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篇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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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人傳染,亦鮮幸免者!至其特務人員之自德國北境潛入者,則圖炸毀威廉帝軍港、橋梁、鐵路及旁海之船塢;如假道中立國而不得入德境,則有乘飛機以降落山村荒野者!破壞之技術,以今日科學之進步,凡聲、光、化、電之類,可資為工具者,無不應用,或以本人之夾帶,或假禮物之饋遺。
中立國人士或俘虜戚友所饋之物,如牙膏、香皂、可可糖、糕餅、香腸、自來水鋼筆、鉛筆之類,驟視之,零用什物,不厝意也;而孰知其可資以為‘火積’、‘火辎’、‘火庫’、‘火隊’之具!設有一自來水鋼筆,所镌商标,金碧輝煌,名廠出品,形狀顔色,無可疑者;然若拆視之,則為一猛烈之延期性引火機器也!方間諜混入兵工廠,或俘虜作業農場之際,試思有較易于遺一自來水鋼筆于炮彈之堆,或谷倉之事乎?然而人未之覺也!及散工之既久,而兵工廠、谷倉以失火聞,原因何在,莫可究诘;蓋所以起火之自來水鋼筆。
同歸一炬,泯不留迹也。
然技術之破壞,亦不必機器也。
間諜之處境至危,十目所視;而随身事物,豈可釣奇以引人疑;尤莫如随時随地,因物而施:或塗牙膏于農業機器,或塗糖于交通工具之摩托,或撒沙于機器之齒輪間,或撒沙于火車之油管中,或毀電線以走電,皆可以為厲階而釀大災;然為之者,一舉手之勞耳;不必用機器也;而人亦莫之察也!往者英、法間諜及其被俘之士兵,蓋嘗以留聲機唱針潛置德軍牲畜之飼料中,而牲畜之死者無算;于是德人遂歎食無肉!又嘗播莠草之種于麥田,而以生瘢之爛薯,與好馬鈴薯相雜,使之并腐;于是德人遂苦食不飽!凡此皆輕而易舉之事,而為害于民生者實大;亦所以耗我物資,而為技術之破壞也!夫石炭,至尋常之物也!今取石炭一塊,鑿一小孔,滿貯黃色炸藥,而暗置于待裝運之石炭堆内;若為某輪船或某工廠所購用,于是此輪船與此工廠,不轉瞬化為濃煙矣!肇禍者之行動,無從偵伺也!德國巡洋艦卡爾司忽号在航程中之卒遇爆炸,安知非此石炭階之厲?然而不敢斷也!戰時工業,以此而毀者不少;而生命死傷,亦不可以數計!隻以格裡斯海門化學工廠及濮老恩彈藥廠之爆炸而言,死者四百〇八人;物資之耗,尤不足道也!”《孫子》火攻之所欲為者,亦不外此而已!德國陸軍參謀本部乃設破壞學校,以訓練破壞之技術;而遣往各國之間諜,必卒業破壞學校焉!然德國參謀人員則以謂:“技術破壞之損失不赀,然尚不如精神破壞之足以損害國家意志,為禍烈也!”俟下篇詳引之。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兇,命曰費留。
(訓義)曹操曰:“或曰:賞不以時,但費留也;賞善不逾日也。
”賈林曰:“費留,惜費也。
”張預曰:“戰攻所以能必勝必取者,水火之助也。
水火所以能破軍敗敵者,士卒之用命也。
不修舉有功而賞之,兇咎之道也。
财竭師老而不得歸,費留之謂也。
” 基博按:“不修其功”,非謂有功之将士不賞也;謂徒有戰勝攻取之事,而不修戰勝攻取之功。
《作戰篇》曰:“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
夫鈍兵挫銳,屈力殚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
”此非有戰勝攻取之事,而不修戰勝攻取之功者乎!“鈍兵挫銳”之謂“留”;“屈力殚貨”之謂“費”;故命之曰“費留”雲。
陳啟天曰:“自‘夫戰勝攻取’至‘此安國全軍之法也’一節,與《火攻篇》之旨意全不相屬,疑為《謀攻篇》之文錯簡于此者。
” 故曰:明主慮之,良将修之。
(訓義)賈林曰:“明主慮其事,良将修其功。
” 基博按:兩“之”字,皆承上文而有所指。
“慮”者,慮“費留”之禍;“修”者,修戰勝之功。
諸家注欠分明。
非利不動, (訓義)杜牧曰:“先見起兵之利,然後兵起。
” 非得不用, (訓義)賈林曰:“非得其利不用也。
” 非危不戰, (訓義)張預曰:“兵兇戰危,須防禍敗,不可輕舉,不得已而後用。
”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緻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 (訓義)梅堯臣曰:“兵以義動,無以怒興;戰以利勝,無以愠敗。
”張預曰:“不可因己之喜怒而用兵,當顧利害所在。
尉缭子曰:‘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
’” 怒可以複喜,愠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
(訓義)杜佑曰:“怒愠複可以悅喜也;亡國不可複存,死者不可複生者,言當慎之。
”梅堯臣曰:“一時之怒,可返而喜也;一時之愠,可返而悅也;國亡軍死,不可複已。
”張預曰:“見于色者謂之喜;得于心者謂之悅。
” 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訓義)杜牧曰:“警,言戒之也。
”張預曰:“君常慎于用兵,則可以安國;将軍戒于輕戰,則可以全軍。
” 基博按:“慎之”“輕之”兩“之”字,皆承上文而有所指。
君當慎于“以怒興師”,則“非利不動,非得不用”,而國可以安;将當戒于“以愠緻戰”,則“非危不戰”,而軍可以全。
右第二節論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不如修安國全軍之道。
基博按:武論戰勝攻取而卒歸之安國全軍,乃至曰“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緻戰。
”則是用兵不如不用之安國,不戰勝于緻戰之全軍,而知武非倡戰者也。
而歐西倡戰者之論則不然!美國哈佛大學哲學教授珊泰雅納氏嘗辭而辟之以著《戰論》;其論以為:“倡戰者之言曰:凡民族必于相當時間,有戰争流血之事,而後能維持其民族之強盛,與勇武之精神;然而征諸吾人之經驗,國富之耗竭,工業之停滞,文化之摧殘,造成人民褊狹不仁之心理,而以授政府于暴人之手。
忠勇之壯士,膏血原野;而羸弱殘廢以不差為懦怯者,乃以繁衍其種族;此非戰争之罪乎!然則倡戰者之言,豈不謬哉!夫戰争之為殘殺,不論其為對内對外,而要之人類文明之阻障,莫此為甚!觀之古昔希臘及意大利之文明貴族,無不殲滅于戰争之中;吾人當知今日之民族,非複古昔英雄
中立國人士或俘虜戚友所饋之物,如牙膏、香皂、可可糖、糕餅、香腸、自來水鋼筆、鉛筆之類,驟視之,零用什物,不厝意也;而孰知其可資以為‘火積’、‘火辎’、‘火庫’、‘火隊’之具!設有一自來水鋼筆,所镌商标,金碧輝煌,名廠出品,形狀顔色,無可疑者;然若拆視之,則為一猛烈之延期性引火機器也!方間諜混入兵工廠,或俘虜作業農場之際,試思有較易于遺一自來水鋼筆于炮彈之堆,或谷倉之事乎?然而人未之覺也!及散工之既久,而兵工廠、谷倉以失火聞,原因何在,莫可究诘;蓋所以起火之自來水鋼筆。
同歸一炬,泯不留迹也。
然技術之破壞,亦不必機器也。
間諜之處境至危,十目所視;而随身事物,豈可釣奇以引人疑;尤莫如随時随地,因物而施:或塗牙膏于農業機器,或塗糖于交通工具之摩托,或撒沙于機器之齒輪間,或撒沙于火車之油管中,或毀電線以走電,皆可以為厲階而釀大災;然為之者,一舉手之勞耳;不必用機器也;而人亦莫之察也!往者英、法間諜及其被俘之士兵,蓋嘗以留聲機唱針潛置德軍牲畜之飼料中,而牲畜之死者無算;于是德人遂歎食無肉!又嘗播莠草之種于麥田,而以生瘢之爛薯,與好馬鈴薯相雜,使之并腐;于是德人遂苦食不飽!凡此皆輕而易舉之事,而為害于民生者實大;亦所以耗我物資,而為技術之破壞也!夫石炭,至尋常之物也!今取石炭一塊,鑿一小孔,滿貯黃色炸藥,而暗置于待裝運之石炭堆内;若為某輪船或某工廠所購用,于是此輪船與此工廠,不轉瞬化為濃煙矣!肇禍者之行動,無從偵伺也!德國巡洋艦卡爾司忽号在航程中之卒遇爆炸,安知非此石炭階之厲?然而不敢斷也!戰時工業,以此而毀者不少;而生命死傷,亦不可以數計!隻以格裡斯海門化學工廠及濮老恩彈藥廠之爆炸而言,死者四百〇八人;物資之耗,尤不足道也!”《孫子》火攻之所欲為者,亦不外此而已!德國陸軍參謀本部乃設破壞學校,以訓練破壞之技術;而遣往各國之間諜,必卒業破壞學校焉!然德國參謀人員則以謂:“技術破壞之損失不赀,然尚不如精神破壞之足以損害國家意志,為禍烈也!”俟下篇詳引之。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兇,命曰費留。
(訓義)曹操曰:“或曰:賞不以時,但費留也;賞善不逾日也。
”賈林曰:“費留,惜費也。
”張預曰:“戰攻所以能必勝必取者,水火之助也。
水火所以能破軍敗敵者,士卒之用命也。
不修舉有功而賞之,兇咎之道也。
财竭師老而不得歸,費留之謂也。
” 基博按:“不修其功”,非謂有功之将士不賞也;謂徒有戰勝攻取之事,而不修戰勝攻取之功。
《作戰篇》曰:“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
夫鈍兵挫銳,屈力殚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
”此非有戰勝攻取之事,而不修戰勝攻取之功者乎!“鈍兵挫銳”之謂“留”;“屈力殚貨”之謂“費”;故命之曰“費留”雲。
陳啟天曰:“自‘夫戰勝攻取’至‘此安國全軍之法也’一節,與《火攻篇》之旨意全不相屬,疑為《謀攻篇》之文錯簡于此者。
” 故曰:明主慮之,良将修之。
(訓義)賈林曰:“明主慮其事,良将修其功。
” 基博按:兩“之”字,皆承上文而有所指。
“慮”者,慮“費留”之禍;“修”者,修戰勝之功。
諸家注欠分明。
非利不動, (訓義)杜牧曰:“先見起兵之利,然後兵起。
” 非得不用, (訓義)賈林曰:“非得其利不用也。
” 非危不戰, (訓義)張預曰:“兵兇戰危,須防禍敗,不可輕舉,不得已而後用。
”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緻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 (訓義)梅堯臣曰:“兵以義動,無以怒興;戰以利勝,無以愠敗。
”張預曰:“不可因己之喜怒而用兵,當顧利害所在。
尉缭子曰:‘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
’” 怒可以複喜,愠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
(訓義)杜佑曰:“怒愠複可以悅喜也;亡國不可複存,死者不可複生者,言當慎之。
”梅堯臣曰:“一時之怒,可返而喜也;一時之愠,可返而悅也;國亡軍死,不可複已。
”張預曰:“見于色者謂之喜;得于心者謂之悅。
” 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訓義)杜牧曰:“警,言戒之也。
”張預曰:“君常慎于用兵,則可以安國;将軍戒于輕戰,則可以全軍。
” 基博按:“慎之”“輕之”兩“之”字,皆承上文而有所指。
君當慎于“以怒興師”,則“非利不動,非得不用”,而國可以安;将當戒于“以愠緻戰”,則“非危不戰”,而軍可以全。
右第二節論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不如修安國全軍之道。
基博按:武論戰勝攻取而卒歸之安國全軍,乃至曰“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緻戰。
”則是用兵不如不用之安國,不戰勝于緻戰之全軍,而知武非倡戰者也。
而歐西倡戰者之論則不然!美國哈佛大學哲學教授珊泰雅納氏嘗辭而辟之以著《戰論》;其論以為:“倡戰者之言曰:凡民族必于相當時間,有戰争流血之事,而後能維持其民族之強盛,與勇武之精神;然而征諸吾人之經驗,國富之耗竭,工業之停滞,文化之摧殘,造成人民褊狹不仁之心理,而以授政府于暴人之手。
忠勇之壯士,膏血原野;而羸弱殘廢以不差為懦怯者,乃以繁衍其種族;此非戰争之罪乎!然則倡戰者之言,豈不謬哉!夫戰争之為殘殺,不論其為對内對外,而要之人類文明之阻障,莫此為甚!觀之古昔希臘及意大利之文明貴族,無不殲滅于戰争之中;吾人當知今日之民族,非複古昔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