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 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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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的篇名,早見于西漢韋玄成等人的奏議。

    但其文句,或存或不存。

    可借以知此非古《祭義》之原文。

    篇中多據常人的精神狀态以解釋崇拜鬼神的行為,而使此種迷信行為别具倫理道德的價值;較諸專以天威神力為迷信行為之借口者,似乎尤近于人智逐漸開通以後的常識;亦較近乎儒家之正統的思想。

    但因篇中多夾雜他篇文句,使本篇條理頗不通貫。

    今但斟酌前人所作段落而為之譯注。

     祭不欲數,數則煩1,煩則不敬。

    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

    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

    秋2,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謂也。

    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見之。

    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3。

     今注 1 《公羊傳·桓公八年》作“亟則黩”。

    煩黩,如《禮器》言“季氏之祭”。

     2 本脫“秋”字,依鄭注補之。

     3 此言春禘秋嘗,與《郊特牲》所記者同;然彼處以陰陽之義解釋其有樂無樂,而此處則但據人之感情為說。

     今譯 祭祀的禮節,不可太繁,太繁了,使人倦惰;到了倦惰的時候,便失去虔敬之心了。

    但又不可太疏簡。

    太疏簡了,則使人怠慢,怠慢不祭,就會遺忘。

    所以,君子參照天道運行的規律,春天舉行禘禮,秋天舉行嘗禮。

    秋天,霜露覆蓋着大地,君子踏上霜露,心中産生悲涼的感情,但這種感情,不是為着寒冷而是為着失去的親人而起的。

    春天,雨露滋潤了大地,君子踏上這雨露,必然有激動之心,好像将見到死去的親人。

    人們以欣喜的心情迎親人的回來,以悲哀的心情送親人之離去,所以春天舉行的禘禮用樂舞,而秋天的嘗禮則不用樂舞。

     緻齊于内,散齊于外1。

    齊之日2: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

    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者。

     今注 1 齊,讀為齋,是調攝身心之事。

    散齊七日,隔絕交際,攝理其身;緻齊三日,則攝理精神。

    内、外,指居處。

    《檀弓》雲:“非緻齊也,不晝夜居于内。

    ” 2 齊之日,《說苑·修文》引作“齊者”二字。

    漢簡寫“者”字有如“三日”的隸書。

    以下“思其……”五句,是說明“緻齊”攝理精神的要點,其下“齊三日”,又重申緻齊的日數。

     今譯 祭祀之前,要先調攝身心。

    緻齋三日,居于内。

    散齋七日,可以在外。

    緻齋之時,要時刻想念着死者生前起居、笑語、意向,以及其喜歡的和嗜好的東西。

    如此,三天之後,才能把所要祭的親人影像,活現在心裡。

     祭之日:入室,然必有見乎其位1,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2,出戶而聽,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3。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耆欲不忘乎心。

    緻愛則存,緻悫則著4。

    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 今注 1 然,仿佛的樣子。

    其位,《說苑》作“其容”。

    今“容”字錯雜入下句。

     2 “容聲”二字與上“聞”字不相應,當為上句夾入的字。

     3 上言“周旋出戶”,與此“出戶而聽”,宜有時間的先後。

     4 緻愛,是極愛。

    存,謂親人雖亡而如存。

    悫是誠懇,着是顯形。

     今譯 祭祀之日,進到安置靈位的廟室中,仿佛看到了親人的模樣;禮拜過後,轉身出門,心裡肅然地好像聽到親人說話的聲音;出門之後,耳際還喟然地聽到親人發出的長歎。

    所以,先王之孝敬其親人,親人的影像永不離開他的眼裡;親人的聲音,永不離開他的耳際;親人的思想和愛好,時刻記在心上。

    為着愛到極點,所以親人永遠活在他的心裡;真摯到極點,所以耳目中能顯現親人的影像。

    對于這樣活在心裡、現在眼前的親人,怎能不敬畏呢? 君子生則敬養,死則敬享,思終身弗辱也1。

    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2。

    忌日不用,非不祥也。

    言夫日,志有所至3,而不敢盡其私也。

     今注 1 敬享,指祭祀。

    弗辱,不緻蒙受惡名。

     2 忌日,指親死之日。

    年年逢到此日,猶如親之初喪一樣哀痛,這悲痛直到終身。

     3 夫日,這一天。

    志有所至,心極眷慕已死之親。

     今譯 君子對于父母,活着時則敬而奉養;父母死後則敬而祭享;一輩子都想着不可辱沒父母。

    君子有一輩子的喪事,那就是說:年年都有父母死亡的那個日子,亦即“忌日”。

    忌日不做别的事情,并非那天不吉利,而是那一天,特别想念父母,沒心緒去理别的事情。

     唯聖人為能飨帝,孝子為能飨親1。

    飨者,鄉也。

    鄉之,然後能飨焉。

    是故,孝子臨屍而不怍2。

    君牽牲,夫人奠盎。

    君獻屍,夫人薦豆3。

    卿大夫相君,命婦相夫人4。

    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5。

     今注 1 段玉裁雲:“享”是正字,“飨”是借字。

    帝,至高的神,親是最親的人。

     2 怍,不調和的樣子。

    極孝極敬,臨屍猶如見其所欲孝敬者,故無怍色。

     3 牽牲,薦盎。

    獻屍,薦豆。

    此為略舉祭祀儀式為例。

    詳已見《禮器》注。

     4 相,助手。

     5 齊齊,動作整齊莊重的樣子。

    愉愉,姿态和諧歡愛的樣子。

    勿勿,古音與勉勉相近,是殷勤的意思。

     今譯 隻有聖人真正能奉祀至上的神,能奉事至親的人。

    “飨”字,本來就是“向”的意思,能虔心相向,然後鬼神才能接受那祭飨。

    因其有此虔心,所以孝子站在屍前不會有不和悅的樣子。

    國君親自牽入祭牲,主婦親自設置醇釀。

    國君親自以血、毛獻屍,主婦親自進肴。

    卿或大夫為國君的助手,命婦則協助主婦。

    敬意表現為莊重整齊的動作,虔誠表現為和諧歡愛的姿态,一心一意隻希望所祭者能享受他的敬意。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1,忌日必哀,稱諱如見親2。

    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3;其文王與?《詩》雲: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文王之詩也4。

    祭之明日,明發不寐,飨而緻之,又從而思之。

    祭之日,樂與哀半:飨之必樂,已至必哀5。

     今注 1 不欲生,謂親死,不願獨生于世。

     2 諱,指亡親生前之名。

     3 欲色,嗜好的樣子。

     4 “明發”二句,本為《小雅·小宛》之詩。

    毛傳說是宣王時的作品。

    詩人懷念文王,稱他如此孝敬。

     5 已至必哀,謂鬼魂既來飨,又将離去,故可哀。

     今譯 文王舉行祭祀,敬事亡魂就像他還活着,想起死去的人時就不想獨生于世。

    逢到父母死亡的那個日子,必然悲哀之至,提到父母生前的名字就像看見父母一樣。

    在奉獻祭品時的誠懇,就如同看到父母生前所喜愛、所嗜好的神色,這也隻有文王吧?《詩經》上說:直到天亮還沒有睡,為着思念死去的雙親啊!這是寫文王的詩啊!到了正祭之第二天,仍還徹夜沒有睡,備辦百物讓父親來嘗,又從而思念之。

    所以當正祭的那天,是一半歡喜一半悲哀:因所親的人前來受享,所以歡喜;又因來後又要走,所以又覺得哀傷。

     仲尼嘗,奉薦而進其親也悫,其行也趨趨以數1。

    已祭,子贛問曰:子之言祭,濟濟漆漆然2;今子之祭,無濟濟漆漆何也?子曰:濟濟者,容也遠也;漆漆者,容也自反也3。

    容以遠若容以自反也,夫何神明之及交4?夫何濟濟漆漆之有乎?反饋,樂成,薦其薦俎,序其禮樂,備其百官。

    君子緻其濟濟漆漆,夫何慌惚之有乎5?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6。

     今注 1 趨趨,讀如促促。

    數,讀作速。

    這是用輕快的步子走路。

     2 漆漆,讀如切切。

    含義見下文。

     3 濟濟是整饬的樣子。

    遠也,指那整饬是疏遠的表示。

    漆漆是戒懼的心情。

    自反也,指那心情是自我警覺的意思。

     4 容以遠若容以自反,其中“若”字當“及”字解。

    神明之及交,猶如《禮運》所謂“合莫”,以至誠之心交通于神明,故能事死如事生。

    以上皆言親自祭祀。

     5 祭禮,血腥之祭畢,屍出在堂,主人更設饋于室,屍返而饋,是此“反饋”之意(詳附錄)。

    序禮樂,備百官,此言助祭者濟濟漆漆,因不必與神明交通。

    慌惚,即通神之意。

     6 言豈一端,各有所當,謂祭時有主人有來賓,來賓必須整饬戒懼,而主人則不宜如此。

    下文有詳細說明。

     今譯 孔子舉行秋嘗之祭,當他端着祭品獻上親人的靈位時,表現得老實忠厚的樣子,走路很快而步子急促。

    祭過之後,子貢便問道:老師告訴我們,祭祀時候,須有莊重的儀态、戒懼的精神;這回,你老人家自己舉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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