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與協調内部關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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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集團内部的成員在完成總任務的過程中會出現不協調的問題。

    不協調的問題可以由許多性質不同的原因引起,對這類問題應區分事情的不同性質,根據實際情況慎重處理。

     有些不協調是屬于競争的性質。

    例如劉備在徐州公開反曹後,曹操派劉岱、王忠前去攻打徐州,關羽、張飛都欲前去迎敵,發生争執。

    劉備伐吳前,關羽的兒子關興和張飛的兒子張苞争當先鋒,二人當着劉備的面射箭比武,未決上下,遂準備刀槍相争,後被劉備制止。

    劉備取桂陽時,孔明讓趙雲領兵前去,張飛不服,定要去取,二人發生争執,孔明隻好讓他們拈阄,最後拈着的前去,這才解決了問題。

     劉備攻益州時,魏延、黃忠為攻打兩個敵軍營寨,亦發生競争。

    這類競争由争功、好勝引起,由于競争方向與集團大目标相一緻,因而适當地提倡對本集團是有好處的。

    對于這類競争,應注意以下三點:第一,要把競争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内。

    要知道,水平懸殊的人一般不産生競争,競争的人都是水平相差無幾。

    如果聽任競争過分激烈,就會造成對本集團力量的消耗。

    第二,對那些與大目标、總任務有聯系的競争才給予提倡,而對那些與大目标無幹的競争應給予制止,不讓這類競争稍有發生。

    例如,關羽在荊州聽到劉備招降了馬超,又聽人們評價馬超武藝高強,就要入川與馬超比武,這種競争與本集團的目标無幹,是一種不健康的競争,孔明給予了及時制止。

    第三,正常的競争之後,沒有特殊情況,領導人一般不要評價競争者的優劣。

    凡競争,部分地或主要地都由好勝之心引起,領導人肯定了一方面的優勝,勢必會刺傷另一方面的争勝心,挫傷後者的積極性,不利于以後的工作。

    黃忠和魏延奪了兩個營寨回來後,隻是由于作戰中魏延曾違反号令,又曾被黃忠相救,劉備才肯定了黃忠的頭功,即便這樣,也沒有超出本戰役的範圍評價他們的優劣。

     有些不協調是由嫉妒引起的。

    曹操大将曹仁在樊城被關羽圍困,情況甚是危急,操急派于禁領兵前去救應,并派勇将龐德作先鋒,龐德與關羽在陣前大戰一天未分勝負。

    第二天他施拖刀計,一箭射中關羽左臂,關羽回歸本營,龐德乘機回馬掄刀相趕。

    這時,于禁在本營急令軍士鳴金收兵,原來卻是于禁見龐德射中關羽,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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