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狂言的《紅樓夢釋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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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應有,故自無礙于篇幅焉。

    鄙人疑為梅村作書時,三桂未反,而竹垞補本則在既反而後,于此等處當然為難,故終不免有隔閡。

    ”這不僅是強為之解,簡直是曲為之辯了。

     林黛玉在書中的身份相當于董小宛,前面已經說過,王、沈持此說甚力,鄧狂言對此極表贊同,隻不過鄧氏有進一步的發揮。

    發揮之一,認為在朝臣方面,林黛玉指的是方苞。

    理由是方苞字靈臯,而靈臯也就是绛珠仙草,就是甘露,就是淚,“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方苞的父親方仲舒民族思想很強烈,方苞自己也因為戴名世的《南山集》作過序而受株連,在刑部大牢裡關押一年有餘。

    康熙欣賞他的文名,獲釋後成為宮廷的文學侍從,後來又任武英殿總裁、翰林院侍講及禮部侍郎等職,七十五歲告老還鄉,活了八十二歲。

    真看不出林黛玉和方苞的經曆有哪些共同之處。

    但鄧狂言說,方苞下獄後改變初衷,到清廷做官,“書中與之比拟者,實至密切”。

    例證是第十六回黛玉将北靜王贈給寶玉的鵲鴿香串擲還不取,說“什麼臭男人拿過的,我不要”,據說就是指方苞不為果親王所容的史實。

    鄧氏寫道:“亦即作者痛罵靈臯,謂其不宜變其種族之初志,而近此腥膻,以全其性命而苟圖富貴者也。

    ”分明是黛玉罵的“臭男人”,如黛玉即指方靈臯,不是方靈臯在罵别人嗎?怎麼變成作者“痛罵靈臯”呢?如此索隐實難成立。

    又第三回寫林黛玉進京,系賈母“緻意務去”,鄧狂言說這和方苞成為禮部侍郎一樣,都是“非本心也”,“活活寫出專制君主隻顧自己要人,不顧他人不願情事”。

    按書中交代,黛玉的“不忍棄父而往”,不過是人情之常态,當林如海說:“汝父年将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極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減我顧盼之憂”,黛玉聽如此說,便灑淚拜别了。

    這和方苞的做侍郎有什麼相類之點?何況鄧狂言認為林如海與黛玉話别一番話,是冒辟疆說給董小宛的“傷心之辭”,更說明與方苞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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