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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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得要死。
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我把它們藏起來了。
再後來,我的情況好轉以後,我又把它們拿了出來,到現在我的屋裡還随處可見這些小玩意兒。
偶爾我會用用那幾支唇膏,上禮拜我還把那隻塑料海星從眼鏡盒上割下來給孩子玩。
我剛剛說到我們十二個人住在同一家酒店,一人一個房間,一個挨着一個,住在同一側的同一層裡。
這讓我想起我的學院宿舍。
這不是一家普通意義上的酒店,我的意思是說那種同一層裡男女混雜居住的酒店。
這家酒店——亞馬遜酒店——是專門接待女客的。
住客大都是我的同齡人,她們那有錢的父母親希望寶貝女兒住在男人絕對碰不着、騙不了的地方。
這些人都在凱蒂·吉布斯學院[3]那樣時髦的秘書學校就讀,上課時得戴禮帽、手套,穿長統襪。
要不她們就是剛剛從凱蒂·吉布斯學院那樣的地方畢業出來,一邊給經理們做秘書一邊在紐約瞎晃蕩,隻等着嫁個事業有成的如意郎君。
我看這些女孩子都是十二分地無聊。
我看見她們在屋頂日光浴場懶洋洋地躺着,打打哈欠,塗塗指甲油,千方百計地保養在百慕大群島曬出來的漂亮膚色。
她們看起來實在是無聊得要死。
我跟其中一個女孩聊了聊,發現她對乘帆船兜風膩味,對坐飛機旅行也膩味,對聖誕節到瑞士滑雪膩味,對激情澎湃的巴西小夥子還是膩味。
這種女孩真讓我惡心。
我妒火中燒,難以言表。
我都十九歲了,除了這回紐約之旅,我還從來沒離開過新英格蘭。
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難得的機會,而我在這兒卻無所作為,任憑機會像流水一般從指縫間白白溜走。
我想我那時的一個麻煩是認識了多琳。
我以前從來沒遇到過多琳那樣的女孩。
多琳來自南方一個上流社會的女子學院,一頭白亮亮的秀發做成鋼絲發,像蓬松的棉花糖一般攏在頭上,一雙藍眼睛像透明的瑪瑙彈珠,硬實、光潔、堅不可摧。
多琳的嘴角總是挂着一絲嘲諷。
我不是說那種惡意的輕蔑的笑,而是一種忍俊不禁的、詭秘的笑,就好像她周圍的人全是些傻瓜,隻要她樂意,大可狠狠嘲弄他們一番。
自打我們見面,多琳就對我另眼相看。
她讓我覺得,我比其他那些女孩敏銳得多。
多琳可真是滑稽。
在會議室裡她總是緊挨着我坐,來訪的名人要士在上面侃侃而談,她則在下面壓着嗓門跟我發表她那些機敏而尖刻的高論。
她說,她們學校的人對時髦非常注重,每個女孩子都有和衣裙材料一緻的手袋,這樣她們每次換衣服的時候都能換上和衣服相配的手袋。
諸如此類的細節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展示了一種奇妙、精緻而頹廢的生活方式,這就像磁鐵一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隻有在看見我拼命趕任務時,多琳才會跟我急眼兒。
“你這麼費勁兒幹嗎呀?”我在打字機上起草跟一個暢銷小說家的訪談錄,多琳斜倚在我床上,身穿一件桃紅色的絲綢睡袍,用一條砂闆來來回回地锉她那長長的、被煙熏黃的指甲。
這是多琳的又一個與衆不同之處——我們個個都穿漿得硬邦邦的棉布睡衣和加襯裡的家常長袍,或者穿兼作沙灘服的毛巾布長袍,隻有多琳穿這種拖到地面的半透明的尼龍加花邊的東西,還有那種肉色的晨袍。
由于靜電作用,那晨袍總是緊緊地貼在她身上。
她身上有一種很有意思的味兒,帶有一點輕微的汗酸,這種味兒老讓我聯想起扇貝形的香蕨葉子來,就是那種我們折下來用手指撚碎、然後就會聞到麝香味兒的葉子。
“你也知道,你那稿子明天交還是星期一交,老傑·西才不管呢。
”多琳燃起一支香煙,讓煙霧從鼻孔裡袅袅飄出,遮住她的眼睛。
“傑·西真是醜得要死,”多琳毫不留情地批評道,“我敢打賭她老公挨近她之前一定會把所有的燈都關上,不然他準會吐出來。
” 傑·西是我的老闆,盡管多琳說得不錯,我還是挺喜歡她的。
她可不是時裝雜志社裡那種裝假睫毛、首飾戴得叫人眼花缭亂的裝腔作勢的貨色。
傑·西是個有頭腦的人,所以她盡可以醜得像個母夜叉。
她會好幾種語言,認識這一行裡所有的一流作家。
我試着想象傑·西脫下她那筆挺的職業套裝,摘掉她赴餐會時戴的帽子,跟她那身寬體胖的丈夫一起躺在床上的情形,但是我怎麼也想象不出來。
我從來都想象不出誰和誰一起躺在床上的情形。
傑·西想教我幾招,我認識的每一個老太太都想教我幾招,可我突然懷疑她們能教我什麼。
我把蓋子放在打字機上,喀哒一聲合上。
多琳咧嘴笑了:“聰明。
”
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我把它們藏起來了。
再後來,我的情況好轉以後,我又把它們拿了出來,到現在我的屋裡還随處可見這些小玩意兒。
偶爾我會用用那幾支唇膏,上禮拜我還把那隻塑料海星從眼鏡盒上割下來給孩子玩。
我剛剛說到我們十二個人住在同一家酒店,一人一個房間,一個挨着一個,住在同一側的同一層裡。
這讓我想起我的學院宿舍。
這不是一家普通意義上的酒店,我的意思是說那種同一層裡男女混雜居住的酒店。
這家酒店——亞馬遜酒店——是專門接待女客的。
住客大都是我的同齡人,她們那有錢的父母親希望寶貝女兒住在男人絕對碰不着、騙不了的地方。
這些人都在凱蒂·吉布斯學院
要不她們就是剛剛從凱蒂·吉布斯學院那樣的地方畢業出來,一邊給經理們做秘書一邊在紐約瞎晃蕩,隻等着嫁個事業有成的如意郎君。
我看這些女孩子都是十二分地無聊。
我看見她們在屋頂日光浴場懶洋洋地躺着,打打哈欠,塗塗指甲油,千方百計地保養在百慕大群島曬出來的漂亮膚色。
她們看起來實在是無聊得要死。
我跟其中一個女孩聊了聊,發現她對乘帆船兜風膩味,對坐飛機旅行也膩味,對聖誕節到瑞士滑雪膩味,對激情澎湃的巴西小夥子還是膩味。
這種女孩真讓我惡心。
我妒火中燒,難以言表。
我都十九歲了,除了這回紐約之旅,我還從來沒離開過新英格蘭。
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難得的機會,而我在這兒卻無所作為,任憑機會像流水一般從指縫間白白溜走。
我想我那時的一個麻煩是認識了多琳。
我以前從來沒遇到過多琳那樣的女孩。
多琳來自南方一個上流社會的女子學院,一頭白亮亮的秀發做成鋼絲發,像蓬松的棉花糖一般攏在頭上,一雙藍眼睛像透明的瑪瑙彈珠,硬實、光潔、堅不可摧。
多琳的嘴角總是挂着一絲嘲諷。
我不是說那種惡意的輕蔑的笑,而是一種忍俊不禁的、詭秘的笑,就好像她周圍的人全是些傻瓜,隻要她樂意,大可狠狠嘲弄他們一番。
自打我們見面,多琳就對我另眼相看。
她讓我覺得,我比其他那些女孩敏銳得多。
多琳可真是滑稽。
在會議室裡她總是緊挨着我坐,來訪的名人要士在上面侃侃而談,她則在下面壓着嗓門跟我發表她那些機敏而尖刻的高論。
她說,她們學校的人對時髦非常注重,每個女孩子都有和衣裙材料一緻的手袋,這樣她們每次換衣服的時候都能換上和衣服相配的手袋。
諸如此類的細節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展示了一種奇妙、精緻而頹廢的生活方式,這就像磁鐵一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隻有在看見我拼命趕任務時,多琳才會跟我急眼兒。
“你這麼費勁兒幹嗎呀?”我在打字機上起草跟一個暢銷小說家的訪談錄,多琳斜倚在我床上,身穿一件桃紅色的絲綢睡袍,用一條砂闆來來回回地锉她那長長的、被煙熏黃的指甲。
這是多琳的又一個與衆不同之處——我們個個都穿漿得硬邦邦的棉布睡衣和加襯裡的家常長袍,或者穿兼作沙灘服的毛巾布長袍,隻有多琳穿這種拖到地面的半透明的尼龍加花邊的東西,還有那種肉色的晨袍。
由于靜電作用,那晨袍總是緊緊地貼在她身上。
她身上有一種很有意思的味兒,帶有一點輕微的汗酸,這種味兒老讓我聯想起扇貝形的香蕨葉子來,就是那種我們折下來用手指撚碎、然後就會聞到麝香味兒的葉子。
“你也知道,你那稿子明天交還是星期一交,老傑·西才不管呢。
”多琳燃起一支香煙,讓煙霧從鼻孔裡袅袅飄出,遮住她的眼睛。
“傑·西真是醜得要死,”多琳毫不留情地批評道,“我敢打賭她老公挨近她之前一定會把所有的燈都關上,不然他準會吐出來。
” 傑·西是我的老闆,盡管多琳說得不錯,我還是挺喜歡她的。
她可不是時裝雜志社裡那種裝假睫毛、首飾戴得叫人眼花缭亂的裝腔作勢的貨色。
傑·西是個有頭腦的人,所以她盡可以醜得像個母夜叉。
她會好幾種語言,認識這一行裡所有的一流作家。
我試着想象傑·西脫下她那筆挺的職業套裝,摘掉她赴餐會時戴的帽子,跟她那身寬體胖的丈夫一起躺在床上的情形,但是我怎麼也想象不出來。
我從來都想象不出誰和誰一起躺在床上的情形。
傑·西想教我幾招,我認識的每一個老太太都想教我幾招,可我突然懷疑她們能教我什麼。
我把蓋子放在打字機上,喀哒一聲合上。
多琳咧嘴笑了:“聰明。
”