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 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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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記祭天用特牲的意義,以次兼及社祭蠟祭廟飨、冠、婚,諸禮文。

    章節雜錯,有說義之辭,有訓故之語。

    頗似西漢經師所為《禮經》章句之散策而彙輯為一篇者。

    其名“郊特牲”,但以篇首有此三字而已。

    今篇中說義之辭,多與《禮器》相重複,然而解釋則不盡相同;又特重視“陰陽”的意義,與《禮器》之“忠信”為禮本者相異。

    其訓故之語,多合齊人語音,其出于齊學者之遺說乎?西漢自武帝至于昭宣之世,齊學稱盛;其學說多涉及陰陽五行,本篇與《禮運》之所記者,殆頗近之。

    昔,姚際恒謂本篇出于《禮器》之前,不為無見。

     郊特牲,而社稷大牢1。

    天子适諸侯,諸侯膳用犢;諸侯适天子,天子賜之禮大牢;貴誠之義也。

    故天子牲孕弗食也2,祭帝弗用也。

    大路繁纓一就,先路三就,次路五就3。

    郊血,大飨腥,三獻,一獻孰;至敬不飨味而貴氣臭也4。

    諸侯為賓,灌用郁鬯。

    灌用臭也,大飨,尚腶脩而已矣5。

     今注 1 此下數節,亦見《禮器》,然而說義不同。

    郊特牲,即“祭天特牲”,而社稷太牢,倘依《禮器》之說,當是以少為貴。

     2 不食懷孕的牛。

    此解釋“貴誠之義”。

     3 大路,最原始的車,舉行祭祀時用。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載鄭伯賜子展先路,二命之服。

    子産次路,再命之服。

    似大夫用車,亦稱先路次路,但其等級有差而已。

     4 “郊血大飨腥”等語并見于《禮器》。

    彼釋為“禮之不近人情者”為上,此則釋為不貴口味而貴臭味,二者可以相互發明。

     5 《禮器》雲:“諸侯相朝,灌用郁鬯,無笾豆之薦。

    ”與此相同,但彼釋為“以少為貴”,此則釋為“貴氣臭”。

    大飨,鄭玄雲:此大飨,是天子宴會諸侯。

    腶脩,是幹脯。

    尚腶脩,謂宴飲時先進腶脩。

     今譯 祭天之禮用一牛,而社稷之祭則有牛羊豕三牲。

    天子至諸侯之國,諸侯奉食,隻用一犢;而諸侯朝見天子,天子賜宴則亦用牛羊豕三牲。

    這是說表達至敬的心,必須專一。

    因此天子不食懷孕的牛,祭祀上帝亦不用懷孕的牛。

    祭祀用的大辂之車,其馬纓隻有一圈,而平常用的先路,則有三圈,次路則有五圈。

    祭天用血,大祭祖廟用生肉,社稷之祭用半熟的肉,隻有小祭祀才用熟肴。

    這是說表達最崇高的敬意,不必用佳美的滋味,而以食物的強烈氣味為貴。

    諸侯朝見天子,飲宴時天子隻敬以郁鬯的香酒,沒有脯醢之設。

    至于行飨禮時,亦先敬以有姜桂香味的幹肉。

     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1。

    三獻之介,君專席而酢焉。

    此降尊以就卑也2。

    飨禘有樂,而食嘗無樂,陰陽之義也。

    凡飲,養陽氣也;凡食,養陰氣也。

    故春禘而秋嘗;春飨孤子3,秋食耆老,其義一也。

    而食嘗無樂4。

    飲,養陽氣也,故有樂;食,養陰氣也,故無聲。

    凡聲,陽也。

    鼎俎奇而笾豆偶,陰陽之義也。

    笾豆之實,水土之品也。

    不敢用亵味而貴多品5,所以交于旦明之義也6。

     今注 1 鄭玄雲:此大飨乃諸侯相朝所行飲宴之禮。

    君三重席,《禮器》雲:諸侯席三重。

    酢,敬酒。

    此言諸侯互相敬酒,因地位相當,故不撤減三重之席。

     2 三獻之介,指諸侯宴請來聘的大夫,而向其副使敬酒,則須撤減其三重之席為一重。

    因副使是士的階層;士席一重,國君減其三重為一重,是使地位與介相當,得以敬酒,即所謂“降尊以就卑”。

     3 孤子,指為國捐軀的烈士遺族。

     4 “而食嘗無樂”句上,似脫“飨禘有樂”四字。

    自此以下,蓋與上文重出。

    當是一事兩記,複被輯在一處。

    但因記錄者不同一人,故措辭稍異。

    本篇後文亦多有此種情形。

     5 此處舊說有誤,“而貴多品”是承上“不敢”而言,亦即一不敢用亵味,二不敢貴多品。

    “亵味”,是人手烹調的食物。

    “不敢貴多品”,即《禮器》所言“不美多品”。

     6 “旦明”即後文之“神明”。

    王引之雲:古“神”字作“”,字壞乃誤為“旦”。

     今譯 諸侯舉行大飨賓客之禮。

    倘是國君敬國君的酒,則坐在原有的三重席上。

    如果國君向大夫的副使敬酒,則須撤去所坐的三重席,減為一重,使與副使的座席相等,然後敬酒。

    這叫作“降尊以就卑”。

    禘祭飲酒兼有音樂伴奏,但嘗祭不飲酒,亦不用音樂,這是因為它們所屬陰陽不同。

    因禘祭在春天,嘗祭在秋天,春為陽,秋為陰。

    凡是飲酒,意在保養陽氣;而不飲酒的食禮,則是保養陰氣。

    所以春天舉行禘祭,而秋天則舉行嘗祭。

    春祭以酒食招待烈士遺族,秋祭則但用食禮招待老年之人,其意義亦是一樣地在乎陰陽。

    又:飨禘有樂而食嘗無樂,因為飲酒養陽氣,故伴奏以聲樂;食禮養陰氣,故不伴以聲樂。

    凡是聲樂,皆為屬于“陽”的。

    此外,酒席上陳設的鼎和俎,或九或七或五,都是單數的;而笾豆,或二十六或十六或十二,則皆為複數的。

    這亦是有取于陰陽的意義。

    至于笾和豆中所盛的,都是水裡和陸地生産的食物,對于這些食物,不敢用人們所習慣的口味,亦不要有太多的品類,因為那是供鬼神而不是供人們享受的。

     賓入大門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1。

    卒爵而樂阕2,孔子屢歎之。

    奠酬而工升歌,發德也3。

    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貴人聲也。

    樂由陽來者也,禮由陰作者也,陰陽和而萬物得4。

    旅币無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節遠迩之期也5。

    龜為前列,先知也,以鐘次之,以和居參之也6。

    虎豹之皮,示服猛也。

    束帛加璧,往德也7。

     今注 1 按:此即《禮器》“内金,示和也”之意。

    易,和易。

     2 孔穎達雲:自賓至而奏樂,主人獻賓,賓受爵啜酒,拜主人,稱好酒。

    此時,恰好音樂奏完一節。

    接着賓飲畢,回敬主人,主人拜受時,又奏樂;至主人卒爵時,又恰好奏完一節。

     3 奠酬,主人置杯于前,預備勸酒,其時唱歌的人登堂。

    發德,是歌者頌揚功德(參看《漢書》景帝元年诏)。

     4 自“樂由陽來”至此句,似為前文錯簡夾廁在此。

     5 旅币,指諸侯助祭所攜帶來的貢品。

    貢品要視其國之所有,及路程的遠近而定。

    無方,即是沒有硬性的規定。

    自此以下皆言“庭實”,與《禮器》所載者相同。

     6 《禮器》此處作“金次之,見情也”,故鄭玄雲:鐘,金也,獻金作器,而鐘則是其大者。

    以金參居庭實中間,表示誠實共處。

     7 往德,當作“任德”,是尊重德行。

     今譯 大飨之禮,賓入大門則奏《肆夏》樂章,表示主人和善的敬意。

    到了主人卒爵,剛好音樂又奏過一阕。

    孔子對這樣的禮樂配合情形,非常欣賞。

    到了主人奠酒即将酬賓時,歌者登堂唱歌,那是頌揚德行的。

    至于唱歌的為什麼要登堂,而伴奏的樂隊仍在堂下?這則是尊重人聲的緣故。

    因為音樂是發揚的,屬陽;而禮儀是穩重的,屬陰。

    以音樂協調禮儀,則是陰陽的配合,陰陽配合乃能使萬物得宜。

    諸侯進貢的物品,沒有一定,要看各國出産不同的情形,以及遠近運輸所需的路程而定。

    陳列于庭中的許多貢品,要以龜排列最前,是因其能預知禍福;其次陳列鐘,因可以鑄鐘以配合行禮,故以其調和的作用而放在中間。

    禮物中的虎皮豹皮,是用以表示天子威德足以使人服從。

    獻束帛,上加璧玉,那是以玉比方德行,亦即表示其尊重德行。

     庭燎之百1,由齊桓公始也。

    大夫之奏《肆夏》也,由趙文子始也2。

    朝觐,大夫之私觌3,非禮也。

    大夫執圭而使,所以申信也;不敢私觌,所以緻敬也;而庭實私觌,何為乎諸侯之庭4?為人臣者,無外交,不敢貳君也。

    大夫而飨君,非禮也。

    大夫強而君殺之,義也;由三桓始也5。

    天子無客禮,莫敢為主焉。

    君适其臣,升自阼階,不敢有其室也。

    觐禮,天子不下堂而見諸侯。

    下堂而見諸侯,天子之失禮也,由夷王以下6。

     今注 1 樹于門外曰“大燭”,于門内曰“庭燎”,都是古人用以照明的。

     2 《肆夏》是迎接諸侯的樂章。

    趙文子,晉大夫,名武。

     3 王引之雲:“朝觐”二字之下有脫文。

    大夫之私觌,謂大夫奉命往聘外國,不能以私人名義進見外國之君。

     4 庭實,諸侯見天子有此貢品,諸侯之庭不宜有。

     5 三桓,魯桓公之子,莊公之弟,即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季友,後成三族,世掌魯國政權。

    王引之雲:“自三桓始也”五字,當是後文衍見于此。

     6 夷王,周懿王太子燮,在位八年(公元前八八五至公元前八七七年)。

     今譯 諸侯僭用天子的禮儀,在庭中列燭,多至一百,這是齊桓公創例的。

    大夫僭用天子的禮儀,在入門時奏以《肆夏》之樂,這是晉大夫趙武創例的。

    朝觐……大夫私下進見主國國君,這也是不合禮的。

    本來大夫執着玉圭出使于外,那玉圭是用來證明使命,不敢用私人名義進見主國國君,是敬重自己的國君。

    如果另外攜帶貢品而成為諸侯的庭實,又私下相見,那怎能像個諸侯之庭?因為做别人的臣子,不能有自己的外交,倘有自己的外交,則等于服侍兩個國君了。

    諸侯可以請大夫宴會,而大夫請國君宴會,那就不合禮了。

    照道理,大夫強于國君,國君可以殺他們,這是合于義的。

    天子沒有“客禮”,因為他是天下的共主,誰亦不能做他的主人。

    至于國君到臣子家裡,臣子讓他走主人的台階,是因為自己的家亦屬于國君的。

    諸侯觐見天子,天子不下堂迎接。

    下堂迎接諸侯,乃是天子失禮了。

    這種失禮之事,是自周夷王以下才有的。

     諸侯之宮縣,而祭以白牡1,擊玉磬,朱幹設钖2,冕而舞《大武》,乘大路,諸侯之僭禮也。

    台門而旅樹,反坫,繡黼3,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禮也。

    故天子微,諸侯僭。

    大夫強,諸侯脅。

    于此相貴以等,相觌以貨,相賂以利,而天下之禮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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