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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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而我在那裡做過文章這一件事,來證成我是共産黨。

    但即被别一位青年推翻了,他知道那時連獨秀也還未講共産。

    退一步,“親共派”罷,終于也沒有弄成功。

    倘我一出中山大學即離廣州,我想,是要被排進去的;但我不走,所以報上“逃走了”“到漢口去了”的鬧了一通之後,倒也沒有事了。

    天下究竟還有光明,沒有人說我有“分身法”。

    現在是,似乎沒有什麼頭銜了,但據“現代派”說,我是“語絲派的首領”。

    這和生命大約并無什麼直接關系,或者倒不大要緊的,隻要他們沒有第二下。

    倘如“主角”唐有壬似的又說什麼“墨斯科的命令”〔14〕,那可就又有些不妙了。

     筆一滑,話說遠了,趕緊回到“落伍”問題去。

    我想,先生,你大約看見的,我曾經歎息中國沒有敢“撫哭叛徒的吊客”〔15〕,而今何如?你也看見,在這半年中,我何嘗說過一句話?雖然我曾在講堂上公表過我的意思,雖然我的文章那時也無處發表,雖然我是早已不說話,但這都不足以作我的辯解。

    總而言之,現在倘再發那些四平八穩的“救救孩子”似的議論,連我自己聽去,也覺得空空洞洞了。

     還有,我先前的攻擊社會,其實也是無聊的。

    社會沒有知道我在攻擊,倘一知道,我早已死無葬身之所了。

    試一攻擊社會的一分子的陳源之類,看如何?而況四萬萬也哉?我之得以偷生者,因為他們大多數不識字,不知道,并且我的話也無效力,如一箭之入大海。

    否則,幾條雜感,就可以送命的。

    民衆的罰惡之心,并不下于學者和軍閥。

    近來我悟到凡帶一點改革性的主張,倘于社會無涉,才可以作為“廢話”而存留,萬一見效,提倡者即大概不免吃苦或殺身之禍。

    古今中外,其揆一也。

    即如目前的事,吳稚晖〔16〕先生不也有一種主義的麼?而他不但不被普天同憤,且可以大呼“打倒……嚴辦”者,即因為赤黨要實行共産主義于二十年之後,而他的主義卻須數百年之後或者才行,由此觀之,近于廢話故也。

    人那有遙管十餘代以後的灰孫子時代的世界的閑情别緻也哉? 話已經說得不少,我想收梢了。

    我感于先生的毫無冷笑和惡意的态度,所以也誠實的奉答,自然,一半也借此發些牢騷。

    但我要聲明,上面的說話中,我并不含有謙虛,我知道我自己,我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别人留情面。

    好幾個滿肚子惡意的所謂批評家,竭力搜索,都尋不出我的真症候。

    所以我這回自己說一點,當然不過一部分,有許多還是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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