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抄卷第四
關燈
小
中
大
。
行是集義。
初心一念不能頓起一切善也(已上私注之)問。
何故但明三戒。
答。
息一切惡戒後得累無不盡果。
行一切善戒後得法身德無不圓。
度衆生戒亦令得此二。
故持于三戒自他俱證法身。
問。
戒以何為體。
答。
毗昙以色為體。
成論非色非心為體。
譬喻僧祇明。
離思無報因。
離受無報果。
故以心為戒體。
今明大乘适緣所宜無有定執。
若有定執即成诤論趣向闡提○忍有三種。
一他不饒益忍。
二安苦忍。
三法思惟忍。
今雲獨處閑靜遠離五欲抑制六情。
是安苦忍及法思惟忍也○精進有三。
一弘誓精進。
出生大願故。
二集善精進。
自修諸善故。
三利益衆生精進。
度衆生故○禅有三種。
一現法樂禅。
内靜故。
二出生功德禅。
生四等五通故。
三利益衆生禅。
度衆生故○惠有三種。
初第一義惠。
次知五明世谛惠。
三度衆生惠(文)問。
釋名如何。
答。
法花疏文雲。
通稱度者。
一是時度。
謂三阿僧祇劫滿。
二果度。
謂得菩提果是。
三清淨度。
謂窮實相一一度有四句。
一是施非度。
初二僧祇劫行施也。
二是度非施。
第三僧祇餘行也。
三施亦度。
第三僧祇劫施行也。
四非施非度。
初二僧祇劫餘行也(文) 問。
經說十度與六度同異雲何。
答。
法花疏雲。
經有二文。
一者方便伴前三度。
次以三度伴後三。
以願伴精進。
以力伴禅以智伴惠(文)(新撰同之。
而雲經有二文者。
似欲出異說。
次明相攝無異說如何。
更可考之) 二種莊嚴義 二種莊嚴。
一者福德莊嚴。
亦名功德。
二者智慧莊嚴也。
法花分别功德品疏雲。
如涅槃師子孔品說。
故地前為功德。
登地為智慧(文)涅槃師子孔品疏雲。
釋二莊嚴經論不同。
今案此文就優劣論之。
智慧為勝。
福德為劣(略有三對)今初一對。
智慧莊嚴者。
從初地至十地。
福莊嚴者。
從檀波羅蜜至般若非般若波羅蜜(雲雲)此取聖位無漏智慧為惠莊嚴。
故雲從初地至十地也。
福德莊嚴者下明地前三十心名福德莊嚴(文中就行直雲。
檀波羅蜜乃至般若。
雲雲)非般若波羅蜜者。
此非初地十地般若故言非也。
檀等亦爾。
複所以别簡波若者。
正明福德莊嚴。
般若屬智故别簡也。
問。
言檀波羅蜜乃至般若非般若波羅蜜者。
前五波羅蜜及般若中非波羅蜜者為福。
唯取般若波羅蜜為智。
此見文中。
而何釋雲地前六度為福。
地上六度為智耶。
答。
既雲十地為智。
故知初地已上六度并屬智也。
問。
若爾何故唯簡雲非般若波羅蜜。
不雲非檀等波羅蜜耶。
答。
疏釋雲。
據般若一類餘可知。
又複般若屬智故别簡耳。
問。
檀等非智。
何名智耶。
又般若屬智故别簡者。
地上前五波羅蜜攝屬何耶。
答。
地前地上并有福惠。
而地前無無漏惠故隐惠顯福。
地上惠勝顯惠隐福。
故地上檀等猶名智慧。
而文别簡般若者。
欲别福智二莊嚴故。
故此二釋唯成一義。
又雲。
第二對者。
佛與十地為惠莊嚴。
凡夫二乘至于九地皆是福德。
第三對者。
從凡夫至十地皆是福德。
唯佛一人智慧莊嚴。
以于此中約常無常漏無漏判。
若論十地。
并是無常。
佛始是常。
十地望佛并是有漏。
佛是無漏。
故十地等望佛是凡佛乃是望。
而言汝今具足二莊嚴者。
此歎菩薩極與佛同(取意略抄)義章雲。
四依涅槃經。
前之五度及事中波若同為福分○照理般若說之為智。
見實義故(雲雲)問。
法花經明三軌四行。
于二種莊嚴何攝耶。
三學義 三學者戒定惠也。
涅槃疏十二雲。
聖行以三法為體。
謂戒定惠。
然三法有二種。
一者小乘。
二者大乘。
小乘人所行有持犯戒等。
此為小。
今此中明三法為聖行體者。
此是不持不犯戒等也。
問。
此三法通因果不。
解雲通。
前既雲佛及菩薩之所行故。
故名聖行。
豈不通耶。
又望文為論。
前二即不通。
何故爾。
前明菩薩持戒得初不動地果。
修定得堪忍地果。
但在菩薩故不通。
唯後就惠釋聖行則通○為取義通者。
三種皆通因果。
問。
何文意但取惠通因果。
亦二不通。
解雲。
三法中前二則淺。
惠行則深。
今據深者即通。
淺即但在因也(文) 忏悔等五法義 菩薩六時行五法也。
五者所謂忏悔·勸請·随許·回向·及發願也。
涅槃所行總有二種。
一離過行。
二攝善行。
離過行中具有五法。
攝善行中但有四法無忏悔也。
金光明疏雲。
離過行體不過五種。
五種者何。
謂忏悔·勸請·随喜·回向·發願。
菩薩何故行此五法者。
欲反起惡根本心故。
起罪根本亦有五。
一者無慚悔心。
二者不樂佛法心。
三者嫉妒心。
四者三有取着心。
五懈怠心也。
菩薩忏悔以慚悔心為體。
故對翻第一心。
然慚愧有三人。
一者慚愧師友。
思處不犯。
不見處則犯。
此是下品人。
二者慚愧賢聖與天。
憶時不犯。
不憶則犯。
此是中品人。
三者愧自身。
與諸佛同性。
而諸佛已證已得。
己性我未得故。
愧自身不作諸惡。
此是上品人。
第二勸請以樂佛求佛心為體。
故翻對第二。
第三随許以四等中喜心為體。
故相對第三。
第四回向以向菩提心為體。
故翻對第四。
第五發願以願樂利益自他心為體。
故翻對第五。
故釋論雲菩薩六時行五法也○凡忏悔所有三障。
不出因緣時節處所。
故以此三攝一切盡(雲雲)(疏文雖廣。
今略不出之。
應對經文可料簡耳)言三障者。
煩惱障·業障·報障也。
此文具忏三障。
而諸文多對業障明忏悔法耳。
中論觀業品雲。
諸業本不生。
以無自性故。
亦複無有滅。
以其不生故。
疏雲。
此文雖是一行之偈。
實是方等大忏悔法(雲雲) 法花勸發品疏雲。
問。
修行法耶。
答。
今依普賢觀經略明六法。
一在靜處莊嚴道場燒香散花等。
二洗浴自身着淨潔衣。
三六時禮十方佛。
法身遍一切處。
應身佛在淨土。
化身處于穢國。
六通五眼常見行人至心禮拜。
對十方佛及對普賢忏悔六根罪。
無始已來至此生。
内于一一根生六種煩惱。
一見好色生貪。
二見惡色起嗔。
三見不好惡色起癡。
四見色起斷常等諸見外道。
五見有無堕二乘。
六見色作有所得心菩薩障。
以起此六種煩惱。
故起業。
故不得離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障菩提心障菩薩障于佛果。
一根既爾。
五根亦然。
深自呵責起重慚愧。
于一一根三過對十方佛及普賢說之。
請諸佛菩薩慈悲受其忏悔。
及請六道衆生受其忏悔。
四于淨處請釋迦為和上。
文殊為阇梨。
彌勒為教授。
此三人即是三世佛。
釋迦為現在。
文殊為過去佛。
彌勒為當來佛。
故請為三師。
次請十方佛為證人。
十方菩薩為善友請普賢為忏悔主。
于此六師前自受三歸。
受三歸竟自受三戒。
一從今身盡未來劫。
誓息一切惡。
二從今身盡未來劫。
誓修一切善。
三從今身盡未來劫。
誓度一切衆生。
此三攝一切法皆盡也。
五晝夜讀誦大乘經。
六端坐思惟第一義甚深空法。
達此六根如幻如夢。
從因緣生。
因緣生即是寂滅。
寂滅即是實相。
實相即是法身作此觀時。
念念見十方佛法身及普賢菩薩。
于一彈指頃能滅百萬億阿僧祇劫生死之罪(文)言因緣生即是寂滅等者。
明三觀也。
因緣即假有也。
寂滅是假空也。
實相者不二中道也。
言忏悔者。
金光疏雲。
外國雲忏摩略。
此雲知厭離。
亦雲改悔。
胡漢具存故雲忏悔(文)(忏悔者亦名悔過也)涅槃疏十三雲。
忏悔有二種。
一者顯示因果罪福決定不失名為忏悔。
二者破除因果等見名忏悔(雲雲)(可見之)同十雲。
昔教所明四重五逆謗法之罪。
猶如拆石斷多羅樹。
畢竟不可忏悔(雲雲)又雲。
有六種藥。
所以能治三種重罪。
一者發菩提心。
二者生重慚愧深自考責。
三者建立正法種種方便護持正法為人解說。
四者見有護法之人随喜贊歎○五者深識罪相○六者讀誦大乘經典○為人解說有此六事罪即當消滅(雲雲) 名教抄第四 建仁二年五月七日于東大寺為興法利生書寫之。
三論學者覺澄。
留贈後見共期佛惠 一交點畢。
此帖又是勸他筆書寫了早斷煩惱之闇速證中道朗月(矣) 文明十三年九月二十日。
三論宗英憲(生年十九) 同十月之比以寫本一交了。
行是集義。
初心一念不能頓起一切善也(已上私注之)問。
何故但明三戒。
答。
息一切惡戒後得累無不盡果。
行一切善戒後得法身德無不圓。
度衆生戒亦令得此二。
故持于三戒自他俱證法身。
問。
戒以何為體。
答。
毗昙以色為體。
成論非色非心為體。
譬喻僧祇明。
離思無報因。
離受無報果。
故以心為戒體。
今明大乘适緣所宜無有定執。
若有定執即成诤論趣向闡提○忍有三種。
一他不饒益忍。
二安苦忍。
三法思惟忍。
今雲獨處閑靜遠離五欲抑制六情。
是安苦忍及法思惟忍也○精進有三。
一弘誓精進。
出生大願故。
二集善精進。
自修諸善故。
三利益衆生精進。
度衆生故○禅有三種。
一現法樂禅。
内靜故。
二出生功德禅。
生四等五通故。
三利益衆生禅。
度衆生故○惠有三種。
初第一義惠。
次知五明世谛惠。
三度衆生惠(文)問。
釋名如何。
答。
法花疏文雲。
通稱度者。
一是時度。
謂三阿僧祇劫滿。
二果度。
謂得菩提果是。
三清淨度。
謂窮實相一一度有四句。
一是施非度。
初二僧祇劫行施也。
二是度非施。
第三僧祇餘行也。
三施亦度。
第三僧祇劫施行也。
四非施非度。
初二僧祇劫餘行也(文) 問。
經說十度與六度同異雲何。
答。
法花疏雲。
經有二文。
一者方便伴前三度。
次以三度伴後三。
以願伴精進。
以力伴禅以智伴惠(文)(新撰同之。
而雲經有二文者。
似欲出異說。
次明相攝無異說如何。
更可考之) 二種莊嚴義 二種莊嚴。
一者福德莊嚴。
亦名功德。
二者智慧莊嚴也。
法花分别功德品疏雲。
如涅槃師子孔品說。
故地前為功德。
登地為智慧(文)涅槃師子孔品疏雲。
釋二莊嚴經論不同。
今案此文就優劣論之。
智慧為勝。
福德為劣(略有三對)今初一對。
智慧莊嚴者。
從初地至十地。
福莊嚴者。
從檀波羅蜜至般若非般若波羅蜜(雲雲)此取聖位無漏智慧為惠莊嚴。
故雲從初地至十地也。
福德莊嚴者下明地前三十心名福德莊嚴(文中就行直雲。
檀波羅蜜乃至般若。
雲雲)非般若波羅蜜者。
此非初地十地般若故言非也。
檀等亦爾。
複所以别簡波若者。
正明福德莊嚴。
般若屬智故别簡也。
問。
言檀波羅蜜乃至般若非般若波羅蜜者。
前五波羅蜜及般若中非波羅蜜者為福。
唯取般若波羅蜜為智。
此見文中。
而何釋雲地前六度為福。
地上六度為智耶。
答。
既雲十地為智。
故知初地已上六度并屬智也。
問。
若爾何故唯簡雲非般若波羅蜜。
不雲非檀等波羅蜜耶。
答。
疏釋雲。
據般若一類餘可知。
又複般若屬智故别簡耳。
問。
檀等非智。
何名智耶。
又般若屬智故别簡者。
地上前五波羅蜜攝屬何耶。
答。
地前地上并有福惠。
而地前無無漏惠故隐惠顯福。
地上惠勝顯惠隐福。
故地上檀等猶名智慧。
而文别簡般若者。
欲别福智二莊嚴故。
故此二釋唯成一義。
又雲。
第二對者。
佛與十地為惠莊嚴。
凡夫二乘至于九地皆是福德。
第三對者。
從凡夫至十地皆是福德。
唯佛一人智慧莊嚴。
以于此中約常無常漏無漏判。
若論十地。
并是無常。
佛始是常。
十地望佛并是有漏。
佛是無漏。
故十地等望佛是凡佛乃是望。
而言汝今具足二莊嚴者。
此歎菩薩極與佛同(取意略抄)義章雲。
四依涅槃經。
前之五度及事中波若同為福分○照理般若說之為智。
見實義故(雲雲)問。
法花經明三軌四行。
于二種莊嚴何攝耶。
三學義 三學者戒定惠也。
涅槃疏十二雲。
聖行以三法為體。
謂戒定惠。
然三法有二種。
一者小乘。
二者大乘。
小乘人所行有持犯戒等。
此為小。
今此中明三法為聖行體者。
此是不持不犯戒等也。
問。
此三法通因果不。
解雲通。
前既雲佛及菩薩之所行故。
故名聖行。
豈不通耶。
又望文為論。
前二即不通。
何故爾。
前明菩薩持戒得初不動地果。
修定得堪忍地果。
但在菩薩故不通。
唯後就惠釋聖行則通○為取義通者。
三種皆通因果。
問。
何文意但取惠通因果。
亦二不通。
解雲。
三法中前二則淺。
惠行則深。
今據深者即通。
淺即但在因也(文) 忏悔等五法義 菩薩六時行五法也。
五者所謂忏悔·勸請·随許·回向·及發願也。
涅槃所行總有二種。
一離過行。
二攝善行。
離過行中具有五法。
攝善行中但有四法無忏悔也。
金光明疏雲。
離過行體不過五種。
五種者何。
謂忏悔·勸請·随喜·回向·發願。
菩薩何故行此五法者。
欲反起惡根本心故。
起罪根本亦有五。
一者無慚悔心。
二者不樂佛法心。
三者嫉妒心。
四者三有取着心。
五懈怠心也。
菩薩忏悔以慚悔心為體。
故對翻第一心。
然慚愧有三人。
一者慚愧師友。
思處不犯。
不見處則犯。
此是下品人。
二者慚愧賢聖與天。
憶時不犯。
不憶則犯。
此是中品人。
三者愧自身。
與諸佛同性。
而諸佛已證已得。
己性我未得故。
愧自身不作諸惡。
此是上品人。
第二勸請以樂佛求佛心為體。
故翻對第二。
第三随許以四等中喜心為體。
故相對第三。
第四回向以向菩提心為體。
故翻對第四。
第五發願以願樂利益自他心為體。
故翻對第五。
故釋論雲菩薩六時行五法也○凡忏悔所有三障。
不出因緣時節處所。
故以此三攝一切盡(雲雲)(疏文雖廣。
今略不出之。
應對經文可料簡耳)言三障者。
煩惱障·業障·報障也。
此文具忏三障。
而諸文多對業障明忏悔法耳。
中論觀業品雲。
諸業本不生。
以無自性故。
亦複無有滅。
以其不生故。
疏雲。
此文雖是一行之偈。
實是方等大忏悔法(雲雲) 法花勸發品疏雲。
問。
修行法耶。
答。
今依普賢觀經略明六法。
一在靜處莊嚴道場燒香散花等。
二洗浴自身着淨潔衣。
三六時禮十方佛。
法身遍一切處。
應身佛在淨土。
化身處于穢國。
六通五眼常見行人至心禮拜。
對十方佛及對普賢忏悔六根罪。
無始已來至此生。
内于一一根生六種煩惱。
一見好色生貪。
二見惡色起嗔。
三見不好惡色起癡。
四見色起斷常等諸見外道。
五見有無堕二乘。
六見色作有所得心菩薩障。
以起此六種煩惱。
故起業。
故不得離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障菩提心障菩薩障于佛果。
一根既爾。
五根亦然。
深自呵責起重慚愧。
于一一根三過對十方佛及普賢說之。
請諸佛菩薩慈悲受其忏悔。
及請六道衆生受其忏悔。
四于淨處請釋迦為和上。
文殊為阇梨。
彌勒為教授。
此三人即是三世佛。
釋迦為現在。
文殊為過去佛。
彌勒為當來佛。
故請為三師。
次請十方佛為證人。
十方菩薩為善友請普賢為忏悔主。
于此六師前自受三歸。
受三歸竟自受三戒。
一從今身盡未來劫。
誓息一切惡。
二從今身盡未來劫。
誓修一切善。
三從今身盡未來劫。
誓度一切衆生。
此三攝一切法皆盡也。
五晝夜讀誦大乘經。
六端坐思惟第一義甚深空法。
達此六根如幻如夢。
從因緣生。
因緣生即是寂滅。
寂滅即是實相。
實相即是法身作此觀時。
念念見十方佛法身及普賢菩薩。
于一彈指頃能滅百萬億阿僧祇劫生死之罪(文)言因緣生即是寂滅等者。
明三觀也。
因緣即假有也。
寂滅是假空也。
實相者不二中道也。
言忏悔者。
金光疏雲。
外國雲忏摩略。
此雲知厭離。
亦雲改悔。
胡漢具存故雲忏悔(文)(忏悔者亦名悔過也)涅槃疏十三雲。
忏悔有二種。
一者顯示因果罪福決定不失名為忏悔。
二者破除因果等見名忏悔(雲雲)(可見之)同十雲。
昔教所明四重五逆謗法之罪。
猶如拆石斷多羅樹。
畢竟不可忏悔(雲雲)又雲。
有六種藥。
所以能治三種重罪。
一者發菩提心。
二者生重慚愧深自考責。
三者建立正法種種方便護持正法為人解說。
四者見有護法之人随喜贊歎○五者深識罪相○六者讀誦大乘經典○為人解說有此六事罪即當消滅(雲雲) 名教抄第四 建仁二年五月七日于東大寺為興法利生書寫之。
三論學者覺澄。
留贈後見共期佛惠 一交點畢。
此帖又是勸他筆書寫了早斷煩惱之闇速證中道朗月(矣) 文明十三年九月二十日。
三論宗英憲(生年十九) 同十月之比以寫本一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