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孔子倫理學說二(孝弟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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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于倫理,尤重實行而不尚空言。

    請以《論語》征之。

     子貢問君子。

    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為政》)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裡仁》)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 以上皆先行後言之意。

    然果能實行其德,則化可及于四方。

     子曰:“德不孤,必有鄰。

    ”(同上) 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郵而傳命。

    ”(《孟子·公孫醜》) 德雖感化甚速,又必自近而遠,故當始自身心,以推而達之家國天下。

    孔子蓋以家庭道德為治國平天下之根本。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雲:‘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

    ’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論語·為政》) 于是孔子乃以孝弟二字為家庭道德之根柢。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

    ……”(《論語·學而》) 孔子既重孝,今考孔子所謂孝之内容,當析為三:一曰服從,二曰養志,三曰幾谏。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

    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同上) 孟懿子問孝。

    子曰:“無違。

    ”樊遲禦,子告之曰:“孟孫問孝于我,我對曰:‘無違。

    ’”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論語·為政》) 漢魏學者于“無違”二字不加訓釋,以其義自了也,蓋無違父之志,即服從之義雲爾。

    且孔子又申之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此皆無違之事矣。

     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論語·子張》) 蓋無違之義通于生死,生當服從其命,沒猶當服從其志,乃謂之孝。

    觀曾子所述,則夫子之說當時本義如此。

    在封建制度時代,即無故不改臣、改政,或不害于事。

    秦漢以降,時勢變遷,乃有疑孔子之說有所不行者,于是皇侃為之辭曰: 或問曰:“若父政善,則不改為可。

    若父政惡,惡教傷民,甯可不改乎?”答曰:“本不論父政之善惡,自謂孝子之心耳。

    若人君風聲之惡,則冢宰自行政;若卿大夫之心惡,則其家相、邑宰自行事;無關于孝子也。

    ” 皇侃之說不可不謂之新解,蓋欲使孔子之說與時勢相協,故雲然耳。

    宋神宗用王安石、呂惠卿行新法,百姓怨苦。

    哲宗繼立,太後尚聞政事,時将相司馬光,廢新法,議者亦引三年無改之說,而光正言折之。

    特撮錄其本傳,以資參考。

     是時天下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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