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 曾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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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獻祝及佐食,畢。
賓長獻屍及祝與佐食。
至此為止。
5 缌不祭,因士不同于大夫。
大夫為缌麻之親者猶行室中之祭,士則不行。
6 所祭于死者無服,指舅、舅之子、從母的兄弟等。
今譯 曾子問:諸侯舉行社稷之祭,一切祭品都陳設了,忽聽到天子駕崩,或是皇後、國君、君夫人之喪,該怎麼辦?孔子說:那就停止祭祀。
都可遵照天子的例子,一在始死至殡的階段,二自啟殡至出葬返哭的階段,皆不舉行。
曾子又問:大夫舉行廟祭,既已陳設許多祭器、祭品,然而不得成禮,請問其中有多少種原因使得祭事停止?孔子說:有九種。
曾子問是哪九種,孔子說:一天子崩,二後之喪,三國君薨,四君夫人之喪,五國君之太廟失火,六日食,七父母喪,八伯叔父之喪,九堂兄弟之喪等,皆要停止舉行。
至于門外之喪,其服屬自齊衰以下,皆可繼續舉行,但要稍減儀節。
例如,外喪屬于齊衰之親者,在祭祀時,自屍進門,三食即止,不再勸侑;獻酒酳屍,屍不回敬主人,即告禮畢。
如屬大功之親,可以添上“屍酢主人”一個節目;如屬小功、缌麻之親,則可以于屍酢主人之後,進行至主婦及賓長獻屍、獻祝及佐食等節目為止。
但是,士的階級,稍又不同此者,隻是缌麻之親不舉祭,如果所祭的于死者沒有服屬關系,則仍可以舉行祭祀。
曾子問曰:三年之喪,吊乎?孔子曰:三年之喪,練1,不群立,不旅行2。
君子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吊哭3,不亦虛乎? 今注 1 練,指服喪期年至小祥練祭之時。
2 群、旅,皆從衆的意思。
3 吊哭,指為他人傷心。
今譯 曾子問:身上挂着三年的孝服,可以到人家吊唁嗎?孔子說:三年之喪,即使滿了一年到改服練冠的時候,仍不和大家站在一起、走在一起。
本來禮儀是情感的表現,三年之喪方且自哀不暇,哪裡還有心情哀哭别人?如果沒有心情而哀哭,那哀哭豈不是成了裝模作樣? 曾子問曰:大夫士有私喪1,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2,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喪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于是乎有過時而弗除也。
君之喪,服除而後殷祭3,禮也。
曾子曰4:父母之喪,弗除可乎?孔子曰:先王制禮,過時弗舉,禮也5;非弗能勿除也,患其過于制也,故君子過時不祭,禮也。
今注 1 私喪,家門内喪。
2 君服,為國君挂孝。
3 殷祭,盛大之祭。
此對喪祭言之。
4 “曾子”下脫一“問”字。
5 禮以飾情,情随時變,故過時則其情已非舊,無其情則亦無須虛行其禮。
故曰“過時弗舉,禮也”。
今譯 曾子問:為國君的臣子,如大夫、士,他們為親人之喪而挂孝,到了規定可以漸次脫除孝服之時,剛巧又遇到國君之喪,依規定又須為國君挂孝。
請問,遇到此種情形該如何脫除孝服?孔子說:如果有了國君的喪服在身,就不應該再服私人的孝服了,那就沒有除服一說了。
亦正因此,大夫、士常有逾期仍挂着孝服的。
必待脫除了國君的孝服,然後才能為私親舉行小祥大祥等盛大之祭,這是合于禮的。
曾子又問:為父母挂孝,可以不除服嗎?孔子說:先王制定禮儀,時過境遷,而禮亦随以變除,這是合于禮的。
例如,先王不是不能規定一種永不除服之禮,隻是顧慮到人們不能做到,既然做不到,還是規定個時限的好。
所以,君子過時不祭,是合于禮的。
曾子問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于家,有殷事1,則之君所,朝夕否2。
曰:君既啟,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哭而反送君3。
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則歸,朝夕否。
大夫,室老行事4;士,則子孫行事。
大夫内子5,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
今注 1 殷事,每月初一、十五,進獻食品的祭奠,因其事較早晚二次的祭奠為盛大,故曰殷事。
2 朝夕,即指早晚兩次的祭奠。
3 此言服國君的孝服而回家親視含斂哭踴,又返而送國君出殡。
即上文所謂“有君喪服于身,不敢私服”,亦即“君喪”重于“私喪”。
其義蓋有取于“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雖父母亦為君之屬下。
4 室老,大夫家中的總管,舊稱“家相”。
行事,指朝夕祭奠。
5 内子,大夫的嫡妻。
今譯 曾子問:國君逝世,已經停柩在殡宮了,那時,其臣下(包括大夫士)有父母之喪,該怎麼辦?孔子說:該回家料理喪事,遇到初一、十五兩次舉行祭奠的時候,到國君的殡宮參加行禮;至于父母每天早晚的祭奠,則可以不回去。
曾子又問:如果父母之喪是在國君的靈柩将要出殡的時候,那又該怎麼辦?孔子說:那就要回去親視含斂哭踴,之後,仍須再去送國君出殡。
因為出殡之事,是送死之大者,必須為君義而掩私情。
曾子又問:若使國君死尚未殡,而臣下遇到父母之喪,又該怎麼辦?孔子說:因為國君五日而殡,大夫士皆三日而殡,國君由死至移殡的日子較長,大夫士可以回去料理喪事至把父或母的靈柩移至殡宮,然後回到國君的殡宮守喪。
遇到朔望,則回家祭奠;其餘每日早晚的祭奠則不回去。
而早晚的祭奠,在大夫家的,則由總管代辦;在士人家的,則由他們的子孫代辦。
還有,大夫嫡妻亦要到國君的地方去參加朔望的祭奠,隻是不參加早晚祭奠。
賤不诔貴1,幼不诔長,禮也。
唯天子,稱天以诔之2。
諸侯相诔,非禮也3。
今注 1 诔,與“累”“類”音相近,是比類而累列生平行誼,用作其人谥号的參考。
诔文須由尊長輩來寫。
2 天子至尊,無人能為之诔,故稱“天”以诔之。
《白虎通·谥》雲:“天子崩,臣之南郊告诔之。
” 3 《曲禮下》:“既葬,見天子曰類見。
言谥曰類。
”類亦即诔。
諸侯須請诔于天子,故相诔為非禮。
今譯 卑賤者不能為尊者作诔,小輩不能為長輩作诔,這是合于禮的。
隻有天子最尊,無人能為之诔,故由臣下于南郊告天,用“天”的名義來诔他。
至于諸侯輩分相同,互相為诔,便失禮了。
所以諸侯于既葬之後,請诔于天子,讀诔以作谥。
曾子問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從1。
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共殡服2,則子麻,弁绖,疏衰,菲,杖3。
入自阙,升自西階4。
如小斂,則子免而從柩5,入自門,升自阼階。
君大夫士一節也6。
今注 1 三年之戒,三年是君之喪,戒是預備。
諸侯之棺三重,其内者曰椑,木材最堅實,必須早做準備。
餘見《喪大記》。
2 共,指全體。
殡服,是大斂至于移柩殡宮時所服的喪服。
鄭玄說是布深衣,苴绖,散帶垂。
苴是已經結實的粗麻。
绖有二,披在頭上者曰首绖,挂在腰間者曰腰绖。
此為首绖。
3 疏衰,粗惡的麻衣。
菲,菅蒯制的草履。
杖,孝棒。
4 阙,舊說以為空缺,謂毀門側宮牆而入。
郭嵩焘雲:周無毀牆之禮(見《檀弓》),此阙當指諸侯宮門外的阙門。
西階是賓客上下的台階。
此由賓階,表示其已成賓客。
5 如小斂,是說死時去國不遠,僅加以小斂即運回來。
子,孝男。
免,見《檀弓上》注。
鄭玄說此處服免不括發者,因其随柩而來,途中須略為打扮。
其實亦表示未正式成服。
6 孔穎達雲:從柩之儀,更無尊卑之異。
一節,猶言一律。
今譯 曾子問:國君離開自己的國境,要随帶附身的棺木以及喪斂用物。
如果國君真的死了,則當如何運榇回來呢?孔子說:全體皆服殡服,而孝子則披麻戴孝,執着孝棒,迎榇入阙門,從廟内的西階擡上去。
假若去國不遠,尚未大斂,孝子就隻服免服而随榇,進入宮門,從阼階擡上去,如同他生前一樣。
凡是随榇之儀,君、大夫、士,其運榇回國的禮數是一樣的。
曾子問曰:君之喪既引1,聞父母之喪,如之何?孔子曰:遂。
既封而歸,不俟子2。
曾子問曰:父母之喪既引,及塗,聞君薨,如之何?孔子曰:遂。
既封,改服而往。
今注 1 引,是出殡時牽引柩車。
2 既封,鄭玄說:“封”當為“窆”,是下棺入土。
下文“既封”之“封”字同此。
子,指孝男。
今譯 曾子問:參與國君的喪事,到了國君的靈柩發引之時,忽聞父母之喪,該怎麼辦?孔子說:那就要送葬送到底,但等到棺木入土之後,可以不等候孝男完成葬禮,盡先趕回去。
曾子又問:如果是父母之喪,已經出殡,走在路上,聽到國君之喪,又該怎麼辦?孔子說:那亦要送到底,等到棺木入土之後,改服括發,徒跣,布深衣,趕往國君的地方。
曾子問曰:宗子為士,庶子為大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1,祝曰: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2。
若宗子有罪,居于他國,庶子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
攝主不厭祭,不旅3,不假,不綏祭,不配4。
布奠于賓,賓奠而不舉,不歸肉5。
其辭于賓曰: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國,使某辭。
今注 1 上牲,指少牢,用羊豕。
士祭用特牲,大夫用少牢。
2 孝子某,即宗子名某。
介,是“副貳”的意思。
庶子不祭,故變其名稱為副子,然祝詞仍以宗子名義行之。
常事,指通常的祭祀。
3 厭,亦寫作“猒”或“餍”,是以食品直接供奉祖先,不用屍做代表。
平常祭禮,行于屍至之前曰陰厭,行于屍到之後曰陽厭。
但祭殇沒有屍,亦行陰厭陽厭,見後文。
旅,旅酬,見前注。
4 不假,即不用嘏辭。
嘏辭是屍代表祖宗祝福主人之語。
此處是攝主而非主人,故不祝福。
綏祭,“綏”字或寫作“堕”或“挼”,是減省的意思。
綏祭有二:一為屍綏祭,是屍取黍稷肺羹,減去若幹而置于俎;一為主人綏祭,是屍于回敬(酢)主人之後,取黍稷等物授主人。
此處指後者。
不配,謂祝詞中但言“薦歲事于皇祖伯某”而不言“以某配某氏”。
郭嵩焘雲:此處以攝主代行常事,不得以主婦助祭,故曰不配。
今但從前說。
5 布奠,謂主人酬賓置卮于賓俎之北。
賓奠,則取卮置于俎南。
不舉,不行旅酬。
不歸肉,孔穎達雲:“歸”即“饋”。
肉,指俎上肉。
亦即不饋賓以俎。
今譯 曾子問:宗子為士,庶子為大夫,則其祭禮當如何舉行?孔子說:用大夫的少牢祭于宗子的家廟,其祝詞應雲:“孝子某為介子某進其常事。
”若是因宗子獲罪而居外國,庶子為大夫,則于祭時,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代行其常事。
”凡是代替主人祭祀,皆不用厭祭,亦沒有旅酬,屍亦無祝福語,屍亦不分食與主人,其祝詞亦不言以某配某氏。
雖酬賓以酒,賓但置而不旅酬,亦不用饋肉與賓。
其向賓緻辭,但曰:“主人宗兄(或宗弟、宗子)某某,今在他國,使某代行常祭,敢以報告。
” 曾子問曰:宗子去在他國,庶子無爵而居者,可以祭乎1?孔子曰:祭哉!請問:其祭如之何?孔子曰:望墓而為壇,以時祭2。
若宗子死,告于墓而後祭于家3。
宗子死,稱名不言孝,身沒而已4。
子遊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義也5。
今之祭者,不首其義,故誣于祭也6。
今注 1 居,指其居住國内。
祭,為攝主而代宗子祭。
2 望墓,望所祭者之墓。
為
賓長獻屍及祝與佐食。
至此為止。
5 缌不祭,因士不同于大夫。
大夫為缌麻之親者猶行室中之祭,士則不行。
6 所祭于死者無服,指舅、舅之子、從母的兄弟等。
今譯 曾子問:諸侯舉行社稷之祭,一切祭品都陳設了,忽聽到天子駕崩,或是皇後、國君、君夫人之喪,該怎麼辦?孔子說:那就停止祭祀。
都可遵照天子的例子,一在始死至殡的階段,二自啟殡至出葬返哭的階段,皆不舉行。
曾子又問:大夫舉行廟祭,既已陳設許多祭器、祭品,然而不得成禮,請問其中有多少種原因使得祭事停止?孔子說:有九種。
曾子問是哪九種,孔子說:一天子崩,二後之喪,三國君薨,四君夫人之喪,五國君之太廟失火,六日食,七父母喪,八伯叔父之喪,九堂兄弟之喪等,皆要停止舉行。
至于門外之喪,其服屬自齊衰以下,皆可繼續舉行,但要稍減儀節。
例如,外喪屬于齊衰之親者,在祭祀時,自屍進門,三食即止,不再勸侑;獻酒酳屍,屍不回敬主人,即告禮畢。
如屬大功之親,可以添上“屍酢主人”一個節目;如屬小功、缌麻之親,則可以于屍酢主人之後,進行至主婦及賓長獻屍、獻祝及佐食等節目為止。
但是,士的階級,稍又不同此者,隻是缌麻之親不舉祭,如果所祭的于死者沒有服屬關系,則仍可以舉行祭祀。
曾子問曰:三年之喪,吊乎?孔子曰:三年之喪,練1,不群立,不旅行2。
君子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吊哭3,不亦虛乎? 今注 1 練,指服喪期年至小祥練祭之時。
2 群、旅,皆從衆的意思。
3 吊哭,指為他人傷心。
今譯 曾子問:身上挂着三年的孝服,可以到人家吊唁嗎?孔子說:三年之喪,即使滿了一年到改服練冠的時候,仍不和大家站在一起、走在一起。
本來禮儀是情感的表現,三年之喪方且自哀不暇,哪裡還有心情哀哭别人?如果沒有心情而哀哭,那哀哭豈不是成了裝模作樣? 曾子問曰:大夫士有私喪1,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2,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喪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于是乎有過時而弗除也。
君之喪,服除而後殷祭3,禮也。
曾子曰4:父母之喪,弗除可乎?孔子曰:先王制禮,過時弗舉,禮也5;非弗能勿除也,患其過于制也,故君子過時不祭,禮也。
今注 1 私喪,家門内喪。
2 君服,為國君挂孝。
3 殷祭,盛大之祭。
此對喪祭言之。
4 “曾子”下脫一“問”字。
5 禮以飾情,情随時變,故過時則其情已非舊,無其情則亦無須虛行其禮。
故曰“過時弗舉,禮也”。
今譯 曾子問:為國君的臣子,如大夫、士,他們為親人之喪而挂孝,到了規定可以漸次脫除孝服之時,剛巧又遇到國君之喪,依規定又須為國君挂孝。
請問,遇到此種情形該如何脫除孝服?孔子說:如果有了國君的喪服在身,就不應該再服私人的孝服了,那就沒有除服一說了。
亦正因此,大夫、士常有逾期仍挂着孝服的。
必待脫除了國君的孝服,然後才能為私親舉行小祥大祥等盛大之祭,這是合于禮的。
曾子又問:為父母挂孝,可以不除服嗎?孔子說:先王制定禮儀,時過境遷,而禮亦随以變除,這是合于禮的。
例如,先王不是不能規定一種永不除服之禮,隻是顧慮到人們不能做到,既然做不到,還是規定個時限的好。
所以,君子過時不祭,是合于禮的。
曾子問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于家,有殷事1,則之君所,朝夕否2。
曰:君既啟,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哭而反送君3。
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則歸,朝夕否。
大夫,室老行事4;士,則子孫行事。
大夫内子5,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
今注 1 殷事,每月初一、十五,進獻食品的祭奠,因其事較早晚二次的祭奠為盛大,故曰殷事。
2 朝夕,即指早晚兩次的祭奠。
3 此言服國君的孝服而回家親視含斂哭踴,又返而送國君出殡。
即上文所謂“有君喪服于身,不敢私服”,亦即“君喪”重于“私喪”。
其義蓋有取于“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雖父母亦為君之屬下。
4 室老,大夫家中的總管,舊稱“家相”。
行事,指朝夕祭奠。
5 内子,大夫的嫡妻。
今譯 曾子問:國君逝世,已經停柩在殡宮了,那時,其臣下(包括大夫士)有父母之喪,該怎麼辦?孔子說:該回家料理喪事,遇到初一、十五兩次舉行祭奠的時候,到國君的殡宮參加行禮;至于父母每天早晚的祭奠,則可以不回去。
曾子又問:如果父母之喪是在國君的靈柩将要出殡的時候,那又該怎麼辦?孔子說:那就要回去親視含斂哭踴,之後,仍須再去送國君出殡。
因為出殡之事,是送死之大者,必須為君義而掩私情。
曾子又問:若使國君死尚未殡,而臣下遇到父母之喪,又該怎麼辦?孔子說:因為國君五日而殡,大夫士皆三日而殡,國君由死至移殡的日子較長,大夫士可以回去料理喪事至把父或母的靈柩移至殡宮,然後回到國君的殡宮守喪。
遇到朔望,則回家祭奠;其餘每日早晚的祭奠則不回去。
而早晚的祭奠,在大夫家的,則由總管代辦;在士人家的,則由他們的子孫代辦。
還有,大夫嫡妻亦要到國君的地方去參加朔望的祭奠,隻是不參加早晚祭奠。
賤不诔貴1,幼不诔長,禮也。
唯天子,稱天以诔之2。
諸侯相诔,非禮也3。
今注 1 诔,與“累”“類”音相近,是比類而累列生平行誼,用作其人谥号的參考。
诔文須由尊長輩來寫。
2 天子至尊,無人能為之诔,故稱“天”以诔之。
《白虎通·谥》雲:“天子崩,臣之南郊告诔之。
” 3 《曲禮下》:“既葬,見天子曰類見。
言谥曰類。
”類亦即诔。
諸侯須請诔于天子,故相诔為非禮。
今譯 卑賤者不能為尊者作诔,小輩不能為長輩作诔,這是合于禮的。
隻有天子最尊,無人能為之诔,故由臣下于南郊告天,用“天”的名義來诔他。
至于諸侯輩分相同,互相為诔,便失禮了。
所以諸侯于既葬之後,請诔于天子,讀诔以作谥。
曾子問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從1。
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共殡服2,則子麻,弁绖,疏衰,菲,杖3。
入自阙,升自西階4。
如小斂,則子免而從柩5,入自門,升自阼階。
君大夫士一節也6。
今注 1 三年之戒,三年是君之喪,戒是預備。
諸侯之棺三重,其内者曰椑,木材最堅實,必須早做準備。
餘見《喪大記》。
2 共,指全體。
殡服,是大斂至于移柩殡宮時所服的喪服。
鄭玄說是布深衣,苴绖,散帶垂。
苴是已經結實的粗麻。
绖有二,披在頭上者曰首绖,挂在腰間者曰腰绖。
此為首绖。
3 疏衰,粗惡的麻衣。
菲,菅蒯制的草履。
杖,孝棒。
4 阙,舊說以為空缺,謂毀門側宮牆而入。
郭嵩焘雲:周無毀牆之禮(見《檀弓》),此阙當指諸侯宮門外的阙門。
西階是賓客上下的台階。
此由賓階,表示其已成賓客。
5 如小斂,是說死時去國不遠,僅加以小斂即運回來。
子,孝男。
免,見《檀弓上》注。
鄭玄說此處服免不括發者,因其随柩而來,途中須略為打扮。
其實亦表示未正式成服。
6 孔穎達雲:從柩之儀,更無尊卑之異。
一節,猶言一律。
今譯 曾子問:國君離開自己的國境,要随帶附身的棺木以及喪斂用物。
如果國君真的死了,則當如何運榇回來呢?孔子說:全體皆服殡服,而孝子則披麻戴孝,執着孝棒,迎榇入阙門,從廟内的西階擡上去。
假若去國不遠,尚未大斂,孝子就隻服免服而随榇,進入宮門,從阼階擡上去,如同他生前一樣。
凡是随榇之儀,君、大夫、士,其運榇回國的禮數是一樣的。
曾子問曰:君之喪既引1,聞父母之喪,如之何?孔子曰:遂。
既封而歸,不俟子2。
曾子問曰:父母之喪既引,及塗,聞君薨,如之何?孔子曰:遂。
既封,改服而往。
今注 1 引,是出殡時牽引柩車。
2 既封,鄭玄說:“封”當為“窆”,是下棺入土。
下文“既封”之“封”字同此。
子,指孝男。
今譯 曾子問:參與國君的喪事,到了國君的靈柩發引之時,忽聞父母之喪,該怎麼辦?孔子說:那就要送葬送到底,但等到棺木入土之後,可以不等候孝男完成葬禮,盡先趕回去。
曾子又問:如果是父母之喪,已經出殡,走在路上,聽到國君之喪,又該怎麼辦?孔子說:那亦要送到底,等到棺木入土之後,改服括發,徒跣,布深衣,趕往國君的地方。
曾子問曰:宗子為士,庶子為大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1,祝曰: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2。
若宗子有罪,居于他國,庶子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
攝主不厭祭,不旅3,不假,不綏祭,不配4。
布奠于賓,賓奠而不舉,不歸肉5。
其辭于賓曰: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國,使某辭。
今注 1 上牲,指少牢,用羊豕。
士祭用特牲,大夫用少牢。
2 孝子某,即宗子名某。
介,是“副貳”的意思。
庶子不祭,故變其名稱為副子,然祝詞仍以宗子名義行之。
常事,指通常的祭祀。
3 厭,亦寫作“猒”或“餍”,是以食品直接供奉祖先,不用屍做代表。
平常祭禮,行于屍至之前曰陰厭,行于屍到之後曰陽厭。
但祭殇沒有屍,亦行陰厭陽厭,見後文。
旅,旅酬,見前注。
4 不假,即不用嘏辭。
嘏辭是屍代表祖宗祝福主人之語。
此處是攝主而非主人,故不祝福。
綏祭,“綏”字或寫作“堕”或“挼”,是減省的意思。
綏祭有二:一為屍綏祭,是屍取黍稷肺羹,減去若幹而置于俎;一為主人綏祭,是屍于回敬(酢)主人之後,取黍稷等物授主人。
此處指後者。
不配,謂祝詞中但言“薦歲事于皇祖伯某”而不言“以某配某氏”。
郭嵩焘雲:此處以攝主代行常事,不得以主婦助祭,故曰不配。
今但從前說。
5 布奠,謂主人酬賓置卮于賓俎之北。
賓奠,則取卮置于俎南。
不舉,不行旅酬。
不歸肉,孔穎達雲:“歸”即“饋”。
肉,指俎上肉。
亦即不饋賓以俎。
今譯 曾子問:宗子為士,庶子為大夫,則其祭禮當如何舉行?孔子說:用大夫的少牢祭于宗子的家廟,其祝詞應雲:“孝子某為介子某進其常事。
”若是因宗子獲罪而居外國,庶子為大夫,則于祭時,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代行其常事。
”凡是代替主人祭祀,皆不用厭祭,亦沒有旅酬,屍亦無祝福語,屍亦不分食與主人,其祝詞亦不言以某配某氏。
雖酬賓以酒,賓但置而不旅酬,亦不用饋肉與賓。
其向賓緻辭,但曰:“主人宗兄(或宗弟、宗子)某某,今在他國,使某代行常祭,敢以報告。
” 曾子問曰:宗子去在他國,庶子無爵而居者,可以祭乎1?孔子曰:祭哉!請問:其祭如之何?孔子曰:望墓而為壇,以時祭2。
若宗子死,告于墓而後祭于家3。
宗子死,稱名不言孝,身沒而已4。
子遊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義也5。
今之祭者,不首其義,故誣于祭也6。
今注 1 居,指其居住國内。
祭,為攝主而代宗子祭。
2 望墓,望所祭者之墓。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