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 政治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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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人,又每疑中國史籍多言政治,少言社會。
深言之,中國自來本無社會一觀念,因亦無社會一名詞。
國人依據西方觀念來讀中國書,自應有此疑。
抑且政治即社會中最主要所表現一事項,言政治亦即言社會。
中國古人言:“天生民而立之君。
”若謂民屬社會,君屬政治,則政治由社會而産生,亦即以社會為依歸。
中國文化大傳統,在政治、社會之相互影響間,特有一深義,即政治常由社會來領導,不由政治來領導社會,此一層必當申述。
中國古代乃一種封建政治,乃由宗法社會來,封建即依據于宗法,此即所謂禮。
禮之主要内容,即是宗法,富自然性,與政府制定法律強人以必從者不同。
故中國人所謂之禮治,與西方人所謂之法治,意義大不同。
中國古代政治組織,由宗法來。
同一政府,即同一宗族。
凡所統治,亦多同在此宗族之内。
列國由諸侯分治,天子所統治之中央,則僅王畿千裡。
天子與諸侯亦同一血統,同是親屬。
其所謂法,主要即是宗法。
及周室東遷,春秋戰國時代,宗法在政治上乃漸失其重要性,親親轉而為尊賢。
但由社會來領導政治,非由政治來領導社會之大傳統,則可謂依然仍無變。
禮今俗亦稱道理。
中國人觀念,政治須由天理人道來作領導。
法律則僅是政治下面一小項目,豈得與禮與道理相比。
中國人又有道統與法統之别。
法乃指政治上之大經大法言,但亦不得與道相比。
道則必在天下大群即社會方面。
戰國時,齊有稷下先生,招集弟子,自由講學,不治而議論。
所講即道,不負政治實際責任,僅從旁加以議論批評。
是中國人觀念,于政與道,高下輕重,其所分别,已顯然可見。
孟子主講學明道,其事即退隐亦可。
若苟從政,則須行道。
遂辭稷下俸不受。
荀子則三為稷下先生祭酒,其論政主法後王,宜與孟子意見不合。
秦代博士官,即承齊稷下先生制來,亦尊重社會自由學術思想之一種表現。
雖為政府一正式官位,亦不負政府任何實際的行政責任,隻備政府作顧問與參議。
博士官與稷下先生皆七十人,乃承孔子門人七十弟子來。
此亦當時政府俯從社會道統高出政治法統之一證。
但當時博士官有反對秦廷之廢封建興郡縣,謂其有違曆史傳統。
而秦廷乃堅不主複封建。
此乃當時實際政治上一大争議,遂使秦廷不得不廢止某些博士官,而焚其書。
此則由政府出面來禁止某些講學自由,而又禁止根據古代來批評現代,成為政府法統轉高踞在社會道統之上。
此事乃大反中國之傳統,遂永為後世人诟病,為秦始皇帝一大罪狀。
由中國傳統觀念言,則為秦始皇帝輕蔑上代之道統。
由近代國人之新觀念言,則謂秦始皇帝之專制。
亦複一重道統,一重法統,分别顯然。
漢高祖初即位,便下招賢令,謂願與天下諸賢來共治此國家。
政治大原則,不親親則尊賢。
要之,中國曆史傳統并無以天子一人來統治全國之一觀念,則亦顯然。
此下乃有賢良對策一制度,求由社會賢良來指導政府,此又與政府君相來統治社會之觀念有不同。
所謂賢良對策,乃由政府舉出幾條當前重要的政治問題來向社會賢良請教,謂之策問。
賢良們各自發抒自己意見為對策。
原文有記載,明白可稽。
漢武帝因于當時賢良政策,遂來改革朝廷上的博士官制度。
把代表後起百家言的博士盡廢了,專由研究古代經典王官學的來任博士,謂之五經博士。
但此事并非有意限制學術思想之自由。
百家言在社會仍可自由傳述,政府博士官則盡用治王官學者來擔任。
所謂王官學,更在百家言興起以前之古代。
中國政府本多專掌實際政治以外有關學術方面之官吏,如詩即掌于學官。
書與春秋即掌于史官。
易則掌于蔔筮之官。
禮則如天文曆法等,更由多官掌握。
秦始皇帝罷免博士官,并禁以古非今,則專掌古代王官學之博士,正多遭罷免。
如此則不免現實政治淩駕在學術傳統之上。
漢武帝則又尊重傳統學術于現實政治之上。
上視秦始皇帝,此一轉變,實涵有深義。
而近人乃常以秦始皇帝漢武帝并稱,此則大失之矣。
漢武帝又起用公孫弘為相,公孫弘在東海牧豕,亦由賢良對策出身。
中國曆史上以一平民為宰相,古代早有其例。
秦始皇帝時之李斯,亦即其一。
但自公孫弘始,宰相任用之制度乃大變,此下宰相可謂全由士人任之,絕少王親國戚。
此亦由漢武帝始。
西漢因有新的博士官制,遂有國立太學制之創興,由博士官分科任教。
太學行政與課程内容,一任博士自定,政府不加幹涉。
太學生畢業後,或留中央為郎,或返地方為吏,均有出仕政府之途徑。
此下中國政府乃成一士人政府,盡由社會上之士來組成。
故當時說孔子為漢制法,乃是說漢代之法統即承孔子所提倡之道統來。
遇太學中設科教讀有争議,亦由太學博士會議公決,政府大臣亦得參加。
其時政府大臣實幾已全由太學生出身,則此等會議,宜可參加。
如春秋本以榖梁傳為教本。
漢宣帝在民間時,曾學公羊春秋,及為天子,不能直接命令太學以公羊傳為教本,遂下诏太學舉行會議,終于增加公羊傳與榖梁傳同為教本。
而民間又有左氏傳,到王莽時亦經太學會議增為教本。
東漢起,又經罷廢。
唯在民間則左氏傳仍盛行,直待西晉大臣杜預為作注,左氏傳仍得列為此下太學之教本。
是則左氏廢于上,而仍盛行于下。
其他經籍尚有其例。
此見社會學術自由,可以影響政府,較之政府之影響社會,其力或更大。
西漢末,東漢初,太學五經教本既已确定,而社會之自由講學,私門授徒,創說新經義,則更為發展。
學者多不進太學而投向私門,一大師所在,學徒群集,結廬成市,如此情況,幾于遍國皆有。
東漢末,鄭玄乃高踞兩漢經師之冠冕。
不應政府征召,稱為征君。
黃巾作亂,戒不得入其鄉。
中國傳統政治社會之相互關系,以學術為其最重要之一項,而上下之間,孰為主,孰為從,專就兩漢論,即已可資闡明。
漢代于征召賢良之外,又征召孝廉。
征召賢良,主要在向其請教政治問題。
征召孝廉,則為提倡社會風氣,乃政府從事對下教化之一端。
迄于東漢,孝廉乃更成為選舉之主要對象。
而社會亦由此興起了一大變。
位居高官,縱廉亦不得無餘财,退而居家,敬宗恤族,此亦一孝道。
而又得不為一豪戶。
此下門第之興,實與提倡
深言之,中國自來本無社會一觀念,因亦無社會一名詞。
國人依據西方觀念來讀中國書,自應有此疑。
抑且政治即社會中最主要所表現一事項,言政治亦即言社會。
中國古人言:“天生民而立之君。
”若謂民屬社會,君屬政治,則政治由社會而産生,亦即以社會為依歸。
中國文化大傳統,在政治、社會之相互影響間,特有一深義,即政治常由社會來領導,不由政治來領導社會,此一層必當申述。
中國古代乃一種封建政治,乃由宗法社會來,封建即依據于宗法,此即所謂禮。
禮之主要内容,即是宗法,富自然性,與政府制定法律強人以必從者不同。
故中國人所謂之禮治,與西方人所謂之法治,意義大不同。
中國古代政治組織,由宗法來。
同一政府,即同一宗族。
凡所統治,亦多同在此宗族之内。
列國由諸侯分治,天子所統治之中央,則僅王畿千裡。
天子與諸侯亦同一血統,同是親屬。
其所謂法,主要即是宗法。
及周室東遷,春秋戰國時代,宗法在政治上乃漸失其重要性,親親轉而為尊賢。
但由社會來領導政治,非由政治來領導社會之大傳統,則可謂依然仍無變。
禮今俗亦稱道理。
中國人觀念,政治須由天理人道來作領導。
法律則僅是政治下面一小項目,豈得與禮與道理相比。
中國人又有道統與法統之别。
法乃指政治上之大經大法言,但亦不得與道相比。
道則必在天下大群即社會方面。
戰國時,齊有稷下先生,招集弟子,自由講學,不治而議論。
所講即道,不負政治實際責任,僅從旁加以議論批評。
是中國人觀念,于政與道,高下輕重,其所分别,已顯然可見。
孟子主講學明道,其事即退隐亦可。
若苟從政,則須行道。
遂辭稷下俸不受。
荀子則三為稷下先生祭酒,其論政主法後王,宜與孟子意見不合。
秦代博士官,即承齊稷下先生制來,亦尊重社會自由學術思想之一種表現。
雖為政府一正式官位,亦不負政府任何實際的行政責任,隻備政府作顧問與參議。
博士官與稷下先生皆七十人,乃承孔子門人七十弟子來。
此亦當時政府俯從社會道統高出政治法統之一證。
但當時博士官有反對秦廷之廢封建興郡縣,謂其有違曆史傳統。
而秦廷乃堅不主複封建。
此乃當時實際政治上一大争議,遂使秦廷不得不廢止某些博士官,而焚其書。
此則由政府出面來禁止某些講學自由,而又禁止根據古代來批評現代,成為政府法統轉高踞在社會道統之上。
此事乃大反中國之傳統,遂永為後世人诟病,為秦始皇帝一大罪狀。
由中國傳統觀念言,則為秦始皇帝輕蔑上代之道統。
由近代國人之新觀念言,則謂秦始皇帝之專制。
亦複一重道統,一重法統,分别顯然。
漢高祖初即位,便下招賢令,謂願與天下諸賢來共治此國家。
政治大原則,不親親則尊賢。
要之,中國曆史傳統并無以天子一人來統治全國之一觀念,則亦顯然。
此下乃有賢良對策一制度,求由社會賢良來指導政府,此又與政府君相來統治社會之觀念有不同。
所謂賢良對策,乃由政府舉出幾條當前重要的政治問題來向社會賢良請教,謂之策問。
賢良們各自發抒自己意見為對策。
原文有記載,明白可稽。
漢武帝因于當時賢良政策,遂來改革朝廷上的博士官制度。
把代表後起百家言的博士盡廢了,專由研究古代經典王官學的來任博士,謂之五經博士。
但此事并非有意限制學術思想之自由。
百家言在社會仍可自由傳述,政府博士官則盡用治王官學者來擔任。
所謂王官學,更在百家言興起以前之古代。
中國政府本多專掌實際政治以外有關學術方面之官吏,如詩即掌于學官。
書與春秋即掌于史官。
易則掌于蔔筮之官。
禮則如天文曆法等,更由多官掌握。
秦始皇帝罷免博士官,并禁以古非今,則專掌古代王官學之博士,正多遭罷免。
如此則不免現實政治淩駕在學術傳統之上。
漢武帝則又尊重傳統學術于現實政治之上。
上視秦始皇帝,此一轉變,實涵有深義。
而近人乃常以秦始皇帝漢武帝并稱,此則大失之矣。
漢武帝又起用公孫弘為相,公孫弘在東海牧豕,亦由賢良對策出身。
中國曆史上以一平民為宰相,古代早有其例。
秦始皇帝時之李斯,亦即其一。
但自公孫弘始,宰相任用之制度乃大變,此下宰相可謂全由士人任之,絕少王親國戚。
此亦由漢武帝始。
西漢因有新的博士官制,遂有國立太學制之創興,由博士官分科任教。
太學行政與課程内容,一任博士自定,政府不加幹涉。
太學生畢業後,或留中央為郎,或返地方為吏,均有出仕政府之途徑。
此下中國政府乃成一士人政府,盡由社會上之士來組成。
故當時說孔子為漢制法,乃是說漢代之法統即承孔子所提倡之道統來。
遇太學中設科教讀有争議,亦由太學博士會議公決,政府大臣亦得參加。
其時政府大臣實幾已全由太學生出身,則此等會議,宜可參加。
如春秋本以榖梁傳為教本。
漢宣帝在民間時,曾學公羊春秋,及為天子,不能直接命令太學以公羊傳為教本,遂下诏太學舉行會議,終于增加公羊傳與榖梁傳同為教本。
而民間又有左氏傳,到王莽時亦經太學會議增為教本。
東漢起,又經罷廢。
唯在民間則左氏傳仍盛行,直待西晉大臣杜預為作注,左氏傳仍得列為此下太學之教本。
是則左氏廢于上,而仍盛行于下。
其他經籍尚有其例。
此見社會學術自由,可以影響政府,較之政府之影響社會,其力或更大。
西漢末,東漢初,太學五經教本既已确定,而社會之自由講學,私門授徒,創說新經義,則更為發展。
學者多不進太學而投向私門,一大師所在,學徒群集,結廬成市,如此情況,幾于遍國皆有。
東漢末,鄭玄乃高踞兩漢經師之冠冕。
不應政府征召,稱為征君。
黃巾作亂,戒不得入其鄉。
中國傳統政治社會之相互關系,以學術為其最重要之一項,而上下之間,孰為主,孰為從,專就兩漢論,即已可資闡明。
漢代于征召賢良之外,又征召孝廉。
征召賢良,主要在向其請教政治問題。
征召孝廉,則為提倡社會風氣,乃政府從事對下教化之一端。
迄于東漢,孝廉乃更成為選舉之主要對象。
而社會亦由此興起了一大變。
位居高官,縱廉亦不得無餘财,退而居家,敬宗恤族,此亦一孝道。
而又得不為一豪戶。
此下門第之興,實與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