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證釋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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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領】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親,在新民,在止於至善。

     【述明明德】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

    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

    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

    緻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

    知至而後意誠。

    意誠而後心正。

    心正而後身修。

    身修而後家齊。

    家齊而後國治。

    國治而後天下平。

     《康誥》曰:「克明德。

    」《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

    」《帝典》曰:「克明峻德。

    」皆自明也。

     【述親親新民】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康誥》曰:「作新民。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是故,君子畏天愛民。

     【述止於至善】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詩》雲:「邦畿千裡,維民所止。

    」詩雲:「緡蠻黃鳥,止于丘隅。

    」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詩》雲:「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

    」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總結綱領】 《詩》雲:「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

    」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

    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雲:「於戲!前王不忘。

    」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述格物緻知】 所謂「緻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

    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傲惰而辟焉。

    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物不得盡其情也。

    此謂物格,此為知本,此為知之至也。

     【述誠意】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

    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

    見君子而後厭然。

    揜其不善,而著其善。

    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

    則何益矣!此之謂自慊。

    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

    心廣體胖。

    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誠其意。

     【述正心修身】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述修身齊家】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

    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

    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

    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述齊家治國】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

    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

    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

    《康誥》曰:「如保赤子。

    」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

    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利,一國作亂;其機如此。

    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詩》雲:「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

    」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

    《詩》雲,「宜兄宜弟。

    」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

    《詩》雲:「其儀不忒,正是四國。

    」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

    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述治國平天下】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

    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詩》雲:「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有國者不可以不慎。

    辟,則為天下僇矣。

     《詩》雲,「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于殷,峻命不易。

    」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康誥》曰,「惟命不於常。

    」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

    」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

    」 《秦誓》曰,「若有一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己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

    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

    」 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

    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

    《詩》雲:「樂隻君子,民之父母。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

    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

    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

     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歛之臣;與其有聚歛之臣,寧有盜臣。

    」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竝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全書綱領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親,在新民,在止於至善。

     以上述全書綱領 (今本)即《朱子章句集注》。

    以下同。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謹按:今本無「在親親」句。

    在親民,讀作在新民。

    其下尚有「知止」節、「物有本末」節、「古之欲明明德」節、「物格」節、「自天子」節、「其本亂」節,均列為一章而名為「經」。

     【宣聖孔子講義】 此章係全書綱領,其後皆係就此綱領推演其目。

    文法自綱領始,雖係逐節演述,而未如今本之次序也。

     此《大學》一書,為儒教教人之薪傳。

    其名「大學」者,以篇首二字之故。

    但大學有異小學,為學為立身行道,以期於聖賢地步,故曰「大學」。

     儒教祖述堯舜,餘亦得先聖之傳。

    而其所述教義,以「大學之道」四字揭明,蓋即先聖歷相授受之道也。

    其「明明德」者,即《堯典》「克明峻德」也。

    「親親」者,即「以親九族」也。

    「新民」者,即「平章百姓」也。

    此三者,外見於行。

    「止於至善」一條,為包舉內外,而指明工夫歸著處。

    工夫由粗而精,故其結要以至善為止。

    此語徹上徹下,徹始徹終,即「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義也。

     故大學之道盡於是,而聖聖相傳儒教教義,亦盡於是,不可不知者也。

    後人因文脫一「親」字,又脫「在新」二字。

    以其後有引《康誥》「作新民」之語,遂疑「親」為「新」,頗見精思。

    不過卻遺「親親」,非儒教教義之全矣。

     在後有「治國必先齊家」、「親其親」,及《中庸》「親親為大」諸語;在《孟子》有「國之本在家」,及「人人親其親」諸語,皆以繼述儒教「親親」之義,而遠溯堯帝「親族」之德也。

    是惡可以遺之乎? 述明明德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

    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

    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

    緻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

    知至而後意誠。

    意誠而後心正。

    心正而後身修。

    身修而後家齊。

    家齊而後國治。

    國治而後天下平。

     《康誥》曰:「克明德。

    」《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

    」《帝典》曰:「克明峻德。

    」皆自明也。

     以上述明明德 (今本)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

    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齊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

    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

    緻知其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

    知至而後意誠。

    意誠而後心正。

    心正而後身修。

    身修而後家齊。

    家齊而後國治。

    國治而後天下平。

     康誥曰:克明德。

    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

    帝典曰:克明峻德。

    皆自明也。

     謹按:今本自「古之明明德」起,至「而後天下平」者,係列經一章。

    自「康誥曰」下,則列傳之首章,釋明明德。

     【宣聖孔子講義】 此節緊接綱領「在明明德」一語,而分舉其目。

    原列綱領之後。

    後世錯於「則近道矣」下。

    誤也!蓋分述各目,仍按綱領先後,文意始順。

    且「明明德」各目,本為《大學》下手工夫。

    必先及之,而後次第及於「親親」、「新民」、「止至善」各語。

    方見由近及遠,由粗入精。

    工夫自有一定,非可淩亂者也。

     自「康誥曰」至「皆自明也」一節,係引證「明德」之見於經者,而釋明明德教義之所自出。

    蓋「明明德」節目既述如前,而明明德之所以定為綱領,及古聖關於明明德之行,人或未審,無徵不信,故必引書以明之。

    以下引經,皆此例也。

     述親親新民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康誥》曰:「作新民。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是故,君子畏天愛民。

     今本「子曰聽訟」節下「大畏民志」,即「畏天愛民」之誤。

    改正理由見後。

     以上述親親新民 (今本)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康誥曰:作新民。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謹按:今本上三節均列經一章。

    「物有本末」節在「知止」節下;「自天子」節及「其本亂」節在「物格」節下。

    又,今本「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現改「修身」為「親親」。

    自「湯之盤銘」下至「其命維新」止,今本係列傳之二章,釋新民。

    而末句「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現移後「止於至善」節。

    理由見後。

     【宣聖孔子講義】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親親為本。

    後人誤以「親親」二字為「修身」。

    如係修身,則上下不貫。

    下文「厚薄」諸語,正所以說明親親之道。

    此因篇首脫「在親親」句。

    又於此竄改為修身也。

     修身為後明明德之目。

    與格物、緻知、誠意、正心,及治國、平天下,一貫說去。

    非獨標出「修身」二字為本也。

     此節分述親親之義,而推及於新民。

    以本末、先後,為親親、仁民次序。

    不可先末後本,則不得先疏後親。

    故有厚薄之喻。

    厚其厚,即親親也。

    若厚而薄之,是忘本也。

    忘本者,背於道。

    故聖人之教,必先親親。

    所以示民知本,即所以使人見道。

    故曰「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下節引《書》以明新民之義。

    然新民者,必有其位,必得其時。

    非可徒言也。

    故引《書》「其命維新」之語,以見新民者必得天命。

    先自新而後與民新。

    人己皆新,天之命亦無時不新。

    是以聖人為教,必使自立其德,而能盡力以立其德,亦必得天之眷。

    雖述新民,而庽禍福報施,人天感應之理。

    不可不察也。

     如親親繼以新民,無非推己之德。

    明明德之旨,直貫至此,即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之義。

    推其愛則親者厚,遠者亦不薄。

    故親親之後,繼以仁民;仁民之後,繼以愛物。

    民胞物與之德,何莫非明德之功!而受命獲福之報,又何莫非明德之果乎! 聖王製此教義,在不偏不過,適乎中而已。

    以其欲明明德於天下也,或忘親親之恩,而失於本末厚薄之義。

    故繼之以親親,又或恐其暱於所私,而不能推於大眾。

    德不及遠,而緻天命難常。

    故繼之以新民,使明於推恩之義,而保其新民之施。

    此皆為範民於至中,教人於至道者也。

    而至中至道者,即所謂至善是也。

    故終之以止至善。

     述止於至善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此句,今本誤置「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下,改正理由見後。

    ) 《詩》雲:「邦畿千裡,維民所止。

    」詩雲,「緡蠻黃鳥,止于丘隅。

    」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詩》雲:「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

    」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於緝之於音烏) 以上述止於至善 (今本)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詩雲:邦畿千裡,維民所止。

    詩雲:緡蠻黃鳥,止於丘隅。

    子曰:於止,知其所止。

    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雲: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

    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謹按:今本「知止」節列經一章。

    「是故君子」句列傳二章末。

    下引詩三節後尚有引詩「淇澳」節。

    前三節均列傳之三章。

     【宣聖孔子講義】 此節係述「止至善」之義。

    而分「至善」與「止」論之。

     「至善」即「中」。

    為道之本體。

    「止」即守也、執也。

    係守之勿失之義。

    「止至善」即「允執厥中」也。

    能精一,始能執中,而止至善。

    亦先須明明德、親親、新民諸行無虧,而後可止於至善也。

    君子無所不用極者,止至善也,執中也。

    非能明道篤行,德及天下,則何以用其極耶? 故聖人之教,必兼斯數者,其初明明德,其終止至善。

    上下內外,一以貫之。

    而「一」者,「極」也、「中」也、「至善」也,皆指「此」也。

    道在是,教亦在是矣。

    故曰止至善,是徹上徹下,徹始徹終工夫。

    而詳言之,萬言不能盡也。

    由此一語而發《中庸》一書之端。

    故《中庸》為極闡至道之微,而推演中極至善之妙。

    聖聖薪傳舉不外是。

    俟論及時,再詳示之。

     「止」字至為微妙,有精、粗二義。

    而粗者己於引詩及論略示其端。

    其精者,則須熟讀《中庸》之後,始能明解。

    蓋即純乎道功也。

    故有定、靜、安、慮、得各種境界。

    非可以外事、外物盡之也。

    佛家「止定」亦即此;道家「抱一」亦即此。

    為道體自然現象,必如是始能明道。

    而後儒罕知也。

     儒教本出於道。

    此中功夫與道同重,故教義必以此為為學之歸著處。

    其上三者,皆以輔此而助之成者。

    故道家、佛家均有「外功為內功之助」之語。

    其理載於新教教義及各經,不及備述也。

     以上所述其大概也。

    儒教精義盡於《大學》、《中庸》。

    非詳論之,不能盡其妙。

    而時日不易,先姑示其大者,俟他日再詳釋之。

    如止定次第工夫皆有實境。

    「極」即一也、中也,皆有實象。

    非深習之,不能悟得。

    予示參、賜「一以貫之」,即指用其極也。

    與「執中」之義同。

     蓋自習問於老子,得道之真諦,而深參止定之境,始有「知命」之慧、「耳順」之聰、「從所欲」之樂。

    而所得者,得「此」也;止至善者,即止「此」也。

    徒「止」之工夫淺;止至善,則純乎道境也。

    故止後,尚有定、靜、安、慮、得諸層。

    非止即足也。

    但大道恍惚,心意茫茫。

    不先止,無下手處。

    故必示之以止,而後可從而入道。

     引《詩》三章,皆明「止」字之可貴。

    而恐誤止為寂,徒廢精進。

    或以為事外別有止境,將騖於奇邪。

    乃明告止之之法,以見隨時隨事,無不可止。

    而所止又正在其事之分內,不必求之他途。

    故有止敬、止慈諸訓。

    學者能明乎此,則可知聖賢仙佛緻力皆同,而大道亦不外乎倫常綱紀之事。

    內外、本末,無非是道。

    而學之,即無不可盡力也。

    儒者為教,內聖外王,無非始於己而推於人,誠於內而緻之外也。

    學者識之! 【宗主孚聖附注】 「無所不用其極」一語,係在「慮而後能得」下。

    蓋言君子莫不以止至善為歸也。

    極,即至善。

    用極,即止至善也。

    &emsp 總結綱領 《詩》雲:「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

    」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

    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雲,「於戲!前王不忘。

    」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於戲音嗚呼。

    樂音洛。

    ) 以上總結綱領 (今本)詩雲:「瞻彼淇澳,菉竹猗猗。

    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

    」如切如磋者,道學也。

    如琢如磨者,自修也。

    瑟兮僩兮者,恂慄也。

    赫兮喧兮者,威儀也。

    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雲:於戲!前王不忘。

    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

    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

    此以沒世不忘也。

     謹按:今本列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

     【宣聖孔子講義】 以上係總述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諸義,而復結論之,以見明德至善之君子,天下後世皆不能忘;而當時之民皆樂利無盡。

    其於大學之道至矣!盡矣!學者可不師之耶?此後則就格物、緻知始,以迄治國、平天下終,分論其道,使學者知明明德之事,皆須見諸實行。

    而始於己身,終於天下,莫不由此明明德以緻之。

    其工夫固須由內而外,其事功則初無二緻。

    所謂用行舍藏皆可也。

     《大學》本為學為聖賢,而聖賢必先自立其德始。

    德非空言,必緻之於事。

    故自齊家以至治國、平天下,無非推其德而竟其事。

    由己及人,由人及物,事功既極,明德更明,而後天下後世奉其教而遵其禮。

    此儒教為教之極則也。

    教以對人,學以持己。

    儒者以《大學》為教,而重言學;以《中庸》為學,而重言教。

    以教者必學,而學者必教。

    教學相須,無時或離。

    故《大學》皆言教人之事;《中庸》皆言學道之事也。

     如本章以後,教人為明明德之種種事業,皆基於綱領中「明明德」一語。

    但其文似僅關乎明明德。

    其實親親、新民、止至善各條,無不在也。

    此後隨時發揮其義。

    如齊家,親親也;治國、平天下,新民也。

    修身以還,至於誠意、格物,無非為止至善也。

    而自格、緻,以至平、治,又舉不外「止至善」三字之義。

    是明明德為表,止至善為裡;明明德為用,止至善為體。

    本末始終,一以貫之。

    故聖人之教,皆由於此。

    而學聖人者,舉不能外乎此也。

     或者以綱領雖列舉四條,而分論或詳或略,疑有輕重之分。

    其實有內外而已。

    明明德至新民,外也。

    外則推其德也。

    止至善,內也。

    內則進乎道也。

    且四者相須相用,不可強分,絕無輕重之可言也。

    故此後自格、緻,至誠、正,皆止至善工夫。

    修、齊則親親工夫。

    治、平則新民工夫。

    合而言之,則皆明明德工夫。

    反而求之,則皆止至善工夫。

    一者即四,四者即一。

    所謂「一以貫之」者,即此之謂也。

     【宗主孚聖附注】 此文極精要。

    通論《大學》全書之旨,使後世知聖人當日留訓教人之心,而無徒務枝節、穿鑿文字以晦真義。

    宣聖所雲「大學為教人者」,亦即重在深明大義。

    如明明德綱領四條,概括全書,固矣!即聖聖相傳儒教心法,亦皆足以此盡之。

    故 宣聖於此書最注意。

    而於此數語,尤極諄諄三緻辭焉。

    讀者不可不知也。

     【復聖顏子講述】 此節引《詩》以明「明明德」、「親親」、「新民」、「止至善」之義,而志前聖之所成也。

    「淇澳」一詩,以菉竹比君子之行。

    君子修己以敬,持身以仁,接物以恕,而備性之德者。

    故能中立不倚,矯然卓出,如修竹之淩霄。

    其虛心勁節,秀外明中,本立枝榮,乃有猗猗之美著於外。

    心無所擾,性澄於水,樂育其生,葆全其真,故能處安靜之境,遂天然之樂,恬然自逸,光華自足,如菉竹之在淇水,而獨領天生之趣。

    並以見君子之行,既能明其明德,而復止於至善也。

     夫君子之能明德止至善者,非他!即其能盡其性而克明於道也。

    盡性在於修養;明道始於學問。

    故必有切磋之功,而後可以明道;必有琢磨之力,而後可以盡性。

    性已盡,道已明,而後見瑟僩之精神,具赫喧之儀望。

    有諸內,形諸外,外推其德,內緻其誠。

    而德非徒明,善非徒止。

    所謂親親之誼盡,新民之澤宏,而極其明,至其止。

    此所以民懷物賴,不可或忘。

    其德蓋並天地化育之恩,其善蓋完性道生成之本。

    此則可謂之盛矣!至矣! 君子而有此盛德至善,而後民舉不忘。

    可見德善成於己,其感應徧於人。

    君子之為學之自修,其功豈可量哉?故明明德也、親親也、新民也、止至善也,茍不一一實踐而皆緻其行,則無以明於道而盡於性矣!豈僅民之忘之已耶? 觀於聖人所勗,固有深意存焉!《詩》雲「前王不忘」一節,亦即承上之意,更以明德之不徒明,善之不徒止,必有其實行焉!如明明德者而及於天下,則天下之人化其德而安其生矣!親親者,天下亦化而親其親;新民者,天下亦化而賢其賢矣!蓋新民即尚賢也。

    上尚賢而民自勵,日新其德而無已。

    此即賢賢之義也。

     君子以感而親親賢賢,為化於明德。

    小人亦感而樂樂利利,亦為化於明德。

    更可見明明德必實行,而後可以化民矣!夫明德者,由身推而外之至於天下。

    故天下化其德,而吾德乃明。

    其不化者,德無以明。

    外無以明其德,則內無以止至善。

    故明明德為止至善也。

    親親、賢賢,樂樂、利利,雖明德之行,猶止善之功。

    人既化其德而皆沒世不忘,則吾之止於善亦可萬古不失也。

    故引《詩》以盡《大學》綱領之義,而明立教之本也。

     【宗主孚聖疏述】 此節總括義,而明立教之本。

    蓋明教以學問、修養並重,而見明德、止善同功也。

    切磋指學,即道問學也;琢磨指修,即尊德性也。

    非學無以明德,非修無以止善。

    蓋德之明,待於事而成行,為明德也。

    善之止,求其真而復性,為止善也。

     故明德必始格緻,止善必先定靜也。

    如切如磋者,就物而明其理,因事而成其德也。

    琢磨者,抑情以養其真,克己而緻其善也。

    故瑟僩之為恂慄,戒慎以葆其真之謂也。

    赫喧之為威儀,溫恭和樂以見其容之謂也。

    一屬於外立其德;一屬於內緻其善,故曰「盛德至善」也。

     君子小人,以智、愚言。

    猶中人以上、中人以下之謂也。

    非關位與德也。

    君子親親賢賢,智者導之也;小人樂樂利利,愚者從之也。

    蓋親親賢賢,天下皆尚德,而明德極矣!樂樂利利,天下皆得所而至善亦至矣!雖分君子、小人言之,究不可執!君子既親賢,豈無樂利?小人樂利,自及親賢。

    不過君子先親賢而後樂利。

    而小人則必先樂利耳。

     蓋君子明道,小人重生,為治者不可不知。

    非聖人視不平等也。

    小人先樂利,即富而後教之義。

    此前王德教及民之效。

    而《大學》之道亦盡於是! 述格物緻知 所謂「緻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

    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傲惰而辟焉。

    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 (辟讀為僻。

    惡而之惡、敖、好,並去聲。

    鮮上聲。

    )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物不得盡其情也。

    此謂物格,此為知本,此為知之至也。

     以上述格物緻知 (今本)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

    大畏民志。

    此謂知本!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謹按:今本無「所謂緻知在格物者」句。

    「人之其所親愛」起,至「莫知其苗之之碩」止,係列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

    「子曰聽訟」節,係列傳之四章,釋本末中。

    又「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二句,係列傳之五章,釋格物緻知之義,以為有關闕文,由朱子補之。

    又「無情者」句,現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

    「大畏民志」句,現改正為「畏天愛民」,移前述「親親新民」節。

     【宣聖孔子講義】 此章係分論格物、緻知。

    但文久錯亂,且遺缺。

    茲補之。

     「所謂緻知在格物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至「莫知其苗之碩」止,即今本所謂「齊家在修其身者」以下諸語。

    因錯置在彼也。

    可照移於此。

    下「聽訟,吾猶人也」,至「使無訟乎」止,下「無情」一句,係顛倒錯誤。

    茲改正為「無物不得盡其情也。

    」下即「此謂物格」、「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原重一「此謂知本」,而遺「物格」句。

    蓋傳訛也! 格者,為明乎物而盡其情,使不害於吾之正。

    辟,即格也。

    人之有知,由於情。

    情生於性,非性之正。

    逐情徇物,乃蔽其聰;明物順性,乃充其智。

    故格物為緻知;而物格,知乃緻矣!後人或謂格物為「窮物理」;或謂格物為「去物欲」。

    其實兼斯二義,且不僅此二義也。

    《中庸》所謂「盡物之性」,亦在此「格」字中。

     蓋「物」者,包舉萬事萬物而言。

    人之情欲,亦物也。

    天地之間,耳聞目見、心思身觸,皆物也。

    先須明之,而後可以去之。

    去之不足,而必盡其情以順其生。

    要在明乎物,而不為物所蔽;適於物,而不為物所役。

    斯可謂之格物!斯可以緻吾之知。

    若但作窮理解,是逐物而將亡其正,何有於緻知?若但作「去欲」解,是外物而不盡其情,亦何有於緻知?故不得僅以「窮」或「去」為訓也。

     聖人之教,親親仁民,仁民愛物,不可去也。

    聖人以盡己之性,盡人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不徒「窮」也。

    故必由格物而得其情,使皆樂其生,適其序,而吾乃能即物之情,以順人之情,而毋害於生,悖於序,方可以緻其全知,發為上智。

    所謂仁則愛物,智則辨物。

    新教教義所重在此。

    即繼述此篇者也。

     由精言之,《中庸》言「緻曲」,言「不二」,皆格物之功也。

    故曰:「不誠無物。

    」又曰:「其為物不二,則生物不測。

    」蓋人生而後,無時無地不接於物。

    「人」亦物也。

    故曰:「物交物,引之而已。

    」以在物之間,舍物無以生,務物則為害。

    必明物之與人,皆生息道中,並鞠並育而本不相賊。

     設悖夫生生之則,而為情欲之所驅,心為耳目之役,神為形體之官,是下愚之夫,何以語於道?又或懾於禍福,強為寂寞,自絕於天地,獨儕於木石,是孤陋之士,何以宏其德?故聖人皆所否也。

    此章以七情好惡譬物而蔽其明,必明物之情而後得真知。

    下引聽訟之喻,謂盡物之情,始能各順其生而無所爭。

    無非論格物以緻知之義耳! 【宗主孚聖附注】 宣聖諭《大學》一書,錯簡甚多。

    其最甚者,莫過於格物一節誤為本末。

    且「聽訟,吾猶人也」之語,下數句文字顛倒,緻後人莫解,而強謂「大畏民志」為使民畏。

    「不得盡其辭」一語,實大悖聖旨。

    此句應不在此,係在「其命維新」下。

    原文為「故君子畏天愛民」,係以新民之德,上敬天命,天命日新,民乃歸心。

    故君子時存「畏天愛民」之念。

    畏天,即所以祈新命;愛民,即所以新民德也。

    而後人誤「天」為「大」、「愛」為「志」,而復顛倒之,遂至不可解矣! 【宗主孚聖疏述】 此段聖訓尚有極深之義。

    蓋「格物」即「誠」,而「緻知」即「明」也。

    誠明要貫徹看。

    如佛家止觀定慧亦然。

    格物隻是明白心身一切行止動靜、耳目視聽情狀。

    格之使無妄作、妄念,而止定其中也。

    緻知,就是心身耳目,一切行止動靜,時時觀察,皆能洞明無遺,而愈見聰明智慧也。

    故格物則緻知,知緻則物格。

    亦隨止隨觀,隨觀隨止也。

    不可過為分開。

     聖人教人,言淺旨深。

    要須明白正心誠意工夫,全在緻知格物。

    若如後人所釋,則完全與誠正無涉,何得視為誠正最進、最細工夫?觀於「欲誠意,先緻知」,「緻知在格物」二語,則可知二者之真義矣!學道者,先須於此著意,方有下手處! 述誠意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

    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

    見君子而後厭然。

    揜其不善,而著其善。

    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

    則何益矣!此之謂自慊。

    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

    心廣體胖。

    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誠其意。

     以上述誠意 (今本)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

    此之謂自謙。

    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

    見君子而後厭然。

    揜其不善,而著其善。

    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

    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

    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

    故君子必誠其意。

     謹按:今本列傳之六章,釋誠意。

    又「此之謂自謙」句,「謙」改為「慊」,移在第二節「則何益矣」句下。

    二節「此謂誠於中,形於外」句,移在四節「心廣體胖」下。

     【宣聖孔子講義】 此章言誠意,以「毋自欺」一語蔽之,言人之誠意須不生妄念、不作妄想,即毋自欺是也。

    人之耳目口節為情欲所寄,一役於視聽玩好聲色,而外物遂移其中。

    中移則心失其正,皆由於不能明知情欲之害於正、物之易蔽其聰。

    故誠意之先,必緻知格物。

    物格而知緻,則意可誠矣! 人溺於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

    惡之、好之,情所見也。

    惡臭、好色,物也。

    物欲蔽於前,情動於內,而其意不得而誠矣!自欺,非徒謂欺詐也。

    謂挾物欲以欺侮正氣。

    情充而性約,妄長而真漓。

    欺,即妄也。

    真存,則正氣弗失,而意無不誠矣! 「誠」字,即《中庸》「誠明」、「至誠」之「誠」。

    亦即真意盎然,充塞四體之謂。

    然此境界,絕非役於耳目、逐於情欲、蔽於物者可為也。

     故自格物至誠意,純是一貫工夫。

    即由誠意以至正心修身,莫非徹始徹終,徹內徹外境界。

    「如惡」二句,僅舉一例以見毋自欺。

    要如此做去,然後正不失,真不漓,意可誠矣!其要,在慎獨一語。

    慎獨又見於《中庸》,其意義同,皆為葆真存正以契於神,不愧怍於天為旨歸也。

    此中精義至深,須深參新教教義、人神靈真各節,而後可知慎獨之切要也。

     「小人」一節,譬人之妄者而失其真。

    見君子則愧怍而無以自立,為其不能慎獨也。

    此之謂「自慊」。

    「慊」,不足也。

    自慊,言其內行有虧,而正氣不足也。

    內不足,而外自慚。

    故如見其肺肝也。

    人之正氣賴以存於天地,所謂至大至剛者也。

    非養之有素,葆之無虧,則與形俱損,不可復矣!故善道之士,先注意焉!小人為惡,何以見君子而自揜?即由於正氣日損,外不能與正者並,而於不知不覺之間愧怍生焉!非故為之也。

     人之將死,輙悔其惡行,而涕泗愧悔,不克自己。

    皆以正氣之牿亡,不復能對神明,其理亦同。

    故學者為誠意工夫,必自葆其正氣始。

    「慎獨」句重述之,足見其重要矣! 慎獨,為葆真第一件事。

    不愧屋漏、無慙衾影,皆慎獨也。

    下引曾語,申明慎獨之戒,即《中庸》「戒慎恐懼」、「莫顯、莫見」之意。

    《詩》所謂「相在爾室」,皆勉人慎獨者也。

    此節為神人感通至理,尚須詳示以明聖人教人之意。

    俟後再說。

     「富潤」節,即言能誠意而葆真者,內自充而外亦見。

    故曰:「誠於中,形於外。

    」而末,結明本章之意,以君子必誠其意為教,不啻反復叮嚀之也。

    此節言能誠者之效,與上節言不誠者之效互相參看,以明誠意之要。

     此章釋誠意,而申明學者下手處。

    為《大學》最重要工夫。

    蓋「學」,為成道也。

    欲明道,必自誠意始。

    如人之生也,受天地之中以立命,即吾身浩然之氣也。

    氣為身之主、形之官,無損無晦,則百骸皆適;自充自明,則一靈不昧。

    以應事則為智慧,以持躬則為精神。

    上以接乎天神,下以應乎萬物,皆此氣為之帥也。

     修養者,修養此氣;練礪者,練礪此氣。

    簡言之,謂之真。

    於物驗之,屬之意。

    居中而不動,充體而不息。

    是謂道之所存,靈之所憑,而不可忽者也。

    故儒家言道,必自誠意始。

    《中庸》一書,於「誠」字最詳。

    其所誠者,意也。

    道家煉炁。

    「炁」亦意也。

    佛家「真如」、「三昧」,皆指此也。

    故誠意為緻道首功,而在正心之前也。

     【宗聖曾子講述】 參以 夫子命,將格緻至誠意真義,再為詳講,以明《大學》始教,為入聖初基。

    參不敏,陋聞譾識,何足以彰聖旨!惟將平昔受諸 夫子者,列舉於後,資考證焉! 昔者 夫子以堯舜之道、文武之傳,纘其緒而授於弟子。

    以其易忘,乃命筆於書,而使諸人共肄之。

    參於是備聞「大學之道」焉! 大學始於己,終於人。

    為修習所規範,而授受所師承者也。

    明德至善,首於其心,繼於其身,終於其事。

    動靜作息,行藏出入,莫不該於此道,而範於此經。

    於此見聖教之真,儒學之本。

    而經中雖若次第分編,其實無殊一貫。

    故綱目不宜故判,章節毋庸強畫。

    後人未明此意,各為意斷,紛紜其語,無當於旨。

    即如修身雖重,已見《中庸》九經首述,足明聖意。

     至此處,親親為本,為明仁治,即《中庸》「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之義也。

    亦即《論語》「君子務本,本立道生。

    孝弟也者,為仁之本」之義也。

    不可疑其為「修身」二字。

    尤不可疑其改正之後,則輕視修身也。

    要知修身固重,而以道論,宜後於誠正格緻;以德論,宜先有孝弟、親親。

    故以為本者,為仁治之本也。

     大學四綱領,不言仁,而「仁」字含其中。

    明德之則、親親之誼、新民之功,皆仁之用也。

    止至善者,仁之體也。

    儒教傳自堯舜,皆已君臨天下,故言明德,必以平治為極。

    而平治必先親親。

    此親親為自天子至庶民,皆其本也。

    修身,自正心誠意,至於格緻,皆由外而內,溯道之體。

    故格物為最初工夫。

    「格」字意義極深。

     夫子已訓之矣!以人生之初,與物俱生。

    物我同生息道中,而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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