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學研究會、創造社的文學主張與“革命文學”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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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學研究會的主張 茅盾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一集導言》中,曾經這樣說到文學研究會這個團體的性質,他說:文學研究會這個團體自始即不曾提出集團的主張,後來也永遠不曾有過。

    它不象外國各時代文學上新運動初期的一些具有确定的綱領的文學會,它實在正象宣言所“希望”似的,是一個“著作同業公會”。

    在文學研究會的宣言(1)中,也說他們發起這個會,隻有三種意思:(一)聯絡感情,(二)增進知識,(三)建立著作工會的基礎。

    但是文學研究會到底還是一個有共同主張的文學團體(至少大部分會員的主張是一緻的),鄭振铎說: 文學研究會活躍的時期的開始是一九二一年的春天。

    這時候,《小說月報》,一個已經有了十幾年的曆史的文學刊物,在文學研究會的會員們的支持之下,全部革新了;幾乎變成了另一種全新的面目。

    和《小說月報》相呼應着的有附刊在上海《時事新報》的《文學旬刊》,這旬刊由鄭振铎主編,後來刊行到四百餘期方才停刊。

    這兩個刊物都是鼓吹着為人生的藝術,标示着寫實主義的文學的;他們反抗無病呻吟的舊文學;反抗以文學為遊戲的鴛鴦蝴蝶派的“海派”文人們。

    他們是比《新青年》派更進一步的揭起了寫實主義的文學革命的旗幟的。

    他們不僅推翻傳統的惡習;也力拯青年們于流俗的陷溺與沈迷之中,而使之走上純正的文學大道。

    (2) 這一段話關于文學研究會的文學主張,是說得很扼要的。

    文學研究會的确是繼《新青年》派之後的一個進步的文學團體。

    它的進步意義就在于,他們在文學思想上提出了為人生的目的和要求,而在創作方法上則提出了寫實主義(即現實主義)的主張;同時在某種程度上,給與了這二者以比較切實、具體的内容,把中國的新文學運動向前推進了一步。

    他們認為“将文藝當作高興時的遊戲或失意時的消遣的時候,現在已經過去了”,而且相信文學也是一種“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種工作”(3)。

    這在當時,是有其積極、進步的作用的。

     但是文學研究會的文學主張,在我國現代文學發展史上,到底提出和解決了什麼問題呢?我們現在試以茅盾在一九二〇年至一九二五年幾年中所寫的幾篇論文為代表來研究和分析一下。

     茅盾(沈雁冰)是文學研究會的領導人物之一,他的創作生活開始于下一個時期(一九二八),在本時期,他是一個文學理論家和弱小民族文學的主要介紹人和翻譯者。

    他的文學主張,在文學研究會中,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個。

    他在本時期,先後發表了《什麼是文學》、《文學與人生》、《新文學研究者的責任與努力》、《大轉變時期何時來呢?》、《自然主義與中國現代小說》、《社會背景與創作》等文。

    在這些文章裡,他提出了對于文學的主張和看法。

     他是反對在當時流行的頹廢主義、唯美主義和傷感主義的文學作風的。

    在《什麼是文學》一文中,他指出了當時一部分文學工作者如下的病态:(一)不拘小節,喜歡揮霍而又自叫窮苦,有意做成名士行徑;(二)痛罵文學的社會傾向,崇拜無用的美,崇拜天才,與古代名士并無二緻;(三)一般青年的作品多含着絕望的悲觀,中國本是感傷的時代,感傷已成為社會的色彩;但青年中了感傷之毒,往往神經過敏。

    感傷心理與感傷作品互為循環,文學元氣就要損傷了。

     在消極方面他既然是這種頹廢、感傷、唯美的文學流派的反對者,因此在積極方面,他就主張為人生的和寫實主義的文學,而且首先就指出了時代和文學的關系,特别是時代和作家的關系。

    在《文學與人生》中,他說: 一個時代有一個環境,就有那時代環境下的文學。

    環境本不是專限于物質的;當時的思想潮流,政治狀況,風俗習慣,都是那時代的環境,著作家處處暗中受着他的環境的影響,決不能夠脫離環境而獨立的。

     在《社會背景與創作》中,他更進一步主張文學作品應該反映作家所處的時代背景和社會生活。

    他說: 真的文學也隻是反映時代的文學。

    我們現在的社會背景是怎樣的社會背景?應該産生怎樣的創作?由淺處看來,現在社會内兵荒屢見,人人感着生活不安的苦痛,真可以說是“亂世”了;反映這時代的創作應該怎樣的悲慘動人呵!如再進一層觀察,頑固守舊的老人和向新進取的青年,思想上沖突極厲害,應該有易蔔生的《少年社會》和屠格涅夫的《父與子》一樣的作品來表現他;……總之,我覺得表現社會生活的文學是真文學,是于人類有關系的文學,在被迫害的國裡更應該注意這社會的背景……。

     沈雁冰在這裡所提出的,就不僅是文學與時代的廣泛的關系,不僅是“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學”了,而是說文學應該反映社會生活,已經快接觸到文學的本質的認識了。

    這就較之五四運動時期《新青年》的文學主張更前進了一步。

    從這種認識出發,所以他主張“被迫害的國裡更應該注意這社會的背景”。

    在《自然主義與中國現代小說》一文裡,他更主張“注意社會問題,愛被損害者與被侮辱者”。

    這是沈雁冰在當時的文學主張,也是文學研究會大部分會員的共同宣言。

    從這一點裡,我們可以很顯明地看得出來,在黨成立以後,社會主義思想對于我國文學運動的領導和影響,是更為顯著和重要了。

    革命形勢的巨大發展,馬克思列甯主義的廣泛傳播,以及早期共産黨人在《中國青年》上對文學工作者所發出的号召,是這一曆史時期文藝運動向前發展的主要推動力量。

     文學既與時代背景和社會生活有如此密切的關系,所以作家就不能不注意文學的社會效果。

    沈雁冰認為“新文學作品重在讀者所受的影響,對于社會的影響,不将個人意見顯出自己文才”(4)。

    這種見解也不隻是沈雁冰個人的見解,而是文學研究會許多人共同的見解。

    耿濟之在《前夜》的《序》中,就說:“文學一方面描寫現實的社會和人生,他方面從所描寫的裡面表現出作者的理想。

    其結果:社會和人生因之改善,因之進步,而造成新的社會和新的人生。

    這才是真正文學的效用。

    ”——文學不隻是反映社會和人生,而且要改進社會和人生,這樣,就快把文學的效果提到它所應有的高度了。

     但是文學怎樣來發揮它的社會效果呢?沈雁冰在《大轉變時期何時來呢?》一文中就積極主張提倡“激勵民氣的文藝”。

    他認為“文學不僅是供給煩悶的人們去解悶,逃避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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