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歎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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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

    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奸行。

    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

    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

    ”淮南子诠言訓雲:“邪與正相傷,欲與性相害,不可兩立,一置一廢。

    ” 〔八〕“立”下舊有“之”字,“而”作“夫”,據治要删、改。

     〔九〕孟子雲:“暴君污吏。

    ”○铎按:韓非子八說篇:“參聽無門戶,故智者不得欺。

    ” 〔一0〕“選”舊作“遷”,據治要改。

     書雲:“謀及乃心,謀及庶人〔一〕。

    ”孔子曰:“衆好之,必察焉;衆惡之,必察焉〔二〕。

    ”故聖人之施舍也〔三〕,不必任衆,亦不必專己〔四〕,必察彼己之為〔五〕,而度之以義〔六〕,或舍人取己〔七〕,故舉無遺失而政〔八〕無廢滅也〔九〕。

    或君則不然〔一0〕,己有所愛,則因以斷正,不稽于衆,不謀于心,苟眩于愛,惟言是從,此政之所以敗亂,而士之所以放佚者也。

     〔一〕洪範。

     〔二〕論語。

    ○铎按:今本論語衛靈公篇作“衆惡之,必察焉;衆好之,必察焉。

    ”王肅注:“或衆阿黨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惡不可不察也。

    ”俞樾群經平議雲:‘阿黨比周,解“衆好必察”之意;特立不群,解“衆惡必察”之意。

    是王肅所據本,“衆好”句在“衆惡”句前。

    潛夫論引同。

    蓋漢時舊本如此,今傳寫誤倒耳。

    風俗通正失篇引孔子曰:“衆善焉,必察之;衆惡焉,必察之。

    ”雖文字小異,亦“善”在“惡”前,可據正。

    ’ 〔三〕周語:‘王孫說曰:“故聖人之施舍也,議也。

    ”’韋昭注:“施,予也;舍,不予。

    ”○經義述聞十八王引之曰:‘施舍,謂賜予窮困之人。

    韋注:“施,予也;舍,不予也。

    ”蓋古訓之失傳久矣。

    ’○铎按:此文“施舍”承上“衆好”、“衆惡”言之,則是對舉,非一義也。

     〔四〕漢書叙傳:‘班彪雲:“主有專己之威。

    ”’後漢書陳元傳雲:“博詢可否,示不專己。

    ” 〔五〕“為”治要作“謂”。

     〔六〕周語:‘王孫說曰:“主德義而已。

    ”’ 〔七〕孟子雲:“舍己從人。

    ”此反言之。

    中論慎所從篇雲:‘夫人之所常稱曰:“明君舍己而從人,故其國治以安;闇君違人而專己,故其國亂以危。

    ”乃一隅之偏說也,非大道之至論也。

    凡安危之勢,治亂之分,在乎知所從,不在乎必從人也。

    ’意與此同。

     〔八〕“政”治要作“功”。

     〔九〕見明闇篇。

     〔一0〕“或”與“惑”同。

    荀子臣道篇雲:“闇主惑君。

    ”呂氏春秋知化篇雲:“人主之惑者則不然。

    ”○铎按:治要正作“惑”。

     昔纣好色,九侯聞之,乃獻厥女。

    纣則大喜〔一〕,以為天下之麗莫若此也,以問妲己。

    妲己懼進禦而奪己愛也,乃僞俯而泣曰:“君王年即耆邪〔二〕?明既衰邪?何貌惡之若此而覆謂之好也?”纣于是渝而以為惡〔三〕。

    妲己恐天下之愈進美女者〔四〕,因白“九侯之不道也,乃欲以此惑君王也。

    王而弗誅,何以革後?”纣則大怒,遂脯厥女而烹九侯〔五〕。

    自此之後,天下之有美女者,乃皆重室晝閉〔六〕,惟恐纣之聞也。

    趙高專秦,将殺二世,乃先示權于衆,獻鹿于君,以為駿馬。

    二世占之曰:“鹿〔七〕。

    ”高曰:“馬也。

    ”二世收目獨視〔八〕,曰:“丞相誤邪!此鹿也。

    ”高終對以馬。

    問于朝臣,朝臣或助二世而非高。

    高因白二世:“此皆阿主惑上,不忠莫大。

    ”乃盡殺之。

    自此之後,莫敢正谏〔九〕,而高遂殺二世于望夷,竟以亡〔一0〕。

     〔一〕“則”何本作“乃”。

    按“則”字是,與下“纣則大怒”相應。

    ○铎按:“乃”猶“則”也,互文耳。

    莊二十八年左傳:“則可以威民而懼戎。

    ”晉語“則”作“乃”,禮記月令:“豺乃祭獸戮禽。

    ”呂氏春秋季秋紀“乃”作“則”,是二字通用之證。

    詳經傳釋詞卷六、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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