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壯室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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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第宅雜觀 自來治禮者每言宮室,然明堂、寝廟之制蓋難言矣。

    按之諸經,王制畿甸與天子三門五門、明堂五室九室諸制,參錯岨峿,不能互通。

    而漢武東巡已不辨明堂結構(《史記》封禅書:“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曉其制度”)。

    自是以來,聚訟千載,迄無定論。

    後賢诠經,轉多歧說,初學每苦紛赜,窮于受擇,非無故也。

    惟大夫、士門寝規制(圖1、2),諸家所說,獨少抵觸,雖北堂與東、西夾分位,間有出入,揆之全體,無關弘旨。

    此其故殆因《儀禮》一經,詳于士禮,而高堂生傳十七篇,出處最明(《漢書》藝文志及儒林傳:漢興,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蕭奮以授孟卿,卿授後蒼,蒼校書未央宮曲台,說禮數萬言,号《後氏曲台記》。

    蒼弟子戴德、戴聖、慶晉三家,并立學官)。

    其後古文間出,亦能合若符節(《漢書》藝文志;禮古經者,出于魯淹中及孔氏學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故西漢立之學官,言禮隻《儀禮》一經。

    宋以來治禮者亦多以《儀禮》為經,《禮經》為傳,有由來矣(見皮錫瑞《三禮通論》)。

    惟禮者容也,《儀禮》所言進退、揖讓之節,僅限于門堂、房室之間。

    後儒繹經為圖,其言宅第亦止于門、寝二者。

    然此特大夫、士住宅之一部耳,決難概其全體。

    何者,一家之中,有父子,有兄弟,父子、兄弟又各有其配偶,子息繁滋,非東房、西室所能容。

    而廚、廁、倉、廄、奴婢之室,又皆生活所需,勢所必具,決難付諸阙如。

    凡此數者,其配列結構之狀,無關婚、喪諸禮,皆十七篇所未言也。

    故昔儒據禮經釋門寝,其勞固不可沒,居今日而治建築曆史,則難舉門寝而忘全局。

    且住宅者人類居處之所托,上自政治、宗教、學術、風俗,下逮衣服、車馬、器用之微,罔不息息相關,互為因果。

    自應上溯原始居住之狀以窮其源,下及兩漢宅第以觀其變,旁征典章、器物以求其會,而實物之印證,尤有俟乎考古發掘之進展,未能故步自封,窺一斑而遺全豹焉。

     圖1 天子諸侯左右房圖(自張臯文《儀禮圖》重攝)圖2 鄭氏大夫士東房西室圖(自張臯文《儀禮圖》重攝) 愚嘗夷考兩漢典籍,求其公卿宅第區布之狀,知與周末略有異同。

    其異者或因記述簡略,制作不明,或因時代推移,轉增繁缛,其故頗難遽定。

    然如門、堂、階、箱及前、後堂諸制,每與儀禮所雲不期符會。

    蓋兩漢去周未遠,舊制未泯,楚、漢之際,尚有車戰(《漢書》陳勝傳:“比至陳兵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

    ”又見同傳周文西擊秦條,及《漢書》文帝紀,張武為車騎将軍,軍渭北條)。

    其床榻席坐之習[1](《漢書》爰盎傳:“上幸上林,皇後、慎夫人從,其在禁中常同席坐。

    ”又見同書霍光傳、灌夫傳,《史記》田蚡傳,《後漢書》陰皇後紀。

    又《後漢書》田栩傳:“常于竈北坐闆床上,如是積久,闆乃有膝踝足指之處”),賓見東鄉為尊(《史記》绛侯世家:“勃不好文,每召諸生說士,東鄉坐而責之。

    ”又見同書田蚡傳,《漢書》蓋寬饒傳,樓護傳,《後漢書》鄧禹傳,桓榮傳),終漢之世,亦循舊法,故兩漢堂、室猶存周制,乃事所應有。

    至若西漢宮室,沿用周、秦遺物,諸書所載,不一而足(長樂宮本秦興樂宮,見《三輔黃圖》及《長安圖志》引《關中記》,《長安記》二書;甘泉宮建于始皇二十七年,見《史記》秦始皇本紀;長楊、宜春、回中諸宮皆秦離宮,見《三輔黃圖》。

    又《漢書》高後紀:“元年,趙王宮叢台災。

    ”師古曰:“本六國時趙王故台也”),而東漢中葉猶間有存者(《後漢書》五行志:“南宮雲台災,雲台之災自上起,榱題數百,同時并然,若就懸華燈。

    夫雲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木籍,珍玩寶怪,皆所藏也。

    ”又同書公孫述傳,成都郭外有秦時舊倉,述改名“白帝倉”,乃東漢初期之例)。

    其于營造制作,關系甚巨,自不待言。

    至鄭司農注《禮》,取證實物,今讀注疏,往往見其蹤迹(《禮儀》鄉射禮:“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

    ”鄭注曰:“是制五架之屋也,正中曰:棟,次曰:楣,前曰:庪。

    ”五架之稱,據實物可知)。

    則東漢末期建築,猶未盡變舊法,亦足推知一二。

     漢住宅之陋者,外為衡門(《漢書》玄成傳:“使得自安于衡門之下。

    ”師古曰:“衡門,橫一木于門上,貧者之居也”),衡者橫木,加以兩柱杈枒之間,其制甚簡,殆為後世閥閱烏頭門之權輿。

    今遼、吉邊陲,猶存斯式(《冊府元龜》:“正門閥閱一丈二尺,二柱相去各一丈,柱端安瓦桶,墨染,号為烏頭染。

    ”又宋烏頭門制度見李誡《營造法式》卷六。

    吉省之例,見[日]大隅為三氏《滿蒙美觀》)(圖3、4)。

    其屋,則晁錯所謂一堂二内也(《漢書》晁錯傳:“家有一堂二内門戶之閉,置器物焉。

    ”張晏曰:“二内,二房也”)。

    一堂者,平民之居,東、西無箱、夾,故一以概之。

    二内者,古之東房、西室,位于堂内,故以内稱。

    是西漢初期民舍配列之狀,謂為《禮經》大夫、士堂室之縮圖,或非過辭。

    至若白屋之制,似較此更陋一等焉(見《漢書》蕭望之傳)。

     圖3 烏頭門(自《營造法式》重攝)圖4 吉林東部民舍之門(見《滿蒙美觀》) 圖5 鄭氏大夫士門塾圖(自張臯文《儀禮圖》重攝) 漢列侯、公卿萬戶以上,門當大道者曰:第。

    不滿萬戶,出入裡門者曰:舍(《初學記》二十四·引《魏王奏事》曰:“出不由裡門,面大道者曰:第;列侯食邑不滿萬戶,不得稱第;其舍在裡中,皆不稱第”)。

    大第皆具前、後堂,又有正門、中門,可通車,疑導源于周制(《漢書》董賢傳:“光警戒衣冠,出門侍望,見賢車,乃卻入。

    賢至中門,光入閣,既下車”)。

    門有屋曰:庑(《漢書》窦嬰傳:“所賜金陳廊庑下。

    ”師古曰:“廊,堂下周屋;庑,門屋也”),可留賓客(《後漢書》梁鴻傳:“遂至吳,依大家臯通伯,居庑下”),即《禮經》夾門之塾(圖5)。

    門内有庭,次為堂(《漢書》翟宣傳:“宣教授諸生滿堂。

    有狗從外入,齧其中庭群雁數十,比驚救之,皆已斷頸。

    狗走出門,求不知所。

    ”又《後漢書》仇賢傳:“妻子有過,辄免冠自責。

    妻子庭謝,候覽冠,乃敢升堂”)。

    堂下周屋曰廊(注見前),周庭而設,以接堂、庑,若今庭院之狀。

     堂之制特高(《後漢書》馬融傳:“常坐高堂,施绛紗帳。

    ”又同書樊宏傳:“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

    有東、西階,賓升自西階,如周之阼階、賓階(《漢書》蓋寬饒傳:“平恩侯許伯入第,丞相、禦史、将軍中二千石皆賀,寬饒不行,許伯請之,乃往,從西階上,東鄉特坐”)。

    階頗峻,故曰:升,曰:降,明其異于餘屋也(《漢書》爰盎傳:“千金之子不垂堂。

    ”師古曰:“垂堂,謂坐堂外邊,恐墜堕也。

    ”又同書朱雲傳:“攝赍登堂”)。

    堂有戶,不見于儀禮(《漢書》趙廣漢傳:“廣漢将吏,到家,自立庭下,使長安吏丞龔奢叩堂戶,曉賊曰:……即開戶出,下堂叩頭”)。

    堂内或有承塵(《後漢書》雷義傳:“金主伺義不在,默受金于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金。

    ”《釋名》曰:“承塵,施于上,以承塵土也”),或無(《漢書》蓋寬饒傳:“寬饒不說,卬屋而歎曰。

    ”卬屋,知無承塵也)。

    其兩側有東、西廂(《漢書》楊敞傳:“敞夫人遽從東廂謂敞曰:……”言東則有西也)。

    又有室(《後漢書》馬融傳:“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

    ”又同書吳祐傳:“冀起,而入室,祐亦迳去”),室有東戶、西牗,悉與禮經合(《漢書》龔勝傳:“使者欲令勝起迎,久立門外,勝稱病笃,為床室中戶西南牖下,東道加朝服拕紳。

    使者入戶,西行,南面立,緻诏付玺書。

    ”師古曰:“牖,窗也,于戶之西,室之南牖下也”)。

    而門前置屏,尤有負遺意(《後漢書》龐參傳:“參到先候之,棠不與言,但以韭一大本,水一盂,置戶屏前,自抱其孫兒伏戶下”)。

    其側有便坐,亦曰:便室,延賓之所也(《漢書》張禹傳:“宣之來也,禹見之于便坐,講論經義,日宴賜食不過一肉,卮酒相對,宣未嘗得至後堂。

    ”師古曰:“便坐,謂非正寝,在于旁側可以延賓者也。

    ”又《後漢書》彭寵傳:“寵齋獨在便室。

    ”注:“便坐之室,非正室也”),或即東廂,抑另為一室,則無考焉。

    又有更衣所,亦在堂内(《漢書》楊敞傳:“延年起至更衣。

    ”師古曰:“古者延賓必有更衣之所”)。

    以楊敞傳推之,似設于西廂,蓋敞傳夫人自東廂語焉,而堂北房室,皆非可置更衣之所也。

     前堂之後,有垣區隔内、外,其門曰:閣(《漢書》董賢傳:“賢至中門,光入閣,即下車,乃出拜谒,送迎甚謹”)。

    亦曰:中閣(《後書漢》呂布傳:“卓又使布守中閣,而私與傅婢情通”)。

    從門從合,謂雙扉也。

    閣内為後堂,寝居燕見之所也(《漢書》尹翁歸傳:“欲屬托邑子二人,令坐後堂待見。

    ”又同書張禹傳:“身居大第後堂,理絲竹、筦弦……禹将崇入後堂飲食,婦女相對,優人筦弦,相對極樂,昏夜乃罷”)。

    有階曰:内階。

    又有軒(《後漢書》延笃傳:“夕則消遙内階,詠詩南軒”)。

    惟堂内區布之狀不明,以意測之,或與前堂略同。

    第後複有門,曰:後閣,或今之後門(《漢書》陳遵傳:“母乃令從後閣出去”)。

     漢第宅前、後堂可考者,略如前述。

    其所言門、堂、戶、牖及東、西階、廂諸制,皆片言隻字,散見行間,非專記建築之文,乃竟與《禮經》所雲,強半符合,足知周、漢屋制,初非差異甚巨。

    然二堂以外,附屬之屋,典籍絕少涉及,其約略可考者,曰:精舍,曰:樓,其最著者也。

     漢代師法最尊,經生授徒,每于前堂為之(見《漢書》翟宣傳,及《後漢書》馬融傳,鄭玄傳),然宅内亦有另辟精舍者(《後漢書》包鹹傳:“因往東海,立精舍講授,光武即位,乃歸鄉裡。

    ”又見同書李充傳,劉淑傳)。

    考其始僅稱講堂(《後漢書》鮑永傳:“孔子阙裡,無故荊棘自除,從講堂至于裡門。

    ”又洛陽太學講堂長十丈,廣三丈,見《後漢書》光武帝紀),精舍之名似後出,亦稱精廬(《後漢書》蔡玄傳:“精廬暫建,赢糧動有千百。

    ”注:“精廬,講讀之舍”),其位置似在宅之前部,或即前堂之左、右。

    東漢中葉以後,或構樓講學,其制漸侈(《後漢書》鄭玄傳:“會融會集諸生,考論圖緯,聞玄善算,乃召見于樓上”)。

    魏、晉以降,佛說倡披,凡沙門所栖,亦稱精舍,非複舊義矣(《晉書》孝武帝紀:“甯康六年正月,帝初奉佛法,立精舍于殿内,引諸沙門以居之”)。

     古宮室崪然高舉者,曰:重屋,曰:複溜,曰:重橑,曰:台,曰:榭,曰:閣,曰:觀,曰:阙,曰:阇,獨少言樓者。

    蓋山居之人,鑿穴而處,架木為樓于穴外,以蔽風雨,便升降,若今雲岡諸窟之狀。

    故《釋名》謂:“狹而修曲曰:樓。

    ”雲:狹,雲:修,雲:曲,言其非常屋也(《後漢書》馮衍傳:“鑿岩石以為室兮,托高陽以養仙。

    伏朱樓而四望兮,采三秀之英華。

    ”足見内洞外樓之狀)。

    其施諸宮阙、苑囿者,首見于春秋(《史記》卷三十九·晉世家:“景公八年……使卻克于齊,齊頃公母,從樓上觀而笑之”)。

    其後方士神仙之說暢行,謂仙人好樓居,漢武遂作甘泉前殿與通天台(見《史記》封禅書),複于建章宮建井幹樓(見《史記》封禅書)。

    而史籍與明器所示,東漢第舍、民居亦往往有樓(《後漢書》卷一百十六·南蠻西南夷傳·闆楯蠻夷條:“秦昭襄王時,……有巴郡阆中夷人……登樓射殺白虎。

    ”《後漢書》橋玄傳:“有三人持仗劫執之,入舍登樓,就玄求貨。

    ”又見同書黃昌傳,鄭玄傳,侯覽傳,劉表傳)。

    漢石刻中尤不乏其例(見《金石索》諸書,及山東圖書館所藏石刻)。

    自是以後,舊制或為之稍變,蓋自宅舍構樓,閣道之設,勢必同時俱起(《漢書》元後傳:“鳳大治第室,高廊閣道,連屬相望。

    ”又見《後漢書》呂強傳,梁冀傳),非複曩之僅用于殿阙、台閣之間矣。

    他若旗亭、市樓(《西京賦》:“旗亭重立,俯察百隧。

    ”《三輔黃圖》:“市樓皆重屋,又曰:旗亭”),乃阇之縮形,雖以樓名,不能納于此類焉。

     又秦置郡縣,廢井田,社會經濟組織,漸異往昔。

    漢文帝時富民之居,已以文繡被牆(《漢書》賈誼傳:“美者黼繡,是古天子之服。

    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牆。

    ”又曰:“帝之身自衣皁绨,而富民牆屋被文繡”)。

    其後外戚貴幸,競營宅第,若董賢、梁冀及王氏諸侯,或重殿洞門,柱檻衣以绨錦(見《漢書》董賢傳)。

    或起土山漸台,模效白虎(《漢書》元後傳王商條)。

    或立殿堂、兩市,赤墀青瑣(見《漢書》元後傳王根條)。

    或納陛朱戶(見《漢書》王莽傳)。

    或飛梁、石磴,淩跨水道,采土築山,十裡九坂,以象二崤(見《後漢書》梁冀傳)。

    此皆權臣奢僭,超逾常軌,又非前、後堂所能限度者矣。

     他若考室之禮(《漢書》奉冀傳:“大行考室之禮”),入第之宴(見《漢書》蓋寬饒傳),俱兩漢習尚,迄今尚有存者。

    而陽宅禁忌、風水諸說,當時亦已盛行(《漢書》藝文志有五行家《堪輿金匮》十四卷,形法家《宮宅地形》二十卷。

    又《後漢書》王景傳:“景以為六經所載,皆有蔔筮,作事舉止,質于蓍龜,而衆書錯揉,吉兇相反,乃參紀衆家數術文書,家宅禁忌,堪輿日向之屬,适于日用者,集為《大衍玄基》”雲)。

    太史待诏,且有專司廬宅者三人(《後漢書》百官表·太史令注。

    《漢官儀》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曆,三人龜蔔,三人廬宅”)。

    《史記》龜策列傳亦言蔔室,此又治斯學者不能忽視之點也。

     兩漢官署 漢制以丞相佐理萬機,無所不統,天子不親政,則專決政務,故其位最尊,體制最隆,丞相谒見天子,禦坐為起,在輿為下,有疾天子往問(見《漢書》翟言進傳·注),其府辟四門(《後漢書》百官志·司徒注。

    應劭曰:“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夜總會有四出門,随時聽事”),頗類宮阙,非官寺常制也。

    門有阙(《後漢書》百官志·太尉·注,引蔡盾《漢儀》曰:“府開阙,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纂盜神器,故遂貶去其阙。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武帝時改大馬司,金印紫绶,置官署,祿比丞相,故知丞相府亦有阙也)。

    故無塾(見《漢官舊儀》),其西門則乘輿所從入(《漢書》翟方進傳·注:“丞相有疾,天子從西門入”)。

    門署用梗闆,方圓三尺,不垩色,不郭邑,署曰:丞相府(見《漢官舊儀》卷上),無闌,不設鈴,不警鼓,示深大闊遠無兇限(《後漢書》百官志·司徒·注,引荀綽《晉百官表》注)。

    然亦有門卒,非無備也(《漢書》趙廣漢傳,廣漢使所親信長安人為丞相府門卒)。

    門内有駐駕庑,停車處也(《後漢書》卷二十三·五行志:“靈帝光和三年二月,公府駐駕庑自壞南北三十餘間。

    ”注:“公府,三公府也。

    ”又見同書靈帝紀)。

    有百官朝會殿,國每有大事,天子車駕親幸其殿,與丞相百官決事,應劭謂為外朝之存者(《後漢書》百官志·司徒·注),其說甚當。

    蓋西漢初營長安,蕭何襲秦制,僅置前殿(《漢書》翼奉傳:“未央宮獨有前殿、曲台、漸台、宣室、溫室、承明耳。

    ”按:曲台說禮處,漸台在蒼池中,宣室正處,溫室寝殿,承明便殿,見《長安志》),供元會、大朝、婚喪之用。

    而庶政委諸丞相,國有大政,天子就府決之,觀殿西有王侯以下更衣所(《後漢書》百官志·注),足為會朝議政之證。

    若丞相聽事之門,以黃塗之,曰:黃閣(《漢舊儀》曰:“丞相聽事門曰:黃閣,不敢洞開朱門,以别于人主,故以黃塗之,謂之‘黃閣’”)。

    無鐘鈴,有應閣奴(見《漢官舊儀》卷上)。

    閣内治事之屋頗高嚴,亦稱殿(《漢書》黃霸傳:“男女異路,道不拾遺,及舉孝子、貞婦者為一輩,先上殿。

    ”師古曰:“丞相所坐屋也”)。

    升殿脫履(《漢官舊儀》,謂掾見脫履,公立席後答拜),與宮殿同制。

    有東閣,東向開之,以延賓客(《漢書》朱雲傳:“薛宣為丞相,雲往見之,宣備賓主禮。

    因留雲宿,從容謂雲曰:在田野無事,且留我東閣,可以觀四方奇士。

    ”又《漢書》公孫宏傳:“于是起客館,開東閣,以延賢人。

    ”賢古曰:“閣者,小門,東向開之,避當廷門,而引賓客,以别于掾吏、官屬)。

    其方位疑在殿東側,如未央宮前殿之制(《漢書》五行傳:“成帝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通裡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上前殿。

    ”師古曰:“又入殿之東門也”)。

    顧亭林謂門旁設館曰:閣,若今官署角門之有迎賓館(見顧氏《日知錄》卷二十三)。

    然丞相府客館創自公孫宏(見前),《漢書》直名為賓館,不雲閣,且閣者小門也,非若門之有塾可居。

    揆諸古人考工創物之精,命名之審,顧說恐未谛也(《西京雜記》謂:“公孫宏以布衣為丞相,大開東閣,營客館,招延天下士人,其外曰:欽賢之館,次曰:翹材之館,又次曰:接士之館,凡三館”)。

    至兩漢官寺皆有官舍寝堂,以處眷屬(《後漢書》趙岐傳:“生于禦史台,字曰:台卿。

    ”又《後漢書》光武帝紀,光武“生于縣舍”)。

    其在丞相府者,簡稱府舍(《漢書》趙廣漢傳:“疑丞相夫人姤,殺之府舍。

    ”又董賢傳:“诏令賢妻得通引籍廬中,止賢廬,若吏妻子所居官舍”),又曰:相舍(見曹參傳)。

    其舍至廣(《漢書》哀帝時,禦史府舍百餘區倒塌,禦史府如是,丞相府可知也)。

    有閣(《後漢書》董卓傳:“卓起送至閣,以手撫其背”),有庭(《漢書》趙廣漢傳:“遂自将吏卒突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有堂(《後漢書》章帝紀。

    幸元氏,祠光武顯宗于縣舍正堂。

    縣舍有堂,相舍可知矣)。

    其後有吏舍以居椽屬(《漢書》曹參傳:“相舍後垣近吏舍”)。

    又有客館、馬廄、車庫、奴婢室等(《漢書》公孫宏傳:“自蔡至慶,丞相府客館丘虛而已。

    至賀屈氂時,壞以為馬廄、車庫、奴婢室矣”)。

    以東閣推之,似在府之東部,然不能定也。

     漢丞相、太尉、禦史大夫稱“三公”,秩皆萬石(《漢書》百官公卿表)。

    惟史籍僅稱兩府(《漢書》翟方進傳:“初除,谒兩府。

    ”師古曰:“丞相及禦史也”),無言太尉府者。

    以漢初太尉時置時廢,成帝綏和後始有官署故耳。

    禦史府又謂之憲台(見《漢官問答》引《通典》卷二十四),在未央宮司馬門内(陳樹镛《漢官問答》,謂郡國上計吏至京師,禦史大夫見上計守丞長史于司馬門外,以禦史府在司馬門内,丞史不可入也)。

    故不鼓,無塾,門署用梓闆,不起郭邑(《漢官舊儀》卷上),與丞相府同,惟門内殿舍之制,悉無考焉。

    漢自武帝元狩間,改太尉為大司馬,其後成帝改禦史大夫為大司空,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漢書》百官公卿表)。

    光武中興,一仍司徒、司馬、司空之稱,号“三府”,俱有殿,而司徒獨有百官朝會殿(《後漢書》百官志·司徒·注),以司徒即丞相,尊遵舊制也。

    但明帝嘗欲為司徒辟四門,迫于太尉、司空,僅為東西二門(見前注),是東漢三府皆僅二門,與西漢稍異。

    門之分位,疑在百官朝會殿左、右,非若後世東、西轅門位于官寺之前。

    蓋漢制天子祀宗廟,入自北門(《後漢書》祭祀志·注:“太常導皇帝入北門”),入丞相府自西門(《漢書》翟方進傳·注,及《後漢書》百官志·司徒·注),苟二門位于府前,則天子入西門,東行折北升殿必北面,殊無解于帝皇南向之尊也。

     古者軍旅出征,依帳幕為官署,故将軍所止曰:幕府(《漢書》張放傳:“為侍中中郎将,監平樂屯兵,置幕府”,又見霍光傳,傅喜傳)。

    若廷尉、内史、京兆尹、郡守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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