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珍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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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發問“賈珍何罪之有”到否定《紅樓夢》叙事結構
劉心武先生認為:賈珍何罪之有?因為導緻賈珍和賈蓉被拘、甯國府被抄的罪責,遠不如賈赦、賈政的罪惡深重。
賈赦逼勒石呆子謀取古玩、通過賈琏跑動交結平安州外官,賈政隐藏欽犯甄家被抄财物,這些在封建時代都是滔天大罪,必然導緻榮國府“家亡人散各奔騰”,因此八十回以後必寫到榮國府的“樹倒猢狲散”,賈政必被治罪,絕不可能有高鹗筆下的那些“複世職政老沐天恩”的叙事内容。
那麼《紅樓夢》開篇:“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甯。
”“萁裘頹堕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甯。
”言外之意是沒有道理的,“高鹗實在無法寫圓”。
可見,劉心武先生是把“賈珍何罪之有”作為切入口,直接伸向《紅樓夢》叙事結構的設置和安排,特别是對後四十回叙事内容的否定。
這與我們前面分析甯國府在《紅樓夢》整個叙事結構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對此,也不能簡單地從欣賞的角度看待它們的差别。
這裡牽涉到對後四十回叙事結構如何安排的大問題。
劉心武先生認為,如果按照百二十回《紅樓夢》文本的設置,甯國府被抄,賈珍父子被拘是不合乎道理的,因為從《紅樓夢》文本的描寫來看,賈赦、賈政、賈琏他們比賈珍父子罪過更大,理應比賈珍父子受到的懲處更要嚴重。
而現在《紅樓夢》的文本描寫恰恰相反,因此,他才說出“賈珍何罪”之有?《紅樓夢》文本後四十回之所以存在着這些問題,直接的原因是“高鹗實在無法寫圓”,因為他沒有能吃透和領悟“曹雪芹的構思”。
于是自然導入劉心武先生“秦學”研究的目的就是尋找曹雪芹曾經寫過,或打算寫的那個構思。
到此為止,我們已經明白劉心武先生沒有從《紅樓夢》文本中找到任何根據,在《劉心武揭秘〈紅樓夢〉》一書中也很少談到賈珍形象,而卻能構思所謂秦可卿是皇室的後裔,“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這一情節,關鍵是憑借想象去探佚“曹雪芹的構思”。
于是産生了劉心武先生的主觀判斷,他說:“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甯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财産,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按曹雪芹原來的計劃,他是要寫出甯國府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
賈赦逼勒石呆子謀取古玩、通過賈琏跑動交結平安州外官,賈政隐藏欽犯甄家被抄财物,這些在封建時代都是滔天大罪,必然導緻榮國府“家亡人散各奔騰”,因此八十回以後必寫到榮國府的“樹倒猢狲散”,賈政必被治罪,絕不可能有高鹗筆下的那些“複世職政老沐天恩”的叙事内容。
那麼《紅樓夢》開篇:“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甯。
”“萁裘頹堕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甯。
”言外之意是沒有道理的,“高鹗實在無法寫圓”。
可見,劉心武先生是把“賈珍何罪之有”作為切入口,直接伸向《紅樓夢》叙事結構的設置和安排,特别是對後四十回叙事内容的否定。
這與我們前面分析甯國府在《紅樓夢》整個叙事結構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對此,也不能簡單地從欣賞的角度看待它們的差别。
這裡牽涉到對後四十回叙事結構如何安排的大問題。
劉心武先生認為,如果按照百二十回《紅樓夢》文本的設置,甯國府被抄,賈珍父子被拘是不合乎道理的,因為從《紅樓夢》文本的描寫來看,賈赦、賈政、賈琏他們比賈珍父子罪過更大,理應比賈珍父子受到的懲處更要嚴重。
而現在《紅樓夢》的文本描寫恰恰相反,因此,他才說出“賈珍何罪”之有?《紅樓夢》文本後四十回之所以存在着這些問題,直接的原因是“高鹗實在無法寫圓”,因為他沒有能吃透和領悟“曹雪芹的構思”。
于是自然導入劉心武先生“秦學”研究的目的就是尋找曹雪芹曾經寫過,或打算寫的那個構思。
到此為止,我們已經明白劉心武先生沒有從《紅樓夢》文本中找到任何根據,在《劉心武揭秘〈紅樓夢〉》一書中也很少談到賈珍形象,而卻能構思所謂秦可卿是皇室的後裔,“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這一情節,關鍵是憑借想象去探佚“曹雪芹的構思”。
于是産生了劉心武先生的主觀判斷,他說:“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甯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财産,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按曹雪芹原來的計劃,他是要寫出甯國府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