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證釋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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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所異。

    不明物則不明道;不明道則不明吾生。

    人以受天地之中而為性。

    性不明則無以返其始。

     故明物為明道;明道為明生;明生即明性也。

    格也者,即明之也。

    知也者,即已明也。

    《禮經》曰:物至知知。

    亦即謂明物,循至明性。

    即格物緻知之義也。

    「明則誠」,《中庸》已言之,「自明誠謂之教」,正謂格物以緻知,緻知以誠意。

    聖人述教,本於凡人,故以教言。

    而大學為言教者,故不及中庸自誠明之義。

     夫明而後誠,《中庸》言之矣;格而後知,則在《大學》。

    格者必知;不知者,以未格也。

    故教必首格物。

    後人以物為性之害,而以為明性必去物。

    訓「格」為去,不知其義即含在「明」字中。

    蓋不明物,何以知物之害於性?又何以知去物之方哉?則去物亦因明物也,明物而明性。

    以道言、以體言,明物而明物之情,以遂其生。

    以德言、以用言也,故不言明而言格,以其先緻至物而察之,物至而後知。

    故宋儒訓格為至,實不甚差,不過僅知至物之義,而不能盡悉格物之理。

    遂疑格物為多識鳥獸草木之名而已。

    使格物之學,而成博物之科。

    無怪乎道之不明也。

     故 夫子深惜之!以格物之功,超賢哲睿智之上,豈僅如識物之理,及明物之害而已哉?況下此者,不過引為博識之談,以矜於山海奇異之名目,而謂之極格物之事者哉?故聖人為教,言簡義精,不可徒以文字釋之。

    必知誠正工夫,端在格緻為之本。

    若無精要,則何以置於誠正之前也?故儒教教人,首於格緻。

    而格緻為誠正用者,不在彼而在此也。

     格物之極,明慧自充,天性常流,仁德無垠,此明德也。

    格物之至,情欲自節,真氣湛然,塞乎天地,此明道也。

    物格知至而後可語於誠。

    誠於心而後誠於身;誠於己而後誠於物。

    亦有始終本末之事焉。

     誠意者,誠其最初之念也。

    最初一念,即喜怒哀樂之初發也。

    故念未誠,即為情欲所蔽。

    所謂妄念是也。

    妄念既生,則浩然之氣以損。

    故誠意為葆其真,全其性。

     夫子已示之矣! 氣之純者為純陽;性之初者為純善。

    故浩然之氣,至大至剛。

    一蒙物欲,則大者小,剛者弱矣!故 夫子曰:「棖也欲,焉得剛?」即以其徇欲而損其真,逐物而長其妄。

    妄者為陰,陰多則陽減,惡多則善少。

    而全者以偏,充者以失,遂日流污下,不復返其本矣!不誠之害如此。

     故經文言誠意,必先戒自欺。

    「自」字最要。

    自欺為自欺其心、自昧其知、自損其真、自毀其性,皆自侮也、自作孽也。

    欲毋自欺,必戒於欲。

    惡臭、好色,欲之見也,即自欺之所由來,而君子於此慎焉。

    故曰:「君子必慎其獨也。

    」 慎獨無非去欲,無非戒自欺也。

    以其「自」也,故曰「獨」。

    為自己一人,人不得而見焉!此最傷其真之時。

    如惡臭、好色,必起念於無人之時,無聞見之地。

    妄念所至,無所不為,而眾惡行皆成矣!溯其初也,皆緣「獨」時之一念也。

    以其屬於一念,故曰「獨」,謂其「微」也。

    誠意之道,必自此始。

     由是言之,凡人之善惡,莫不由於一念。

    念善則行善;念惡則行惡。

    而念之初起,若能戒慎恐懼,如神臨質其上,鑒察其旁,則惡不生於意,而意始能誠。

    誠,則真氣不漓,天性不損,而為慈善之人矣!故修道人必先注意焉!惟誠意是格緻結果;格緻是誠意基本。

    非誠意固不能葆其真性;而非格緻不能緻其誠敬。

    非不能也!不知其方也。

    故緻誠之道,必先斯二者,即本章言誠意。

     而慎獨毋欺之訓,惡臭、好色之戒,皆格物以緻知也。

    如人在平居時,存心省察,而明性情之別,物我之分,各有所生,各有其理。

    順之則成,逆之則殺。

    天不違道,道不違人,人不違物。

    物成則人成,人成則道成。

    故省察之間,物情皆得,天理同明,何患乎耳目之私,聲色之癖哉?君子行乎天理,適乎物性。

    凡人物之情,人天之道,皆了然洞明,莫失其所,而後好惡可從於心,思念不悖於道。

    所謂明之至也,誠之極也。

    能如是,則上合天地,幽合鬼神,明合日月,無不一道以充其德,一德以緻於道。

    而德不自德,道不自道,誠不自誠,斯所謂性之也者。

    其自道、自德、自誠,則所謂教之也者。

    教之為教,固不外是,而性之為性,亦不外是。

    故君子誠意,為成己也、成物也、成德也、成道也。

     由外推之,治平之功,由內反正,止定之境,何非一誠所緻,又何非格緻所成者哉?故明道、明德,非二事也;格緻、誠正,非二途也。

    茍盡在己,則天地同德;茍推及人,則好惡皆公。

    道無私道,故天地無私覆載,日月無私照臨,鬼神無私吉兇。

    以人言之,耳無私聞,目無私視,心無私念,意無私存。

    是則妄念已淨,一善獨存,念念同盡,善善同長,而止至善之功見矣!執厥中,用其極,皆由此執之、用之也。

    故曰:「誠者不慮而中,不思而得,無為而成。

    」此道也,通各教而一者也,故學者必誠其意。

     自格緻至誠意,為內修功夫。

    若以宗教言,實教中最重教義。

    即新教德規及信戒律所言,無非此事。

    故學者欲明道、明德,必先於此用功。

    佛家之止觀定慧、道家之清無為,皆為誠意而言。

    儒家以一「誠」字,包舉各教無量教義。

    欲明其故,正可將各教規法引證,以明誠意之真義,道無二緻,不相背也。

     餘昔得聞大道,明一貫之旨,而告弟子以忠恕之道,即由近易者喻之耳。

    忠恕不遠於道,即誠之方。

    忠者盡其在己,即執中、用極、止善也。

    恕者推己及人,即仁民愛物,盡性順生也。

    推而言之,誠之之義固廣,約而論之,則「忠恕」二字,亦足以入門。

     夫子嘗以「一」為貫澈全體工夫。

    一也、極也、中也、至善也,皆誠也。

    儒者習於道,其言尚簡。

    故每約言之,即老子清淨無為、無名無功,皆為緻其抱一之道,而即與誠意同一義也。

    佛者尚靜定、務觀察,明心見性,以塵根為蔽,以不生滅為真,皆誠意之旨也。

    然非明於塵根之蔽,何以能守心性之真?非達於清淨無為之旨,何以能存抱一之道?故格物緻知,在誠意先,而欲誠其意,必自格緻始也。

     【宗主孚聖附注】 宣聖以大學重在誠意,而誠意由於格緻,其義至深。

    後儒多有未明。

    特命曾子再將格物至誠意次第工夫,詳細講明,以見儒教內修所重,正與道、佛相同。

     【文中子王通疏述】 通幸隨 至聖時臨此壇,得聞至道。

    曾子復暢發格緻誠正之旨,極精矣!人或疑於「格」字之義,揣聖人之意。

    格者,近於平章,又若權度言也。

    權,以知輕重;度,以知長短;格,以知物之情性,其義一也。

     蓋物眾多矣!不得其情,則莫適其生;不明其性,則莫抉其蔽。

    聖人知人情易為物誘,而欲人無傷於物,不使明其然,則不能自緻於誠。

    聖教自本立言故也。

    如人能明物之為物,則可毋以人役於物,亦無以人毒於物。

    而物自物,人自人,物成而人成,以緻其並育之德,誠意之本,立於是矣! 道、佛二氏,言物之害至切,戒人去欲之律至嚴。

    而為常人言,不必求其理,但盡其事。

    故一切靜修工夫,類皆重在禁戒。

    儒者欲人自明之,且非徒為人言。

    故必求其理,而以格緻為重也。

    然佛者所言,精深者亦嘗及其理,不止其事。

    而從事知之者,終亦明其理,此亦同也。

    如:戒殺為去貪,而殺之為罪,二氏甚詳之。

    其何以為罪,則非明理者不知。

    儒者欲其先知而後習;二氏欲其先習而後知。

    似若不同,其實一也。

    以先後雖殊,成功一緻。

     且為教因人而施,或詳或略,皆有其方。

    二氏最精之義,不以事拘其理,亦如儒教,至門弟子不能悟於理者,則亦有僅告其事。

    且 夫子猶以「可使由,不可使知」為歎。

    則民智有高下,即教義不得不有淺深也。

    要知格緻為誠意也,誠固三教所同重者。

    緻其誠之如何,雖或不同;及其誠也,無不同已。

    故儒者為學,當深求其旨。

    不可徒以文字訓詁為也。

     夫子曰:「予欲無言。

    」二氏亦有不言詮之教。

    則沾沾文字者,實不足以盡聖人之傳也。

     【宗主孚聖疏述一】 王先賢數言,足以明三教之同義。

    道家焚修,先須養氣潛神,而在於去欲,故重清淨。

    佛家安禪,先須調息,而在於絕六塵、六根之蔽。

    其義與儒家以格物緻知為誠意之本,毋欺慎獨為誠意之方同也。

    且以神道為下乘人說法亦皆同。

    如「其嚴」之戒、「自慊」之訓,無非以神司鑒察,不爽毫髮。

    《中庸》以微、顯、隱、見、戒慎、恐懼之語示人;以神之格思、誠之不可揜,皆為神道教人之本旨。

     蓋人生以情欲並生而有萬物。

    身又有五官百體,皆易於緻人不誠,而自喪其性真。

    非時時警惕,以盡其敬畏之懷,則善念無由生,妄念無由遏。

    故緻誠必先敬畏,謂敬天畏神也。

    曾子平生得力敬畏,故有「啟手、啟足」之訓。

     聖人居敬以緻誠,皆為一般人言,故曰「自明誠,教之也。

    」聖人明於性道不因天神而自敬畏,即不因格緻而自誠。

    故曰「性之也」。

    以既誠矣,則無不明也。

    學者以或未能明性道之真,必因天神而後能緻其誠。

    故誠意之先,不得不以格緻為教也。

    一至誠意,則人之道基已築,妄念日除,真體日充。

    外則聖賢之德,內則仙佛之功,皆始於「誠」之一字。

    亦如佛家以四禪為根本也。

    四禪已能誠矣!故由誠達於至誠,亦由四禪進於滅受想定,皆幾於太極。

    所謂三界之上,極樂淨土。

    儒者不過以「至誠」二字概之。

     《中庸》言誠之境界甚詳,俟他日再及。

    此處以教言,由誠意而外推其德。

    故正心、修身、平治之事,以成德為志也。

    道由於德。

    道成,必德已成。

    故曰:「茍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至德即所以為至道。

    而《大學》之教終於成德。

    故《中庸》繼之以成道為教矣! 且誠者成也。

    儒家以誠為成人。

    故《中庸》有「自成、成已、成仁、成物」之訓。

    《禮經》有「成身」之語,皆謂誠也。

    非誠,則生不遂,真不葆,性不全。

    雖為人,而非完人;雖有身,而非全體。

    故以誠為成也。

    古文二字亦通用,如「人」、「仁」二字。

    「人」非「仁」不能全其為人;非「誠」不能為「成人」。

    故誠之可貴,而聖人視之為學道之本、作聖之基、成德之始。

    而全人生、順天性,以成仙成佛、為聖賢,皆於此一字蔔之。

     能誠,則無德不成、無道不成;不誠,則人尚不得謂之全人,況有希於聖賢仙佛哉!故於小人之不誠者,謂之「慊」。

    「慊」,缺也,與「歉」同,不足也,不完也。

    皆喻其不成人也。

    以其誠必由己,非人所為。

    故誠曰「自成」;慊曰「自慊」,皆操於己者。

    自慊即自欺,即自作孽。

    人而自作孽,尚何足道?故聖人於此再三警之也。

     儒立教最古。

    尚無佛家因果報應等詞。

    然此章實含有因果之說。

    自欺者受自慊之訓,不誠於中,則見於外皆因果也。

    慎獨其嚴,皆教人慎勿念惡、慎無種因也。

    如念惡必受罰,如種因必受報。

    神固司其鑒察之權,而莫之逭也。

    故學者茍不自誠,豈僅不得謂之成人而已哉?真以日失,性以日漓,將永墮地獄,不可復為人矣!甚矣!誠意之義,其重要有如此者,人可忽乎哉? 【宗主孚聖疏述二】 誠意,「意」字不可視作意思、意識解。

    即先天之真,與生俱生之性所寄。

    故聖人重視之。

    性以生情,故誠意須約其情。

    情欲皆是足以汩性,以後天恒易蔽先天之真故也。

    先天為真;後天為妄。

    順乎情,則趨於妄;反乎,性則即於真。

    聖人以妄釋自欺,而喻以惡惡、好好。

    即欲人去妄存真,抑情充性。

    人能抑卻一分情,減卻一分欲,即可全一分性,增一分真。

    故誠意隻是去妄耳;去妄隻是去欲耳。

    新教教綱去欲,即是誠意工夫,不可不知! 夫人既生有身,耳目口鼻之用,視聽言動之行,皆日與外物為緣。

    物欲相牽,情欲日甚,不知不覺,真日漓而妄日增。

    遂至墮落地獄,不能復拔。

    故學道者先避根塵之污,情欲之害,而後其真可葆而日充;其性可全而日復。

    此在道、佛各教累千萬言,戒之不盡。

    而聖人以「誠」字概之,復申以「毋自欺」三字。

    則語這已足,而意義無窮。

    學者可不深玩味之哉? 且「慎獨」之戒、「其嚴」之訓,皆以為「毋自欺」注腳。

    一若屋漏之下、衾影之間,設不慎之,必有奇禍者,實以真之可貴,性之易失。

    而身內外之賊防不勝防,不得不戰兢自持、戒慎自守。

    雖造次顛沛,不使稍有疏虞。

    然後可以全其至大至剛之氣,充為神、為天之體,以超於上界,躋於仙佛。

    人固無殊於神,而靈時通於天。

    故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言人身之神已鑒察左右,不或一爽。

    此又儒教明言敬神之一端也。

     誠、敬原一事耳!《曲禮》首言「毋不敬」。

    程子以「主敬」為作聖工夫。

    皆以緻其誠也。

    蓋去欲為誠意工夫;主敬為去欲工夫。

    實以人惑於情欲,蔽其靈明。

    雖時能知誠之可貴,而苦無緻其誠之方;雖時懍於自欺之可愧,而陷於無止其欺之術。

    故必習於戒慎、嚴於危微,而時自矜持,罔敢恣肆。

    此則主敬所由貴也。

    敬者,敬於其心、敬於其事、敬於言語、敬於動靜。

    無時不敬、無地不敬。

    儼如對越 上帝,昭格神明,而毫末必察、巨細必思,以兢兢業業,自謹自警,斯乃敬之至者。

    敬於外而後誠於中。

    誠既至,則敬有不期然而然者。

    故聖人言誠於此,而禮則述之以敬。

    宋儒能即此而悟「主敬」之功,其學力足多矣。

    吾教首重敬天,而戒律首戒不敬。

    莫非此義。

    亦莫非儒教之遺訓也。

    &emsp 述正心修身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以上述正心修身 (今本)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謹按:今本列傳之七章,釋正心修身。

    身有所忿懥,「身」字讀心,現讀如字。

     【宣聖孔子講義】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以下無誤。

    「身」字無庸改「心」。

    以正心在誠意後,忘誠則心不正。

    心主知識思想,而為一身之主。

    內統於性,外見於情,其所關至大。

    凡人之善惡,皆判於心之思。

    心能正,則思無邪而身正矣!故正心為修身之本。

     忿懥、恐懼、好樂、憂患,七情皆生於心,而非心之正。

    故言身不言心,以見情與性殊。

    情為形所主;心為氣之帥。

    各不同也。

    人若徇情而傾其心,是逐物也,是心為形役也。

    情欲既生於心,而身者情之所寄,故情可役身。

    心為性所寄,非身所可役。

    使必先正其心,而後情得其正;情得其正,而後身得其正。

    心正身修之義,即此謂也。

     凡人生時,性隱而情顯,心微而身著。

    一屬天,一屬人;一屬氣,一屬形;一屬道,一合於物。

    君子則知之:順其性,遏其情;全其天,遂其人;緻其道而明於物,充其氣而約其形。

    故心無偏私,神全而德成,道立而性全。

    皆由於誠意之功也。

    小人則否:貴形而輕氣,逐物而悖於道;徒知情欲為生,而忘其性天之本。

    此所以心不得其正也,由於意之不誠也。

    故此章言身有七情,而緻心於不正。

    心不正則身與俱傾,而生生之本失矣! 《中庸》言中和之道,即以發而中節為則。

    中節則心不為情所移,而能就正於性。

    故曰:「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位育之功皆由於誠正之道。

    故君子必自誠為學也。

    夫物與人皆同生。

    一全、一偏,而性情以判。

    得性之正者,則德育及物;徇情之偏者,則物蔽其心。

    可不慎哉?忿懥、恐懼、好樂、憂患,皆情之偏者,而皆有生之不可免者。

    一不慎焉,心隨之而傾矣!心隨身傾,是身反為心之主,情反為性之帥。

    主奴互失,於道背甚。

    故徇情者,必戕其身,其心先賊也。

     故身安之道,先養其心,心安則身安矣!心失其宰,身為其命,小人無知,是自斃矣!故老子曰:「人之大患,在有其身。

    」身果為患哉!心不自主而聽於情。

    情如水火,以焚溺其身,是以為患耳。

    人生不能免於情,而情不能徇,欲不可縱,使受之於心,然後身安焉!故心為君而形為役者,正道也。

     今人忽於此,往往以情欲之故,使心不得其正,心危矣!心危而身亦亡。

    故修身者,必自正心始。

    心正則身全。

    心不得其正,則身雖生,亦無所適從。

    故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 「在」字作「存」字解。

    即「操則存,舍則亡」之義。

    不在,即亡也。

    心亡則形失其主。

    雖有耳目口舌,皆無所用之。

     蓋人之所以靈者,以心靈耳!心存於性,氣充而神全,故靈。

    心靈則視聽聰明,智慧異常。

    心亡,何靈之有?視不見、聽不聞、食而不知味,所必至也。

    且所謂「不見」者,非不見也,見非所見也;「不聞」者,非不聞也,聞非所聞也;「不知味」者,非不知味也,所知非味也。

    蓋所見非心之正,則見者邪見;聞者非心之正,聞皆邪聞也;知者非心之正,知皆邪僻之味也。

    故不得謂之見、謂之聞、謂之知味也。

     心不得正,而五官百骸無不失其正用矣!如主亡而臣奴皆盡,欲生,可得乎?夫心之正者:非禮勿視、非禮勿聞、非禮勿食。

    故無悖於道,而純合於仁。

    仁也、道也,皆心之正也。

    心一正則百骸五官舉隨之正矣!而奚有於邪僻之見聞也哉?故修身之士必先正其心!餘七十從心所欲,不踰矩者,以心之無邪也!無邪,則目可以視、耳可以聞、舌可以知味矣!否則,徒逐於物,鮮有不為所蔽矣!故君子必正其心。

     【宗主孚聖附注】 此章聖人言之極明。

    而正心之道皆基於誠意。

    蓋意一誠,則妄念盡去,物蔽不生,智慧湛然,無障於耳目。

    而性之充實,德之宏大,皆於此見之。

    在道、佛所習,其旨亦同。

     道祖所謂「上德不德」、「大智若愚」; 佛祖所謂「智慧神通,發於禪定」,如《四十二章經》中之得羅漢道已,乃可信汝意。

    即 夫子之從心所欲也。

     以意誠心正,毫無妄念,所意所欲,無非純乎天理,故可信從之也。

    若學者意未盡誠,心未盡正,妄念猶在,人欲猶存,萬不可因此一言,自信從其意欲,而緻陷於地獄,不可復拔。

    慎之!慎之! 又曰:正心為修身最要工夫。

    凡人學為聖賢,必先盡力於此。

    即親親新民,皆必先從此,始能隨事措施,無不合道。

    大而事天敬神,小而日用動作,外而事上、使人,內而持己立身,皆以此為本。

     而儒教自始至終,不乎得力於格、緻、誠、正四者。

    而四者又以「誠、正」為成功之基,而括之以一「誠」字。

    格物為誠,緻知亦為誠。

    正心者,誠之見乎身也。

     誠意者,誠之藏於中也;格物者,格以達其誠;緻知者,緻以明於誠。

    故一誠之功,而本末精粗備焉!用之於事而事治;施之於人而人治;接之於物而物得其所。

    此由形而下言之也。

    以之為察則明慧;緻之於神則靈通;反之於本,則永葆其真,此由形而上言之也。

    故誠者,聖人之事也,而教人之所志也。

    誠而後,心無時不存,心斯正矣!心正則念無私起,意已誠矣!故曰:「欲正心,先誠意。

    」又曰:「意誠則心正也。

    」 心,隻是一心。

    而「一」受之先天,謂之性。

    「一」則稟諸後天,謂之情。

    其實,即為太極生兩儀也。

    太極即心。

    心與情,即陰陽二氣。

    然性,雖亦氣也,隻是先天之真。

    蓋兩儀未生之時,《中庸》所謂「未發之謂中」是也。

    「中」,即所謂受天地之中,皆指先天之真,皆指性也。

    以受之於天,故曰「天命之謂性」。

     人以性而合於天,故能時存其心,養其性者,乃能與天同德也。

    天且同德,人物焉悖?故誠者,乃能緻位育之功,明悠久之效也。

    皆自誠意正心立其本耳! 此後則言身修事。

    心既正而性不失,人乃為成人,身乃為成身。

    故《禮》有「誠身」之語。

    誠者,自成也。

    故身成於誠,即身修在心正之謂也。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前已盡之矣!此後則自修身,推而齊家、治國、平天下,隻是推此誠而已。

     【亞聖孟子講述】 天下治亂,關乎教與政。

    教其本也,政其用也。

    故聖王先以教教民而民循之,不假刑而畏,不假令而從。

    以其範之者,在人心也。

    故治世先教,亂世教先亡。

    今國中人心無依,奸宄以逞,巧詐以爭。

    自以為智,而犯上者多;自以為勇,而好亂者眾矣!是皆教之不存,而人心無所籓也。

     戰國之時邪說橫流,僻行自興,人無是非,國無典型,岌岌之勢不可終日。

    要皆楊、墨之徒,假聖欺世,毀教自智,以天下為壑,而人隨以陷溺。

    餘不敏,辯而正之,使人知周孔子之教、堯舜之道。

    雖功不見大,而教賴以立。

    由今言之,較彼時為尤甚。

    楊、墨雖詭以行,而猶假聖人以為言。

    今則非聖、無法者遍天下矣!教之不作,國奚以保?民奚以生?故列聖憂之,降靈說道以啟諸子,而新教幸以立。

     蓋教之傳也久矣!唐虞之世,契為司徒,官則司之。

    夏、商及周,猶率舊章。

    孔子繼周公而聖,不在其位,教以師授,然猶僅及門弟子也。

    孔子既沒,諸弟子爭述其緒,漸推於眾,而教之規乃大具。

    故論儒教,必以孔子為宗也。

     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

    二帝三王之遺,備諸一人。

    所謂集大成者也。

    其述教也,首於《大學》。

    《大學》、《中庸》固一篇而次第之,以傳者非一人,故分為二書。

    讀者不可不貫通之也。

     《大學》之書,首言為「道」。

    即《中庸》「修道」之「道」也。

    「修道之謂教」一語,已舉包儒教之旨。

    故教者教以道,而修道即以修教也。

     大學之以道為教者,首曰「明明德」。

    道之體難見,其所見者德,即道之用也。

    終曰「止至善」,道之用已備,而進乎體。

    「止至善」即儒教獨一無二工夫,為修道之極則也。

    「明明德」者,以德明而自明之。

    其理即本道以為修,而緻道於實用。

    其事則自格物緻知,以至治國平天下,無非明德之事,而皆明德之所為也。

    故聖人於此言之最詳。

     而「明明德」雖由本及末,由內達外,似若別然不同,其實一以貫之。

    人或用之於身則身修;用之於家則家齊;用之於國與天下則治且平。

    不可執一而說也。

    故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

    」餘為之申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理一而事萬,用殊而本同。

    君子不為器也。

    然其能緻此者何也?蓋在於明乎道而習其旨也。

     所謂道旨者,則自格物至正心四者是也。

    由大學之道,以修其循道之教,皆莫不由此始。

    故曰「為道之旨」,或曰「基焉」。

    如木之本,水之源。

    由是而幹於雲霄,放乎江海,無所慊也。

    故修身以外之事,極其用;而正心以內之事,立其本也。

    格物以至正心,其次第若四,其工夫仍一,皆以為明道也。

     格物之義, 夫子已言之,即如後人所釋亦甚明。

    蓋格物緻知,皆為誠意也。

    誠其意者,誠其身也。

    不先格物,則身不得而誠。

    《中庸》曰:「誠身有道。

    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格緻即為明善也。

    何以言之?善是性所固有。

    為情所牽,物欲所蔽,則動於惡矣!惡者,隻知逐物,而不知惡之為害。

    蓋以物交物者,焉有不為惡者乎?以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也。

     故誠者必先思,思則善生。

    誠意,為省察其念,即思也。

    思則得之。

    得明善也,如有物焉。

    耳目之不得知其美好也,必由心加以思之,始知其善惡也。

    故思以明善惡,明以去欲,去以誠意,誠以正心,心正則知性矣!性存則明道矣!故曰:「養其心者,知其性矣!」又曰:「養心莫善於寡欲。

    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皆謂誠正之道,在格物以緻其知。

    而修道之要在存心以養其性。

     《禮》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

    皆所以誠身也。

    」不過者,即格之功也。

    格而後明物之性,察善惡之辨,以成人之性,而推及成物之性。

    是即「不過」之謂也。

    不過乎物,而後物得其情;物得其情,而人緻其誠。

    此仁人孝子,由格物以誠身之道也。

    故格物者,使人明乎物以去其欲,盡其性以順其生。

    此仁人孝子所以合乎道,順乎天也。

     誠身而後能緻其誠,上合於天神,下及於人物,無不得其所也。

    故曰:「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位育者,即盡誠以緻之也。

    中和者,即明道以順之也。

    格而後知,中而後和。

    故「和」者,即「不過」之謂也。

    中和,盡道之體用;不過,見道之本末。

    皆由格緻以緻之也。

     誠意之與正心,一關省察,一關存養。

    隻是為明性耳!明性即以明道;明道即以明天。

    天人之契,隻在一誠。

    而誠能換天者,以其能明性道也。

    故曰:「知其性則知天也。

    」又曰:「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

    」天且不遠,而況人乎?而況物乎? 故誠正之道,即存養之事;存養之道,即事天之事;事天之道,即誠物之事。

    天人之相得,而道之用無量矣!此義與《中庸》至誠如神,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即一理也。

    故聖人教人,必以格緻誠正為其本。

    人之修道,亦必以格緻誠正為其基也。

    此章與道、釋各教無異,而新教尤極明言之。

    學者不可不知! 【宗主孚聖疏述】 聖人立言,含有二義:一為內,則誠正之事也;一為外,則仁民愛物之事也。

    而二者一以貫之,故言簡。

    如佛、道之教,亦含顯、密二義。

    顯者,可徵諸事物;密者,深會於精神。

    故讀聖人經,須逐語仔細深思之、明辨之,而後篤行之。

    如是,可無背乎聖人之旨矣!若徒知其粗而遺其精,察其外而忘其內,是一知半解。

    不足以知聖人,即不足以見道也。

     蓋聖人之言法乎道。

    道有體用、有動靜、有本末、精粗,如太極含二氣也。

    太極,者不可偏於陰陽;道者,不可失其體用。

    故言一事一物必合上下內外而察之。

    知上則下亦明;知內則外亦明。

    故宜舉形上之道、形下之器,以並辨之也。

    後人往往不明此旨。

    言上則遺下,言外則失內,不得貫通之。

    故道終不明。

    道、佛則分別言之,故易知耳!世人疑儒教不講修持、不求證道,但言人事、言治平。

    實不知誠意正心之真義也!誠正之事皆修持功夫,皆事天神、明因果、成真證道工夫。

    茍不徒以文字習之,而按所教以求意之誠、心之正,無時不如是,無事不如是,則成真證道之期不遠矣!茍欲以教救世,必先明道,習於修持,以為成真證果地步。

    則誠正工夫,可不實踐之乎? 述修身齊家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

    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

    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

    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以上述修身齊家 (今本)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此謂身不修不以齊其家。

     謹按:今本列傳之八章。

    「人之其所親愛」起,至「莫知其苗之碩」止,現移前格物緻知章。

    本章自「堯舜帥天下」起至「未之有也」止,今本係在後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

     【宣聖孔子講義】 此章因今本誤。

    係「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至「未之有也」,下接「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齊家之道,在先其身。

    即《孟子》所謂「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又:「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諸語之謂也。

    蓋身者家之本。

    本不立則枝不榮。

    《中庸》順親之道、《禮經》孝子誠身,皆以先修身而後可言齊家也。

    一家之中有父子、昆弟、夫婦之倫;祖孫、叔姪、姊妹、妯娌之誼;尊卑之序、長幼之別;孝弟忠信禮讓慈愛之道,皆不可忽。

    推而及於僕役、奴婢,犬馬、賤物,皆各宜處之以禮,接之以誠,遇之以仁,待之以恕,使各得其所而自樂其樂,利其利。

    此則齊家之大要也。

     由孝言之,敬宗尊祖,推而至於睦鄰;由弟由之,愛親敬婣,推而至於和悅戚裡,亦皆齊家之事也。

    事無大小,人無親疏,物無愛僧,地無遠近,時無新舊,皆須制之以禮,衡之以情,而不失於正,不悖於理,則則善於齊家者也。

    處常處變,或經或權,造次之頃,顛沛之際,臨難毋茍,見利毋私,皆齊家者不可不知。

     至以自厚其責,自薄其奉,和讓溫恭,淑慎嚴肅之度,不踰不失,皆得乎中。

    為長者則督,為幼者則率,上不自高,下不自侮。

    以謹以順,養其天和,以道為循,以德為則。

    而門中晏然,族戚無間,然後可以語於齊矣! 齊者,一也,整理之也,使無過不及,各得其所也。

    而皆在於身之修矣!故齊家之本,必先修身;孝弟之道,必先誠身。

    身有未修,則無以示人;身有不誠,則無以服人。

    不誠不修者,必遭六逆之禍,倫常以墜,道德以喪,何以語於齊哉?堯舜之道本諸身,故能先齊其家而推及於天下。

    所謂老老幼幼,以運天下如反掌也。

    堯舜之道,不悖於仁。

    故瞽瞍底豫,象亦感格。

    此即身修家齊之驗也。

    身能誠矣,則人自從,不待令也,故民從之。

     而桀、紂之君,反堯、舜所行,以暴虐於民,而天下亦化之,皆自身作則之效也。

    身仁而人從仁;身暴而人從暴。

    故欲齊其家者,可不先修其身乎?若反其道,則雖以刑威之,不從矣!故不能修身者,不可齊其家也。

    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是修身以誠,而望人服也;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是反其身無過,而督人以從也。

    即恕也,亦即仁道也。

    善學者當知所勉焉! 又曰:齊家之道,本諸修身。

    前已示之矣!惟儒教自修身至治國平天下,皆本誠正工夫。

    推而緻於實用,為完成明明德之功。

    其在位者,則由教而措之政;其無位者,則以行其教。

    二者,以地位言雖不同;以教之本旨言,一也。

     堯、舜、文、武,皆君天下,以教布政,功業昭炳;後之聖賢或出或處,功業雖不必同,而學業不可不造其極。

    平居講學論道,為措之於用也。

    茍得其位,自無不理;即退而司教,其明明德之旨趣,亦與在位無殊。

    故教之所以備也。

     君子既由誠正修其身矣。

    身生於世,不得離世以為學業,不得避世而輕事功。

    內外本為一緻,體用不可偏廢。

    如天之不息,日月之不偏照,而後成其全德也。

    故為誠正修身者,有所用也。

    將以體天之覆、地之載、日月之明,無不偏也;將以守道之體,宏道之用,以全為道之道也。

    將以仁民也;將以愛物也;將以盡己之性,以盡人與物之性也;將以達生化之源,明造化之本也。

    故措之於人則人悅,施之於物則物平。

    以事天地則合其德,以質鬼神則通其神。

    而其德乃日明,道乃曰大也。

     故君子居則緻其誠正,出則建其事功。

    而事功之始,即教化也、政令也。

    政教之始,即家也、國也。

    教而化之,政而令之,皆本夫道而成夫德者也。

    教政之用於家,即所謂齊家;用之於國,即所謂治國;用之於天下,即所謂平天下也。

    故此處言齊也、治也、平也,皆合政教而言之也。

     家亦有政矣。

    吾於《論語》已言之,不必視「為政」為作官,而泥其義也。

    故齊家、治國、平天下,其道一也。

    其措施雖有大小、遠近之殊,其本諸身、徵諸民,而緻其道、立其德,無不同也。

    故此章言齊家,即實用教政之事。

    非教無以化之,非政無以令之。

    而化之、令之,使其必從、必信者,必自身為之則也。

    故自本章起,皆言緻用之道,非徒言齊也、治也、平也。

    蓋在內者,己以實學緻其誠正;在外者尤必以實行緻其事功,然後明明德之功成矣! 後人不明此義,以為空言教攻,而侈談治平。

    又將誠正以前工夫,看作說理而非實學,皆誤也!要知自格緻至治平,一以貫之,莫非緻道以明德也,莫非成人之行也,莫非存真養性以成神,明德達道以作聖也。

    故學者不可不深思之也!齊家既與治平之道同,則凡為家之教之政,皆以為國、為天下,推其道而緻效也。

    故修身者,必先以己化、以己令,而後化人無不從,令人無不服矣!若堯舜之天下,皆從堯舜之教政而化矣。

    桀紂之天下亦然。

    其效之能如斯者,亦猶置竿日中,竿正則影正,竿斜則影斜矣。

    《大學》為學,為傳聖人之教與政也。

    故自修之與治人同重也。

     然儒者非急事功也。

    順道之用,全天之德也。

    後人不明此理,乃謂偏重事功,緻治平先失其本,而霸術之說盛矣!蓋無誠正之功、修身之道,而欲民從其教、國從其令,遂不得不假智巧。

    以法令為本,刑罰為威,教民於偽,而世俗以偷。

    故霸者興而王道亡;政刑嚴而禮教廢。

    此世之不可復治也。

     王者之治,先教而後政,先誠正而後修齊。

    故本固而枝榮,源遠而流長。

    雖若迂迴,其實為治之正者,以合乎天,順乎道,明明德者也。

    故二帝三王之世,民人皆熙熙以安、以生。

    而後此之國即或幸而治,亦力折之使屈。

    所謂一以德而心悅服,一以力而民強從之也。

    吾教以教為主,宜先申明此義。

    無論出處,無判家國,皆以誠正立其本,而後可言修齊治平以達其用也。

     又曰:《大學》言明德必以及於天下,始為明德之最明者。

    人生而受天地之中以為性命,與物同也。

    物生雖受各偏,亦如人之賢愚不一,而其生無以異也。

    故人為盡其性之德,必推而及於人物。

    人物以吾之德以遂其生成,吾以性之德合天地之德,以生成人物,始謂之全德。

    德全而後謂之明德極。

    蓋與天地同也。

     德因於性。

    德之未全,性之未全也,生之過也,是為背天,是為背道。

    故聖人欲成其德,必使天下人物,無不得其養而順其性。

    而皆得其養、順其性、遂其生者,皆吾德之所成,皆聖人法天之行,順性之道,非外也,非有所為也,非貪夫名利而為之也。

    故聖人與天下人物,無日不同為生;而天下人之待聖人以生,亦無時可失其所依,如天之覆、地之載也。

     國積而成天下,人物雖眾,而聖人視之一人也。

    蓋推其性之德,則無不盡也。

    堯舜有天下者,治天下如是;伊周未有天下,教天下者如是。

    故皆聖人也,皆明明德者也。

    自齊家至治平,事無二緻。

    但推其性之德而已。

    故平猶治也;治猶齊也;齊猶修也。

    設天下之外尚有人物者,聖人平治之,仍如其修身也。

    故論治平之道,無他!推其修齊之功而已。

     修齊事簡,治平事眾。

    然簡與眾,非性之別,乃情之殊;非生之不同,乃養之有異。

    一身亦然也:耳目之官、手足之體、臟腑之內、皮膚之外,各不同也,而其生無不同也。

    人能善其視聽,耳目得其養矣!量其作息,手足安其生矣!內而順臟腑之氣,外而適皮膚之真,無不獲其所矣!是一身治矣!身治,則吾生已遂,而吾神以全。

    推而國也、家也、天下也,何莫非如治吾身者以治之乎?故曰平治修齊一也。

    茍修其身而無害者,則齊其家無害矣!茍齊其家無害者,則治國平天下無害矣!是在推其所為而已耳! 【宗主孚聖附注】 凡聖人所示皆本於道。

    如道、佛所教正同。

    道、佛先成道而後度人。

    儒教先誠身而後治世。

    其理一也。

    若重事功而輕誠正,此後儒雜霸之學。

    不可不知也!又曰:宣聖此訓,略說修齊治平大意。

    其義極精,而其要則在「推」之一字。

    自來孟子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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