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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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滿禦史原稱理事官
國初始置都察院掌院事左都禦史,滿洲、漢人各一員,漢人或以大學士兼理。
又設協理院事左副都禦史各二人,左右佥都禦史各一人,初用漢軍,後漢軍漢人參用。
監察禦史四十人,皆漢人。
滿洲則曰理事官、副理事官,不分台也。
後改理事官為給事中,副理事官為監察禦史。
康熙初,定滿洲禦史二十三人,漢禦史二十四人,又置漢軍禦史八人,每年二八月,甄叙賢否,内升外轉,漢軍與漢人并列,内升京卿、内閣侍讀學士。
今定滿給事中十二人,漢十二人,滿禦史二十八人,漢禦史二十八人,漢軍并于漢人一班,且久停二八月考核之舉(初,六部滿司官,亦稱理事官、副理事官)。
◎滿洲典試差始 康熙三十八年,以翰林院編修阿金為福建正考官,滿保為浙江副考官,喀爾喀為河南副考官,法保為陝西副考官,此滿洲翰林出典主考之始。
◎經筵講官 經筵講官,舊例以尚書、侍郎、内閣學士、翰林掌院學士充之,入相則解,惟徐元文以戶部侍郎入相,熊賜履以吏部、張英以禮部大拜,皆帶講官,後遂成例。
◎漢軍回避刑部 今漢軍人皆回避刑部,不知例意原委。
考康熙年,刑部侍郎李輝祖、喻成龍、卞永譽、金玺;雍正年,王國恩,均漢軍人。
或言此例自年羹堯拟罪時,漢軍人頗存黨護之意,由此始不準漢軍人任刑官。
然而首發年羹堯之僭妄者,為漢軍蔡埏,而袒年者為隆科多,其回避漢軍官員之例,恐别有所為,非僅為此也。
按漢軍人不得選刑部之例,始于乾隆十九年,足征非因年羹堯而然也。
又考先文肅公于乾隆三十八年曾官刑部侍郎,後潛宰輔,仍兼刑部。
今少宰基溥亦由刑部侍郎轉階。
是内府之滿洲旗分内漢姓人,與漢軍不同,仍不在回避之例。
◎内閣學士亦稱翰林 《居易錄》載:祭告五嶽、四渎、帝王陵寝及先師孔子,舊例遣侍郎、副都通,大至四品而止,翰林則閣學、掌詹、少詹而止雲雲。
然則從前閣學,亦稱翰林矣。
今中書舍人猶稱内翰,即本于此。
又雲:祭酒例不開列,丙子之後,則讀講學士、雲麾使皆列名矣;丁醜之後,則祭酒以下至谕、洗、讀、講悉列名矣,不知例起于何年雲雲。
今祭告之役,雲麾使久已不遣,往往命将軍、督撫、副都統、總兵就近緻祭。
◎督捕官 國初創設督捕衙門于兵部,設滿漢左右侍郎二人,滿洲左右理事官二人,漢協理督捕太仆寺少卿二人,旋改左右理事官為滿漢郎中各一人,滿員外郎、主事各若幹人,漢員外郎一人,主事六人,分理八司,治八旗逋逃及京城盜賊緝捕之事,凡三營将弁皆隸之。
蓋古仆區之法。
康熙辛未,以三營改隸九門提督,而督捕衙門惟專司逋逃之事。
今裁督捕侍郎等官已久,其巡捕将弁設五營,仍屬提督(九門提督即步軍統領)。
而緝捕之政,分隸于步軍統領、五城兵馬司正副指揮矣。
按京城巡捕五營向無統屬之官,部科及提督鎮撫皆可驅調,官兵疲于奔命。
康熙中葉,始改隸于九門提督,從郭世隆之請也。
世隆,漢軍鑲紅旗人,官刑部尚書。
◎答應 今宮眷名位,妃嫔而下,曰常在,曰答應。
初以為清語也。
《池北偶談》載,曹貞吉官舍人時,曾于内庫視檢書籍,見庫房柱上有嘉靖間一帖,記烏玉、黃玉、綠玉、白玉、紅玉各若幹斤,玉璞七萬幾千斤,後書“答應焦桂花傳”。
按此則答應之号,非自本朝而始。
惟外廷庫帖,可以直書其名,似非宮眷地位,或當時執事宮女之稱,與今不同也。
然一宮女傳用珍玉若許,則明季之繁費,又可想見矣。
◎内大臣 王漁洋《池北偶談》載,本朝官制,滿洲勳舊别有内大臣,不為閣部及八旗都統等官,有軍國重事,在禁中與滿洲大學士、尚書等雜議,謂之黑白昂邦。
考唐制兩樞密使、左右中尉稱内大臣,然彼乃中貴,實異而名同耳。
愚按前代禁中密勿之任,鹹以宦官任之,本朝皆易以親臣。
内大臣之職,實與中尉相似,階一品,與大學士文武并峙,位至貴也。
今清語稱曰多羅機谙班。
多羅機三字,乃内廷之稱;谙班,即昂邦轉音,大臣也。
黑白亦作赫博,清語作商量籌畫之解。
今稱參贊大臣曰赫白昂邦,文義較為允合,王漁洋所謂黑白昂邦,當是議政大臣也。
◎肩輿 古人不有肩輿。
《麈史》謂,唐時宰相乘馬,五代始用擔子。
文潞公以太師平章軍國重事;司馬溫公為門下侍郎,卧疾,就拜左相,不可以騎:二公并許乘擔子,皆特恩也。
《宋人朝野類要》雲,百司出局,人從先報上馬,蓋舊禮隻是乘馬。
自中興以來,始乘肩輿。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雲:東都舊制,耆德大臣或尊行宗室,特旨許乘肩輿。
建炎初,上以維揚磚滑,謂大臣曰:“君臣一體,朕不忍使群臣奔走危地,可特許乘輿”雲雲。
可見古人乘輿之難如此。
《宋史》鹵簿中已有肩輿。
又雲,中興後中朝始有肩輿之制,初以優禮宗室老臣,其後濫至士庶,伎術至有乘二人肩輿者。
本朝初年,漢人官京朝者,亦多乘馬。
其後準乘肩輿,三品以上用四人,四品以下用二人。
今京官一二品漢大員,均乘肩輿,舁以四人。
三品以下不乘肩輿,亦無二人肩輿之制。
滿洲與漢人稍有區别,親王、郡王準乘八人肩輿。
平日亦用四人,取其便捷之意。
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雖有暖轎之制,近日隻乘朱輪車。
蒙古王非特恩無乘轎之制,鹹豐五年,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因軍功賜乘肩輿。
一品文職大臣、軍機大臣均乘四人肩輿,二品大員年逾六旬始乘肩輿,恐習于燕安而廢騎射之意也。
外官武臣均乘馬,文臣督撫、使臣,輿夫八人,布政使而下至知縣,皆肩輿四人,佐貳雜職隻準乘馬,今亦乘二人肩輿,非制也。
外官入京皆乘車,不準用肩輿,惟直隸總督許用,蓋大宛兩縣亦其兼屬也。
《池北偶談》言,外官肩輿不用帷蓋,乃古人褰帷之意。
惟江甯、開封兩省督撫、司道、府廳州縣官皆用暖轎,蓋沿宋明都城之例,至今未改耳。
按其說,是國初外省官員皆用亮轎,今非入闱、迎春之大典不乘,且以為亮轎榮于暖轎,不知改于何時矣。
◎八旗直省督撫大臣考 國家涵一區夏,滿漢并重,惟京朝武臣,置有滿洲專缺。
其文職衙門堂官,皆滿漢并用,如内閣四相,必兩滿洲、兩漢人;六部十二尚書,滿六人、漢六人是也。
惟宗人府堂屬,全用宗室,隻漢府丞一人,漢主事二人;又内務府、理藩院,均不用漢人。
太醫院全用漢人,(間有一二旗人亦借補漢缺。
)稍有不同也。
外省官員,不分滿漢,惟擇賢而任。
計自順治四年至雍正十三年止,共九十二年,八旗人員之任督撫者,漢軍則十居其七,滿洲十居其三
又設協理院事左副都禦史各二人,左右佥都禦史各一人,初用漢軍,後漢軍漢人參用。
監察禦史四十人,皆漢人。
滿洲則曰理事官、副理事官,不分台也。
後改理事官為給事中,副理事官為監察禦史。
康熙初,定滿洲禦史二十三人,漢禦史二十四人,又置漢軍禦史八人,每年二八月,甄叙賢否,内升外轉,漢軍與漢人并列,内升京卿、内閣侍讀學士。
今定滿給事中十二人,漢十二人,滿禦史二十八人,漢禦史二十八人,漢軍并于漢人一班,且久停二八月考核之舉(初,六部滿司官,亦稱理事官、副理事官)。
◎滿洲典試差始 康熙三十八年,以翰林院編修阿金為福建正考官,滿保為浙江副考官,喀爾喀為河南副考官,法保為陝西副考官,此滿洲翰林出典主考之始。
◎經筵講官 經筵講官,舊例以尚書、侍郎、内閣學士、翰林掌院學士充之,入相則解,惟徐元文以戶部侍郎入相,熊賜履以吏部、張英以禮部大拜,皆帶講官,後遂成例。
◎漢軍回避刑部 今漢軍人皆回避刑部,不知例意原委。
考康熙年,刑部侍郎李輝祖、喻成龍、卞永譽、金玺;雍正年,王國恩,均漢軍人。
或言此例自年羹堯拟罪時,漢軍人頗存黨護之意,由此始不準漢軍人任刑官。
然而首發年羹堯之僭妄者,為漢軍蔡埏,而袒年者為隆科多,其回避漢軍官員之例,恐别有所為,非僅為此也。
按漢軍人不得選刑部之例,始于乾隆十九年,足征非因年羹堯而然也。
又考先文肅公于乾隆三十八年曾官刑部侍郎,後潛宰輔,仍兼刑部。
今少宰基溥亦由刑部侍郎轉階。
是内府之滿洲旗分内漢姓人,與漢軍不同,仍不在回避之例。
◎内閣學士亦稱翰林 《居易錄》載:祭告五嶽、四渎、帝王陵寝及先師孔子,舊例遣侍郎、副都通,大至四品而止,翰林則閣學、掌詹、少詹而止雲雲。
然則從前閣學,亦稱翰林矣。
今中書舍人猶稱内翰,即本于此。
又雲:祭酒例不開列,丙子之後,則讀講學士、雲麾使皆列名矣;丁醜之後,則祭酒以下至谕、洗、讀、講悉列名矣,不知例起于何年雲雲。
今祭告之役,雲麾使久已不遣,往往命将軍、督撫、副都統、總兵就近緻祭。
◎督捕官 國初創設督捕衙門于兵部,設滿漢左右侍郎二人,滿洲左右理事官二人,漢協理督捕太仆寺少卿二人,旋改左右理事官為滿漢郎中各一人,滿員外郎、主事各若幹人,漢員外郎一人,主事六人,分理八司,治八旗逋逃及京城盜賊緝捕之事,凡三營将弁皆隸之。
蓋古仆區之法。
康熙辛未,以三營改隸九門提督,而督捕衙門惟專司逋逃之事。
今裁督捕侍郎等官已久,其巡捕将弁設五營,仍屬提督(九門提督即步軍統領)。
而緝捕之政,分隸于步軍統領、五城兵馬司正副指揮矣。
按京城巡捕五營向無統屬之官,部科及提督鎮撫皆可驅調,官兵疲于奔命。
康熙中葉,始改隸于九門提督,從郭世隆之請也。
世隆,漢軍鑲紅旗人,官刑部尚書。
◎答應 今宮眷名位,妃嫔而下,曰常在,曰答應。
初以為清語也。
《池北偶談》載,曹貞吉官舍人時,曾于内庫視檢書籍,見庫房柱上有嘉靖間一帖,記烏玉、黃玉、綠玉、白玉、紅玉各若幹斤,玉璞七萬幾千斤,後書“答應焦桂花傳”。
按此則答應之号,非自本朝而始。
惟外廷庫帖,可以直書其名,似非宮眷地位,或當時執事宮女之稱,與今不同也。
然一宮女傳用珍玉若許,則明季之繁費,又可想見矣。
◎内大臣 王漁洋《池北偶談》載,本朝官制,滿洲勳舊别有内大臣,不為閣部及八旗都統等官,有軍國重事,在禁中與滿洲大學士、尚書等雜議,謂之黑白昂邦。
考唐制兩樞密使、左右中尉稱内大臣,然彼乃中貴,實異而名同耳。
愚按前代禁中密勿之任,鹹以宦官任之,本朝皆易以親臣。
内大臣之職,實與中尉相似,階一品,與大學士文武并峙,位至貴也。
今清語稱曰多羅機谙班。
多羅機三字,乃内廷之稱;谙班,即昂邦轉音,大臣也。
黑白亦作赫博,清語作商量籌畫之解。
今稱參贊大臣曰赫白昂邦,文義較為允合,王漁洋所謂黑白昂邦,當是議政大臣也。
◎肩輿 古人不有肩輿。
《麈史》謂,唐時宰相乘馬,五代始用擔子。
文潞公以太師平章軍國重事;司馬溫公為門下侍郎,卧疾,就拜左相,不可以騎:二公并許乘擔子,皆特恩也。
《宋人朝野類要》雲,百司出局,人從先報上馬,蓋舊禮隻是乘馬。
自中興以來,始乘肩輿。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雲:東都舊制,耆德大臣或尊行宗室,特旨許乘肩輿。
建炎初,上以維揚磚滑,謂大臣曰:“君臣一體,朕不忍使群臣奔走危地,可特許乘輿”雲雲。
可見古人乘輿之難如此。
《宋史》鹵簿中已有肩輿。
又雲,中興後中朝始有肩輿之制,初以優禮宗室老臣,其後濫至士庶,伎術至有乘二人肩輿者。
本朝初年,漢人官京朝者,亦多乘馬。
其後準乘肩輿,三品以上用四人,四品以下用二人。
今京官一二品漢大員,均乘肩輿,舁以四人。
三品以下不乘肩輿,亦無二人肩輿之制。
滿洲與漢人稍有區别,親王、郡王準乘八人肩輿。
平日亦用四人,取其便捷之意。
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雖有暖轎之制,近日隻乘朱輪車。
蒙古王非特恩無乘轎之制,鹹豐五年,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因軍功賜乘肩輿。
一品文職大臣、軍機大臣均乘四人肩輿,二品大員年逾六旬始乘肩輿,恐習于燕安而廢騎射之意也。
外官武臣均乘馬,文臣督撫、使臣,輿夫八人,布政使而下至知縣,皆肩輿四人,佐貳雜職隻準乘馬,今亦乘二人肩輿,非制也。
外官入京皆乘車,不準用肩輿,惟直隸總督許用,蓋大宛兩縣亦其兼屬也。
《池北偶談》言,外官肩輿不用帷蓋,乃古人褰帷之意。
惟江甯、開封兩省督撫、司道、府廳州縣官皆用暖轎,蓋沿宋明都城之例,至今未改耳。
按其說,是國初外省官員皆用亮轎,今非入闱、迎春之大典不乘,且以為亮轎榮于暖轎,不知改于何時矣。
◎八旗直省督撫大臣考 國家涵一區夏,滿漢并重,惟京朝武臣,置有滿洲專缺。
其文職衙門堂官,皆滿漢并用,如内閣四相,必兩滿洲、兩漢人;六部十二尚書,滿六人、漢六人是也。
惟宗人府堂屬,全用宗室,隻漢府丞一人,漢主事二人;又内務府、理藩院,均不用漢人。
太醫院全用漢人,(間有一二旗人亦借補漢缺。
)稍有不同也。
外省官員,不分滿漢,惟擇賢而任。
計自順治四年至雍正十三年止,共九十二年,八旗人員之任督撫者,漢軍則十居其七,滿洲十居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