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獄龜鑒譯注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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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靖。
靖言曰:“公定關中,唯複私仇,亦為天下耶?若為天下,未得殺靖。
”乃舍之。
及為岐州刺史,或有人希旨告靖謀反者,高祖命一禦史往案之,謂曰:“李靖反狀實,便可處分。
”禦史知其誣罔,請與告事者偕行。
行數驿,禦史佯失告狀,驚懼異常,鞭撻行典,乃祈告事者曰:“李靖反狀分明,親奉聖旨,今失告狀,幸救其命。
”告事者乃别疏狀與禦史。
驗其狀,與元狀不同。
即日還京以聞,告事者伏誅。
失禦史名。
舊不着出處,蓋唐人小說所載也。
以正史考之,率皆不合。
唐書宗室傳言:淮安王神通,隋大業末在長安,會高祖兵興,吏逮捕,亡命入鄠南山。
襄邑王神符,為衛文升所囚,京師平,封安吉郡公。
諸公主傳言:高祖女長廣公主,下嫁趙慈景。
帝起兵,或勸亡去,對曰:“母以我為命,且安往。
”吏捕系于獄。
帝平京師,拜開化郡公。
是靖未嘗與文升害皇族也。
北史衛文升傳言:義師入關,自知不能守,憂懼稱疾,不知政事。
城陷,歸于家,義甯中卒。
是高祖未嘗誅文升等也。
唐書李靖傳言:高祖擊突厥,靖為馬邑丞,察有非常志,自囚,上急變,傳送江都。
至長安,道梗。
高祖已定京師,将斬之,靖呼曰:“公起兵為天下除暴亂欲就大事,以私怨殺誼士乎?”秦王亦為請,得釋。
是靖之仕隋,初不與守長安事也,傳又言:高祖诏靖安輯江南,至峽州,阻賊不得前,帝謂逗留,诏都督許紹斬靖。
紹為請而免。
其後破冉肇則,帝喜謂“使功不如使過”。
自是委以征讨,降蕭銑,禽輔公祏。
是未嘗為岐州刺史,亦未嘗有人告其謀反也。
凡小說載事,多失其實,不足深信。
然辨誣之術,苟有可取,亦不當廢也。
按:辨誣之術,有正、有谲。
李崇疑其誣也,故谲以求情;禦史知其誣也,故谲以取質。
苟非盡心者,則亦豈能精耶。
張楚金解字 唐垂拱年,羅織事起。
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判書,割取其字,辏合成文,以為與徐敬業反書,告之。
則天差禦史往推。
光疑雲:“書是光書,語非光語。
”前後三使,皆不能決。
或薦張楚金能推事,乃令再劾,又不移前疑。
楚金憂悶,偃卧窗邊,日光穿透,因取反書向日看之,乃見書字補葺而成,平看則不覺,向日則皆見。
遂集州縣官吏,索水一盆,令琛以書投于水中,字字解散。
琛叩頭服罪。
敕決一百,然後斬之。
舊不着出處。
按:此非智算所及,偶然見之耳。
荀卿有言:“今夫亡針者,終日求之而不得,其得之非目益明也,眸而見之也。
”心之于慮亦然,要在至誠求之不已也。
楚金之求獄情,何以異于此哉?是亦盡心之效也。
楚金事迹,見唐書張道源傳,乃其族孫也。
以傳考之,楚金儀鳳初進刑部侍郎,至垂拱初凡曆十年,資望已高矣,猶被薦推事,斯亦可疑也。
張行岌逼訪 唐則天朝,有告驸馬崔宣謀反者,先誘藏宣妾,雲妾将發其謀,宣殺之,投屍于洛水。
禦史張行岌案之,略無迹狀。
則天怒,令重案,行岌奏如初。
則天曰:“崔宣反狀分明,我令來俊臣案劾,汝當勿悔也。
”行岌曰:“臣推事誠不若俊臣。
然陛下委臣推事,必須實狀,若順旨妄族平人,豈法官所守?臣以為陛下試臣耳。
”則天厲色曰:“崔宣既殺其妾,反狀自然明矣。
妾今不獲,如何可雪?乃欲寬縱之耶!”行岌懼,逼宣家訪妾。
宣再從弟思兢于中橋南北多緻錢帛募匿妾者,寂無所聞。
而宣家每竊議事,則獄中告人辄知揣其家有同謀者。
因詐語宣妻曰:“須絹三百疋,雇俠客殺告人。
”诘旦,微服伺于台側。
宣有門客,為宣所信,同于子弟。
是日,至台,賂阍者通消息。
告人遽言:“崔家雇客刺我,請以聞。
”台中驚擾。
思兢密随門客至天津橋,罵曰:“若陷崔宣,引汝同謀,何路自脫?汝出崔家妾,與汝五百缣,足以歸鄉成百年計。
不然,殺汝必矣!”客悔謝,遂引思兢于告者黨,獲其妾,宣乃免。
舊不着出處,以唐史考之,高宗三女,太宗二十一女,其驸馬皆無崔姓。
高祖十九女,其驸馬有崔恭禮、崔宣慶。
傳言:宣慶妻館陶公主,與趙妻常樂公主姊妹也。
為壽州刺史,越王貞将舉兵,遺書假道,将應之。
主進其使,語以勉王“舍生取義”。
其後王敗,周興劾與主連謀,皆被殺。
然則宣豈宣慶耶?其或誣告,殆以是欤? 按:行岌當酷吏任事之時,獨不順旨妄族平人,雖再被诘責,亦全其所守,故卒能辨誣也。
其不及徐有功者,未能無懼耳。
然其懼也,但逼宣家訪妾而已,則異乎懼而失守者,可不謂之賢哉!史逸其事,故備言之。
張鷟括字 唐張鷟,為河陽尉。
有呂元者,僞作倉督馮忱書,盜粜官粟。
忱不認,元堅執,久不能決。
鷟乃取告牒,括兩頭,留一字,問元:“是汝書,即注雲是;不是,即注雲非。
”元注雲:“非。
”去括,乃是元告牒,遂決五下。
又取僞書括字問之,元注雲:“是。
”去括,乃是僞作馮忱書也,元遂服罪。
舊不着出處。
按:鷟蓋已知其誣,而欲使之服,故括字以核其奸,問書以正其慝,斯不可隐諱矣,亦安得不服乎? 李德裕劾僧 唐李德裕,鎮浙西。
有甘露寺主僧,訴交
靖言曰:“公定關中,唯複私仇,亦為天下耶?若為天下,未得殺靖。
”乃舍之。
及為岐州刺史,或有人希旨告靖謀反者,高祖命一禦史往案之,謂曰:“李靖反狀實,便可處分。
”禦史知其誣罔,請與告事者偕行。
行數驿,禦史佯失告狀,驚懼異常,鞭撻行典,乃祈告事者曰:“李靖反狀分明,親奉聖旨,今失告狀,幸救其命。
”告事者乃别疏狀與禦史。
驗其狀,與元狀不同。
即日還京以聞,告事者伏誅。
失禦史名。
舊不着出處,蓋唐人小說所載也。
以正史考之,率皆不合。
唐書宗室傳言:淮安王神通,隋大業末在長安,會高祖兵興,吏逮捕,亡命入鄠南山。
襄邑王神符,為衛文升所囚,京師平,封安吉郡公。
諸公主傳言:高祖女長廣公主,下嫁趙慈景。
帝起兵,或勸亡去,對曰:“母以我為命,且安往。
”吏捕系于獄。
帝平京師,拜開化郡公。
是靖未嘗與文升害皇族也。
北史衛文升傳言:義師入關,自知不能守,憂懼稱疾,不知政事。
城陷,歸于家,義甯中卒。
是高祖未嘗誅文升等也。
唐書李靖傳言:高祖擊突厥,靖為馬邑丞,察有非常志,自囚,上急變,傳送江都。
至長安,道梗。
高祖已定京師,将斬之,靖呼曰:“公起兵為天下除暴亂欲就大事,以私怨殺誼士乎?”秦王亦為請,得釋。
是靖之仕隋,初不與守長安事也,傳又言:高祖诏靖安輯江南,至峽州,阻賊不得前,帝謂逗留,诏都督許紹斬靖。
紹為請而免。
其後破冉肇則,帝喜謂“使功不如使過”。
自是委以征讨,降蕭銑,禽輔公祏。
是未嘗為岐州刺史,亦未嘗有人告其謀反也。
凡小說載事,多失其實,不足深信。
然辨誣之術,苟有可取,亦不當廢也。
按:辨誣之術,有正、有谲。
李崇疑其誣也,故谲以求情;禦史知其誣也,故谲以取質。
苟非盡心者,則亦豈能精耶。
張楚金解字 唐垂拱年,羅織事起。
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判書,割取其字,辏合成文,以為與徐敬業反書,告之。
則天差禦史往推。
光疑雲:“書是光書,語非光語。
”前後三使,皆不能決。
或薦張楚金能推事,乃令再劾,又不移前疑。
楚金憂悶,偃卧窗邊,日光穿透,因取反書向日看之,乃見書字補葺而成,平看則不覺,向日則皆見。
遂集州縣官吏,索水一盆,令琛以書投于水中,字字解散。
琛叩頭服罪。
敕決一百,然後斬之。
舊不着出處。
按:此非智算所及,偶然見之耳。
荀卿有言:“今夫亡針者,終日求之而不得,其得之非目益明也,眸而見之也。
”心之于慮亦然,要在至誠求之不已也。
楚金之求獄情,何以異于此哉?是亦盡心之效也。
楚金事迹,見唐書張道源傳,乃其族孫也。
以傳考之,楚金儀鳳初進刑部侍郎,至垂拱初凡曆十年,資望已高矣,猶被薦推事,斯亦可疑也。
張行岌逼訪 唐則天朝,有告驸馬崔宣謀反者,先誘藏宣妾,雲妾将發其謀,宣殺之,投屍于洛水。
禦史張行岌案之,略無迹狀。
則天怒,令重案,行岌奏如初。
則天曰:“崔宣反狀分明,我令來俊臣案劾,汝當勿悔也。
”行岌曰:“臣推事誠不若俊臣。
然陛下委臣推事,必須實狀,若順旨妄族平人,豈法官所守?臣以為陛下試臣耳。
”則天厲色曰:“崔宣既殺其妾,反狀自然明矣。
妾今不獲,如何可雪?乃欲寬縱之耶!”行岌懼,逼宣家訪妾。
宣再從弟思兢于中橋南北多緻錢帛募匿妾者,寂無所聞。
而宣家每竊議事,則獄中告人辄知揣其家有同謀者。
因詐語宣妻曰:“須絹三百疋,雇俠客殺告人。
”诘旦,微服伺于台側。
宣有門客,為宣所信,同于子弟。
是日,至台,賂阍者通消息。
告人遽言:“崔家雇客刺我,請以聞。
”台中驚擾。
思兢密随門客至天津橋,罵曰:“若陷崔宣,引汝同謀,何路自脫?汝出崔家妾,與汝五百缣,足以歸鄉成百年計。
不然,殺汝必矣!”客悔謝,遂引思兢于告者黨,獲其妾,宣乃免。
舊不着出處,以唐史考之,高宗三女,太宗二十一女,其驸馬皆無崔姓。
高祖十九女,其驸馬有崔恭禮、崔宣慶。
傳言:宣慶妻館陶公主,與趙妻常樂公主姊妹也。
為壽州刺史,越王貞将舉兵,遺書假道,将應之。
主進其使,語以勉王“舍生取義”。
其後王敗,周興劾與主連謀,皆被殺。
然則宣豈宣慶耶?其或誣告,殆以是欤? 按:行岌當酷吏任事之時,獨不順旨妄族平人,雖再被诘責,亦全其所守,故卒能辨誣也。
其不及徐有功者,未能無懼耳。
然其懼也,但逼宣家訪妾而已,則異乎懼而失守者,可不謂之賢哉!史逸其事,故備言之。
張鷟括字 唐張鷟,為河陽尉。
有呂元者,僞作倉督馮忱書,盜粜官粟。
忱不認,元堅執,久不能決。
鷟乃取告牒,括兩頭,留一字,問元:“是汝書,即注雲是;不是,即注雲非。
”元注雲:“非。
”去括,乃是元告牒,遂決五下。
又取僞書括字問之,元注雲:“是。
”去括,乃是僞作馮忱書也,元遂服罪。
舊不着出處。
按:鷟蓋已知其誣,而欲使之服,故括字以核其奸,問書以正其慝,斯不可隐諱矣,亦安得不服乎? 李德裕劾僧 唐李德裕,鎮浙西。
有甘露寺主僧,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