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和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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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而似自然”之分。

    二者,因為凡有學說,往往“合吾人之胃口者則容納之,且從而宣揚之”〔7〕也。

    上海一隅,前二年大談亞諾德〔8〕,今年大談白璧德〔9〕,恐怕也就是胃口之故罷。

     許多問題大抵發生于“胃口”,胃口的差别,也正如“人”字一樣的--其實這兩字也應該呈請政府“下令永禁行使”。

    我且抄一段同是美國的UptonSinclair〔10〕的,以尊重另一種人格罷-- “無論在那一個盧梭的批評家,都有首先應該解決的唯一的問題。

    為什麼你和他吵鬧的?要為他的到達點的那自由,平等,調協開路麼?還是因為畏懼盧梭所發向世界上的新思想和新感情的激流呢?使對于他取了為父之勞的個人主義運動的全體懷疑,将我們帶到子女服從父母,奴隸服從主人,妻子服從丈夫,臣民服從教皇和皇帝,大學生毫不發生疑問,而佩服教授的講義的善良的古代去,乃是你的目的麼? “阿嶷夫人曰:‘最後的一句,好像是對于白璧德教授的一箭似的。

    ’ “‘奇怪呀,’她的丈夫說。

    ‘斯人也而有斯姓也……那一定是上帝的審判了。

    ’” 不知道和原意可有錯誤,因為我是從日本文重譯的。

    書的原名是《Mammonart》,在California的Pasadena作者自己出版,胃口相近的人們自己弄來看去罷。

    Mammon〔11〕是希臘神話裡的财神,art誰都知道是藝術。

    可以譯作“财神藝術”罷。

    日本的譯名是“拜金藝術”,也行。

    因為這一個字是作者生造的,政府既沒有下令頒行,字典裡也大概未曾注入,所以姑且在這裡加一點解釋。

     十二,二一。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七日《語絲》周刊第四卷第四期。

     〔2〕盧梭(J.J.Rousseau,1712-1778)法國啟蒙思想家。

    他的主要著作《民約論》(一七六二年出版),提出“天賦人權”學說,抨擊封建專制制度,在十八世紀歐洲資産階級民主革命時期影響很大。

    他因此備受僧侶和貴族的迫害,以緻不得不避居瑞士和英國。

     〔3〕《愛彌爾》通譯《愛彌兒》,盧梭所著的教育小說,一七六二年出版。

    在前四篇關于主要人物愛彌兒的描述中,作者認為人類在“自然狀态”下是平等的,應尊重人的自然發展。

    但第五篇叙述對莎菲亞的教育時,作者又認為“人既有差别,人格遂亦有差别,女子有女子的人格。

    ”由于此書反封建、反宗教色彩濃厚,出版後曾被巴黎議會議決焚毀。

    中文本系魏肇基所譯,一九二三年六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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