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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出,就是二十八場。
但是假如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雖是二十八出,實際上隻是七幕,即七個大段。
所謂現代劇,應該說是由易蔔生時代開始的,現代劇的初期也是規定得很嚴格,三幕到五幕。
舞台上閉一次幕,用幕隔斷一下,來表示這之間是一個段落。
以上講的章回、折、出、幕,實際上是一回事,把整個戲全部情節隔斷一下,表示在這裡有一個段落。
文學作品中的段,相當于建築結構中的“進”,一進、二進、三進,即前廳、正廳、後院等等。
電影看起來沒有幕,但也不能沒有段落。
一部電影七八本或者八九本,總要分幾個大段。
中國還沒有恰當的譯名,英文叫Sequence,這個字的意思是“連續事項”、“順序”等等,用在電影上,不知是否可以解釋為“連接着的段落”。
電影用什麼方法來分段呢?我個人的體會是“淡出”,相當于“幕下”,“淡入”相當于“幕啟”。
“淡出”、“淡入”之間,銀幕是空的,沒有任何形象,這就等于“舞台空虛”。
電影裡情節發展到了一個段落的時候,就得用淡出表示分段。
看來這已經成了電影劇本寫作上的文法。
情節暫告一段落的時候用“化入”(Dissolve)或者“切入”(Gut-in),我個人認為是不很恰當的。
應該分段的時候,就得用“淡出”,不該分段的時候就不應濫用“淡出”。
既然“淡出”表示情節的段落,那麼很明白,濫用“淡出”、“淡入”,就會形成整出戲的結構的瑣碎松散,也就等于舞台劇中的“過場戲”過多,造成零亂松散之感。
在舞台劇裡,決不會甲和乙講幾句話,閉幕,再來個甲和丙講幾句話,再閉幕的。
一幕戲中,一定要有“戲”,有内容,有目的,也一定要有起伏,有節奏。
把這種有内容、有節奏的一個個的段落很好地組織起來,連續下去,才能形成一個劇本、一部電影。
為了容易了解,不妨舉戲曲來做例子。
《慶頂珠》是“本戲”,本戲由若幹個“折子戲”組成,其中的一折“打漁殺家”,就是自成格局的一個段落。
《西廂記》是“本戲”,“傳柬”、“拷紅”等都是自成格局的“折子戲”。
所謂“自成格局”就是即使在這一段落中,這一片段中,也是有情節、有人物、有沖突和鬥争的。
把這種結結實實的片段組織起來,成為整本戲,那麼這個整本戲必然地也就結實了。
相反,假如分幕過多,“淡出”、“淡入”過多,每一段落中間既無人物,又無沖突,隻不過是交代和過場,那麼,把這些過場戲湊合起來,又怎麼能組成一出引人入勝的戲呢?我的印象中,我國電影的結構中似乎有一種“淡出”、“淡入”過多的通病。
明明情節還在發展,并沒有告一段落,而編劇或者導演卻把它用“淡出”來割斷了。
這是一種常犯的毛病,很值得警惕。
崔莺莺(《西廂記》插圖) 一個電影劇本可以分多少段落(Sequence)?這當然要“量體裁衣”,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但是,根據我個人的想法,你假如拍八千呎膠片的一部影片,那麼無論如何,不能多于十段,即用十次“淡出”、“淡入”。
一般說來,有這麼六七個也就行了,我以為這樣比較緊湊,比較結實,多了就分散了。
用我改編《祝福》的設計作為例吧,《祝福》的原作計分五章,按說,用五次“淡出”、“淡入”就可以了,在改編中,我實際上用了八次(這裡有一個地方發表的時候印錯了,即在第二節第三節之間,阿根告訴祥林嫂,他媽媽要賣她的時候,這裡有一個時間過程,須用“溶入”,劇本上卻印了“淡出”——《祝福》電影文學劇本,載《中國電影》一九五六年第一期)。
為什麼多用了一些?這是因為《祝福》的故事發展的時間較長,包括了好多年,從她自婆家出走,到魯家,被搶,再回魯家,到變成乞丐,在這樣一段時間裡,小說可以分為五章,在我改編時的想法,格局仍為五章,但要用八次“淡出”、“淡入”來分開,就像五大間加上幾個套房,共為八間一樣。
這樣,基本上看來不太分散,每段戲也都還有一定的内容。
如果分得再多一些,恐怕就要松散而不緊湊了。
電影《祝福》劇照 根據什麼來分段呢?我以為有三點可以注意: 一、最主要的是故事的段落,故事發展到一定的地方告一段落,就要分段,這是最基本的; 二、在某些必要的表現“時間過程”的地方,如兩年以後,八個月以後等等,那段故事沒有完,正在發展,但是時間有了變化; 三、既不是故事告一段落,又不是時間有了經過,但是為了節奏上的需要,需要停頓一下,讓觀衆松一口氣,或者有必要讓它頓宕一下。
為什麼要分段呢?問這個問題是不合邏輯的。
任何事都有頭有尾,有快有慢,寫文章要是沒有段落、沒有标點,就不可想象了。
一個故事需要停頓一下的地方就應該停頓,需要另起一行的地方就需要另起一行,故事不可能一口氣講下去,寫文章不可能一直寫下去。
呼與吸,起與伏,斷與續,緊張與松弛,連續和頓宕,這都是一件事的對立而又統一的兩面,人不能隻吸不呼,事不能永遠緊張而不松弛,天下也無永遠不散的筵席,久卧者思起,久起者思卧,也就是這個道理。
電影《祝福》海報 依舊用《祝福》來作為例子。
第一段,是祥林死了以後,她婆婆要賣掉她,小叔告訴了她,她決定出走。
這地方要停一下。
此處假如不“淡出”,一直接下去,這就會使情節“眉目不清”。
我覺得眉目不清這句話很好,如果眉目不清,眉與目之間沒有間隔,沒有一定的距離,那不是很奇怪了麼?第二段是祥林嫂在河邊洗臉,遇見熟人,看她很可憐,介紹她到魯家,魯四太太決定留用她,這裡故事又有一段落,下面就要寫祥林嫂在魯家做工的情況了。
這裡用“淡出”隔一下,有兩個意義:一是故事告一段落,二是時間的經過。
祥林嫂出走時是秋天,我用摘烏桕來表示的,而現在在魯家已經工作一個時期,應該是冬天了。
文學劇本的第三章是寫祥林嫂在魯家作了一個時期,東家喜歡她勤快,不講話,不計較,比較安定下來。
可是這時又發生了一件事,衛老二打聽到了她的下落,用船把她搶走了。
這裡故事又告一個小段落,所以得用“淡出”來分開。
以上都是一章一個“淡出”,一章分一段。
第四章比較複雜,中間有一個小段,我在考慮了之後還是重加了一個“淡出”。
第四章開始是娶
但是假如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雖是二十八出,實際上隻是七幕,即七個大段。
所謂現代劇,應該說是由易蔔生時代開始的,現代劇的初期也是規定得很嚴格,三幕到五幕。
舞台上閉一次幕,用幕隔斷一下,來表示這之間是一個段落。
以上講的章回、折、出、幕,實際上是一回事,把整個戲全部情節隔斷一下,表示在這裡有一個段落。
文學作品中的段,相當于建築結構中的“進”,一進、二進、三進,即前廳、正廳、後院等等。
電影看起來沒有幕,但也不能沒有段落。
一部電影七八本或者八九本,總要分幾個大段。
中國還沒有恰當的譯名,英文叫Sequence,這個字的意思是“連續事項”、“順序”等等,用在電影上,不知是否可以解釋為“連接着的段落”。
電影用什麼方法來分段呢?我個人的體會是“淡出”,相當于“幕下”,“淡入”相當于“幕啟”。
“淡出”、“淡入”之間,銀幕是空的,沒有任何形象,這就等于“舞台空虛”。
電影裡情節發展到了一個段落的時候,就得用淡出表示分段。
看來這已經成了電影劇本寫作上的文法。
情節暫告一段落的時候用“化入”(Dissolve)或者“切入”(Gut-in),我個人認為是不很恰當的。
應該分段的時候,就得用“淡出”,不該分段的時候就不應濫用“淡出”。
既然“淡出”表示情節的段落,那麼很明白,濫用“淡出”、“淡入”,就會形成整出戲的結構的瑣碎松散,也就等于舞台劇中的“過場戲”過多,造成零亂松散之感。
在舞台劇裡,決不會甲和乙講幾句話,閉幕,再來個甲和丙講幾句話,再閉幕的。
一幕戲中,一定要有“戲”,有内容,有目的,也一定要有起伏,有節奏。
把這種有内容、有節奏的一個個的段落很好地組織起來,連續下去,才能形成一個劇本、一部電影。
為了容易了解,不妨舉戲曲來做例子。
《慶頂珠》是“本戲”,本戲由若幹個“折子戲”組成,其中的一折“打漁殺家”,就是自成格局的一個段落。
《西廂記》是“本戲”,“傳柬”、“拷紅”等都是自成格局的“折子戲”。
所謂“自成格局”就是即使在這一段落中,這一片段中,也是有情節、有人物、有沖突和鬥争的。
把這種結結實實的片段組織起來,成為整本戲,那麼這個整本戲必然地也就結實了。
相反,假如分幕過多,“淡出”、“淡入”過多,每一段落中間既無人物,又無沖突,隻不過是交代和過場,那麼,把這些過場戲湊合起來,又怎麼能組成一出引人入勝的戲呢?我的印象中,我國電影的結構中似乎有一種“淡出”、“淡入”過多的通病。
明明情節還在發展,并沒有告一段落,而編劇或者導演卻把它用“淡出”來割斷了。
這是一種常犯的毛病,很值得警惕。
崔莺莺(《西廂記》插圖) 一個電影劇本可以分多少段落(Sequence)?這當然要“量體裁衣”,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但是,根據我個人的想法,你假如拍八千呎膠片的一部影片,那麼無論如何,不能多于十段,即用十次“淡出”、“淡入”。
一般說來,有這麼六七個也就行了,我以為這樣比較緊湊,比較結實,多了就分散了。
用我改編《祝福》的設計作為例吧,《祝福》的原作計分五章,按說,用五次“淡出”、“淡入”就可以了,在改編中,我實際上用了八次(這裡有一個地方發表的時候印錯了,即在第二節第三節之間,阿根告訴祥林嫂,他媽媽要賣她的時候,這裡有一個時間過程,須用“溶入”,劇本上卻印了“淡出”——《祝福》電影文學劇本,載《中國電影》一九五六年第一期)。
為什麼多用了一些?這是因為《祝福》的故事發展的時間較長,包括了好多年,從她自婆家出走,到魯家,被搶,再回魯家,到變成乞丐,在這樣一段時間裡,小說可以分為五章,在我改編時的想法,格局仍為五章,但要用八次“淡出”、“淡入”來分開,就像五大間加上幾個套房,共為八間一樣。
這樣,基本上看來不太分散,每段戲也都還有一定的内容。
如果分得再多一些,恐怕就要松散而不緊湊了。
電影《祝福》劇照 根據什麼來分段呢?我以為有三點可以注意: 一、最主要的是故事的段落,故事發展到一定的地方告一段落,就要分段,這是最基本的; 二、在某些必要的表現“時間過程”的地方,如兩年以後,八個月以後等等,那段故事沒有完,正在發展,但是時間有了變化; 三、既不是故事告一段落,又不是時間有了經過,但是為了節奏上的需要,需要停頓一下,讓觀衆松一口氣,或者有必要讓它頓宕一下。
為什麼要分段呢?問這個問題是不合邏輯的。
任何事都有頭有尾,有快有慢,寫文章要是沒有段落、沒有标點,就不可想象了。
一個故事需要停頓一下的地方就應該停頓,需要另起一行的地方就需要另起一行,故事不可能一口氣講下去,寫文章不可能一直寫下去。
呼與吸,起與伏,斷與續,緊張與松弛,連續和頓宕,這都是一件事的對立而又統一的兩面,人不能隻吸不呼,事不能永遠緊張而不松弛,天下也無永遠不散的筵席,久卧者思起,久起者思卧,也就是這個道理。
電影《祝福》海報 依舊用《祝福》來作為例子。
第一段,是祥林死了以後,她婆婆要賣掉她,小叔告訴了她,她決定出走。
這地方要停一下。
此處假如不“淡出”,一直接下去,這就會使情節“眉目不清”。
我覺得眉目不清這句話很好,如果眉目不清,眉與目之間沒有間隔,沒有一定的距離,那不是很奇怪了麼?第二段是祥林嫂在河邊洗臉,遇見熟人,看她很可憐,介紹她到魯家,魯四太太決定留用她,這裡故事又有一段落,下面就要寫祥林嫂在魯家做工的情況了。
這裡用“淡出”隔一下,有兩個意義:一是故事告一段落,二是時間的經過。
祥林嫂出走時是秋天,我用摘烏桕來表示的,而現在在魯家已經工作一個時期,應該是冬天了。
文學劇本的第三章是寫祥林嫂在魯家作了一個時期,東家喜歡她勤快,不講話,不計較,比較安定下來。
可是這時又發生了一件事,衛老二打聽到了她的下落,用船把她搶走了。
這裡故事又告一個小段落,所以得用“淡出”來分開。
以上都是一章一個“淡出”,一章分一段。
第四章比較複雜,中間有一個小段,我在考慮了之後還是重加了一個“淡出”。
第四章開始是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