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之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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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愛情是太純了,可謂是有“水清無魚”之嫌。

    這是詩化的愛情。

    在環繞寶玉的這個被聲色所包圍的世界上,黛玉卻幾乎不可能有過洞房花燭之夢。

     原因一,是她與寶玉屬青梅竹馬,是以童稚之情為基礎,而不是以異性誘惑為引媒的。

    故二人坐卧不避嫌。

     原因二,她以太多的心力放在詩意傳情的關系上頭。

    而自視清高,反而人事未開。

    那寶玉亦太重她,未敢有造次之念。

     原因三,寄居他人籬下,心态壓抑,故肉體之愛沒有完全覺醒,青春之花未曾怒放。

    對情,總是曲折以文。

     在黛玉短暫的生存裡,沒有表現出她對性事之類發生興趣與沖動。

    她曾與人同來恭喜襲人,被暗立為“二房”。

    而當寶玉祭奠晴雯時,她對“芙蓉女兒诔”提出潤色之建議。

     她所要求寶玉的東西太清純,太自信,有一種穿透力,穿透于一般的男女之情。

    因此平素她對于寶玉的男女事,便常用冷嘲與禅意解之。

    如在薛寶钗“羞籠紅麝串”一回裡,寶玉為寶钗的玉腕而意馬心猿。

    黛玉投以手帕,以“呆雁”喻之。

     黛玉自尊如雪。

    其實此人才是“好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她在走向一種恬淡,漸自悟出了自己另外的歸宿。

    故她亦不會那麼死恨着寶玉和深妒于寶钗。

     寶玉對林妹妹,首先是識其性知其才,為其才情所征服。

    看書中,無論作詩對禅,他處處表示甘服于黛玉下風。

    黛玉對寶玉情之所依,多是知己相依,孤獨相伴。

    雖然含有終身相托之意,其實一直内中男女性愛的成分不足。

    而對床帏之想,她比寶钗襲人等要想得更少。

     在寶黛之間的性愛,其實尚未成熟。

    倘若其能夠在人間成熟,則将是一顆人生碩果,當為神仙所羨。

     寶玉應當是在她死後娶寶钗的,而後家破,寶钗則于貧困中逝世,這才符合“玉帶林中挂,金簪雪裡埋”。

    寶玉最終是與患難中的湘雲相逢的。

    這才近乎雪芹本意。

     作為一個詩人,本來就具有不為世人認識的悲劇性。

    由于詩意對物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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