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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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白,強筆便于飛。

    就世改轍,古法疏矣。

    強弱紙筆,遇此器即出此法。

    苟非我之長伎,亦須改弦易轍以勉就之。

    不然指器相左,心手不符,即不成書。

    今時弱紙滿天下,要知古人全是強紙,全是弱筆,世俗不善用,遂謂過滑過軟,不堪着墨者,因指間無有骨力,将聽令于器耳。

    若胸中有個佳字,心能役腕,随在得意,即使與古人弱紙,亦自無妨,況強紙對名手乎!外境皆牝牡骊黃,何能礙我作用。

     凡強紙用墨,使墨有馀;濃墨用筆,使筆勿竭。

    飲墨如貪,吐墨如吝。

    不貪則不贍,不吝則不清。

    不贍可,不清未可,俗最忌也。

     紙有三品之異,量才施用。

    一古佳紙,如宋經箋、高麗繭之類。

    二宣德紙,泾縣古千之類。

    三則滿世間疏漏惡劄是也。

    上紙須用古作法,中紙随意皆可,下非飛白、稿草不能就其犷劣也。

     弱毫,重墨輕用得佳書,輕墨重用其書惡,輕墨輕用其書纖,重墨重用其書俗。

    強筆,輕墨輕用則不腴,重墨輕用則不潤,輕墨重用則犷而離,重墨重用則粗而俗,四者無一可者也。

    是以古人必須弱毫。

    握管之法,有單鈎、雙鈎之殊,用大指挺管,食指鈎,中指送,謂之單鈎;食中二指齊鈎,名指獨送,謂之雙鈎。

    勝國吾子行善單憎雙,試之果驗。

    單則左右上下任意縱橫,雙則多所拘礙,且名指力弱于中指,送亦軟怯矣。

    小時習雙,今欲改之,增我一障,詳說以示初習書者。

    凡單鈎情勝,雙鈎力勝,雙鈎骨勝,單鈎筋勝。

    單鈎宜真,雙鈎宜草,雙鈎宜大,單鈎宜小。

     描字不必憎惡楮,塑字不必厭灰墨。

    若運管舒毫,惡材絕不堪用矣。

    不惟膩澀難于使轉,即對之敗興,甯得佳書。

    常戲為之語曰:靠筆成畫,恰似描樣;靠墨成形,何如塑像。

    二意似殊,總之一緻。

    臨池撫卷,到此自知。

     晉、唐、宋三品研式,筆鋒功過所系,不特為石所使,亦為墨所使也。

    鳳池墨阿,飲筆不及阿底而墨自足。

    陵阪鋒石,半着钅敖心。

    則二器全相挹取,烏得不扁且歧乎?必如俗兒掃墨從事,扌卷鋒向楮,尤為偾事。

     鈎帖、镌刻二人,先與講解數日,然後下手,更取其所鈎所刻之字對按,指其得失。

    一指用筆正側鋒;次指一字負抱顧盼形勢;三指連字引帶;四指每行起止不同;或曾經割動之帖,可以意裁。

    五指主客失所敗筆;或本帖原作敗筆,可以意裁。

    六指寫字名家人人具有得失,不得以我意改同之;七指唐已上帖,不得改軟曲纖巧之筆,失其時代;八指晉已上帖,不得改時俗通行之體,亂其來曆;九指疏密不得改移,失其避就;十指挑剔不得混晉轉唐折殊法;十一指不得失晉人圓轉逸韻;十二指不得失漢魏章草古澀妙境。

     工人能刻繪事,未必能刻文字;能刻文字,未必能刻名家善書;能刻名家善書,未必能刻古人法帖;能刻古人法帖,未必能刻同本異摹諸拓。

    刻同本異摹諸拓,工拙必露矣。

     ●評鑒六 昔人言:善鑒者不書,善書者不鑒,一未到,一不屑耳。

    謂不能鑒者,無是理也;果不能鑒,必不能書。

     閱名人書,須具有隻眼。

    不然未得其佳處,先蹈其敗筆,效颦之态,見之欲嘔。

    是則不如無學,翻有一分自适處。

     古人書直是氣象不同。

    晉、漢帖無有晉、漢人氣象,即知是僞。

    故舊帖雖非善本,自有作用,新帖雖極力揣摹,直是棄物。

    何也?出自淺學之手,不知書法為何物,直以俗筆廁古書,分明别造一個宇宙,何取于古帖乎! 凡字收鋒增美者,會稽以上也;收鋒補過者,大令而下也。

    先哲言求妍媚于成字之後,大令所以去之更遠。

     字有三品:曰庸,曰高,曰奇。

    庸之極緻曰時,高之極緻曰妙,奇之極緻便不可知。

    不可知,其機甚危,學足以濟之,識可以該之,則超乎高妙;學識不足以該濟,而但思高出人上者,野狐何有哉!雖然,吾又惡庸。

    庸人趨時,作世俗事業,便無出頭日。

    佛法中學道時甯落地獄,不願畜牲,近之矣。

    曰:甯惡毋庸,有說乎?曰:有。

    惡故自豪,唾罵者載道,自然有日自覺其醜态。

    庸俗之作,甄别者世不多見,十人九人贊歎其美,曆世愈久,庸根愈深,落此深坑,何時出離。

     畫後策,豎後打,謂之能品。

    策如馬頭,打如鶴膝,謂之俗品。

    不策能藏,不打能正,藏不頹,正不銳,謂之高品。

    随勢而施,無所拘礙,謂之逸品。

    若乃皮相飛黃、野狐骨胳者,怪妄自不能外掩,可謂低品。

    是以書法不道,世多蹈此,故稍及之。

    名義具書法中。

     古人法書,篇有篇法,行有行法,全字有全字法,半字有半字法,一畫有一畫法,一點有一點法。

    是以名帖隻字半行,不可蹉過。

    近有墨客,以畫遮點,以體遮畫,以上下文遮一二字,以通篇氣象豪逸遮卻一生醜态,尚可謂之書乎!其最下者,借佳紙濃墨掩其拙筆,或以筆勢波折掩其謬結,皆書中穿窬之流,識者恥之。

     古書佳處,在方圓斜直,不拘繩檢。

    今人惡處,卻與古同。

    古人胸中自有個佳字,任其所施耳。

    今則不然,上者隻記憶古人成按,下者以無繩檢遮掩其拙,以糊人耳目。

    謂貌則同,其造就處天地懸絕。

     名家書法,滿亦佳,空亦佳;長亦佳,短亦佳;端方亦佳,斜倚亦佳;方圓平直,無不宜之。

    後世俗書,縮大為小,傳瘦為肥,一字字弄作團團,無有潠漏。

    逐字觀之,非不端楷,卻增一團和氣。

     整頓之失,即智永親傳家法作千字文,懷仁博采真迹集聖教序,已自磨砻熟爛,況其下者乎!雖然,二僧釋子也,法如是故。

    何乃文人墨客,不師其全體作用,而師其整頓一門,正似盲兒摸象耳者謂象如箕,摸象尾者謂象如帚乎! 集古諸帖,豈惟修改誤人,即其顧盼起伏,略不可得矣。

    名家作書,行款上下尚不可移易,況集取強合乎!往往見移行諸帖,行首無故而來,行末無故而往,甚至強割聯絲,意義失所。

    不知者效颦從事,已自可憎。

    集古比之移行,又天淵矣。

    集古之取圓整,有不得不然者,失勢故也。

    凡觀集帖,又須緣情,欲定其罪,罪在亂次,不在取圓。

     古人筆鋒縱逸處,翻摹諸人,十九收斂圓整,十一揚波怪妄,一時俗,一野狐,皆畔于書法。

    圓滿故是正法,逸興乃其權巧。

    初學者可與正,未可以權。

    雖然,若不能權,不知書法者也,即能權,而補綴從事改過成功可耳。

    若恃其後筆,即非上乘,大令且以取嗤,豈惟他人。

     字以知好惡難别。

    他人好惡易别,自己好惡難識。

    古人名家好處易識,古人名家惡處難識。

    今無名人惡處易識,今無名人好處難識。

    如此識得如白黑不差,方是識好惡。

    此無難,多看法書得之矣。

     皎皎而好為好書,混混而好為惡書,翩翩而好為佳書,莽莽而好為野書。

    佳好故難,野惡何難。

    不知愧何難,知愧斯難。

     後世以筆鋒掩書,已自俗謬。

    至于近代,又将以墨汁掩筆,大可怪也。

    古人未始無之,此偶然落筆,濃淡失所,謂不傷于書可耳。

    若遮此醜态,法果如是乎?譬之殘印章、爛畫片、折足鼎、阙池硯,妙處不在破而在全,去其妙處,獨取殘阙,識者噴飯。

     世人多謂餘拙于真楷,故作篆書,名言哉,真堪藥石乎!惜未悉餘病也。

    餘故貪夫,常謂遇事不見根柢,甯不學。

    書法言作字粗通篆法,因此一語,每為緻思。

    篆無粗通義,粗通即有俗惡二魔投手腕中,俟得我便矣。

    此無他,後世知見,善機不熟,俗習易染耳。

    有心書道,必從頂門着力。

    字之必篆,猶學詩者必熟讀三百篇,作文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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