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破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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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破計中,子目有八,今約為子醜等項,以答破之。
子項 案來破甲目曰“一元之體”,乙目曰“衆生同源”,丙目曰“宇宙一體”,今并入子項而論之。
核破者此中議論,竟于吾書字句不能通曉,由其全無哲學的常識,故迷謬至此。
吾本不欲說此直話,但欲不說而不忍。
昔讀《五燈》,見宗門大德呵斥昏狂,不稍寬假;奘師拒諸道士之請譯《老》注,詞甚嚴峻,蓋皆從真實心中流出。
人之有失,若己有之,不忍縱容令其藏護,非欲故與人以難堪也。
查來破,首引吾書《功能章》文雲:“熊君曰:‘功能者,一切人物之統體,非各别。
’又曰:‘即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泊爾至虛,故能孕群有而不滞;湛然純一,故能極萬變而不測。
天得之以成天,地得之以成地,人得之以成人,物得之以成物。
芸芸品類,萬有不齊,自光線微分、野馬細塵,乃至含識,壹是皆資始乎功能之一元。
而成形凝命,莫不各足,莫不稱事,斯亦谲怪之極哉!’”以上破者引吾文,而彼遂于次節施破雲:“此乃以萬有為所成者,功能為能成者。
能即功能之能,成即成形凝命之成,天地人物得之以成天地人物之成,今故應難曰:力按:破者于本文之前,引吾《轉變章》破作者一段文,以其無關,今略未引。
若有能成者,當分染淨。
若是其淨,不可成染;若是其染,不可成淨。
染淨不俱,雲何世間有二法可說?又能成者,為常、無常。
若是無常,不名成者;若是其常,常即無成”雲雲。
此下,不具述。
據此,則将吾文中“天得之以成天”等句,竟誤解功能為能成,天地人物為所成,如此讀書,似不曾有眼目者,甯非怪事?吾書此等文句,征之古代哲學钜典,其相類者不可勝舉。
如《韓非子》《解老》雲:“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鬥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時得之以禦其變氣”雲雲。
此類文句,自古無有妄解道為能成,天地萬物為所成者。
今例以破者之解,必将謂老子之所謂“道”者,同于宗教家所立能成天地萬物之上帝,此非古今未有之奇談耶?又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如破者之解,亦必以太極為能生,兩儀為所生,豈不冤殺《易》《系》作者?又如《佛地論》言:“諸經論說法身諸佛共有,遍一切法”雲雲。
如破者解,必将以法身為所有,諸佛為能有。
如兄弟多人共有田宅,而法身遂成諸佛身心以外之境界,便不得說為實體,即法身之名,亦不得立。
如此豈不冤殺釋尊。
上來略舉數例,足明吾旨,而能成所成之謬解,宜不待博喻而後釋。
至破者于丙目“衆生同源”下,複申前項迷謬之說,略雲:“今應問熊君;萬物皆資始乎功能之一元,何以天得之但以成天而不成地與人物?廣說乃至何以物得之但以成物而不成天地與人?”須知能成所成之邪執既舍,于此自爾無疑。
物各如其所如,故說“如如”。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即物各如其所如義。
此等無上甚深義趣,破者自無從了知。
但來破複雲:“又彼号稱湛然純一之功能,既成天矣,何以又能成地與人物?廣說乃至既成物矣,何以又能成天地與人?真所謂莫名其妙者矣。
”此個“莫名其妙”,汝何獨難我?經不雲乎:“一切法亦如也,至于彌勒亦如也。
”汝試問釋尊:何故一切法皆如?彌勒亦如?釋尊必将大施一棒,殺汝狗命。
“狗命”二字,正喻妄想,不是罵汝。
須知現前如如的道理,用不着妄想推求。
下文猶複有難,愈瑣愈迷,毋庸逐答。
破者不曉文句,已如前說,今更言其迷于義旨者。
如來破雲:“首斥世之為玄學者,構畫搏量,虛妄安立,如一元、二元、多元等論,以是馳逞戲論,至于沒齒而不知反。
今乃謂‘萬有資始乎一元’,是忽不自知早堕入一元論中而他人是哀也。
”破者此等攻難,實無理之極。
本書《明宗章》,首明玄學所窮究之本體,元非可看作客觀獨存之境界而尋索之,道在反求實證,故不以哲學家之構畫搏量虛妄安立為然。
其與哲學上一元論之不同,乃根本精神互異,讀者苟虛心詳玩吾書全體意思,甚為彰着。
至《功能章》顯神用之不測,而說萬有資始乎一元,此即《瑜伽》說圓成實性譬如無盡大寶藏之意。
《瑜伽》卷七十四,取喻無盡寶藏者,顯神用無窮。
彰其無待,假說為一;有待則不足于用矣。
明其體物不遺,假說為元。
所謂遍為萬法實體,而無有一物得遺之以成其為物者。
此即方便顯示總相,何至誤會為與哲學上一元論同其旨趣耶?如徒截取“一元”二字而為武斷,則經論處處皆明無我,而涅槃四德乃曰“當樂我淨”,如破者解,此所言“我”,不亦陷于外道計我之見乎?且評議人書者,必不可不通其書之大旨。
本書以方便顯示本體之流行,但假有施設,而實無建立。
《唯識章》末雲:“竊謂體不可以言說顯,而又不得不以言說顯。
”則亦無妨于無可建立處而假有施設,即于非名言安立處而強設名言。
又曰:“體不可名,而假為之名以彰之。
”下章“恒轉”“功能”諸名,所由施設,此标論趣所謂空拳诳小兒者是也。
見《智度論》。
本體上不容着言說,唯證相應,然為彼未證者引今自證,故假與言說,以資引誘,而言說實無可執也。
如持空拳诳引小兒,小兒既被引,空拳元無物,言說則亦空拳耳。
至《功能章》末雲:“故乃從其熾然不空,強為拟似,假诠恒轉,令悟遠離常斷。
僞說功能,亦顯不屬有無。
”此則随說随掃,所謂不可為典要者是也。
理之極至,超絕言思,強以言表,切忌執滞,故本論實未曾有所建立。
而破者妄計同于中世哲學上之一元論,何其無識一至此極? 來破又雲:“三藏十二部經中,固未嘗有以衆生為同源,宇宙為一體之說。
”吾不審破者此語果據何經?而敢為如此背理之言。
非至無慧,亦斷不猖狂至此。
夫言乎習氣流轉,則衆生鹹其自己,宇宙亦由其自業發現,固也。
如“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兩人底宇宙全異,由其作業異故。
若論到衆生本性,則同此一極如如,焉得妄為差别?衆生性體既無差别,即“心同分、法同分”義成,又安得謂宇宙本來隔截互異哉?如前所說,君子小人宇宙各異,卻非其本來如此,小人本來與君子同一坦蕩蕩的宇宙。
“心同分、法同分”,詳見《大論》及《百法論》。
分者類義,心相類似,曰“心同分”,否則他人有心吾不得而忖度也。
法相類似,曰“法同分”,如異洲土壞同是地故,異方品物同是物故。
樹起馬湛翁先生《新論序》曰:“睽而知其類,異而知其通,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于此?”破者不主衆生同源,經說“法身諸佛共有,遍一切法”,此作何解?又言:“雲何自證法?”謂:“諸佛所證,我亦同證,不增不減。
”樹唐譯《楞伽》。
如非衆生與諸佛同體,同源即謂同體。
何得成佛有同證事?破者若必以極端個人主義推之于玄學領域,而謂衆生本源各别,則是本體界元屬衆多分子孤立。
為有數量?為無數量?若言無者,犯無窮過;若言有者,既有定數,便是死局,而變化之道窮矣。
此非以細人之衷測化者欤!須知人生限于形氣,囿于熏習,雖若千差萬别,而其恒性之大同者,終不容泯滅。
佛說“真如亦名遍行”,謂無有一法而不在故。
儒先說“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亦符此旨。
性者萬物之一源,一切人所同具,故“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言堯桀聖狂雖異,其性則同一。
奚謂衆生而不同源?斯理之昭,其可誣哉! 來破丙目“宇宙一體”下,設難雖多,而實罕有理論上之價值,純是任臆矯亂,無足酬答。
然念破者縛迷,仍為略辨。
查來破雲:“如熊君宇宙一體之計,推其設義,應無漸次可行大地之理,應下一足至一切處故。
”此難雖本之《二十論》,然在今日,理論期于精檢有據,不貴空言詭辨。
縱如所雲,若境界非一者,應許一微為一境,或七微所成阿耨色為一境。
若爾,則下足時,即下一足便踏無量境界,雲何得有漸次行大地義?是汝所陳,适足自陷。
下文數番舉難,過患同前,瑣瑣空談,何須深辨。
唯所謂“一多皆就分位施設假立”雲雲,此在俗谛,吾非不許。
而吾所謂“宇宙一體”者,則乃融俗入真,亦得雲“即俗诠真”,現前即是無差别相,何事橫生對礙。
此處吃緊。
此天地萬物一體之說,與不壞假名而說實相之旨,實相即本體之異語。
假名者,凡世語所謂天地萬物,所謂宇宙,所謂現象界,皆假名也。
即于見象而識得本體,所謂山河大地即是清淨本然,元非離現象而别求本體,故雲不壞假名,而說實相。
并是稱理極談,不必妄分同異于其間也。
然破者又否認絕對之“一”,有“既言絕對,即不可謂之為一”之語,此病乃極不細。
所謂一真法界之“一”,破者将作何解耶?智慮短淺,而敢于輕議,竊為破者惜之。
又查來破,複依吾書檢舉七義以相難,一難交遍義為一體,據《轉變章》注文,而難破雲:“觀此‘人人各一北京’之言,明明說非一體,而又謂宇宙真為一體者何耶?”不知《功能章》據勝義,真谛理故,亦名勝義。
《成色章》即俗诠真,故皆言一體。
至若《轉變章》談活義處,則于一理齊平之中而極盡分殊之妙,一理齊平者,理之極至,無上無容,言诠盡廢,故雲爾。
證真而不違俗,所以成其活義。
破者闇于會通,故乃妄興攻诘。
二難圓滿義為一體,據《轉變章》注,引王船山“大化周流,如藥丸然,味味具足”等語,而難破雲:“夫藥丸之味味具足,由先混合而後成,豈大化亦先混合萬有而成者欤?又醫病制丸,非止制一,丸中縱具衆味,而此丸猶異彼丸也。
故此所雲,非真一體。
”破者此等攻難,乃絕無價值。
喻取少分,凡取喻,不能求其與所喻本義完全相合。
諸論諸疏,皆有明文,善因明者,無不知此。
今乃單就喻中翻駁,何其不守論軌至此極耶?三難全分義為一體,據《成色章》“分即全之分,全即分之全”等語,而難破雲:“全即一體之異名,一體既待成立,則全亦非極成。
全不成故,分亦不成。
”如破者此說,全分俱不成,則為絕待之一矣。
是既證成我義,何故下文又否認一體耶?若以萬物有逆異相攻便不得為一體者,當汝左手張弓而右手拒之之時,汝将謂兩手非汝一體耶?四難中心義為一體,據《成色章》萬方與中樞喻,而難破雲:“案彼萬方中樞之言,明明非一,而謂一體,不解何謂?”破者試思汝神經中樞與汝四肢百骸亦是一體否?下文所難,陋劣更甚。
所謂一體,元非一合相,見《金剛經》。
一體之中有分化,分化而成其一體。
神變無方,焉可思議?五難增上義為一體,據《成色章》“互相系屬,互相通貫”等語,而難破雲:“案彼所計,以理诠釋,皆彼此增上義,非彼此一體義也。
”破者此難,尤無意義。
如非一體,便互相隔絕,何得增上?汝目視手持足行,都是增上緣用,将謂汝目與手足既互相增上便不得為一體耶?六難仁愛義為一體,據《明心章》引羅念庵說,及《明宗章》注“一人向隅,滿座為之不樂”等語,而難破雲:“案彼所計,但說疾痛相連,不說肥瘠無關。
數視侄疾,返辄安眠,雖賢者不免。
世間幸災樂禍,投井下石者,又比比皆是也。
烏足以證成衆人之心即一人之心乎?”破者此段說話真無忌憚矣。
須知汝所雲“肥瘠無關”及“投井下石”之心,此乃因拘執形軀而起之染污習氣發現。
《明心章》下所列諸染心所法,汝所雲“心”者屬之,此心乃是後起,非本心也。
本心廓然大公,便不随順軀殼起念,即無間我汝,焉有“肥瘠無關”及“投井下石”之事?本心真誠恻怛,無有作僞,焉有“數視侄疾,返辄安眠”之事?若其“數視侄疾,返辄安眠”與“肥瘠無關”“投井下石”者,皆染污習心用事而障其本心者也。
此處吃緊。
此等處,須是真真切切做過反躬察識工夫,便自見得。
記曰:“不能反躬,天理滅矣。
”此語真是“一掴一掌血”,與佛家“觀照”義旨同符。
今人絕不自反,放失本心,而遂以後起染污習氣為心。
世尊哀愍衆生颠倒,如處長夜,此真莫可如何也。
來破又雲:“若須作宇宙一體觀,方能大悲,大悲無緣,作觀須緣,雲何而能相應?”此種設難,毫無道理。
正以悲不待緣,驗知一體自爾。
衆生苦,衆生不淨,即是佛自心中創痛,以衆生與佛本一體故。
如吾手足瘡痕,便自痛楚。
設有問故,答者必曰:手足其一體也,而能已于痛楚乎?斷無有妄人狂言曰:彼觀手足一體然後痛楚也。
佛法至真至實處,即在示人以反求本心。
此義宏深,不是心理學所謂内省法。
如其舍此,而多聞名相,固前人所譏為入海數沙。
即談空說有,矜玄炫妙,畢竟籠統無據。
王船山所謂“如鳥畫虛空,漫爾矜文章”者是也。
迩來國人言學,群趨考據,則以外人有考古學而相率樂為之。
考據固學問之一塗,吾亦何可反對?然為考據之業者,必菲視言義理者,亦可順俗而曰言思想者。
以為不根之談,此則未免太蔽。
破者自負讀過佛書,而猶不識得一“心”字,其忍不自反欤?七難唯識義為一體,以謂“唯識非唯一識”,此固據舊師義以相難。
不知他心既是自心所行境,即他心與自心的是一體通貫。
如齊王不忍牛之觳悚,誰能隔絕之乎?至作業受果等等不同,則乃習氣乘權,是後起事,而非其本來如此也。
來破又謂吾“于心之上,更增益一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并據《明宗章》注“此中直指心為體,卻是權說”與《明心章》上“心非即本體也”等語,而謂吾于心之上增益一本體。
不知吾所謂“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即是恒轉異名,實将本心推出去說,卻非于心上增益一物。
此義在吾《明心章》上,不妨細玩。
然又言“心非即本體”者,蓋一言乎心,便與物對。
雖雲本心之“心”,其義不與物對,然恐人執着名字,将純在動端上認體,而不知在動而無動處識體,故言“心非即本體”。
欲明感物而動之心非即本體,實非于心之上增益一本體。
馬祖即說“即心即佛”,而又說“非心非佛”,此是何義?仁者切須用過實功,勿遽尋思戲論。
醜項 來破丁目“反求實證”,此段言說,全無聊賴,如雲:“熊君有言‘十年來患腦病,胃墜,常漏髓,背脊苦虛’,是則熊君是否已止觀雙運,實證本體者,豈非尚未能有以見信于世欤?”此等戲谑,是否足言讨論學術耶?且佛亦患背痛,見《雜阿
子項 案來破甲目曰“一元之體”,乙目曰“衆生同源”,丙目曰“宇宙一體”,今并入子項而論之。
核破者此中議論,竟于吾書字句不能通曉,由其全無哲學的常識,故迷謬至此。
吾本不欲說此直話,但欲不說而不忍。
昔讀《五燈》,見宗門大德呵斥昏狂,不稍寬假;奘師拒諸道士之請譯《老》注,詞甚嚴峻,蓋皆從真實心中流出。
人之有失,若己有之,不忍縱容令其藏護,非欲故與人以難堪也。
查來破,首引吾書《功能章》文雲:“熊君曰:‘功能者,一切人物之統體,非各别。
’又曰:‘即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泊爾至虛,故能孕群有而不滞;湛然純一,故能極萬變而不測。
天得之以成天,地得之以成地,人得之以成人,物得之以成物。
芸芸品類,萬有不齊,自光線微分、野馬細塵,乃至含識,壹是皆資始乎功能之一元。
而成形凝命,莫不各足,莫不稱事,斯亦谲怪之極哉!’”以上破者引吾文,而彼遂于次節施破雲:“此乃以萬有為所成者,功能為能成者。
能即功能之能,成即成形凝命之成,天地人物得之以成天地人物之成,今故應難曰:力按:破者于本文之前,引吾《轉變章》破作者一段文,以其無關,今略未引。
若有能成者,當分染淨。
若是其淨,不可成染;若是其染,不可成淨。
染淨不俱,雲何世間有二法可說?又能成者,為常、無常。
若是無常,不名成者;若是其常,常即無成”雲雲。
此下,不具述。
據此,則将吾文中“天得之以成天”等句,竟誤解功能為能成,天地人物為所成,如此讀書,似不曾有眼目者,甯非怪事?吾書此等文句,征之古代哲學钜典,其相類者不可勝舉。
如《韓非子》《解老》雲:“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鬥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時得之以禦其變氣”雲雲。
此類文句,自古無有妄解道為能成,天地萬物為所成者。
今例以破者之解,必将謂老子之所謂“道”者,同于宗教家所立能成天地萬物之上帝,此非古今未有之奇談耶?又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如破者之解,亦必以太極為能生,兩儀為所生,豈不冤殺《易》《系》作者?又如《佛地論》言:“諸經論說法身諸佛共有,遍一切法”雲雲。
如破者解,必将以法身為所有,諸佛為能有。
如兄弟多人共有田宅,而法身遂成諸佛身心以外之境界,便不得說為實體,即法身之名,亦不得立。
如此豈不冤殺釋尊。
上來略舉數例,足明吾旨,而能成所成之謬解,宜不待博喻而後釋。
至破者于丙目“衆生同源”下,複申前項迷謬之說,略雲:“今應問熊君;萬物皆資始乎功能之一元,何以天得之但以成天而不成地與人物?廣說乃至何以物得之但以成物而不成天地與人?”須知能成所成之邪執既舍,于此自爾無疑。
物各如其所如,故說“如如”。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即物各如其所如義。
此等無上甚深義趣,破者自無從了知。
但來破複雲:“又彼号稱湛然純一之功能,既成天矣,何以又能成地與人物?廣說乃至既成物矣,何以又能成天地與人?真所謂莫名其妙者矣。
”此個“莫名其妙”,汝何獨難我?經不雲乎:“一切法亦如也,至于彌勒亦如也。
”汝試問釋尊:何故一切法皆如?彌勒亦如?釋尊必将大施一棒,殺汝狗命。
“狗命”二字,正喻妄想,不是罵汝。
須知現前如如的道理,用不着妄想推求。
下文猶複有難,愈瑣愈迷,毋庸逐答。
破者不曉文句,已如前說,今更言其迷于義旨者。
如來破雲:“首斥世之為玄學者,構畫搏量,虛妄安立,如一元、二元、多元等論,以是馳逞戲論,至于沒齒而不知反。
今乃謂‘萬有資始乎一元’,是忽不自知早堕入一元論中而他人是哀也。
”破者此等攻難,實無理之極。
本書《明宗章》,首明玄學所窮究之本體,元非可看作客觀獨存之境界而尋索之,道在反求實證,故不以哲學家之構畫搏量虛妄安立為然。
其與哲學上一元論之不同,乃根本精神互異,讀者苟虛心詳玩吾書全體意思,甚為彰着。
至《功能章》顯神用之不測,而說萬有資始乎一元,此即《瑜伽》說圓成實性譬如無盡大寶藏之意。
《瑜伽》卷七十四,取喻無盡寶藏者,顯神用無窮。
彰其無待,假說為一;有待則不足于用矣。
明其體物不遺,假說為元。
所謂遍為萬法實體,而無有一物得遺之以成其為物者。
此即方便顯示總相,何至誤會為與哲學上一元論同其旨趣耶?如徒截取“一元”二字而為武斷,則經論處處皆明無我,而涅槃四德乃曰“當樂我淨”,如破者解,此所言“我”,不亦陷于外道計我之見乎?且評議人書者,必不可不通其書之大旨。
本書以方便顯示本體之流行,但假有施設,而實無建立。
《唯識章》末雲:“竊謂體不可以言說顯,而又不得不以言說顯。
”則亦無妨于無可建立處而假有施設,即于非名言安立處而強設名言。
又曰:“體不可名,而假為之名以彰之。
”下章“恒轉”“功能”諸名,所由施設,此标論趣所謂空拳诳小兒者是也。
見《智度論》。
本體上不容着言說,唯證相應,然為彼未證者引今自證,故假與言說,以資引誘,而言說實無可執也。
如持空拳诳引小兒,小兒既被引,空拳元無物,言說則亦空拳耳。
至《功能章》末雲:“故乃從其熾然不空,強為拟似,假诠恒轉,令悟遠離常斷。
僞說功能,亦顯不屬有無。
”此則随說随掃,所謂不可為典要者是也。
理之極至,超絕言思,強以言表,切忌執滞,故本論實未曾有所建立。
而破者妄計同于中世哲學上之一元論,何其無識一至此極? 來破又雲:“三藏十二部經中,固未嘗有以衆生為同源,宇宙為一體之說。
”吾不審破者此語果據何經?而敢為如此背理之言。
非至無慧,亦斷不猖狂至此。
夫言乎習氣流轉,則衆生鹹其自己,宇宙亦由其自業發現,固也。
如“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兩人底宇宙全異,由其作業異故。
若論到衆生本性,則同此一極如如,焉得妄為差别?衆生性體既無差别,即“心同分、法同分”義成,又安得謂宇宙本來隔截互異哉?如前所說,君子小人宇宙各異,卻非其本來如此,小人本來與君子同一坦蕩蕩的宇宙。
“心同分、法同分”,詳見《大論》及《百法論》。
分者類義,心相類似,曰“心同分”,否則他人有心吾不得而忖度也。
法相類似,曰“法同分”,如異洲土壞同是地故,異方品物同是物故。
樹起馬湛翁先生《新論序》曰:“睽而知其類,異而知其通,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于此?”破者不主衆生同源,經說“法身諸佛共有,遍一切法”,此作何解?又言:“雲何自證法?”謂:“諸佛所證,我亦同證,不增不減。
”樹唐譯《楞伽》。
如非衆生與諸佛同體,同源即謂同體。
何得成佛有同證事?破者若必以極端個人主義推之于玄學領域,而謂衆生本源各别,則是本體界元屬衆多分子孤立。
為有數量?為無數量?若言無者,犯無窮過;若言有者,既有定數,便是死局,而變化之道窮矣。
此非以細人之衷測化者欤!須知人生限于形氣,囿于熏習,雖若千差萬别,而其恒性之大同者,終不容泯滅。
佛說“真如亦名遍行”,謂無有一法而不在故。
儒先說“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亦符此旨。
性者萬物之一源,一切人所同具,故“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言堯桀聖狂雖異,其性則同一。
奚謂衆生而不同源?斯理之昭,其可誣哉! 來破丙目“宇宙一體”下,設難雖多,而實罕有理論上之價值,純是任臆矯亂,無足酬答。
然念破者縛迷,仍為略辨。
查來破雲:“如熊君宇宙一體之計,推其設義,應無漸次可行大地之理,應下一足至一切處故。
”此難雖本之《二十論》,然在今日,理論期于精檢有據,不貴空言詭辨。
縱如所雲,若境界非一者,應許一微為一境,或七微所成阿耨色為一境。
若爾,則下足時,即下一足便踏無量境界,雲何得有漸次行大地義?是汝所陳,适足自陷。
下文數番舉難,過患同前,瑣瑣空談,何須深辨。
唯所謂“一多皆就分位施設假立”雲雲,此在俗谛,吾非不許。
而吾所謂“宇宙一體”者,則乃融俗入真,亦得雲“即俗诠真”,現前即是無差别相,何事橫生對礙。
此處吃緊。
此天地萬物一體之說,與不壞假名而說實相之旨,實相即本體之異語。
假名者,凡世語所謂天地萬物,所謂宇宙,所謂現象界,皆假名也。
即于見象而識得本體,所謂山河大地即是清淨本然,元非離現象而别求本體,故雲不壞假名,而說實相。
并是稱理極談,不必妄分同異于其間也。
然破者又否認絕對之“一”,有“既言絕對,即不可謂之為一”之語,此病乃極不細。
所謂一真法界之“一”,破者将作何解耶?智慮短淺,而敢于輕議,竊為破者惜之。
又查來破,複依吾書檢舉七義以相難,一難交遍義為一體,據《轉變章》注文,而難破雲:“觀此‘人人各一北京’之言,明明說非一體,而又謂宇宙真為一體者何耶?”不知《功能章》據勝義,真谛理故,亦名勝義。
《成色章》即俗诠真,故皆言一體。
至若《轉變章》談活義處,則于一理齊平之中而極盡分殊之妙,一理齊平者,理之極至,無上無容,言诠盡廢,故雲爾。
證真而不違俗,所以成其活義。
破者闇于會通,故乃妄興攻诘。
二難圓滿義為一體,據《轉變章》注,引王船山“大化周流,如藥丸然,味味具足”等語,而難破雲:“夫藥丸之味味具足,由先混合而後成,豈大化亦先混合萬有而成者欤?又醫病制丸,非止制一,丸中縱具衆味,而此丸猶異彼丸也。
故此所雲,非真一體。
”破者此等攻難,乃絕無價值。
喻取少分,凡取喻,不能求其與所喻本義完全相合。
諸論諸疏,皆有明文,善因明者,無不知此。
今乃單就喻中翻駁,何其不守論軌至此極耶?三難全分義為一體,據《成色章》“分即全之分,全即分之全”等語,而難破雲:“全即一體之異名,一體既待成立,則全亦非極成。
全不成故,分亦不成。
”如破者此說,全分俱不成,則為絕待之一矣。
是既證成我義,何故下文又否認一體耶?若以萬物有逆異相攻便不得為一體者,當汝左手張弓而右手拒之之時,汝将謂兩手非汝一體耶?四難中心義為一體,據《成色章》萬方與中樞喻,而難破雲:“案彼萬方中樞之言,明明非一,而謂一體,不解何謂?”破者試思汝神經中樞與汝四肢百骸亦是一體否?下文所難,陋劣更甚。
所謂一體,元非一合相,見《金剛經》。
一體之中有分化,分化而成其一體。
神變無方,焉可思議?五難增上義為一體,據《成色章》“互相系屬,互相通貫”等語,而難破雲:“案彼所計,以理诠釋,皆彼此增上義,非彼此一體義也。
”破者此難,尤無意義。
如非一體,便互相隔絕,何得增上?汝目視手持足行,都是增上緣用,将謂汝目與手足既互相增上便不得為一體耶?六難仁愛義為一體,據《明心章》引羅念庵說,及《明宗章》注“一人向隅,滿座為之不樂”等語,而難破雲:“案彼所計,但說疾痛相連,不說肥瘠無關。
數視侄疾,返辄安眠,雖賢者不免。
世間幸災樂禍,投井下石者,又比比皆是也。
烏足以證成衆人之心即一人之心乎?”破者此段說話真無忌憚矣。
須知汝所雲“肥瘠無關”及“投井下石”之心,此乃因拘執形軀而起之染污習氣發現。
《明心章》下所列諸染心所法,汝所雲“心”者屬之,此心乃是後起,非本心也。
本心廓然大公,便不随順軀殼起念,即無間我汝,焉有“肥瘠無關”及“投井下石”之事?本心真誠恻怛,無有作僞,焉有“數視侄疾,返辄安眠”之事?若其“數視侄疾,返辄安眠”與“肥瘠無關”“投井下石”者,皆染污習心用事而障其本心者也。
此處吃緊。
此等處,須是真真切切做過反躬察識工夫,便自見得。
記曰:“不能反躬,天理滅矣。
”此語真是“一掴一掌血”,與佛家“觀照”義旨同符。
今人絕不自反,放失本心,而遂以後起染污習氣為心。
世尊哀愍衆生颠倒,如處長夜,此真莫可如何也。
來破又雲:“若須作宇宙一體觀,方能大悲,大悲無緣,作觀須緣,雲何而能相應?”此種設難,毫無道理。
正以悲不待緣,驗知一體自爾。
衆生苦,衆生不淨,即是佛自心中創痛,以衆生與佛本一體故。
如吾手足瘡痕,便自痛楚。
設有問故,答者必曰:手足其一體也,而能已于痛楚乎?斷無有妄人狂言曰:彼觀手足一體然後痛楚也。
佛法至真至實處,即在示人以反求本心。
此義宏深,不是心理學所謂内省法。
如其舍此,而多聞名相,固前人所譏為入海數沙。
即談空說有,矜玄炫妙,畢竟籠統無據。
王船山所謂“如鳥畫虛空,漫爾矜文章”者是也。
迩來國人言學,群趨考據,則以外人有考古學而相率樂為之。
考據固學問之一塗,吾亦何可反對?然為考據之業者,必菲視言義理者,亦可順俗而曰言思想者。
以為不根之談,此則未免太蔽。
破者自負讀過佛書,而猶不識得一“心”字,其忍不自反欤?七難唯識義為一體,以謂“唯識非唯一識”,此固據舊師義以相難。
不知他心既是自心所行境,即他心與自心的是一體通貫。
如齊王不忍牛之觳悚,誰能隔絕之乎?至作業受果等等不同,則乃習氣乘權,是後起事,而非其本來如此也。
來破又謂吾“于心之上,更增益一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并據《明宗章》注“此中直指心為體,卻是權說”與《明心章》上“心非即本體也”等語,而謂吾于心之上增益一本體。
不知吾所謂“宇宙生生不容已之大流”,即是恒轉異名,實将本心推出去說,卻非于心上增益一物。
此義在吾《明心章》上,不妨細玩。
然又言“心非即本體”者,蓋一言乎心,便與物對。
雖雲本心之“心”,其義不與物對,然恐人執着名字,将純在動端上認體,而不知在動而無動處識體,故言“心非即本體”。
欲明感物而動之心非即本體,實非于心之上增益一本體。
馬祖即說“即心即佛”,而又說“非心非佛”,此是何義?仁者切須用過實功,勿遽尋思戲論。
醜項 來破丁目“反求實證”,此段言說,全無聊賴,如雲:“熊君有言‘十年來患腦病,胃墜,常漏髓,背脊苦虛’,是則熊君是否已止觀雙運,實證本體者,豈非尚未能有以見信于世欤?”此等戲谑,是否足言讨論學術耶?且佛亦患背痛,見《雜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