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柳田聖山讨論禅宗史的綱領柳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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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說: ……弘忍傳惠能神秀,能公退而老曹溪,其嗣無聞焉。

    【以上12字,《唐文粹》本無之,《文苑英華》本有之,《昆陵集》本有之。

    】秀公傳普寂,寂公之門徒萬,升堂者六十有三,得自在慧者一,曰弘正,正公之廊庑,龍象又倍焉,或化嵩、洛,或之荊吳,自是心教之被子世也,與六籍侔盛…… 為山谷寺正是房琯受神會請求作“三祖碑”之地,房琯碑建于神會死前兩個月【元年建辰月,即762】,而神會死後10年【772】弘正門下惠融等請獨孤及撰新碑,就說“能公退而老曹溪,其嗣無聞焉”了! 但神會奮鬥30年的力量,那個簡單而直截的“頓悟”教義的力量,那個“袈裟傳法”僞史的宣傳力量,實在太大了。

    民衆是站在這個“新禅”的一邊的,多數的和尚們也都紛紛的“趕熱鬧”,搶着要擠進“南宗”、“新禅”的隊伍裡去了。

     《曆代法寶記》記淨衆寺與保唐寺的兩系——宗密“七家”中之第二及第三家——即承認慧能為第六代,又造出袈裟由智诜傳到蜀中之傳說,就是好例子,可以看出時代的風氣。

     馬祖道一也是成都淨衆寺金和尚【無相】的弟子,出蜀之後,本是獨立的,後來才自稱【或者他的門下說他自身】是懷讓的弟子。

    【懷讓的碑文見于《唐文粹》62,是張正甫在元和十八年受惟寬、懷晖之請托寫的。

    元和元十八年,可能是元和八年,813,已在懷讓死後70年了。

    懷晖死在元和十年,惟寬死在元和十二年。

    故此碑文中“元和十八年”當改正。

    據此碑文,懷讓是一位律師。

    他若自認是曹溪門下,那就是“攀龍附鳳”的一例子。

    】 道一死在貞元四年【788】,到元和三年【808】,四年【809】,道一的弟子惟寬、懷晖都受憲宗皇帝的尊敬,問法于麟德殿。

    此外,西堂智藏、甘泉志賢、泐潭惠海、都見于自居易的《傳法堂碑》。

    在那個時期,馬祖的一系已大興盛,可以同神會一系對立了。

     試看賈餗在寶曆元年【825】作揚州華林寺大悲禅師靈坦的碑文。

    靈坦【《全唐文》誤作雲坦】是神會弟子,死在元和十一年【816】。

    碑文中說: 自大迦葉親承心印,二十九世傳菩提達摩,始來中土。

    代襲為祖,派别為宗。

    故第六祖曹溪惠能始與荊州神秀分南北之号。

    曹溪既沒,其嗣法者神會懷讓又析為二宗。

    初師子比丘以遭罹大難,恐異端之學起,故傳袈裟以為信。

    迨曹溪,幾十世。

    而其間增上慢者,絢名忘實,至決性命以圖之。

    故每授受之際,如避仇敵。

    及曹溪将老,神會曰,“衣所以傳信也。

    信苟在法,衣何有焉?他日請秘于師之塔廟,以熄心兢。

    ”傳衣由是遂絕。

    …… 這是神會的一個大弟子的碑文上的記載。

    此文提出一個新見解,就是承認南北二宗可以和平共存,南宗分出的神會、懷讓二宗也可以和平共存。

    這個“和平共存”的原則含有兩個條件:“代襲為祖,派别為宗”,六祖的地位已得帝王承認了,以下隻是“派别為宗”,不用争了。

    【此碑也可見宗密說的“貞元十三年敕立荷澤神會為第六祖”之說未必可全信。

    】放棄神會造出的“袈裟傳法”的法統說。

     此碑文又可見當時“神會懷讓又析為二宗”是公認而又互相容忍的事實了。

    故此碑與白居易的《傳法堂碑》都代表元和年間的各宗派和平共存的容忍氣氛。

    白氏碑文“雖嗣正法有冢嗣,而支派者,猶大宗小宗焉”,其意正同于賈氏碑文“代襲為祖,派别為宗”。

     石頭希遷一支更後起。

    所謂“青原行思”,可能也隻是“攀龍附鳳”的運動裡的一種方便法門而已。

     【12】從神會提出“兩國八代,菩提達摩為第八代”之說以後,七八十年中【762—841】禅宗各派先後撰出了許多種修正案,從“八代”到“五十一代”,後來才漸漸的集中到兩種大同小異的“二十八代”說。

     綜合那個時代提出來的西土傳法世系,共總有這些比較根本不同的說法: 【甲】用《續法藏傳》作根據的二十四代說,或二十五代說【加末田地為二十五代】 【例一】劉禹錫《牛頭山第一祖法融新塔記》:摩诃迦葉……至師子比丘,凡二十五葉,而達摩得焉。

    ” 【例二】獨孤及《舒州山谷寺三祖鏡智禅師碑銘》的銘辭有: “二十八世,疊付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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