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十四相似過類略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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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者:五明之總稱,因是五明之一也。
為印度足目論師所釋,佛教徒采取之,經過步步之改革,而以作顯正破邪之工具也,無斯佛教正理不足以顯出,外道邪見不足以摧破,故因明之功用,大矣!然因明為精深博大之學,所謂真能立也,似能立也,真能破也,似能破也,……其組織之嚴密,内容之完善,誠非今日西洋論理學所能及。
故初學者,研究之殊頗不易。
今為便于明暸起見,将因明似能破之十四相似過類叙出蓋明此雖不能說可窺因明之全豹,亦可見其一斑也。
一、同法相似 由敵者以無質礙之因出立者共不定過以異法虛空作同品,能成立自己常住之宗。
如立者以所作性因成無常,敵者以無質礙,因成常住,如斯二因聲皆具有,謂汝立者究竟以所作性因成立聲是無常耶?亦以無質礙因成立聲是常住耶?如此則犯共不定過。
立者破:此因非是,何耶?以無質礙之因是疑因,所作性之因是定因,立者之定因使敵者相違,而遭失敗蓋無質礙因為異品中一分轉故:如異品之瓶樂,瓶是無此無質礙因性,樂是有此無質礙因性,遂成不定。
且共不定就一因上顯,若同品異品皆有此因,方成不定。
如人必有死,存在物故,同犬異石。
此存在物性,犬石皆有,人不能決定如犬之存在物可死,如石之存在物不可死,遂有過失。
而汝敵以夢因顯共不定,故與因明之定義實不相幹也。
敵者又難:謂聲中有兩因,依汝所作性成立無常,依我無質礙成立常住,則汝之量犯有決定相違過。
立者又破:謂成相違決定過,要兩者因性各有三相具足,如聲中有所聞性及所作性,勝論師對數論師成立聲是無常,舉所作性因、同瓶、異空。
數論師對勝論師成立聲是常住,舉所聞性因、同聲性、異瓶。
此所聞所作各皆三相具足,方成決定相違。
而汝無質礙之因隻具二相,缺第三相,于異品苦樂等一分轉故,苦樂等無質礙故是無常,聲無質礙故聲亦無常耶?故汝敵者成為不定因,何能雲我宗為決定相違。
顯真能破:要立者建立之三支比量,真實具有共不定過及敵者自己之因不犯不定過,方可破立者,成真能破。
二、異法相似 敵者以立者同喻作自己之異喻,難立者因犯不定。
謂汝立者所立之量,同喻瓶中一分是同,一分是異,則有懷疑。
以聲與瓶同有所作性,固可同證無常義,然聲不同于瓶之有質礙,瓶有質礙故是無常,聲無質礙故應成常住。
正舉量雲:“聲是常,無質礙故,同空,異瓶。
”瓶是無常,無常之法決有質礙,則可反顯聲無質礙,聲應是常。
由是汝立者,因犯不定過:究竟以所作性因據瓶為同喻成立聲是無常耶?亦如我之以無質礙因據瓶為異喻成立聲是常住耶? 立者破:按異品須要異品遍無性方能反顯,如汝異品之瓶一分有質礙故,從許反顯聲是常,而異品複有一分心心所有質礙是無常,轉證聲無質礙聲應是無常,何得獨證其常耶?汝之因缺第三相,自既不定,焉能破他! 三、分别相似 上兩難第一以異作同,第二以同作異,不過加以颠倒。
此處則于同異二品之差别義加以分析,顯前因犯共不定,而難立者。
敵者謂:汝之量舉瓶之同一因性成立無常,不有異性則可耳然今細加分析,聲應不同于瓶,如聲不可見不
為印度足目論師所釋,佛教徒采取之,經過步步之改革,而以作顯正破邪之工具也,無斯佛教正理不足以顯出,外道邪見不足以摧破,故因明之功用,大矣!然因明為精深博大之學,所謂真能立也,似能立也,真能破也,似能破也,……其組織之嚴密,内容之完善,誠非今日西洋論理學所能及。
故初學者,研究之殊頗不易。
今為便于明暸起見,将因明似能破之十四相似過類叙出蓋明此雖不能說可窺因明之全豹,亦可見其一斑也。
一、同法相似 由敵者以無質礙之因出立者共不定過以異法虛空作同品,能成立自己常住之宗。
如立者以所作性因成無常,敵者以無質礙,因成常住,如斯二因聲皆具有,謂汝立者究竟以所作性因成立聲是無常耶?亦以無質礙因成立聲是常住耶?如此則犯共不定過。
立者破:此因非是,何耶?以無質礙之因是疑因,所作性之因是定因,立者之定因使敵者相違,而遭失敗蓋無質礙因為異品中一分轉故:如異品之瓶樂,瓶是無此無質礙因性,樂是有此無質礙因性,遂成不定。
且共不定就一因上顯,若同品異品皆有此因,方成不定。
如人必有死,存在物故,同犬異石。
此存在物性,犬石皆有,人不能決定如犬之存在物可死,如石之存在物不可死,遂有過失。
而汝敵以夢因顯共不定,故與因明之定義實不相幹也。
敵者又難:謂聲中有兩因,依汝所作性成立無常,依我無質礙成立常住,則汝之量犯有決定相違過。
立者又破:謂成相違決定過,要兩者因性各有三相具足,如聲中有所聞性及所作性,勝論師對數論師成立聲是無常,舉所作性因、同瓶、異空。
數論師對勝論師成立聲是常住,舉所聞性因、同聲性、異瓶。
此所聞所作各皆三相具足,方成決定相違。
而汝無質礙之因隻具二相,缺第三相,于異品苦樂等一分轉故,苦樂等無質礙故是無常,聲無質礙故聲亦無常耶?故汝敵者成為不定因,何能雲我宗為決定相違。
顯真能破:要立者建立之三支比量,真實具有共不定過及敵者自己之因不犯不定過,方可破立者,成真能破。
二、異法相似 敵者以立者同喻作自己之異喻,難立者因犯不定。
謂汝立者所立之量,同喻瓶中一分是同,一分是異,則有懷疑。
以聲與瓶同有所作性,固可同證無常義,然聲不同于瓶之有質礙,瓶有質礙故是無常,聲無質礙故應成常住。
正舉量雲:“聲是常,無質礙故,同空,異瓶。
”瓶是無常,無常之法決有質礙,則可反顯聲無質礙,聲應是常。
由是汝立者,因犯不定過:究竟以所作性因據瓶為同喻成立聲是無常耶?亦如我之以無質礙因據瓶為異喻成立聲是常住耶? 立者破:按異品須要異品遍無性方能反顯,如汝異品之瓶一分有質礙故,從許反顯聲是常,而異品複有一分心心所有質礙是無常,轉證聲無質礙聲應是無常,何得獨證其常耶?汝之因缺第三相,自既不定,焉能破他! 三、分别相似 上兩難第一以異作同,第二以同作異,不過加以颠倒。
此處則于同異二品之差别義加以分析,顯前因犯共不定,而難立者。
敵者謂:汝之量舉瓶之同一因性成立無常,不有異性則可耳然今細加分析,聲應不同于瓶,如聲不可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