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權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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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先生“權在民能在政”一語,可引曆史為證。

    西歐君民分隔,盧梭創為民約論,法英革命繼起,遂有近代之民主政治。

    然政府領袖雖經民選,而民衆終須接受政府之領導,此亦權在民能在政之一證。

     中國曆史,自始即然。

    先是一宗法社會,封建制度即從宗法來。

    在下者擁護其上,在上者領導其下,君民一體,實即氏族一家。

    政府不向民衆争權,民衆亦不向政府争能,夏、商、周三代之政治制度即如此。

     周代東遷,王室無能,一統之業,轉歸霸者。

    齊桓、晉文挾天子以令諸侯,唯天下終不心服。

    霸政衰,而民權遂出現于下。

    唯中國社會與西歐社會有一大不同處。

    西歐乃一商業社會,故民權乃操之于商人。

    中國自宗法社會轉成四民社會,故民權乃見之于士人。

    管仲相齊,首創霸業,管仲即一士。

    晉文公亦賴多士輔助。

    孔子以下,士退在野。

    戰國遊士,即表民權,但多不抱國家主義,而抱天下主義。

    秦始皇帝之統一中國,不得不謂其仗此風氣,憑此意态來。

    唯始皇帝藉靠秦之強力,乃乘機以起。

    李斯谏逐客書,極言秦之立國乃借助于東方之遊士。

    此皆權在民而能在政之證。

     始皇帝未一天下,即讀韓非書而好之。

    此下始皇帝暴政,不得不謂由韓非啟其端。

    所謂權在民,乃屬發蹤指示。

    所謂能在政,乃屬實際踐履。

    民意為行政者所本,發蹤指示是其權。

    然如何達其理想,則必待政之能。

    戰國百家風氣皆在讨論此為政之道。

    民權提升,已有極深淵源。

    始皇帝好法家言,其長子扶蘇則好儒家言,少子胡亥受學于宦者趙高,亦守法家言。

    儒與法之為道,高下判然。

    為政者其所學異,而其政之高下亦随以判。

    始皇帝以李斯為相,亦以其所學之同。

    從政者之選于學,此則尤為能之所在。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多循資本主義帝國主義,而亦本之民意。

    代表民意者乃商人,此外尚無與抗衡。

    但資本主義帝國主義又當如何善為推行,則能在政,必由少數人任其責,又豈民衆多數之所得預。

    馬克思倡為共産主義,無産階級意識興起,列甯借其說推翻帝俄政權,創為蘇維埃共産國家。

    英、法諸國,則資本主義之舊勢力一時驟難推翻,然罷工風潮亦屢起不息,法國今政府并已有共産黨參加。

    是英、法政府終不能不接受民意,此亦為權在民一證。

    而主政者如何善為調處,使英、法暫不為蘇維埃之繼起,此則其事在政。

     唯西方近代民主政治,其議首創于盧梭。

    共産政權,其議首創于馬克思。

    雖亦自一二學人發其端,而西方社會傳統則學術并不重視,必待衆議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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