚這一工程、這一作品的目的,然後仔細地打好一張圖樣。
打圖樣,也一定要目的明确,圖樣核定了之後,然後去選擇材料,和考慮到如何才能使造起來的房子更舒适、更美觀的問題。
這樣做,看起來很麻煩,但是有一好處,就是這樣做就可以保證決不會把住宅造成馬廄,也不會在落成典禮的時候發生棟折梁摧的危險。
寫話劇的第一幕,寫電影劇本的第一本,主要是要先給觀衆以一個明确的概括性的印象,這有點像建築設計圖中的立面。
第一印象要預示這個劇本的性格,這和主題思想有不可分的關系。
有的一開始就要給人以莊嚴、凝重的印象,有的一開始要給人以輕快、平易的印象,這就是一所建築的“門面”。
這個決定了之後,然後觀衆才進入内部,于是,建築師和劇作家就要考慮主體在哪裡,主要的戲在哪裡的問題了。
談結構,大緻要包括好幾方面的問題。
現在先講分段分場和節奏。
因為段落和節奏之間互為因果,互相影響,兩者有不可分的關系。
一部長篇小說,一部電影不能沒有分段。
在整出戲的結構中,分段是件大事,也就是所謂骨架,正像設計圖一樣,有幾間房子,哪裡是客廳、卧室,這間房子能容多少人等等。
獨幕劇雖則不分幕,但其中也有段落和起伏。
正如一個房間裡也常常用屏風來隔開一下一樣。
文學的各種樣式中都有章節,而對分章分節的叫法又各有不同。
如小說——《紅樓夢》、《水浒傳》,是所謂章回體,章回實際上就是分段。
什麼叫“章”?按語意,樂竟為一章,就是樂曲告一段落謂之一章。
什麼叫“回”?按語意,回者次也,一次叫做一回。
同時,回字又有“轉”的意思,回也可以解釋為“轉折”。
普通小說就用一章或者一回來分段的。
小說分章回,始于唐代,足見這已經是很古老的方法了。
在戲曲方面,元曲叫做“折”,“折”也是段落和轉折的意思。
十三世紀的元曲,規定得很嚴格。
一本戲分四折,四折也就是四幕。
但是它不像現代劇一樣的有所謂三一律,一折不限于一個地點,一個時間,也就是在一折之中可以有許多小段。
元曲前面的楔子,則相當于現在的所謂“序幕”。
到明清雜劇,一般叫做“出”(齣),其實也就是章、段、或者幕。
明清雜劇有二十出到三十多出,分的多,分的細,比如《十五貫傳奇》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