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諷刺

關燈
我們常不免有一種先入之見,看見諷刺作品,就覺得這不是文學上的正路,因為我們先就以為諷刺并不是美德。

    但我們走到交際場中去,就往往可以看見這樣的事實,是兩位胖胖的先生,彼此彎腰拱手,滿面油晃晃的正在開始他們的扳談—— “貴姓?……” “敝姓錢。

    ” “哦,久仰久仰!還沒有請教台甫……” “草字闊亭。

    ” “高雅高雅。

    貴處是……?” “就是上海……” “哦哦,那好極了,這真是……” 誰覺得奇怪呢?但若寫在小說裡,人們可就會另眼相看了,恐怕大概要被算作諷刺。

    有好些直寫事實的作者,就這樣的被蒙上了“諷刺家”——很難說是好是壞——的頭銜。

    例如在中國,則《金瓶梅》寫蔡禦史的自謙和恭維西門慶道:“恐我不如安石之才,而君有王右軍之高緻矣!”還有《儒林外史》寫範舉人因為守孝,連象牙筷也不肯用,但吃飯時,他卻“在燕窩碗裡揀了一個大蝦圓子送在嘴裡”,和這相似的情形是現在還可以遇見的;在外國,則如近來已被中國讀者所注意了的果戈理的作品,他那《外套》〔2〕(韋素園譯,在《未名叢刊》中)裡的大小官吏,《鼻子》〔3〕(許遐譯,在《譯文》中)裡的紳士,醫生,閑人們之類的典型,是雖在中國的現在,也還可以遇見的。

    這分明是事實,而且是很廣泛的事實,但我們皆謂之諷刺。

     人大抵願意有名,活的時候做自傳,死了想有人分訃文,做行實,甚而至于還“宣付國史館立傳”。

    人也并不全不自知其醜,然而他不願意改正,隻希望随時消掉,不留痕迹,剩
0.11427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