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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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的如學生之類,一定特别加刑,甚于對工人或其他無智識者。

    為什麼呢,因為他可以看見更銳敏微細的痛苦的表情,得到特别的愉快。

    倘我的假設是不錯的,那麼,我的自己裁判,便完全證實了。

     所以,我終于覺得無話可說。

     倘若再和陳源教授之流開玩笑罷,那是容易的,我昨天就寫了一點〔7〕。

    然而無聊,我覺得他們不成什麼問題。

    他們其實至多也不過吃半隻蝦或呷幾口醉蝦的醋。

    況且聽說他們已經别離了最佩服的“孤桐先生”,而到青天白日旗下來革命了。

    我想,隻要青天白日旗插遠去,恐怕“孤桐先生”也會來革命的。

    不成問題了,都革命了,浩浩蕩蕩。

     問題倒在我自己的落伍。

    還有一點小事情。

    就是,我先前的弄“刀筆”的罰,現在似乎降下來了。

    種牡丹者得花,種蒺藜者得刺,這是應該的,我毫無怨恨。

    但不平的是這罰仿佛太重一點,還有悲哀的是帶累了幾個同事和學生。

     他們什麼罪孽呢,就因為常常和我往來,并不說我壞。

    凡如此的,現在就要被稱為“魯迅黨”或“語絲派”,這是“研究系”〔8〕和“現代派”宣傳的一個大成功。

    所以近一年來,魯迅已以被“投諸四裔”〔9〕為原則了。

    不說不知道,我在廈門的時候,後來是被搬在一所四無鄰居的大洋樓上了,陪我的都是書,深夜還聽到樓下野獸“唔唔”地叫。

    但我是不怕冷靜的,況且還有學生來談談。

    然而來了第二下的打擊:三個椅子要搬去兩個,說是什麼先生的少爺已到,要去用了。

    這時我實在很氣憤,便問他:倘若他的孫少爺也到,我就得坐在樓闆上麼?不行!沒有搬去,然而來了第三下的打擊,一個教授微笑道:又發名士脾氣了〔10〕。

    廈門的天條,似乎是名士才能有多于一個的椅子的。

    “又”者,所以形容我常發名士脾氣也,《春秋》筆法〔11〕,先生,你大概明白的罷。

    還有第四下的打擊,那是我臨走的時候了,有人說我之所以走,一因為沒有酒喝,二因為看見别人的家眷來了,心裡不舒服。

    〔12〕這還是根據那一次的“名士脾氣”的。

     這不過随便想到一件小事。

    但,即此一端,你也就可以原諒我吓得不敢開口之情有可原了罷。

    我知道你是不希望我做醉蝦的。

    我再鬥下去,也許會“身心交病”。

    然而“身心交病”,又會被人嘲笑的。

    自然,這些都不要緊。

    但我何苦呢,做醉蝦? 不過我這回最僥幸的是終于沒有被做成為共産黨。

    曾經有一位青年,想以獨秀〔13〕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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