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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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貨志上第五 田賦 丁賦 地丁 起運 存留 雜稅 戶口 屯田 鹽課 田賦 明 《平涼府志》:夏地一千一百二十一頃四十一畝有奇《李志》雲:九百六十六頃三十五畝零七厘。

    糧五千六百七石七升有奇,抛荒免五十三石三鬥八升有奇,實征五千五百五十三石六鬥九升有奇《李志》雲:五千四百四十一石三鬥二升九合七勺六杪五撮六圭。

     秋地二千九百一十六頃七十八畝有奇。

    《李志》雲:二千八百五十頃九十畝七分四厘六毫。

     糧二萬九千一百六十七石八鬥八升有奇,抛荒免三百二十七石二鬥,實征二萬八千八百四十石六鬥有奇。

    《李志》雲:二萬八千六百四十七石三升二勺九杪二撮四圭六粟。

     草三萬六千五十六束。

    《李志》雲:三萬六千四百五十九束。

     按:府志又載,明原額三萬七千七百零。

    成化末大饑,戶口大耗,時知縣徐镛請蠲夏糧一千七十一石三鬥九升零,秋糧八千五百二石一鬥零,草八千九百束有奇。

    嘉靖七年又大饑,參政羅公以西土頗稔乃止。

    準今抛荒之數,而以徐公所遺者名為召人,承田減半,科征以實。

    固原靖虜邊食折銀腳費尤重,地高幹瘠,川濤峻駛,崩漂尤甚,貧餒死徙無他生業而耗亡過半矣。

     國朝 《賦役全書》:原額折正一等民地三萬七千三百三頃五十一畝三分四厘,額征本折糧三萬四千三百九十四石二鬥七升四合六勺六杪八撮,共額征本色糧一千二百八十九石二鬥九升六合九勺五杪六撮五圭,共征折色糧三萬三千一百四石九鬥七升七勺一杪一撮五圭,共折征銀三萬一千九百六十六兩四錢五分七厘七毫九絲八微。

    内除奉旨豁免荒地三萬二千四百二頃四十一畝三分一厘一毫七絲,本折糧二萬七千七百九十石一鬥七升六合八勺八杪二撮五圭九粒二顆,内本色起運糧四百三石七鬥五升五合五勺七杪三撮七圭五粟九粒四顆,本色官學倉糧六百三十七石九鬥七升四合六勺九杪九撮八圭七粟九顆,該折銀四百三十五兩九錢五分二厘二毫八絲八忽五微九纖五塵二漠,折色糧二萬六千七百四十八石四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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