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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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全社會的小資産階級,所謂“民族的資産階級”(上面已經詳論,不再重複,下同)。

     工業資本興起——君主受大資産階級的限制或颠覆,于是代表制與元首制滲合,成所謂君主立憲制或總統立憲制。

    其實君主或總統自己也漸成公司股東或者大企業家。

     财政資本發達之後——君主或大總統成了大銀行家或投機事業家,或者呢,做大資本家的“最高傭仆”。

     資本階級的社會永久不能抛棄形式上的個人元首制;資産階級革命(英一六四八年、法一七九三年)曾斫掉過“元首之首”,然而資産階級的國家始終保存這元首制。

    這是因為資産階級内部必然自相競争,大資産階級要“挾天子以令諸侯”,使元首做傀儡或做調人。

    無産階級革命方才永絕個人元首制,而代以無産階級的集體獨裁制。

     共産主義的發展必定完全消滅階級及政治制度,更不用說個人的元首制了。

     那時的社會裡,絕對用不着治人的機關,而隻要治物的機關。

     政治制度變更的形式大概如此:無處不和社會的階級關系相适應;而社會的階級結構又為經濟關系及生産力的發展及變更之結果。

    生産力及經濟關系變易的影響,使各階級在社會生産裡的作用及優勢互相更疊;于是發生革命而政治制度變革——統治階級相更調。

     政制變革之動力及民權之意義 資産階級的學者往往以為政治制度自成系統,和物質的經濟基礎絕無聯系;即使承認政制變革有動因,也先向所謂“政治理想”、“社會心理”裡去找。

    其實政治理想及社會心理雖然是政制變革的“助緣”,卻不是“動因”。

    舊社會裡新階級的勢力膨脹,自然創造自己階級鬥争的“精神工具”:發現新政治理想,鼓勵群衆的社會心理;凡此一切都不過新階級取得政權的預備,——革命工具不完備,當然革命難以成功,所以政治理想及社會心理當然是革命及其他變革的必要的助緣。

    然而這種社會變革的動因——根本動力,在于物質生産所湧出來的新階級;假使沒有這物質條件,什麼新政治理想也不能有。

    資産階級的學者及“準學者”因不懂得社會是什麼,所以說:(1)教育程度對于民主制度是必需的,教育可以轉變社會;(2)民主制度會生流弊的,所以要想出種種防弊的制度。

     這兩句話都可以算對的,可是沒有見根本原因。

    實際上民衆若真能革命,認識自己的階級利益,他們的教育程度可以在參加政治的革命運動的過程裡漸次增高的,決不在于坐在教室裡才算受教育;況且在舊統治未崩壞以前,一切教育機關都在舊治者階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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