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 祭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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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義》篇發明祭祀的行為并非單純出于迷信,本篇亦從這個觀點出發,說明崇拜鬼神之事,隻是孝心的表現而已。

    孝心則是博大深厚而持久的情感。

    人能飲水思源,不緻忘恩負義,則不僅愛及生者,且将及于死者以至于供人生存的大自然,于是設為鬼神的名義。

    儒者重視這種孝心,遂并重視祭祀。

    本篇順此宗旨,自祭前的齋戒、祭日的儀節,一一加以現實意義的解釋。

    篇末雖亦附着一些不相幹的簡策,但《禮記》各篇皆是如此。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禮。

    禮有五經1,莫重于祭。

    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2。

    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今注 1 五經,鄭注:為“吉、兇、賓、軍、嘉”五禮,祭屬于吉禮,居首。

     2 《漢書·韋賢傳》,韋玄成等七十人的奏疏引此語,但作“祭非自外至者也,由中出,生于心也”。

    心怵,猶如《祭義》所言怵惕。

     今譯 管理人們的生活,沒有比禮更要緊的。

    平常的禮有五種,但沒有比祭祀更重要的。

    所謂祭祀,并不是外面有什麼東西使人那樣做,而是出自人們内心;内心有所感念,而表現于行為便是祭祀了。

    因此,唯有内心真誠的賢者,才能完全了解祭祀的意義。

    <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

    非世所謂福也。

    福者,備也1;備者,百順之名也。

    無所不順者,謂之備。

    言:内盡于己,而外順于道也。

    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2。

    上則順于鬼神,外則順于君長,内則以孝于親。

    如此之謂備。

    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

    是故,賢者之祭也:緻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3,安之以樂,參之以時。

    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4。

    此孝子之心也。

     今注 1 福,備,古音相近,故用以互訓。

     2 其本一也,皆由“順”而來。

     3 道,陸德明讀為“導”,陸奎勳雲:道,是“行”的意思。

     4 明薦,鄭注:“明”為“潔”。

    齋戒沐浴,親視滌溉,而後奉獻,是明薦。

    不求其為,《郊特牲》雲:“祭祀不祈”,則不是為着有求而祭了。

     今譯 智慧高超的人舉祭,必然受“福”,但這個“福”,可不是世人所稱的“福”。

    因為“福”的本義是“備”,“備”是百順的總名,無所不順就叫作“備”。

    那意思是說:在内竭盡自己的心,在外順從天理人情。

    忠臣順這情理為國君服務,孝子順這情理來孝敬父母,忠與孝,都是由這“順”字出發。

    對于形而上的,則順從着鬼神;對于一般社會,則順從着君長;對于家庭,則孝敬父母。

    無所不順,這才叫作“備”,唯有賢者才能做到這樣完備的地步。

    能如此完備,然後才能做到必然受“福”的祭。

    所以,賢者之祭,必極其誠信與忠敬,奉以禮物,行其典禮,安以聲樂,稽以時令,用純潔的心進行,絕沒有其他的要求。

    這才是祭祀中所謂“孝子”的精神。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

    孝者,畜也1。

    順于道不逆于倫,是之謂畜。

    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

    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2也。

    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今注 1 孔穎達引《孝經援神契》雲:庶人孝曰畜,似與此處訓義不合。

    郭嵩焘據《說文》謂畜,蓄積。

    蓋敬養時久,蓄積于心,故能順于道而不逆于倫。

     2 時,不數不疏,依時舉祭。

     今譯 祭的行為,是用以補足生前未盡的供養而延長奉侍父母的時間。

    所以“孝”就是畜,是蓄積下來的敬養父母的行為習慣。

    順從人理而不悖人倫,這就叫作“畜”。

    所以孝子之奉侍父母,有三個原則:父母活着時要供養,死了時要服喪,喪期完畢要祭祀。

    供養時要看他順從與否,服喪時要看他哀傷與否,祭祀則要看他誠敬和按時與否。

    這三個原則,都是孝子的行為。

     既内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

    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1: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

    此求助之本也。

    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内外之官也;官備則具備。

    水草之菹,陸産之醢,小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2。

    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鹹在,示盡物也。

    外則盡物,内則盡志,此祭之心也。

    是故,天子親耕于南郊,以共齊盛;王後蠶于北郊,以共純服3。

    諸侯耕于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于北郊,以共冕服。

    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後夫人非莫蠶也,身緻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今注 1 取,作“娶”字講。

     2 美物,陰陽之物,已詳《郊特牲》注。

     3 以共齊盛,以共純服,兩“共”字皆作“供”字解。

    下文同。

     今譯 在内既已盡心盡意,在外還要求助于異姓之人,則是婚禮了。

    所以國君娶夫人之辭,必須說:“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奉侍宗廟社稷。

    ”這些事就是求助的目的。

    因為祭祀必須夫婦同行,這樣才算内外的職分都齊全了。

    職分齊全則供祭的物品才齊全。

    水産的腌菜,陸産的醬菜,這些小物齊全了;牛、羊、豕三碗葷的,八碟素的,這些美物也齊全了;此外還備有可食的昆蟲和時鮮的水果,則陰陽之物也齊全了。

    像這樣,把天之所生和地之所長的東西,凡是可以奉獻的,全都陳設出來,就表示竭盡可能了。

    在外面已竭盡可能,在心裡又竭盡誠敬,這才算祭祀用心了。

    所以天子要親耕于南郊以供應祭祀用的飯食,王後要親自養蠶于北郊以供應祭祀用的禮服。

    諸侯要親耕于東郊以供飯食,他的夫人也要親自養蠶于北郊以供祭服。

    天子諸侯不是沒有人替他們耕田,王後和夫人也不是沒有人替她們養蠶,一切皆要竭盡其誠心。

    有這誠心才叫作“盡”,“盡”才是“敬”,有此“敬盡”,然後可以奉侍神明。

    這是“祭”的原則。

     及時将祭,君子乃齊。

    齊之為言齊也1。

    齊不齊以緻齊者也。

    是以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

    不齊則于物無防也,嗜欲無止也。

    及其将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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