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三大索隐派之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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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事件,同樣可以找到“關合之處”。

    更妙的是第十九回,寶玉的小厮茗煙與一個叫萬兒的小女孩“幹那警幻所訓之事”,于是王、沈對此做了一大篇索隐: 情僧随從,大抵皆刑餘之閹宦,斷無此事。

    若文學侍從,雖在内廷,而規制極嚴,似又不能與宮人幽會。

    作者寫此一段,當非無謂,既特意标寫其名,蓄意當即在此。

    按此上回,董妃喪父南行,意或挈其妹董年同返。

    先寓于外,情僧入彀後,乃納之宮中。

    此事即書于寶玉往襲人家之前。

    大約是以僮婢偷情代喻情僧外幸之事。

    其夢如錦,其名為萬,因明明隐藏一年字,錦固有萬年錦也。

     真是不可多得的一段妙文。

    很難說清楚索隐者具體使用的是一種什麼樣的索隐方法。

    開始提出“随從”不能,而“侍從”又不敢,這用的大約是排除法。

    可是,既非“侍從”,又非“随從”,就一定是情僧即順治皇帝自己嗎?為什麼不可以是其他人呢?不是說寶玉是情僧嗎?現在寶玉的小厮茗煙也成了情僧,兩個情僧同時上場,一問一答,戲劇性倒是有了,可是賴以索隐的真實依據何在?因為萬兒的母親夢見一匹錦,于是就聯想到萬年錦,因而裡面便隐藏一個年字,所以萬兒就是董小宛的妹妹董年。

    這種曲徑通幽般的推求,為任何保持正常思考力的人所不能理解。

     王、沈的《紅樓夢索隐》也不是毫無是處。

    随意比附史實雖然占去了該書的絕大多數篇幅,基本觀點和具體方法不能成立,但以史證文,好學深思之處不在少數,且間或有一些藝術分析,仍不乏獨到見解。

    特别是每一回的行間批注,并不都是史實索隐,很有一些剖解書中人物的性格心理和揭示寫作手法的地方,有時能發人所未發。

    如《紅樓夢》第三十四回,寶玉挨打後,寶钗、黛玉相繼探視,兩人的言語和情态适成對照。

    王、沈于此批道:“寶钗設詞以安寶玉之心,寶玉又設詞以安黛玉之心,可見寶玉意中原隻有黛玉,而寶钗苦心孤詣,偏欲以小善小信擅移其愛。

    豈知天下事,凡出于勉強者,均不能持久,卒歸于敗。

    古今攘攘者,何钗之多也。

    ”又說:“是情之真摯處,自又比寶钗之情加密一層。

    此段全寫钗、黛誠僞之分,及寶玉與钗、黛用情深淺之别。

    妙在不加褒貶,實處處右黛而左钗。

    一寫徑情而出之情形,而并不傷雅;一寫多端掩飾之舉動,而不免露痕。

    此中消息,解人自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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