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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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一千一十一兩,通計本州每年實發銀會七千九百四十五兩八錢三分五厘。
聖節錢每歲進奉二千兩,赴行在右藏西庫交納。
系諸縣樁解。
長汀縣四百五十兩。
甯化縣四百五十五兩。
清流縣二百七十六兩六錢。
上杭縣二百七十六兩七錢。
武平縣三百二十一兩六錢。
蓮城縣二百二十兩一錢。
州庫又樁辦頭子銀一百一十八兩六錢四分四厘。
大禮銀每遇大禮年分,解發進奉銀二千兩,赴行在左藏西庫内交納。
亦系諸縣樁解。
長汀縣四百五十兩。
甯化縣四百五十五兩。
清流縣二百七十六兩六錢。
上杭縣二百七十六兩七錢。
武平縣三百二十一兩六錢。
蓮城縣二百二十兩一錢。
州庫又樁辦頭子銀一百一十八兩六錢四分四厘。
又簇辦賞給錢會九千七百七十貫九百一文。
舊例,諸縣樁解銀二千兩,錢六千貫,餘錢州庫湊支。
嘉定十六年,郡守趙公崇模奏,乞以本州自行趱積,代為諸邑盡數認解,其諸邑合解之數,并已蠲免。
十七年,牒諸邑将合解本州官錢截撥買銀二千兩,赴州交納。
團綱起解及本州簇辦會支給諸軍賞賜,至今為定例焉。
免丁錢本府祖額管催僧道免丁錢二千三十六貫五百文,錢會各半。
嘉熙二年,準都省指揮照年額增催一半,自是歲催三千五十四貫八百文,銀會各半,分上、下半年起解赴行在左藏庫送納。
見錢紐計銀四百七十兩五錢一分二厘,十八界會一千五百二十七貫三百文。
鉛本錢本府額辦上供鉛本錢三千貫中半,照紹興十九年五月十五日已降聖旨,指揮截撥發下通判廳應支屯戍左翼軍券食,候至年終打算,将截使不盡錢會起解。
至開慶元年,準戶部行下,每年分兩次取解。
本州遵禀以緣會中照分限,解赴行在右藏西庫送納,銀四百二十八兩五錢七分二厘,十八界會一千五百貫。
牙契牙契系司法廳拘催,逐時承準提領催契。
聖節錢每歲進奉二千兩,赴行在右藏西庫交納。
系諸縣樁解。
長汀縣四百五十兩。
甯化縣四百五十五兩。
清流縣二百七十六兩六錢。
上杭縣二百七十六兩七錢。
武平縣三百二十一兩六錢。
蓮城縣二百二十兩一錢。
州庫又樁辦頭子銀一百一十八兩六錢四分四厘。
大禮銀每遇大禮年分,解發進奉銀二千兩,赴行在左藏西庫内交納。
亦系諸縣樁解。
長汀縣四百五十兩。
甯化縣四百五十五兩。
清流縣二百七十六兩六錢。
上杭縣二百七十六兩七錢。
武平縣三百二十一兩六錢。
蓮城縣二百二十兩一錢。
州庫又樁辦頭子銀一百一十八兩六錢四分四厘。
又簇辦賞給錢會九千七百七十貫九百一文。
舊例,諸縣樁解銀二千兩,錢六千貫,餘錢州庫湊支。
嘉定十六年,郡守趙公崇模奏,乞以本州自行趱積,代為諸邑盡數認解,其諸邑合解之數,并已蠲免。
十七年,牒諸邑将合解本州官錢截撥買銀二千兩,赴州交納。
團綱起解及本州簇辦會支給諸軍賞賜,至今為定例焉。
免丁錢本府祖額管催僧道免丁錢二千三十六貫五百文,錢會各半。
嘉熙二年,準都省指揮照年額增催一半,自是歲催三千五十四貫八百文,銀會各半,分上、下半年起解赴行在左藏庫送納。
見錢紐計銀四百七十兩五錢一分二厘,十八界會一千五百二十七貫三百文。
鉛本錢本府額辦上供鉛本錢三千貫中半,照紹興十九年五月十五日已降聖旨,指揮截撥發下通判廳應支屯戍左翼軍券食,候至年終打算,将截使不盡錢會起解。
至開慶元年,準戶部行下,每年分兩次取解。
本州遵禀以緣會中照分限,解赴行在右藏西庫送納,銀四百二十八兩五錢七分二厘,十八界會一千五百貫。
牙契牙契系司法廳拘催,逐時承準提領催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